XX县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
XX县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 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 9号) 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高检建2018) 1号)有关建议和XX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建议”,进一步加强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切实维护中小学 生(幼儿)身心健康,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通过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 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升教职 工法治观念和职业道德修养,坚决杜绝校园性侵害案件发生, 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二、工作内容(一)科学做好预防性侵教育。各校要从性侵害学生案 件中吸取教训,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安全教育的重中 之重,纳入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和新生入学教育课程。学校 要按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聘请法治副校 长,并定期邀请开展法治教育、以案说法,警示教职工规范 言行,严守师德和法律底线,营造知法守法、懂法授法的良 好局面。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主题活动、 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 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学生警觉意识,掌握基本安全常识, 尽量避免外出独行,主动远离危险环境,强化学生特别是女 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学校要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 等方式,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 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讲解。要确保预防性侵犯教育落实到每一 位学生、每一位家长,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的留守、 无监护、进城务工人员、纪律意识淡薄以及厌学等学生,特 别是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的 女生及其家长加强宣传教育。(二)全面加强校园日常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 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低年 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 员。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认真履行学生请假手续,严 禁学生私自离校。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 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发现 可疑人员立即向学校行政报告。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实行 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外 来人员和外出人员实行严格审批,防止校外人员入校实施侵 害,预防学生外出被人侵害。要从严管理女生宿舍,必须聘 用女性管理人员,严禁男性(包括师生和家长)进入女生宿 舍。要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 别要关注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 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原因。要加强对农村学校、 教学点的排查,切实做到无遗漏、全覆盖。对排查中发现的 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 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县局。(三)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各校要加强对临聘人员 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 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 罚人员、精神病史人员。要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 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 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与属地公安机关建立协调配 合机制,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及时报告 县局,并依法予以处理。严格规范教职员工的教育教学行为, 严禁在非公众场合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处理教 育教学事务等。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 加强心理辅导,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和 不良行为。三、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6月20日前)。各校根据 工作内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完成时限,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迅速部署实施。(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20至2022年11月30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S)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 31日)。对预防校园性侵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 经验教训,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 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校要充分认识预防校园性 侵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配套成立领导 小组,加强工作领导,以零容忍的态势坚决打击校园性侵犯 罪行为。(二)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原则,明确管理责任,迅速研究分析,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 作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把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做 细、做实,将防性侵安全教育有效覆盖到每一个班、每一位 学生、每一位家长,确保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扎实开展, 取得实效。(S)做好督查,严格问责。县局以“四不两直”形式 对各校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 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 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的学校,采取约谈、 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因学校行政干部、 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性侵害学生案件发生的,或者发 现性侵害学生案件瞒报、谎报的,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移 送有关部门查处。(四)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各学校(幼儿园)要与乡 镇村组(社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家 庭、社会构建一体化的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工作机制, 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与公安机关积极协作,强化“护学岗” 建设,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害在 校学生案件;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 防止过度渲染报道性侵害学生案件。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 通过电话、微信或家访等形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 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 加强家校协同,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 表现时,要及时沟通,采取应对措施。(五)开展摸排,做好归档。各校要开展一次全方位的 预防性侵学生的摸排,对摸排出的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及时 向县局和相关部门汇报。XX县预防校园性侵害十条措施性侵害是一种严重的侵害行为,给学生造成严重的心理 创伤,影响校园的和谐稳定。为吸取性侵害学生事件的深刻 教训,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坚决杜绝校园性侵害案件 的发生,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制定以下十 条措施。第一条 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预防校园性侵害 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成立领导小组,加 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以零容忍的态势坚决打击校园性侵犯 罪行为。第二条 明确职责。局法安股负责统筹协调法治副校长 上好法治宣讲课,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和相关资料的归 档整理。基教股、职成股、学前教育股按“管行业必管安全” 原则,分别负责普通中小学、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学生的预 防性侵害教育。人事股负责教职工的入职审查和师德师风教 育。民办教育股、校监股根据“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负责 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的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 教师工作股负责将预防性侵害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 和校长、教师岗前和在职培训项目。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 检监察组加大教职员工性侵害学生的案件的查处,并对监管 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 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失职渎职的, 移送监察机关处理。第三条健全制度。各股室指导包点学校健全完善预防 校园性侵害各项制度。如教育预防、隐患排查、侵害投诉、 问题处置、信息报送等相关制度。如幼儿、小学低年级学生 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宿舍管理制度、行政值班制度、师德 师风谈话提醒制度等。第四条强化教育。各学校要落实“五个一”,即每学期 开展一次防性侵专题讲座,尤其是针对女生开展性教育和预 防性侵害等专题教育;邀请法治副校长到学校上一次法治教 育课(每学期不低于2课时),多渠道、多形式帮助未成年 人了解生理健康、异性文明交往等的社会行为规范与道义责 任、法律界限与自我保护等知识;每学期对全体教职员工进 行一次性教育和预防性犯罪等知识宣讲培训;建设一个宣传 阵地,每学期至少制作一期预防性侵害专栏;每学期至少召 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访,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 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讲解,逢节假日及 寒暑假放假前向家长发送一次安全提醒,提醒家长(监护人) 加强女孩自尊自爱自信自强教育和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第五条细化管理。宿舍管理,女生宿舍实施封闭式管 理,管理员须为女性。未经宿管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 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确需进入宿舍工作的, 要详细登记。落实寝室点名制度,宿管员要做好学生夜间点 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要及时报告和查找。门卫管理, 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认真核实学生请假手续并电话告 知家长,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发 现可疑人员立即向学校行政报告。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 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第六条隐患排查。落实好“三个一”,即对临聘人员开 展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 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 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每学期开展一次预防性侵害隐患 排查,排查要有效覆盖到每一个班、每一位学生,重点学校 (农村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村小、教学点)、重点人 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的留守、无监护、进城务工人员、 纪律意识淡薄以及厌学等学生,特别是学习成绩突然下滑、 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的女生)须重点关注;建好 一个档案,即对摸排出来的重点关注学生,按照“一生一档” 要求建好教育帮扶档案。第七条部门协作。县局每学期提请召开1次以上公检 法司等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侵害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 问题。提请公安部门对教职员工、保安人员、校车驾驶员、 照管员、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及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 其他人员依法进行入职审查。第八条 畅通举报。各学校要在醒目处公布局长热线(局 长信箱)、校长热线(校长信箱),方便师生和家长检举性侵 学生事件。落实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一旦发 现疑似校园性侵害违法犯罪线索或事实,要立即向公安机关、 检查机关和县局报告。第九条隐私保护。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在向上 级报告或者相关部门通报时泄漏有关学生个人及家庭信息, 同时要加强心理疏导,避免再次伤害。第十条 责任追究。加大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责任追究 力度,对不认真履行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导致发生性侵未成 年人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发生性 侵学生案件,相关学校要向县局和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 监察组作出书面检查,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 长约谈学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