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操-奥运奖金如何缴税.docx
账务处理会计实操文库财税实操-奥运奖金如何缴税对于运动员获得奖金中国情况:1 .如果运动员获得的是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2 .如果是省级以下政府(包括地级市、县级市、县政府等)给予的奖金,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号)规定,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所规定的免税范畴,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由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其他国家举例-美国情况(以过往情况为例,税收政策可能变化):1 .美国政府为本届奥运会设置的奖金为金牌2.5万美元,银牌1.5万美元、铜牌1万美元等。对于一般运动员而言,如果其年收入较低,其奖金所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对较低。2 .但如果是收入较高的运动员如一些体育明星(如年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不在免税行列,他们获得的奥运奖金要按照较高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比如最高到39.6%3.运动员获得的商业代言及赞助收入等也是正常计入个人所得,按照相应税法规定纳税。对于企业中国:如果企业对运动员给予奖励,相当于企业向个人实施了直接捐赠。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的规定,其直接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2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