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与企业合作意向书.docx
银行与企业合作意向书甲方:中国工商银行乙方:山东XX有限公司山东XX基地项目是济南市的重点经济建设工程,受到省市区三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关注。为加快项目建设、招商和运营管理进程,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符合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的前提下,甲方积极支持乙方的项目建设和运营。第二条为解决乙方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甲方将在乙方项目建设期间,积极为乙方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第三条乙方应完善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并向甲方报送工程建设和招商进度等相关资料,甲方将积极配合并协调相关贷款手续的完善与办理批准。第四条在符合国家金融政策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承诺,针对合作项目给乙方授信并提供不少于项目投资总额65%的信贷支持。第五条乙方一期物流市场(共计35000平米)和现代国际城(国际品牌汽车4S店,共计67000平米)的前期建设手续费、设计规划费及建设成本预算为7.1亿元人民币。公司投资方即上市公司的控股方中国XX集团公司,投资2亿元;项目建筑商垫资1亿元;由订制大型仓储设施的业主支付先期建设工程款0.86亿元,剩余3.24亿元需向金融部门通过贷款方式支持。第六条在符合国家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和有关贷款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前提下,甲方将根据乙方项目建设进度需要,优先发放所提报的资金需求。第七条甲方承诺,在向乙方发放借款时,贷款利率将按照人民银行和本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优惠利率。第八条在具体项目的建设期间,双方应在信息共享的前提下,甲方对乙方的资金用途实行监督。第卜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协议i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曰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曰银行与企业合作意向书篇2甲方:中国银行江西分行乙方:江西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切实支持江西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支持江西中小企业迅速成长壮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第条乙方般为中小企业提供上市、融资、信息、咨询代理等有偿服务。在本合作期限内,乙方为扩大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建立分公司和投资新项目时,适用本协议。第二条乙方注册资金300万元,在本合作期内,乙方对外发生业务成本和费用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倍。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属机构和支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第五条甲方承诺()乙方需要拓展业务领域和经营、设立分公司或其他重大战略性计划时,甲方应及时提供项目资金借贷,以支持乙方。(二)甲方在合法范围内,优先为甲方提供足额借贷资金,需要乙方提供的担保可以适量减低。第六条乙方承诺(一)、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度全部对外业务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银行帐号等财务资料;(二)、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三)、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在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1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2 .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3 .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4 .对外投资;5 .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6 .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第七条乙方提供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中小企业提供上市服务、融资服务、中介服务、创业服务、代理服务、技术服务、人才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第九条协议合作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如双方同意,再继续签订协议。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字乙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