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购销合同(通用5篇).docx
大豆购销合同篇1购货单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双方协定在由甲方在珠海市斗门区白蕉港码头收购乙方大豆。第一条:大豆的数量和价格1.大豆的数量:200吨。2.产品的价格:4700元/吨O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产口质量达到美国2号大豆标准,并符合中国进出口粮食检验标(SNT07981998)其中主要技术指标如下:蛋白质:34%:含油量:18%;水分:W14%;杂质:W2%。第三条: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货款结算方式及时间1、约定交货时间为:20年月日。2、约定交货地点为:珠海市斗门区白蕉港码头。3、货款结算时间为:货到即付50%,余款7日内付清。4、货款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第四条:验收方法1、按照国家制定的大豆检测标准,对第二条中甲乙双方所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如有一方产生异议,可提交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质量不合该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H起超过3天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符合规定。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贡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口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数量、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O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贡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班用。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关于恢复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通知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银发通知卜.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卜条关于银行计扣逾期付款滞纳金的规定:付款人对托收承付逾期付款的,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计扣赔偿金)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接货人。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2、甲方未按供方通知的口期或合同规定的口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第七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nJ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其它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清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一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购货单位:有限公司供货单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一年_月_日一年_月_日大豆购销合同篇2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大豆买卖合同。第一条:出卖人负贡对大豆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大豆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第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大豆的种植面积为一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大豆一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大豆,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一元。大豆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一年一月日;交货地点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大豆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大豆作物的病虫害,提高大豆的产量和质量。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一元1公斤:化肥一元1袋:农药一元1瓶。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贲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位、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合同自一年月一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日期:大豆购销合同篇3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就甲方出卖给乙方,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生产年份产品名称产地数量(吨)包装规格单价(元/吨)金额(元)合同总金额(大写)1、生产年份、产品名称、产地、数量、包装、单价、金额:2、质量标准:本条没有规定的质量标准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民法典62条第1条款规定办理。3、交货期限、地点、验收方式、重量计量、超欠幅度、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3.1、 交货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3.2、 交货及验货地点:;3.3、 验收方式:重量计量标准以计量为准,双方应相互进行数量确认并书面签字,确认后总数量视为本合同的交付数量,在现场如果任何一方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并核实;买方以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指标为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如对本合同货物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以的检测为准;3.4、 重量计量:;3.5、 超欠幅度:;3.6、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3.7、 及计价办法:包装物由方提供,为包装物,甲方按照净重kg包装袋交付;包装物不计价,不计重;3.8、 承担及计算方法:3.9、 方式、发票交付及期限:3.10、 补充、变更、转让及终止:1.1、 合同的补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合同为准。1.2、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3、 合同的转让: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是在转让前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并签订书面转让协议,书面转让协议签订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 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特殊情况时,需要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同意,并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方可生效。8、不可抗力及风险转移条款:8. 1、不可抗力条款: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时,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或部分履行的书面资料。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5日,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进行协商。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按照民法典规定处理。9. 2、货物的风险自乙方验收合格并实际接受货物之日起转移至乙方承担,对于乙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在乙方验收合格并实际接受前,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对于乙方拒收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因验收不合格而拒收、因甲方不按时交货而拒收等),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9、违约责任:10. 1、在甲方完成交付后乙方必须提取货物,乙方逾期不提取货物遇价格上涨按市场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跌按照合同价格执行。10.1、 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如果毁约不提取货物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按照不提取货物金额舟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货物。10、其他约定事项:11. R本协议签订同时双方均应该提供各F1.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收购许可证等证件,及所签订货物的质量卫生检验报告。11.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单据、函件等履行中的文书作为合同履行的证据是合同履行情况的说明。1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发生争议后,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鉴定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若以传真件签署,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件有效,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正本在传真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邮寄对方。甲方(出卖方):乙方(买受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大豆购销合同篇4甲方(购货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供货方):法定代表:授权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合同标的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具体标准如下:名称:品种:规格:单价:总金额:用途:第2条标的数量乙方是甲方的油品供应商,甲方采购的成品油的数量为。第3条相关费用油品运输所需运费由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应提前天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乙方。第4条油品运输与验收(1)乙方向甲方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期内,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质量标准如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地以新版本的国家质量标准为本合同的执行标准。(2)发货数量以乙方提货单载明数据为准,油库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按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定不超过±3.5%)之内,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3)甲方应在提取油品时,甲方本人(或者书面委托一名工作人员)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可以按约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的,应在小时内提出,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4)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检验机构对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5)甲方用书面方式委托一名工作人员签收货物的,该委托人签收的单据等同于甲方本人签收。第5条结算原则上现款现货,款到乙方银行账户后甲方可提油。供应价格依据当时中国石化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乙方保证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中国石化公司当期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不包含运费),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第6条违约贡任本合同约定的不11J抗力不能构成违约的原因。其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需要向对方给付未履行部分价款的%的违约金。第7条合同变更与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因季节变换需更换油品种类或品号(如0#与TO4的更替),双方另行协商。第8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i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及时清算余款。第9条合同效力本合同H双方签字并盖章之口起生效。第10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所签收单据均视为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11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种方法解决。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向法院提起诉讼。第12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购货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货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大豆购销合同篇5甲方(购货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供货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授权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具体标准如下:名称:品种:规格:单价:总金额:用途:第2条标的数量乙方是甲方的油品供应商,甲方采购的成品油的数量为。第3条相关费用油品运输所需运费由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应提前天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乙方。第4条油品运输与验收(1)乙方向甲方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期内,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质量标准如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地以新版本的国家质量标准为本合同的执行标准。(2)发货数量以乙方提货单载明数据为准,油库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按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定不超过±3.5%。)之内,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3)甲方应在提取油品时,甲方本人(或者书面委托一名工作人员)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可以按约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的,应在小时内提出,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4)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检验机构对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5)甲方用书面方式委托一名工作人员签收货物的,该委托人签收的单据等同于甲方本人签收。第5条结算原则上现款现货,款到乙方银行账户后甲方可提油。供应价格依据当时中国石化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乙方保证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中国石化公司当期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不包含运班),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第6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的原因。其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需要向对方给付未履行部分价款的%的违约金。第7条合同变更与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因季节变换需更换油品种类或品号(如0#与TO#的更替),双方另行协商。第8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及时清算余款。第9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藁章之日起生效。第10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所签收单据均视为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种方法解决。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向法院提起诉讼。3 12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购货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货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衣:签订时间: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