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指引》《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 认知障碍友好环境建设指引》的通知(津民发〔2024〕9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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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指引》《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 认知障碍友好环境建设指引》的通知(津民发〔2024〕9号).docx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指引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认知障碍友好环境建设指引的通知各区民政局:为高标准推进民心工程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智慧化、专业化水平,市民政局组织力量编制了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指引和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认知障碍友好环境建设指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智慧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指引2.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认知障碍友好环境建设指引2024年5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智慧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指引1建设目标1.1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与效率,满足老年群体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1.2建设目标:构建一个集智能化、信息化、便捷化于一体的智慧养老服务综合体,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服务的高效、集约与可持续发展。13本指引从建设原则、基本要求、场所建设、服务内容、服务开展、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本市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具体指导。2建设原则2.1需求导向: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健康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2.2智能化发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服务的智能化水平。23资源整合: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2.4人性化设计:考虑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身体状况,提供舒适、安全、暖心的服务环境。3基本要求3.1 网络要求3.1.1 宜将无线网络覆盖整个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并符合GB/T22239-2019要求。3.1.2 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有关规定,建设、运行、维护智能化养老服务相关系统,并按要求与政府相关部门养老服务或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进行数据对接,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和信息安全技术措施,符合GBZT35273-2020要求。3.2 环境要求3.2.1 应利用智能技术实时监测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信息系统及相关智能化硬件设备,保障信息化系统、智能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3.2.2 应在室外区域通过视频监控设备,监测并记录养老服务综合体的出入情况。3.3 谀施设备要求3.3.1 应配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在合理位置配置大屏,实现对老年人入住管理、照护服务、安全监测、饮食管理等场景信息化构建;针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例如:助餐,社区活动,健康管理,家庭养老床位等场景进行信息化构建。支持可配置化,对外提供AP1.接口,内嵌标准工具集,可根据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运营情况进行定制开发和设计。3.3.2 应提供多元化、操作简单的适老化智能化设施设备,满足老年人的智慧化养老服务需求。3.3.3 设施设备应符合GBZT36951-2018的相关要求。334应对各类智能化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335对有意愿使用智能化设备的老年人开展护理照料需求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配置可选项中的智能化设备。3.4 人员要求3.4.1 提供智慧化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有相应的从业资质或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后上岗,能够对信息化系统、智能化设备进行日常运维和操作培训。3.4.2 相关工作人员应参加智能化技术和产品的培训,确保能够熟练掌握智慧化服务的规范、流程和操作。3.5 数据管理要求3.5.1 应保存老年人信息、护理人员服务信息及机构运营等信息,建立数据库,采取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3.5.2 应建立数据信息安全保护机制和制度,通过智能化技术保护老年人隐私数据,防止信息泄漏。3.5.3 出入口视频监控记录保管期限应不少于90日。3.5.4 应符合GBZT35273-2020中数据安全的相关要求。4应用场景4.1 智弘拄持4.1.1 应配置人群流量智能监测摄像头或其他智能设备,统计每日到访人流量。对到访人流量可做到监测分析。4.1.2 可选配体温测量、身份识别等智慧化门禁系统及相应智能设备,自动识别来访人员信息,电子测量人体体温,方便工作人员和探访家属进入,防止可疑人员非法进入机构、权限外人员进入限制区域。4.1.3 符合JGJ/T484-2019中4.5的要求。4.2 智慧评估4.2.1 应配置相关专业评估软件及智能化技术,对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和感知觉与社会参与度等方面进行入院评估、阶段性评估、即时评估。4.2.2 应符合GB/T42195-2022中4.2的要求。4.3 智慧安防4.3.1 应配置烟感报警器、电力脉象仪,可选配智能地板、水浸、燃气报警器等监测设备,对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实行消防监控,以及漏水、漏电、燃气泄漏等危险情况的24小时自动报警和处理。432应编码归档安全设备,动态开展安全设备检修管理。4.4 智慧监护4.4.1 应在老人房间内配置紧急呼叫报警器。4.4.2 应配置防跌倒毫米波雷达,实时探测老人状况,一旦检测到异常情况,智慧平台报警并通知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4.4.3 可选配在老年人纽扣中植入RF1.D技术产品,实现对老人的实时定位。4.4.4 可选配在老人床侧放置智能地垫,实现对老人在床、离床行为的监测。4.5 智弘关爱4.5.1 应配置智能养老机器人,满足宣传讲解、智慧监控、语音交互、娱乐互动、无接触配送等服务。4.5.2 可选配房间智能设备,支持家属通过视频等方式对老人进行远程探视。4.6 智重照护4.6.1 应配置多功能护理床,提升便捷化照护服务能力,降低工作人员护理压力。4.6.2 应配置毫米波体征监测雷达,通过探测老年人呼吸、脉搏、睡眠质量等多项体征指数,对夜间安全及睡眠情况进行实时监测。4.6.3 应配置全自动防压疮充放气床垫,实时监测老人卧姿睡姿,对压疮风险进行智能化预警。4.6.4 可选配智能药盒,根据老人身体情况、服药情况,对老人服药用药情况进行智慧化管理。4.7 智慧健康管理4.7.1 应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健康评估、健康监测等全链条的电子化健康管理档案,形成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报告和健康报告。4.7.2 可选配穿戴式、非接触式、无感式设备(包括:智能体检设备、中医诊断设备、智能眼底筛查设备等),实时或定时采集老年人的心率、呼吸、血压、体温等生命体征信息,记录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自动发现指标异常并及时提醒。4.8 智生健身康笈4.8.1 可选配器械可视化训练系统设备、言语认知训练系统设备、数字OT系统设备、步态训练系统设备等,根据医疗人员的评估和诊断,通过指导老年人使用智能化的康复辅助器具,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肢体运动康复、视听力康复、言语康复等服务。4.9 智生助井4.9.1 应配置智慧化点单机、结算设备,便利老年人自助点餐、自助结算并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时补贴优惠。4.9.2 可选配智能化餐饮管理系统,制定符合糖尿病、高血压、高尿酸症等慢病老年人饮食要求的食谱,实现智能化营养搭配。4.10 智北延伸一居家上门服分4.10.1 可选配便携式智能随诊包,居家智能监控硬件等硬件,链接平台,提供线上结合线下的点单式服务。通过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现有智能化服务平台及产品,将服务延伸至更多的社区及家庭用户,为更多家庭带来智能化应用的便捷服务。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认知障碍友好环境建设指引1范围本指引提供了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认知障碍友好专区环境设置的总体原则、总体要求、通用细则,以及居住、卫浴、交通、餐饮和活动等空间的设置指导。本指引适用于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中新建或改建专门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环境设置,也适用于一般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峭进老年人认知功能康复训练的环境设置。2总体原则1.1 确保环境的安全性最大程度降低环境中导致老年人各类不良事件的风险因素,并对环境中的危险元素加以管控。1.2 保持环境的稳定性与熟恚性营造小规模、居家式的环境氛围,鼓励老年人携带一定数量的喜爱或有纪念意义的个人物品。1.3 改计定标识确保老年人能够方便地看到简明、易懂的时间线索,设置方向引导标识以提升其空间定向的独立性。1.4 提供适当的感官刺激在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方面,增加环境中有益的刺激,减少不良的刺激。1.5 保甘私宓性知社交性提供保护隐私,独处的空间与不同规模的小组活动空间。3总体要求3. 1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的建筑基地与总平面、建筑设计、建筑设备应符合JGJ450的相关规定。3.1 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的运营管理应符合GB/T35796,GB38600的相关规定。3.2 3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GB55019的相关规定。3.3 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的图形符号与标志应符合MzJT131的相关规定。35宜配置符合JGJ/T484相关规定的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口控制、视频监控、安全技术防范、电子巡查等。4通用细则4. 1平面布局1.1.1 宜采用小规模组团方式设置相对独立的认知障碍照护单元,每个单元的规模宜控制在1520人。1.1.2 同时设置多个认知障碍照护单元时,其位置宜相互毗邻。1.1.3 照护单元内平面布局宜使老年人的行动路径自由、连续。照护专区的平均建筑面积不应低于25平方米。照料单元内的单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应低于10平方米,双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应低于16平方米,多人间居室的床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6平方米。4.2 设施设备4.2.1 老年人自主使用的设施设备及日常用品,应易于识别且安全,便于操作。4.2.2 示例:居室门、门把手、床椅、衣柜、餐具、开关、按钮、马桶圈。423工作人员使用的设施设备及日常用品,应采用隐蔽式设计。4.2.4 示例:清洁用品收纳柜、保洁室房门。4.2.5 窗户宜采用下悬内倒和内平开复合的开启方式,且平开窗窗扇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4.2.6 居室内应安装适宜认知障碍老年人使用的呼叫系统,可采用人脸识别、红外线感应报警、离床感应等智能化设施设备。4.2.7 公共就餐区域可参照居家环境配置微波炉或电磁炉、电饭煲、冰箱、冷热水饮水机、消毒柜等小家电。也可由具备同类功能的其他设施设备替代。部分设施设备,如冰笳、冷热水饮水机、消毒柜等,可根据机构实际情况与其他区域共享配置。4.2.8 康复训练场所宜配备针对认知障碍的益智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作业疗法、脑神经康复理疗、物理治疗等相关设备。4.2.9 非药物干预区域应配备非药物干预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沙盘、多感官训练设备、感觉统合训练器材、园艺植物等。4.2.10 注:非药物干预疗法包括但不限于园艺疗法、音乐疗法、多感官刺激疗法、感觉综合疗法、精神运动疗法等。4.3 物理环境4.3.1 老年人居室、活动空间、就餐空间、走廊应具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条件;且应设置充足、均匀的人工照明,避免出现阴影或暗区。43.2 人工照明应能够分区、分组控制,以适应不同时间和场景下的使用及管理需求。43.3 3主要出入口、通道、卫生间门口处、就餐区域及地势变化区域宜增设局部照明,保证空间照度充足、均匀,避免眩光、反光、阴影和灰暗面。43.4 应控制或降低噪音及室内回响。43.5 装设计43.5.1 邻空间内无高差的地面在色彩与明度应宜相同或相近。43.5.2 护单元宜通过装饰风格、主题色彩、家具样式等方式加以区分。43.5.3 采用适宜的色彩对比增强对整体与局部空间的识别与利用。43.5.4 例:地面与墙面、门面与墙面、扶手与墙面。43.5.5 框与门框宜在色彩与造型上有所区分。43.5.6 识应采用文字、图画、符号相结合的表达方式。43.5.7 浴间宜配置带扶手的浴椅和可控制喷水方向的手持式花洒。5居住空间5.1 居住空间的安全性设置5.1.1 居室内不摆放有尖刺的植物、有锐利棱角的物品;不放置裸露的散热设备。5.1.2 居室内的带轮家具在非使用状态下应确保轮闸及时锁闭。5.2 居住空间的稳定性与熟悉性设置。5.2.1 居室平面布局应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与个人喜好。5.2.2 示例:床的摆放方向、床头柜的摆放位置。523居室的装修风格应为温馨、舒适的家居风格。5.2.4 应选用安全、方便使用的适老化家具。5.2.5 宜个性化布置个人生活区域,鼓励使用、摆放安全可靠且个人喜爱的物品。5.2.6 示例:抱枕、毯子、床罩、照片、玩偶。5.2.7 宜在居室内放置符合老年人体型的安全座椅。528居室门口、床头、橱柜处宜设有易于认知障碍老年人辨识个人空间的标志物或标识图文说明。5.2.9 示例:老年人本人或亲属的照片、宠物或风景的照片、记忆箱、特色装饰。5.2.10 宜在居室设置居住空间的定向线索。5.2.11 宜在居室的明显位置设置信息板。5.2.12 宜为有需要的老年人设置大尺寸、阿拉伯数字的指针时钟。5.2.13 宜为有需要的老年人设置大字体、版式简洁的日历。5.3 居住空间的感官刺激设置5.3.1 居室墙面应选用浅色,哑光材质;顶部光源不应安装在床的正上方且应避免光源裸露;应避免在窗户前方放置阻挡老年人视线的设施设备。示例:高柜、医用设备。5.4 居住空间的隐私性与社交性设置5.4.1 居室门不宜直接相对,以免加重定向障碍,同时维护私密性。5.4.2 各床位空间宜用隔帘、家具以保持私密性。6卫浴空间6.1 卫浴空间的安全性设置6.1.1 宜配置带扶手的浴椅和可控制喷水方向的手持式花洒;收纳空间设置应隐蔽。6.1.2 应留有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同时进行护理操作的空间。6.1.3 人工光源应均匀且照明良好。6.2 卫浴空间的稳定性和熟恚性设置6.2.1 应配置易于辨识、操作简单的洁具,包括但不限于面盆、马桶等。6.2.2 应配置易于辨识、操作简单的日用五金配件,包括但不限于水龙头、把手等。6.2.3 不宜使用梳妆镜。6.3 卫浴空间的定向线索设置63.1 卫生间与洗浴间分别设置时,其门面标识应有明显差别。63.2 2同一照护单元内的卫生间门面宜设置为统一的外观与色彩。6.4 卫浴空间的感官刺激设置6.4.1 洁具应与其所在的墙面和地面的色彩对比明显。花洒、扶手、水龙头、浴凳宜选用与相邻墙面、地面或洁具的颜色容易区分的对比色。6.4.2 应避免使用噪声过大的设施设备。6.5 卫浴空间的隐私性与社交性设直6.5.1 洗浴区应安装浴帘。6.5.2 洗浴间门口宜安装门帘,避免外部视线贯穿。7交通空间7.1 交通空间的妄全性设嵬7.1.1 通往不安全区域的出入口应设有门禁,并采用隐蔽化处理。7.1.2 对需要封闭管理的通道,封闭后应用隐蔽性的安全围栏加以遮挡。7.1.3 电梯应设置楼控模式,避免老年人误入不安全区域。7.1.4 电梯内的轮椅倒车镜宜安装在角度合适的高处,避免引起镜像认知障碍。7.1.5 消火栓、强电箱、弱电箱、水井房等设施设备门面宜采用隐蔽式设计;灭火器箱体不宜外置于地面,如有外置箱体,宜采用安全遮蔽措施。7.1.6 居室、公共活动空间和主要通道的地面不应放置可移动地毯、地垫、矮凳、盆栽等存在风险隐患的地面铺装或障碍物。7.2 交通空间的穆定性与效恚性谈置7.2.1 不同的走廊空间宜通过装饰加以区别,便于老年人识别和定位。7.2.2 走廊空间可采用城市街景、自然风光等生活中常见的元素进行装饰,营造熟悉、亲切、温暖的生活氛围,激发回忆,促进适应与交流。7.2.3 应安装连续的扶手,扶手宜为家居风格的木纹饰面。7.3 交通空间的定向线索设置73.1 老年人使用的出入口应与周围墙面的色彩对比明显,供其他人员使用的出入口应进行隐蔽化处理。73.2 应在电梯厅、电梯内设置以数字、文字、符号相结合的楼层导示牌,并对各楼层功能加以注明。73.3 3对不同楼层设置颜色标识时,电梯厅的墙面应与楼层标识的颜色保持一致。7.4交通空间的感官刺激设置7.4.1 走廊照明应充足、均匀,应避免顶部强烈的管束照明。7.4.2 电梯轿厢壁面宜色彩柔和,轿厢地面颜色宜与楼层走廊地面的色彩保持一致。7.4.3 电梯厅的电梯按键、轿厢内的控制面板应与背景墙面对比明显。8餐饮空间8.1 ¥伏空间的妄全性设匿8.1.1 应配置材质安全且不易破损的餐具。8.1.2 应避免配置刀具、叉子及带尖角或锐边的餐厨用具。8.1.3 公共区域的橱柜、插座面板、暖水瓶及各类电气设施设备,应受控使用,并按需求设置安全锁口、用电保护等安全防护装置,张贴安全使用和管理提示。8.1.4 餐桌不宜选择会产生倒影和反光的桌面。8.2 您伙空间的稳定性与熟生性谩女8.2.1 宜设置小规模的餐厅。8.2.2 餐厅应设置数量充足的餐位,宜设置多种类型与组合的餐桌。8.2.3 餐饮用具的外观宜为家居风格。8.3 算饮空间的定向线索位置1.1.1 厅位置应明显且容易找到,宜采用开放式。1.1.2 宜在餐厅设置开放式的各餐区或操作台。1.1.3 应在明显位置设有通往附近卫生间的导向标识。8.4 置饮空间的感官刺激设置8.4.1 餐饮空间内宜有食物或烹饪的香味。8.4.2 餐饮空间宽敞明亮、有均匀且显色性好的照明。8.4.3 备餐台与操作台的上方宜设置作业照明。8.4.4 桌布、餐垫、餐具的颜色宜选用便于认知障碍老年人区分食物、餐具及餐桌的对比色。8.5 罪饮空间的隐私性与社交性设置8.5.1 应为工作人员与访客留有餐位,便于用餐时的协助与互动。8.5.2 宜为有单独进餐需求的老年人设置相对独立的餐位或空间。9活动空间9.1 活动空间的妄仝性设置9.1.1 供老年人活动的地面与步道应无障碍、平整、防滑、无积水。9.1.2 室内外之间的通路应采用无障碍坡道过渡。9.1.3 室外活动空间宜采用封闭形式。9.1.4 室外活动杨所应设置具有隐蔽性的安全栏,可采用园艺绿化带提供隔离遮挡。9.1.5 室外活动空间中通往外界的步道、门及围墙应进行隐蔽化处理,围墙不应有可攀爬性,可用植物加以覆盖。9.1.6 室外活动空间中存在危险的物业设施与设备应做好隐藏化处理。9.1.7 宜设置安全、安静、便于监护的独处空间,以应对老年人的激越行为。9.2 活动空间的稳定性与熟恚性谈置9.2.1 应提供符合老年人多元化喜好与需求的室内、室外活动区域。示例:阅读手工区、休闲观影区;休闲亭廊、健身场地、花园。9.2.2 活动空间的装饰风格应具有熟悉感与亲切感。9.2.3 活动空间内应摆放安全座椅,座椅外形宜为老年人熟悉且喜爱的风格。9.2.4 应在临近区域设置小型服务台,方便老年人与工作人员看到彼此。9.2.5 应提供多种类型的文娱设施与用具,满足老年人的不同兴趣爱好,并支持非药物干预的实施。9.3 活动空间的定向线索设置9.3.1 室内与室外活动空间宜彼此相邻或连通。1.1.1 内外出入口的位置应通过建筑造型或标志物加以凸显。1.1.3 室内外出入口应为步道的起止点,并设有明显的引导标识。1.1.4 设有多个出入口时,不同出入口应设置不同色彩或标志物,便于老年人找到往返路线。1.1.5 内活动区域宜在同一楼层相对集中布局;不同活动区域应设置显示其功能的图文标识。1.1.6 宜在室内活动空间摆放显示当前季节、节日的图片。1.1.7 宜在活动空间内或近处设置卫生间,其位置应使视线直接看到或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9.4 活动空间的感官刺激设置9.4.1 应强化活动空间内的大自然元素。示例:摆放或播放自然风光影像、提供与动植物的接触互动。9.4.2 应摆放或种植色彩鲜亮或带有芳香气味的无毒、无尖刺的植物。9.4.3 植物或种植箱的高度应便于老年人观赏、接触,以及参与种植养护。9.4.4 可设置专门的多感官刺激室。9.5 活动空间的隐私性与社交性设置9.5.1 活动空间内的布局应满足老年人不同规模与层次的社交需求。示例:小组活动空间、个性化活动角。9.5.2 活动空间应动静分离,宜为喜欢安静或需要独处的老年人设置单独的区域或房间。10评价与改进10.1 评价方式10.1.1 应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智能化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护理员智能化应用自我评定,并形成评定报告。10.1.2 应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服务满意度测评,向住院老年人、家属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并形成分析报告。10.1.3 宜邀请相关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智能化服务质量进行评价。10.2 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0.2.1 认知障碍专区管理内容;10.2.2 养老服务内容;10.2.3 服务质量;10.2.4 服务安全风险防范;10.2.5 服务满意度。10.3 改进方式应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制定服务改进提升方案。应建立改进跟踪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跟进方案的实施进度和实施质量。改进方案完成时,应及时进行总结,及时向机构工作人员、老人及家属反馈,询问改进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