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管理办法.docx
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前言为规范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加强对重点生产区域的监控,提高安防应变能力,保障生产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第二章:职责第条:归屈单位职责1 .行政人事部负责监控系统的归口管理,负责制定管理制度的制修订;2 .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监控点的设置、停用及搬移报告:3 .行政人事部负责监控系统的管理员配备;4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监控系统的使用情况、维保情况、台账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5 .行政人事部负责监控系统异常情况的调查与处理。第二条:管理员职责1 .负责对监控中心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2 .定期按照规定对监控中心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并向信息网络人员反馈解决,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3 .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刻录存档,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4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公司高层或行政人事部领导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泄;5 .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在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6 .严格执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并做好换班期间的交接工作;7 .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备和设备,严格操作规程,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第三章:进入视频监控中心须知第一条:若公司其他员工要查询(调取)监控视频信息,需填写治安监控图像信息查询(调取)审批表并走审批流程。1 .进入视频监控中心前应把所需查询的内容提前通知监控室管理员,以便快捷的调阅查询;2 .所查询的相关内容和资料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3.行政执法人员(政府管理部门)需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相关信息,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单位公函,行政人事部领导或公司高层同意后,监控室管理人员方可配合提供。第二条:视频监控中心为公司重点保密单位,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第三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视频监控中心,需经行政人事部领导或公司高层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第四条:进入视频监控中心必须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第五条:进入视频监控中心人员必须服从监控管理员管理,未经许可不得乱动任何监控设备和资料,不得大声喧哗;第六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视频监控中心;第七条:监控中心严禁烟火;第八条: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第四章:视频监控系统七不准规定第条:不准盗窃、损毁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第二条:不准故意隐藏、毁弃视频图像及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第三条:不准买卖、散发、非法播放或者其他方式非法传播视频图像监控资料;第四条:不准侵入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第五条:不准擅自改变图像监控系统用途、摄像设备位置和覆盖范围;第六条:不准私自拷贝、摄像、拍照监控录像资料;第七条:不准影响视频图像监控系统正常使用的其他行为。第五章: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第一条: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随意摆放;第二条: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应立即上报部门领导,找专业人员维修,并安排人员加强厂区巡逻防范;第三条:保证每个监控设备都能正常工作,如存在异常或无法工作,及时联系厂家维修,并向信息网络人员备案;第四条:如探头、主机、线路老化或检修后仍不能恢复使用,以及夜间不能清晰录播影像和不能正常提供影像信息的,由监控管理员报所属单位领导审批,及时向公司申请更换;第五条:定期清理会遮挡红外对射探测器的障碍物,如:树枝、树叶等;第六条:定期检查探头设备是否固定牢固等;第七条:定期用刷子对主板、接插件、机箱及机箱风扇等进行除尘;第八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及时上报厂家或是电工,不得私自动手处理:1 .异常发热2 .发出异味3 .有异常噪声4 .监控图像发生异常5 .其他无法处理的工作异常情况第九条:每次维修管理,及时登记在维修管理登记表上。第六章:室内日常环境维护要求第条:视频监控室内要保持R生清洁、干燥通风;第二条:对室内温度、湿度进行有效维护控制,作出如卜要求:1 .每日24小时随时对机房的温度、湿度进行探测,有效控制;2.视频监控室内要24小时有人值守,具体参考范围如下表所示:第七章:存储备份管理规定第一条:所有监控探头对准归属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录像,录像存储时间不得低于30天;其中:厂区出入口不低于360天,装卸平台、废品库、成品仓库、贵重物资、危险品库等不低于180天;第二条:任何人不得变更、删减监控存储信息;第三条:不得强行中断设备或者切断电源;第四条:如发现信息丢失或保存时间达不到15天的,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并向行政人事部备案;第五条:对监控工作中发现有价值资料,采取备份方式进行存储;第六条:对值班期间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记录时间、地点、类型、存储位置、存储人签名;第七条:对值班期间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固定图片资料,单独备份文件夹。第八条:保存的资料及时分类管理,依照便于保存的原则。第八章:检查与考核第一条:本标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定期组织监督和检查。第二条:本标准具体考核办法按公司综合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