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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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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省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建立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和企业名录(-)分级制定信用监管事项清单。2022年7月底前,我市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参照省级、市级做法,在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参照上级做法,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结合国家有关部委要求,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以属地监管和全面覆盖为原则,制定本级信用监管事项清单,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汇总发布。(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二)分级编制评价企业名录。按照企业隶属关系,根据企业登记注册地址,强化分级管理。市现有企业全部纳入本地评价企业名录。参照省级、市级做法,2022年7月底前我市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将本单位企业监管名录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实施清单和名录动态管理,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依托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布。增加、删除或修改监管事项的,应于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同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根据新增、注销等情况动态更新本级评价企业名录。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二、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明确信用信息共享范围。根据省信用评价信息构成表,加大企业登记注册、司法判决及执行信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欠缴税款、欠缴水电气费等信用信息共享力度,并根据全省、市统一的评价信息标准调整情况,按需扩充评价信息归集范围。(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市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市供电公司、中燃翔科燃气公司、市直各有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二)分级实施信息共享。依据省信用评价信息构成表和市企业公共信用评价信息责任分工表,市制定市企业公共信用评价信息责任分工表,能够实现省级共享的信息由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在省级未共享信息前,由各有关部门提供信用信息。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信息及时、准确、全量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共享。(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三)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和异议处理机制。各部门要落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本部门业务平台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在评价和结果应用中的信息安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一受理异议申请,需有关部门处理的异议信息,信息提供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向异议申请人反馈处理结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四)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市法院要对失信政府部门和失信事业单位信息进行归集、整理和统计,于每季度末将整理后的数据推送给政务诚信牵头部门。按照市法院推送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时反馈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督促协调推动有关单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并定期报送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三、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和结果共享应用(-)落实统一的分类标准。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综合1年内企业失信行为发生次数和严重程度等因素,将企业信用状况统一划分为A(守信)、B(一般失信)、C(严重失信)、D(“黑名单”)四类。A类即企业1年内无失信行为记录,信用状况良好。B类即企业1年内有5次以下含5次)一般失信行为记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信用状况一般。C类即企业1年内有5次以上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包括: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移出,或被处以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其中,吊销许可证件不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信用状况不良。D类即企业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信用状况差。(二)实施公共信用评价。严格按照全省、市统一的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对全市企业开展公共信用评价。企业公共信用评价周期原则为1年,可根据部门监管应用需求加大评价频次、缩短评价周期。建立公共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机制,通过“信用中国O”网站提供企业自查或授权查询服务。(三)评价结果协同共享应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通过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及时共享给市、县有关部门,供各部门在审批、监管、服务等工作中参考使用。其中,对于公共信用评价为A类的企业,可以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中给予便利化服务等激励措施;对于公共信用评价为C类和D类的企业,应当核查其信用信息,按照合法、关联、比例原则,依据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和具体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四、推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我市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级和市级主管部门要求,推动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国家、省级和市级已建立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的,应当根据指标开展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国家、省级和市级尚未建立有关指标的,鼓励各部门探索建立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主要服务于“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为监管数字赋能、信用赋能,分级分类结果作为配置监管资源的内部参考依据,不作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二)建立公共信用评价与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共享机制。各部门要在行业规划下,通过应用现有系统或建设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等方式,开展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工作,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记于企业名下,供监管工作使用。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所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公共信用信息,各部门可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各部门应当及时将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信息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实现公共信用评价与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共享。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三)实现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各部门要将公共信用评价或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应用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根据公共信用评价或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公共信用评价为A类或行业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公共信用评价为B类或行业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公共信用评价为C类或行业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公共信用评价为D类或行业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公共信用评价不代替各部门各专业领域对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业务协同,实行全链条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要参考公共信用评价或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探索实施更加科学有效监管,动态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切实堵塞监管漏洞。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五)统筹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果反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互联网十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互联互通,共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监管等行政监督检查信息。建立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监管结果与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信息比对机制,持续细化完善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进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增强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监管执法和服务责任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实际成效。(二)严格责任落实。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完善配套制度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对非法泄露、篡改信息或评价结果,或者利用评价工作谋私等行为,依法予以惩处。(三)大力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典型案例,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工作成效,引导企业维护良好信用,进一步提升信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附件:市信用监管事项清单(2022年)市信用监管事项清单(2022年)(共275项)一、市发展改革局(共5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2行政检查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3行政检查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管4行政检查对市(县)储备粮的监督检查5行政检查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检查二、市科学技术J和工业信息化局(共2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2行政检查对盐业管理对象的监督检查三、市民政局(共1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四、市财政局(共1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五、市人力资源彳和社会保障局(共11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2行政检查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3行政检查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4行政检查对劳务派遣的监督检查5行政检查对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6行政检查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行政检查对国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资、奖金的分配的监督检查8行政检查对机关工勤、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计划的监督检查9行政检查对事业单位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带薪年休假情况的监督检查10行政检查对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规的监督检查11行政检查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注册工作的监督检查六、市生态环境局市分局(共11项)1F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2行政许可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3现场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现场检查4现场检查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5现场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6现场检查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检查7现场检查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行政检查8现场检查对从事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行政检查9现场检查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行政检查10现场检查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监督检查11现场检查对废旧放射源和其他放射性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38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3行政许可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4行政检查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的检查5行政检查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工程监理活动的检查6行政检查对本市建成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7行政检查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活动的检查8行政检查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检查9行政检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开发经营活动的检查10行政检查对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检查11行政检查对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的检查12行政检查对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行为的检查13行政检查对绿色建筑活动的检查14行政检查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检查15行政检查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事检测活动的检查16行政检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检查17行政检查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勘察设计活动的检查18行政检查对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检查19行政检查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检查20行政检查对劳务作业分包活动的检查21行政检查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的检查22行政检查对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及造价咨询活动的检查23行政检查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单位运营管理情况的检查24行政检查对开发建设单位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检查25行政检查对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检查26行政检查对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检查27行政检查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检查28行政检查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29行政检查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活动的检查30行政检查对建设工程招标条件的检查31行政检查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32行政检查对进冀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单位进冀备案情况及从事建筑及中介服务活动的检查33行政检查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条件)的检查34行政检查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检查35行政检查对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36行政检查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活动的检查37行政检查对装配式建筑的检查38行政检查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检查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23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许可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摆设摊点审批2行政检查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检查3行政检查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检查4行政检查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的检查5行政检查对核准后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检查6行政检查对核准后的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检查7行政检查对审批后的大型户外广告的检查8行政检查对核准后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检查9行政检查对批准后的依附在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检查10行政检查对审批后的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的行驶检查11行政检查对批准后的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检查12行政检查对审批后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检查13行政检查对城市景观照明能耗等情况的检查14行政检查对城市道路定期养护、维修或者修复竣工的检查15行政检查对排放污水情况的检查16行政检查对汛前城镇排水设施的检查17行政检查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检查18行政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应建立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的检查19行政检查对燃气的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的检查20行政检查对供热计量工程竣工验收的检查21行政检查对供热设施及特种设备的检查22行政检查对供热工程竣工验收的检查23行政检查对供热用热行为的检查九、市交通运输局(共20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许可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特许经营许可2行政检查对公路保护及涉路施工的监管和验收的行政检查3行政检查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4行政检查对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公路法规定的行为的检查、制止5行政检查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的监督检查6行政检查公路超限检测站利用移动检测设备等流动检测方式对超限超载进行的监督检查7行政检查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8行政检查对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9行政检查对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10行政检查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11行政检查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公路路口进行的监督检查12行政检查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13行政检查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14行政检查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的监督检查15行政检查对机动车维修的监督16行政检查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监督17行政检查对质量信誉的考核的行政检查18行政检查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活动的监督19行政检查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进行的监督20行政检查对客运公共交通运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十、市水利局(共6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2行政检查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3行政检查对取水许可的监督检查4行政检查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督检查5行政检查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6行政检查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H一、市农业农村局(共22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许可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2行政许可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3行政许可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4行政许可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5行政许可新选育或引进蚕品种中间试验同意6行政许可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7行政许可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8行政许可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采集、采伐批准9行政许可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10行政许可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11行政检查对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进行监督检查12行政检查对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13行政检查对畜禽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14行政检查对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15行政检查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16行政检查水产苗种质量监督检验17行政检查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18行政检查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督检查19行政检查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单位和个人动物防疫活动的检查20行政检查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21行政检查对执业兽医的监督检查22行政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十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3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许可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2行政许可土地复垦验收确认3行政许可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十三、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共10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营业性演出的监督检查2行政检查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3行政检查对艺术品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4行政检查对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监督检查5行政检查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开展考级活动的监督检查6行政检查对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7行政检查对旅行社监督检查8行政检查文物购销经营检查9行政检查文物拍卖经营检查10行政检查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监管十四、市卫健局(共4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医疗美容服务的检查2行政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发放管理3行政检查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监督4行政检查对中医药服务的检查十五、市应急管理局(共7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2行政检查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3行政检查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检查4行政检查对地震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5行政检查对专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监督检查6行政检查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7行政检查汛前对各类防洪设施组织检查十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44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2行政检查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3行政检查对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检查4行政检查对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5行政检查对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6行政检查对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7行政检查对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8行政检查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9行政检查对直销行为的监督检查10行政检查对传销行为的监督检查11行政检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12行政检查对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13行政检查对县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监督14行政检查对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的监督检查15行政检查对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的监督抽验16行政检查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17行政检查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的监督抽查18行政检查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19行政检查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20行政检查对食品生产的监督检查21行政检查对食品销售的监督检查22行政检查对餐饮服务的监督检查23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质量安全的检查24行政检查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25行政检查对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26行政检查对商品量计量的监督检查27行政检查对能效标识计量的监督检查28行政检查对水效标识计量的监督检查29行政检查对能源计量的监督检查30行政检查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检查31行政检查对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的监督检查32行政检查标准实施监督检查33行政检查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34行政检查认可机构监督检查35行政检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检查36行政检查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的检查37行政检查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检查38行政检查对侵犯特殊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检查39行政检查对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检查40行政检查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检查监督41行政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42行政检查对有关疫苗质量的监督检查43行政检查对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44行政检查对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十七、市统计局(共1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的检查十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共7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防空地下室建设的检查2行政检查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3行政检查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监督检查4行政检查对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的监督5行政检查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的监督指导6行政检查对人防设备生产安装的监督7行政检查对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终端设备和警报通信终端设备维护工作的监督十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共3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许可检查2行政检查对小额贷款公司各项变更事项备案检查3行政检查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类检查二十、市税务局(共6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2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3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4行政许可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5行政检查税务检查6行政检查特别纳税调整二十一、市司法局(共3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许可公证员任职审核2行政检查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监督检查3行政检查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监督检查二十二、市教育局(共6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检查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检查2行政检查对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检查3行政检查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4行政检查对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检查5行政检查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6行政检查对学生资助资金的检查二十三、市公安局(共39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许可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2行政许可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3行政许可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事前备案4行政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5行政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6行政许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7行政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8行政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9行政许可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0行政许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1行政许可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12行政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13行政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14行政许可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15行政许可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16行政许可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17行政许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18行政许可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19行政许可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20行政许可机动车登记21行政许可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22行政许可户口迁移审批23行政许可普通护照签发24行政许可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25行政许可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26行政检查道路运输单位交通安全责任监督27行政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监督管理28行政检查指导、监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29行政检查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30行政检查依法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监督检查31行政检查对营业性演出进行治安管理32行政检查旅馆业治安管理33行政检查娱乐场所治安管理34行政检查对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治安管理35行政检查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治安业务指导和检查36行政检查对典当业治安管理37行政检查对危爆物品管理公安机关负责的相关环节进行检查38行政检查检查39行政检查报备管理二十四、市烟草专卖局(共2项)序号权力类型事项名称1行政许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2行政检查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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