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延庆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 若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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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延庆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 若干措施.docx
关于支持延庆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现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一、支持对象本政策适用于在延庆区注册并经营,且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二、支持措施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京科发(2024)13号)及关于加快延庆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延园委文(2022)37号),对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支持,相关资金用于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产业化推广等相关工作。(一)支持在延庆区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对符合相关条件并首次认定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区科信局推荐至市科委,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研发资金补贴;区科信局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区科信局给予不超过2万元申报材料补贴。(二)支持在延庆区进行复核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对符合相关条件并再次认定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区科信局推荐至市科委,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研发资金补贴;区科信局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金支持;区科信局给予不超过2万元申报材料补贴。(三)支持京外迁入延庆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京外迁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区科信局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三、附则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面向自2024年起申报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体解释工作由延庆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