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范本).docx
新疆大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4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其次条公司类型:其他有限公司。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笊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其次章公司的名称、居处、经营范用、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新疆大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居处:新赧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南巷1号科技数码大厦1栋31总31-01:邮政编码:830000.公司经营范围:信息系统一成服务,信息技术询问服务、软件开发、社会经济询问服务、会议与展览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H用品、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服装、工艺品及礼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第九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削减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依据实檄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十条公司股东共2个,分别是:1、姓名(名称):新疆东方经典五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证件名称:统社会佶用代码,证件号码91650100MR773KXM89,居处:新疆马仲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柱山街28号坤盛园10号商业综合楼107室:2、姓名(名称)白一琪,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一,居处:.仰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65号1号楼2单元701空:第十一条公司应当依据g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我信息发生改变的,公司应当刚好更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见行使股东权利。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第十三条股东享芍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四)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五)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夏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芬会计报告。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供应查阅的,股东可以恳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供应查阅。(七)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安排喇余财产。(八)参与股东会,并按本章程规定的方式行使表决权:(九)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者监事的权利;(十)股东会的决议内容或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依法恳求人民法院撤销。第十四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史任:(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载明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卜的手续:(三)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除私;(四)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五)不得抽逃出资:(六)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七)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第十五条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1、股东姓名(名称):新弼东方经典互联网技术服务仃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55万元,出资时间:2036年7月31日前缴足.出资方式:致垂(或其他出资方式作价出资)2、股东姓名(名称):白琪,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2036年_月闻_日前缴足,出资方式:窗1(或其他出资方式作价出资第十六条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详细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七条股东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第十八条股东的出资期限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公司营业期限。第十九条股东不依据本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担当违约货任。其次十条公司成立后,发觉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丁公司堂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担当连带贪任。其次十一条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克时,如资不抵债,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第五章公司的股权转让其次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H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依据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条其次款规定的“视为同意转让”,可由公司出具书而证明。其次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H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次十四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本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的记数.其次十五条股东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恳求公司依据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后,应当办理减资登记。其次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承继转让人的出资义务。其次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继承人应当承继股东的出资义务.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次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当,股东会任命。其次十九条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一)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卷字人。(二)法定代表人在国家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范闹内行使职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托付他人代行职权,托付他人代行职权时,应当出具6授权托付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需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不得托付他人代行。第三十条法定代表人应当遵遵守法律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的规定,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作出违反公司股东会、执行董事决议的行为,不得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法定代表人违反上述规定,损害公司或齐股东利益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贡任。第三十一条法定代表人出现卜.列情形的,应当解除其职务,重新产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规定不得担当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施事或者经理担当,但其丢失执行茶事或者经理资格的:(三)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无法般行法定代表人职费的:(四)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平安机关通缉的;(五)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贡的法定情形.第七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三十三条股东会行使卜.列职权:(一)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安排;(二)任命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执行董事、监事,确定有美执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上述事项股东以-E面形式一样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干脆作出确定,并由全体股东在确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三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会计年度期末召开一次。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有限贵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三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布事召集并主持:执行瓶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费的,由监事会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不4集的,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臼行召集并主持。第三十六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第三十七条股东会应当对股东会会议通知状况、股东出席状况、表决状况以及所议事项的确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三十八条股东依据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齐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的其他决议,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合并、分立以及削减注册资本决议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四十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贵,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十一条执行笊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屈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刚好改选,或#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笊事职务。第四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交,行使卜.列职权:(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确定公司的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免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放的方案:(八)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确定其渊劳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三条公司设经理I名,由股东会选举。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IE事的确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贡人:(七)确定聘任或齐解聘除应由执行退事确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货管理人员;第四十四条公司设监事I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贪,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十五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担当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实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二)因贪污、财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当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消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当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货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货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借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或者聘任无效。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第四十七条执行苗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遵守法律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一)谨慎、仔细、勤勉地行使股东、公司给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困:(二)公允对待全部股东;(三)刚好/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四)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看法:(五)照实向监事会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不得阻碍监事会行使职权:(六)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精确、完整:(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八条执行董事、而级管理人历不得有下列行为:()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供应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t)擅自披露公司随私;(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执行/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全部。第四十九条执行垂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第五十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股东会确定。公司依法律规定在安排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从税后利涧中提取法定公枳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从粽后利润中提取随意公积金"公而城补)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依据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安III.不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应经全体股东同意。公司的公积金用F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时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拧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五十一条公司应当在下一会计年度起先之后三个月前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第五十二条公司的拉但鲤负资保管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第八章公司的解散、清算第五十三条公司因下列缘由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须要解放:(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成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五十四条公司出现除上一条第(,项以外的解放事由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起先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其中亦自然人股东应当指定人员行使相应权利。第五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消雎:(一)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五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第五十七条清兑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据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安排。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安排给股东。第五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兑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九章公司的其他规定笫五十九条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应当把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公司置备,发生变动的,应刚好报公司予以更新。第六十条本章程涉及的股东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可以实行口头、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第六十一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供应担保,并由股东会决议。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贡任的出资人.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限制人供应担保的,必需经股东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限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六十二条公司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章程、年度报告、股东缴纳出资状况等信息,详细公示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六十三条本垄程于2016年7月27日订立。股东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