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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武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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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武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灵武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 1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4 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5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2组织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2. 1灵武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错误!未定义书签。2. 2灵武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错误!未定义书签。2. 3各乡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2. 4专家组错误!未定义书签。3预报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3.1监测预报错误!未定义书签。3. 2分级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3. 3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3. 4预警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4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4. 1信息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4.2先期处置4.3响应启动与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4.4响应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4.5现场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4.6信息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4.7响应扩大错误!未定义书签。4.8社会动员错误!未定义书签。4.9响应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5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1信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2通信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3应急支援与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恢复重建错误!未定义书签。6.1善后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6. 2总结与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7日常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7. 1宣传与培训错误!未定义书签。8. 2预案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7.3预案管理与更新错误!未定义书签。7. 4责任与奖励错误!未定义书签。8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8. 1预案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8.2以上、以下的含义8.3预案实施9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灵武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增强应对和防范烟花爆竹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灵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灵武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在运输、经营、燃放中发生的下列事故:(1) 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烟花爆竹事故;(2)超出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事故;(3)跨乡镇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事故;(4)市应急管理局认为需要处置的安全事故。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快速反应,社会参与、多方合成,专兼结合、科学施救。1.5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灵武市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经销点1处(灵武市丽华烟花爆竹经营部)。烟花爆竹事故类型:火灾事故、爆炸事故。2组织体系2.1灵武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灵武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下设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注: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为同一指挥部)。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市烟花爆竹事故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市烟花爆竹事故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般以上烟花爆竹事故,或者烟花爆竹事故出现复杂情况,超出单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和工作职责时,由市应急办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灵武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灵武市应急委)下设灵武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各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工信局局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消防大队队长组成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气象局、市运管所、市交通运输局、银东塔镇、崇兴镇、郝家桥镇、临河镇、马家滩镇、梧桐树乡、白土岗乡、城区街道办、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邮政公司、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2.1.1抢险救灾工作组组长: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成员:市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消防大队、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工业园区、农林场或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L2运输保障工作组组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副组长:市运管所负责人成员: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工业园区、农林场或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因事故灾难损坏的交通设施的抢修工作;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L3警戒保卫工作组组长:市公安局负责人副组长: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成员: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工业园区、农林场或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做好治安工作,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1.4通讯保障组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副组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主要负责人成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通讯系统抢险、恢复工作,保障指挥部通讯畅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L5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市卫生健康负责人副组长: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成员: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工业园区、农林场或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和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等工作,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L6技术保障工作组组长: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副组长:专家组组长成员:市公安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消防大队、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工业园区、农林场或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事故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1.7物资保障组组长:市民政局负责人副组长:市消防大队负责人成员: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应急管理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民政局、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工业园区、农林场和行业主管部门、事故发生企业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为事故处理、抢险救援提供物资装备及备品备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L8新闻宣传工作组组长: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副组长: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工业园区、农林场或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主要职责:经指挥部授权,发布事故相关信息;管理媒体,组织好相关新闻报道,引导社会舆论;监测、研判网上相关舆情,为指挥部处置应对舆情提供参考;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L9环境监测工作组组长: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负责人副组长: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成员: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气象局、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主要职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1.10善后处理工作组组长: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市民政局负责人成员:市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总工会、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工业园区、农林场或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灵武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注:灵武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司和灵武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同一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工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市场监管局、运管所1名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常设值班电话为0951-O主要职责:在市应急办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分类管理烟花爆竹事故。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排查、治理和监控事故风险隐患;落实事故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应急预案;依据自治区、银川市应急体系总体规划落实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和目标、预案演练活动、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总结评估应急管理工作和事故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农林场或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做好相关事故应对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接到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或发生一般以上烟花爆竹事故后,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会商或分析研判灾害发展趋势、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立即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措施等工作建议;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到指定地点集结或赶赴事故现场;落实事件处置工作中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工作。2. 3各乡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市烟花爆竹事故分级标准,参考本预案,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和应对工作。2.4专家组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专家组。负责协助指挥部判断事故危害发展的趋势、程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应急救援措施和建议;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3预报预警3.1监测预报各相关单位(本预案涉及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农林场或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及时对可能引发烟花爆竹事故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不能消除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指挥部。3.2分级标准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指挥部的信息要按照烟花爆竹事故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注明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级别。烟花爆竹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其中分级标准为:1 .一般事故级别2 .较大事故级别3 .重大事故级别4 .特别重大事故级别3. 3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会商或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一般级别的烟花爆竹事故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向指挥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农林场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按照相应预案督促和指导做好处置工作;对可能引发一般级别以上的烟花爆竹事故的监测预测预警信息,指挥部成员单位或指挥部要及时报告市应急办,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提出预警信息发布方案,并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3.4 预警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一般级别以上事故的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按照市应急办或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农林场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市应急办和指挥部动态报送有关信息。4应急处置3.5 信息报告(1)对一般级别以上烟花爆竹事故或者事故本身比较敏感,可能演化为一般级别以上的事故,事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工业园区、农林场、行业主管部门及应急工作机构接到事件报告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报告信息。(2)事发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及各应急救援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立即按照信息直报制度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安全生产总值班室,并在1小时内做出书面报告。(3)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期发生的烟花爆竹事故,事发企业和县(市、区)有关部门应立即直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安全生产总值班室。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4)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联络员报告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64号)要求,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市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向市人民政府首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按照上述规定的联络员范围报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出发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或拟到达现场时间。如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更换联络员,要及时报备。应急处置联络员包括: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农林场或行业主管部门赶赴现场指挥先期处置工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随同前往的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或应急办主任;市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赶赴现场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均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络员。3.6 先期处置对一般级别以上突发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可能演化为一般级别以上的突发事件,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农林场、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4. 3响应启动与措施按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响应分为一般(IV级)、较大(I级)、重大(II级)、特大(I级)四级。对于一般事件由灵武市应急委启动灵武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对于较大、重大、特大事件,分别由银川市级、自治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启动对应的银川市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应急预案。其应急响应的启动,银川市应急预案的启动主体系银川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应急预案启动主体系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4. 3.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IV级响应)(1)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发生在县(市、区)以内的一般烟花爆竹事故的;(3)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的;(4)其他有必要启动灵武市IV级响应的事故。4.3.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请求银川市人民政府启动市级预案(In级响应)(1)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发生跨县(市、区)、跨行业或领域较大烟花爆竹事故的;(3)市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的;(4)其他有必要启动银川市I级响应的事故。4.3.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请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自治区级预案(级响应)(1)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发生跨地级市、跨行业或领域重大烟花爆竹事故的;(3)市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的;(4)其他有必要启动自治区H级响应的事故。1 .3.4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启动I级响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预案启动建议,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宣布启动应急预案。4 .4响应措施(1)指挥部响应措施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协调工作;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救助行动;及时向市委、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协调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协调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和医疗移送;协调对获救人员进行疏散、转移;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尽快指定现场联络员,指定现场通信方式;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银川市级、自治区级预案时,向银川市、自治区有关部门提出申请。(2)指挥部办公室响应措施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基本情况和救援进展情况;通知指挥部成员进入紧急工作状态;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派遣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3)各成员单位或工作组响应措施各成员单位或工作组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同,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在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的协调指挥下果断、迅速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有效控制和切断灾害链。1 .5现场处置4 .5.1现场处置要点由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事件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与分配援助物资等。必要时,请求自治区、银川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烟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烟花爆竹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等。针对上述烟花爆竹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及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1)烟花爆竹事故一般处置方案要点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烟花爆竹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人员疏散。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宜采取就地保护措施;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引发事故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无论采取何种应急救援方案、方法,都必须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非抢险人员不准进入事故现场,以防止扩大人员伤亡。善后处理: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2)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确定火灾发生位置;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3)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确定爆炸地点;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4. 5.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工程抢险、消防等进入事故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和空气呼吸器等。5. 5.3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烟花爆竹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5.6 信息发布(1)按照分级响应原则,一般烟花爆竹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或现场指挥指定的新闻发言人负责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突发事件信息。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做好舆情管控、引导工作。(2)信息发布主要内容包括:烟花爆竹事件的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情况;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故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事件责任单位基本情况等。(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5.7 响应扩大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超出灵武市处置能力范围,灵武市应急委上报上级政府部门,由上级政府部门处置。4. 8社会动员(1)市人民政府或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烟花爆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调动专业人员科学应对,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2)烟花爆竹事件发生后,市、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邻近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事发地提供援助。(3)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4)根据烟花爆竹事故发展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明确专门人员,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引导志愿者有序参与救援工作。4.9响应终止应对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群众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按照“应急响应启动与解除主体相一致”的原则,由应急响应启动机关研究决定终止响应。5应急保障5.1信息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规范事故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故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要求,确保信息共享,以便随时调用。5. 2通信保障如果事发地或长途通信干线中断,在抓紧抢修的同时,由通信保障组建立卫星或微波等机动通信方式,保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信息通畅,必要时指挥部可紧急调用或征用其他部门、单位和社会通信设施,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各类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通信联系要随时保障畅通,并提供备用方案。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建立维护通信信息,保证信息畅通。5. 3应急支援与保障5. 3.1救援装备保障各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应急救援队伍相关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有关部门要掌握本行业现有各类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情况,并对救援装备进行定期检验。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全市的需求量,制定扶持、配置计划。5. 3.2应急队伍保障市政府建立以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导、以其他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队伍体系。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保障应急工作的有效运行。5. 3.3交通运输保障发生事故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对事故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救援需要和可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紧急输送疏散人员和物资;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5. 3.4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医疗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相关医疗急救中心、各级医院必须快速组织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5. 3.5治安保障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要迅速组织对救援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防范保护。属地警力、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立即在救援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当地群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援设施加强警卫。市公安局做好治安保障的各项协调工作。5. 3.6物资保障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物资储备坚持购置与调配相结合的原则。在保证一定数量的必需救灾物资储备基础上,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转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加强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如果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补充和更新。5. 3.7供水供电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农林场或行业主管部门健全行政区域救援供水供电紧急配送系统,同时建立维护、使用保障制度,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供水供电的畅通和使用。供水、供电部门负责组织实施。5. 3.8资金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按照属地原则和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原则,分级分则,其中,属于自治区政府事权的,经费由自治区财政负担;属于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事权的,经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财政负担;对受事故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设区的市、县(市、区),自治区财政适当给予帮助和支持。5.4技术储备与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农林场、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及时跟踪国内、国际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开发和更新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的软硬件技术,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6恢复重建6.1 善后处置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农林场及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抚恤补偿、保险理赔、征用补偿、救援物资供应、环境污染消除、灾后重建、危险源监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6.2 总结与评估(1)重大、特大烟花爆竹事故,由自治区安委会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总结;较大及一般级别的烟花爆竹事故,由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或授权部门牵头组成调查组,须经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批准进行调查。(2)烟花爆竹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农林场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形成处置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3)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处置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工作的意见,形成工作专报报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并抄送各成员单位。7日常管理7.1 宣传与培训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以及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类媒体要提供相关支持。结合实际,各有关部门负责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企业防范意识。7.2 预案演练灵武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并参加烟花爆竹事故经营单位应急救援演习,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向灵武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办提交书面总结。7.3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灵武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并根据形势发展、国家政策法规修订等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7.4 4责任与奖励对在烟花爆竹突发事件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事件情况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烟花爆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8.1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灵武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8.2 以上、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8.3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一:灵武市应急管理相关成员单位联系名单附件一:灵武市应急管理各单位联络名单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应急管理相关单位联系名单自治区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传真)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总值班室电话:(传真)自治区公安厅值班电话:(传真)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值班电话:自治区卫生厅应急值班电话:自治区气象局应急值班电话: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值班电话:宁夏消防总队值班电话: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值班电话:(传真)自治区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值班电话:银川市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传真)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传真)二、灵武市应急管理相关单位联系名单市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室电话:灵武市应急委员会主任:马自忠手机:办公室主任:王军手机:街道办杨晓梅分管领导王玉蓉专干东塔镇马宝忠分管领导闫利宁专干崇兴镇杨莉分管领导陈雪坪专干郝家桥镇马辉分管领导邱鹏程专干临河镇王志国分管领导王新华专干马家滩镇张文斌分管领导马志刚专干梧桐树乡蒋国东分管领导马跃强专干白土岗乡马峰分管领导马忠贤专干白芨滩管理局王兴东局长芮欣虹副局长马谦市公安局白芨滩分局政委园艺试验场杨文彬书记杨永清副场长朱春喜资源科科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王志军公安局副局长李伟兵指挥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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