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x
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东嘉道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8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刘志财编制单位法人代表:吴旻项目负责人:曾志玲报告编写人:曾志玲建设单位: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电话:传真:一邮编:514000地址:蕉岭县新铺镇矮岭村静水坑编制单位:广东嘉道科技有限公司电话:传真:一邮编:514000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第一期一区盘古花园1座A8株30号复式店目录1项目概况12验收依据1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1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23项目建设情况33.1 项目基本情况33.2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33.3 建设内容63.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73.5 生产工艺73.6 项目变动情况84环境保护设施94.1 污染物治理设施94.1.1 废水94.1.2 废气94.1.3 噪声104.1.4 固体废物104.1.5 环保投资104.1.6 环保设施执行情况114.2 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125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35.1 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135.1.1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35.1.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35.1.3 环评综合结论14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46验收执行标准166.1 废气166.2 废水166.3 噪声166.4 固体废物177验收监测内容18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187.1.1 废水监测187.1.2 废气监测187.1.3 厂界噪声监测187.2 质量保障体系197.3 监测结果208.1 废气检测208.1.1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208.1.3 废气检测结果分析208.2 废水检测208.2.1 废水检测结果208.2.2 废水检测结果分析218.3 噪声检测218.3.1 噪声检测结果21832噪声检测结果分析219验收结论229.1 项目基本情况229.1.1 废气验收结论229.1.2 废水验收结论229.1.3 噪声验收结论229.1.4 固废验收结论229.2 综合结论231项目概况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蕉岭县新铺镇矮岭村静水坑,中心点位置坐标为24。30,04.80"N,116°09'27.61Eo企业现根据市场需要及自身生产需求,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在原址上进行扩建,投资200万元建设“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下称本项目)。扩建项目占地面积200?,扩建两条石灰粉生产线。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2万吨石灰粉。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现对一条石灰粉生产线进行验收,年产量为6万吨石灰粉。待另一条生产线安装完毕正式运营后,另行申请验收。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完成排污许可证领取,证书编号:91441427MA51E2DW3K001Ro2021年5月,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思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6月2日取得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关于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蕉环审2021114号)。2021年7月,项目主体工程,配套环保工程建设完成且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评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等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2021年7月,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嘉道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委托粤珠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至29日对项目竣工验收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我公司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验收依据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1月1日;(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H)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大第十一届常委会2012年7月26日修订;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4)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6 6)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7)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9)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H)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16日印发。7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佛山市思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关于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蕉环审【2021】14号);(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3项目建设情况3.1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基本情况详见下表:表3.11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一期)建设单位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志财联系人刘志财通信地址茶岭县新铺镇矮岭村静水坑联系电话邮编514000项目性质扩建行业类别C3012石灰和石膏制造立项审批部门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04-01-981386建设地点蕉岭县新铺镇矮岭村静水坑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开工时间2021年6月试运行时间2021年7月3.2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项目位于蕉岭县新铺镇矮岭村静水坑,南面为X962县道,西面、北面为林地,东面为蕉岭县信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项目所在的区域没有重要的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和自然保护区、文化遗产、学校、医院等敏感点。项目具体地理位置图见图3.2-1,平面布置图见图3.2-2o图3.2项目地理位置图林地原料堆场林地项生本目产线蕉岭县信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X962县道图3.22项目平面布置图3.3 建设内容企业现根据市场需要及自身生产需求,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在原址上进行扩建,投资200万元建设“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扩建项目占地面积200m2,扩建两条石灰粉生产线。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2万吨石灰粉。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现对一条石灰粉生产线进行验收,年产量为6万吨石灰粉。待另一条生产线安装完毕正式运营后,另行申请验收。扩建项目员工由原项目员工中调配,不增加新员工,年工作200天,每天1班制,每班10小时。表3.34扩建前后项目产品规模一览表序号产品年产量实际数量与环评比较扩建前扩建后增加量1生石灰16万吨16万吨016万吨与环评一致2石灰粉012万吨+12万吨6万吨减少6万吨,本次验收只对一条石灰粉生产线进行验收扩建前后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一览表详见表3.3-2。表3.3-2扩建前后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一览表序号生产设备数量实际数量单位与环评比较扩建前扩建后增加量石生线生灰产出灰皮带机I101台与环评一致锁风机1101台与环评一致卸灰机4404台与环评一致窑体1101套与环评一致行车行走装置1101套与环评一致煤布料器I101台与环评一致石斗1101台与环评一致灰生线石粉产输送带02+21台减少1台摆式磨粉机01+11台与环评一致摆式磨粉机01+10台减少1台包装机01+11台与环评一致料缸02+22个与环评一致提升机01+11&与环评一致螺运机01+11Zs与环评一致鄂破机01+11Zx与环评一致3.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表3.4-1扩建前后项目原辅料情况一览表产品原辅料用量际量数单位来源与环评比较扩建前扩建后增加量生石灰石灰石1.5万1.5万01.5万t外购与环评一致标煤(无烟煤)6566560656t外购与环评一致氨水4404t外购与环评一致石灰粉生石灰012万+12万6万t自供减少6万吨包装袋(30kg+50kg)0500万+500万250万个外购减少250万个表3.4-2扩建前后项目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能源单位扩建前用量扩建后用量增减量实际数量与环评比较水t/a1201200120与环评一致电万千瓦时100140+40120减少20万千瓦时3.5 生产工艺G,N,G、N,G.N.G、N.11r-r原料41输送带T鄂破,>j输送带5粉磨+S,N.N,G、N.,_ttItl-I包装机"I成品贰-I提升机,卜IM(G:废气,W:废水,N:噪声,S:固体废物)图3.5-1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原材料生石灰由输送带传送至颗式破碎机,经颗式破碎机破碎到所需粒度后,由输送带将其送至粉磨机主机磨室内进行研磨,粉磨的废气由布袋除尘器收集,粉磨后的石灰粉由螺运机运送到提升机口,石灰粉由提升机输送至成品缸储存,成品缸里的石灰粉由包装机包装后外运销售。3.6项目变动情况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一致。表361项目变动情况表1:程内容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实际建设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性质扩建扩建无否否规模年产12万吨石灰粉年产6万吨石灰粉本次验收只对一条石灰粉生产线进行验收否否生产工艺原材料生石灰由输送带传送至颗式破碎机,经颗式破碎机破碎到所需粒度后,由输送带将其送至粉磨机主机磨室内进行研磨,粉磨的废气由布袋除尘器收集,粉磨后的石灰粉由螺运机运送到提升机口,石灰粉由提升机输送至成品缸储存,成品缸里的石灰粉由包装机包装后外运销售.原材料生石灰由输送带传送至颗式破碎机,经颗式破碎机破碎到所需粒度后,由输送带将其送至粉磨机主机磨室内进行研磨,粉磨的废气由布袋除尘器收集,粉磨后的石灰粉由螺运机运送到提升机口,石灰粉由提升机输送至成品缸储存,成品缸里的石灰粉由包装机包装后外运销售。无否否环保设施布袋除尘装置;三级化粪池;隔声、消声、减振等布袋除尘装置;三级化粪池;隔声、消声、减振等无否否匕要生产设备输送带2台、摆式磨粉机2台、包装机1台、料缸2个、提升机1台、螺运机1台、鄂破机1介输送带1台、摆式磨粉机1台、包装机1台、料缸2个、提升机1台、螺运机1台、鄂破机1台本次验收只对一条石灰粉生产线进行验收否否该项目工程与环评阶段对比无有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O4环境保护设施4.1 污染物治理设施项目投产运行后,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4.1.1 废水本项目在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扩建项目员工由原项目员工中调配,不增加新员工,扩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林灌,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4.1.2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投料、破碎粉磨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围蔽、布袋除尘等有效措施,减少颗粒物的产生。无组织颗粒物经以上措施处理及大气自然扩散及厂区绿化吸收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图4.1-2废气处理设施图4.1.3 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产生值约70-95dB(A)之间。对于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1.4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1)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约为6ta,作为成品包装外售。(2)生活垃圾扩建项目不增加员工,扩建项目生活垃圾依托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扩建项目不再分析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垃圾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1.5 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方面,合计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25%。表4.11项目主要环保投资明细表序号类别处理措施环保投资(万元)1废气颗粒物围蔽、布袋除尘器等452噪声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震、吸声等措施,并通过周边绿化进一步衰减5合计504.1.6 环保设施执行情况表4.12环保设施执行情况表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措施的执行效果及未采取措施的原因废气无组织颗粒物围蔽,布袋除尘器等围蔽,布袋除尘器等己按要求执行废水生活污水扩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灌标准后用于附近林灌扩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灌标准后用于附近林灌己按要求执行噪声生产设备隔声、距离衰减隔声、距离衰减已按要求执行固废生活垃圾扩建项目生活垃圾依托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扩建项目生活垃圾依托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已按要求执行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成品包装外售统一收集后作为成品包装外售已按要求执行4.2 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本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详见下表。表4.21本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类型产污环节治理措施执行标准落实情况废气无组织颗粒物围蔽、布袋除尘器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标准己落实废水生活污水员工工作、生活扩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灌标准后用于附近林灌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已落实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已落实固废般固废生活垃圾扩建项目生活垃圾依托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己落实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成品包装外售5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 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5.1.1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监测报告,项目所在地附近环境空气各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附近地表水石窟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良好。5.1.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生产车间内设备无需冲洗,厂区内地面无需冲洗,原料也无需用水清洗。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扩建项目员工由原项目员工中调配,不增加新员工,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扩建项目不再分析生活污水排放情况。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的颗粒物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产生值约70-95dB(A)之间。对于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约为6ta,作为成品包装外售;扩建项目不增加员工,扩建项目生活垃圾依托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扩建项目不再分析生活垃圾处理情况。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5.1.3 环评综合结论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和各项环保法规,选址基本合理,污染物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在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6月2日取得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意见,原文如下:一、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位于蕉岭县新铺镇矮岭村静水坑,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5013°,东经116.1576oo该公司现有年产16万吨生石灰项目于2018年5月通过环评审批(蕉环审【2018】20号),2020年9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1年1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现因生产发展需要进行扩建,新增两条石灰粉生产线。项目以生石灰为原材料,通过破碎、研磨等工序,年产石灰粉12万吨。项目占地面积2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投资代码:0401981386。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围蔽、布袋除尘器等有效措施,确保破碎、粉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有效的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林灌,不外排。(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作为成品售卖,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三、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要求,做好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批复意见原件见附件4。6验收执行标准6.1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投料、破碎粉磨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围蔽、布袋除尘等有效措施,减少颗粒物的产生。无组织颗粒物经以上措施处理及大气自然扩散及厂区绿化吸收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表6.1-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6.2 废水本项目在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扩建项目员工由原项目员工中调配,不增加新员工,扩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林灌,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表6.2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表标准限值污染物PHCODcrBOD5SS氨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5.5-8.52001001006.3 噪声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表6.3-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J-一匚器健环境功能区类别限值,_昼间夜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60506.4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7验收监测内容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本项目于2021年7月28日至29日委托粤珠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大于75%,满足环保验收检测技术要求。7.1.1 废水监测本项目在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扩建项目员工由原项目员工中调配,不增加新员工,扩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林灌,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监测内容见下表所示:表7.1/废水监测内容分类采样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口pH、BOD5、CODCr、SS、氨氮、4次/天,连续2天备注生活污水执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7.1.2 废气监测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点位、项目频次见下表,监测点位见图7.1-1:表7.1-2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监测点位测点编号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厂界上风向边界外对照点ol颗粒物、气象参数(风向、风速、大气压、温度、湿度)。3次/天,2天下风向边界外监控点。2、。3、o4备注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7.1.3 厂界噪声监测噪声监测内容点位、项目频次见下表,监测点位见图表7.1-3噪声监测内容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频次LeqdB(A)厂.界四周每天昼夜各1次,连续2天。备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图ZLl检测点位示意图7.2 质量保障体系(1)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环境检测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进行质量控制。(2)参加本项目检测人员均持证上岗,检测仪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3)废气采样前对仪器流量计进行校准,并检查气密性;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的要求进行。(4)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OO2)、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等规范的要求进行。(5)声级计测量前后均经标准声源校准且合格,测试时无雨雪,无雷电,风速小于5.0mso(6)检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8验收监测结果8.1 废气检测8.1.1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表8.1-1气象参数表监测日期环境空气质量参数环境温度环境气压kPa风速m/s湿度%风向天气情况2021.07.2829.798.451.151.5北晴2021.07.2930.998.661.450.3北晴表8.12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mgm3)标准限值2021.07.282021.07.29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上风向参照点1#颗粒物0.2840.2680.3180.2680.2850.3021.0下风向监控点2#颗粒物0.3520.3860.4020.3350.3520.3521.0下风向监控点3#颗粒物0.3180.3350.3520.4020.3180.4181.0下风向监控点4#颗粒物0.4020.4190.3850.3680.4190.3681.0备注参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8.1.3 废气检测结果分析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8.2 废水检测8.2.1 废水检测结果表8.2-1废水检测结果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mgL,PH除外)标准限值2021.07.282021.07.29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生活污水PH7.287.477.367.517.427.317.297.305.5-8.5CODcr9385918885939188200排放口BOD521.220.721.020.921.420.921.120.8100SS3339353432353136100氨氮5.515.565.445.485.895.835.945.818.2.2 废水检测结果分析根据现场监测,由表8.2-1可知,生活污水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8.3 噪声检测8.3.1 噪声检测结果表8.31噪声检测结果采样点位检测结果LeqdB(A)标准限值2021.07.282021.07.29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Nl厂界东面外Im584659476050N2厂界南面外Im574858486050N3厂界西面外Im584658476050N4厂界北面外Im5745574660508.3.2 噪声检测结果分析由表8.3-1可知,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9验收结论9.1 项目基本情况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蕉岭县新铺镇矮岭村静水坑,中心点位置坐标为24°30'04.80"N,116°09'27.61Eo企业现根据市场需要及自身生产需求,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在原址上进行扩建,投资200万元建设“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扩建项目占地面积200m2,扩建两条石灰粉生产线。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2万吨石灰粉。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现对一条石灰粉生产线进行验收,年产量为6万吨石灰粉。待另一条生产线安装完毕正式运营后,另行申请验收。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至29日委托粤珠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验收检测期间,公司生产正常,设施运行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9.1.1 废气验收结论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9.1.2 废水验收结论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9.1.3 噪声验收结论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9.1.4 固废验收结论一般固废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9.2 综合结论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评法和“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试生产报批手续基本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本项目在设计、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均采取了有效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环保审批与“三同时”制度,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的要求。“蕉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一期)”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项目名称建岭县永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石灰粉项目(一期)项目代码-04-01-981386建设地点蕉岭县新铺镇矮岭村静水坑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C3O12石灰和石看制造建设性质口新建改扩建口技术改造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经度:116度09分27.61秒,纬度:24度30分04.80秒设计生产能力年产12万吨石灰粉实际生产能力年产6万吨石灰粉环评单位佛山布思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讦文件审批机关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蕉环审202114号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开工日期2021年6月竣工日期2021年7月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环保设薛设计单位环保设篇施工单位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段收单位广东嘉道科技仃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明珠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工况大于75%投资总概算(万元)20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50所占比例()25实际总投资20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50所占比例()25废水治理(万元)废气治理万元)45噪声治理(万元)5固体废物治理(万元)绿化及生态(万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