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专项工作总结∣知识产权:20240428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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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专项工作总结∣知识产权:20240428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docx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4月28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心宇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作简要汇报。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H"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突出抓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在自治区营商环境知识产权指标评价中,连续四年排名各盟市首位。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荣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和公安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022年,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2023年,获批建设全国首家国家级乳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草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一、知识产权工作基本情况(一)夯实基础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1 .知识产权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市政府成立了由贺海东市长任组长,31个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地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市公安局设立了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大队、各旗县区公安下设侦查中队;市检察院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下辖的旗县区成立了知识产权办案组;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法庭;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成立了知识产权仲裁院;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在全市设立14家版权工作服务站;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获批自治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3家、工作站9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站6家。2 .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市聚焦知识产权行业重点难点,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先后出台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呼和浩特市创建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创建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推进计划(2022-2024)等文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二)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运用水平1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断提升。我市专利、商标等主要知识产权指标均居自治区首位。2023年,全市专利授权量6067件,占全区的27.27%;有效发明专利5199件,占全区的41.32%;商标申请量17257枚,占全区的25.53%;商标注册量9945枚,占全区的25.18%;有效商标注册量达102007枚,占全区的27.01%o2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共办理商标质权登记受理44件,出资商标492枚,担保债权4.8724亿;专利质押125笔,质押金额21.7亿元。我市拥有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35家,自治区级优势企业34家,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2家、自治区级产业运营中心3家、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1家。全市通过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65家。3 .地理标志工作稳步推进。我市目前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8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3件,地理标志产品4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实施后,组织各地理标志使用单位申请换标,目前,我市9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使用单位,8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单位已完成地理标志换标申请工作。(三)聚焦便利化、规范化、标准化,稳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1 .建设“两个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效能。市政府投入1600多万元,建成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集信息服务、公共服务、维权服务、企业服务、运营服务于一体,共计22个业务系统与1.6亿件大数据资源,为首府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提供知识产权智力支撑。2 .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呼和浩特受理窗口,采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在知识产权专业市场设立首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联系点。围绕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共梳理18条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四)行政、司法知识产权保护双提升1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不断提高。我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跨部门协同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基本建成。2021年7月,呼包鄂乌巴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作协议签署;2023年3月,关于加强“呼包鄂乌”知识产权检察协作的意见签署。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2件、知识产权代理案件1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投诉案件16件;办理浙江电商中心转办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41件。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46件。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办版权案件4件。呼和浩特白塔机场海关开展“龙腾行动2023”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查办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案件14批次共19件,首次在跨境直购渠道查办“大力神杯”侵权案件。2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完善。成立了全区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和知识产权仲裁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法庭,成立了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2023年,市公安局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网上追逃1人。市检察院受理移送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件8人,批准逮捕6件6人;受理移送起诉12件28人,提起公诉8件21人。呼市两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56件,审结349件;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件,审结3件。二、知识产权工作存在的问题(一)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市发明专利年均增幅达到30%以上,但由于发明专利基数较小,发明专利的绝对数量较少。2023年我市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457件,仅占全部专利授权量的24.02%o截至2023年底我市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为6.06件,与全国平均水平11.8件存在较大差距。(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还需加强。我市目前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特别是国际贯标企业数量较少。例如,我市目前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35家,与前沿城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三)缺乏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自治区在全区征集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和保护项目,对申报成功的企业、单位,通过直接拨款、后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支持。目前,我市出台的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仅对取得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创造、运用等进行奖励,尚无相应的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对企业项目的实施支持力度不足。三、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任务。一是推动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加快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二是推动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实施“知识产权领军企业百强计划”,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三是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综合运用行政、援助、仲裁、调解、司法等多种手段。四是构建全方位运营服务体系。依托“一个窗口、两个平台”,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五是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服务西部地区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二)做好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探索实践“地理标志+品牌+品质+标准+产业+文化”发展路径,使地理标志增数量、优品质、促运用、树形象。推动区域公共品牌创建,立足特色资源禀赋,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品质硬、口碑好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提升产品经济附加值和产业竞争力。(三)抓好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工作。打造知识产权律师多媒体平台,依法受理知识产权纠纷仲裁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建设,将“惩罚性赔偿”原则和“从业禁止”制度运用到具体办案中。加大对寄递渠道“化整为零”“蚂蚁搬家”式进出境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四)做好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引导规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从专利发掘、实施转化、制度建设、维权援助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受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