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12篇(精选).docx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共12篇)目录篇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2篇二'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总报告6篇三、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展情况报告11篇四'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暨2025年工作计划的报告14篇五'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报告17篇六'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总结19篇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报告26篇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29篇九'2024年上半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汇报40篇十'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情况42篇十一、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工作总结情况汇报43篇十二、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总结47篇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内部工作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涉及面广,建立有效的组织保障机制十分重要。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部门预算相关业务科室上报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项目,指导推动县(市、园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二是构建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编制、民政、工商等部门,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三是*财政局在内部制定了关于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财政局内部工作机制的通知(*号文件)进行分工,结合科室职责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业务分工,责任落到科室,综合科牵头的内部工作机构;四是建立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形成推进工作的良好环境。(二)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制度完备的制度体系是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规范运作的重要保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4)133号文件要求,一是*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治州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号文件),明确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等内容,为做好前期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推动我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拟定了自治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参照*区2014年-2015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根据*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昌吉的实施意见,将“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就业安置”、“聘请专职人员调解员服务”、“聘请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服务”三项内容纳入自治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三是会同州编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我州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深化要求、程序等事项。(三)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应用一是试点先行,推进典型示范。*购买社会服务涵盖城市公共文化、环境卫生、公共基础服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植被保护、食品药品检测、工程服务、项目评审、审计等诸多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显拓展,项目、金额不断增加,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二是积极宣传,做好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告购买服务项目相关信息,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规定内容,大力宣传向社会购买服务意义和重要性,努力为单位向社会购买服务做好配套服务工作。从改革发展的战略出发,积极探索,扭转思路,主动求变,把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和新途径,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实施。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金额情况(一)*本级启动了对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方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州艺术剧院对演职人员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根据州编委核定的员额控制数在2016年部门预算中安排了购买服务所需资金470.6万元;传媒大厦后勤服务工作统一委托由劳务服务公司进行,根据核定金额拨付购买服务所需资金I100万元;矿山救护队购买救护劳动力资金50万元,环保局购买检查节能减排劳动力460万元。(二)国家农业园区的市政维护领域,将城区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委托昌吉市园林局和环卫局统一管理,将城区供排水维护、路灯、信号灯交由转移的公司进行维护,共安排资金462万元。旅游领域,将农博园的物业管理、园林绿化、锅炉房管理及煤款、智能温室维护委托专业的物业公司及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安排资金1628万元。(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交通运输领域,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安排270万元,基本公共安全服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服务社会化服务安排110万元,程安全服务领域,建筑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购买安排150万元,财政共安排530万元。(四)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安排1461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将园林、环卫、供水管网、行政执法、物业管理安排1315万元,技术性服务领域,安监局安全隐患排查、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技术安排资金146万元。(五)其他各县(市)分别在环卫领域、园林绿化领域、审计领域教育领域、绿化养护、亮化及基础设施维护、河道管理等等方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共安排资金9192.8万元。采取试点后推进的方式陆续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实、做好。(六)*2016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5项,安排资金16252.68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45项,金额14543.68万元;技术性服务8项,金额1189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2项,金额520万元。2017年预计68个项目,安排资金19439.72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项目47项,金额12577.62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11项目,金额5379.6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1个项目,金额786万元;技术性服务6项目,金额222.5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2项,金额274万元;其他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1项,金额200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有待继续完善。目前,虽然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制度,在公共文化、环境卫生、公共基础服务等领域进行了探索和试点,但政府购买服务还未完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操作流程。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为更多的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创造平台,促进更多的社会组织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二)社会力量承接能力有限。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多数规模较小,承接服务和筹集社会资源的能力不强。部分领域购买服务选择余地有限,有时甚至会出现有需求“买不着”的尴尬情况。(三)进一步提高制度办法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建设的范围建议:建立统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购买范围、购买方式、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具体办法规定。(四)建议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各地州选出几个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的比较好的地区,实地召开观摩会,介绍交流经验,互相学习、相互促进。篇二、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总报告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规范政府购买行为,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号)、关于公布2024年*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区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号)、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号)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选取区级11个部门的13个项目,于7-9月就其购买服务行为的经济性、规范性、效率性、公平性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就情况报告如下: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价目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设置、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和社会力量服务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其目的是提高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效率及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促进公共服务购买主体职能转变,推动公共服务监督主体职能配置;有利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序开展,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水平。(二)评价原则。遵循“合法依规、科学客观、全面评价、提升绩效”原则,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三)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预算法、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号)、关于公布2024年*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区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号)要求和针对项目特点,区财政局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满意度等五个方面设计了乡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具体采用3级递阶层次结构,一级指标规定绩效维度,二级指标规定评价内容,三级指标规定评价要素。(四)评价方式。绩效评价工作由区财政局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评价方式进行。(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认真开展前期工作。区财政局考虑与民生需求密切相关的公共性和公益性领域,制定并下发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号)文件,重点选取区级11个部门,涉及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和技术性及运转所需服务等购买服务事项的13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80.03万元。2.确定评价内容,制定评价方案。根据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号)确定的评价内容和安排,区财政局于7-8月间聘请第三方机构,精心制定评价方案,细化明确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独立开展评价。3、有序开展绩效评价。精心组织,有序推进。8月,项目单位认真做好基础资料和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9月,第三方机构根据项目单位提供基础资料开展现场评价,通过调研、资料收集、数据采集、实地查看、满意度调查等环节,对项目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完成了项目绩效评价并撰写了绩效评价报告初稿;10月,区财政局监督与绩效评价股审核分析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报告初稿,进一步复核评价结果和相关情况,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二、评价结果及取得的成效经成都川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独立绩效评价,区财政局监督与绩效股复核,评价结果为:区城乡融合改革服务中心“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规划”项目评价得分93分,评价等次优秀;区民政局“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项目评价得分92分,评价等次优秀;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培育系列”项目评价得分91分,评价等次优秀;区民政局“游仙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界线勘测”项目评价得分89分,评价等次良好;区自然资源局”区域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项目评价得分90分,评价等次优秀;涪江街道办事处“红色物业情暖万家”项目评价得分95分,评价等次优秀;游仙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费”项目评价得分87分,评价等次良好;区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购买物业服务、垃圾清运、电梯维修维护等服务”项目评价得分91.5分,评价等次优秀;区交通运输局“购买技术船员及船舶管理服务”项目评价得分93分,评价等次优秀;区检察院“购买移动办公系统云平台服务”项目评价得分95分,评价等次优秀;评价得分85.93分,评价等次良好;区发改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评价得分95分,评价等次优秀;区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评价得分87分,评价等次良好综合绩效评价情况,政府购买服务成效凸显:一是既体现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改进,也体现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方法改进,同时促进了社会力量的发展;二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通过购买服务,政府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的转变,避免了人员经费的高位成本和刚性增长。同时,在购买服务中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提升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绩效,降低了运行成本。三、存在的问题(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不规范。如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实施过程中缺少日常检查机制;涪江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存在不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按照制度要求履行完整的资金审批手续,项目资料归档不及时、不完整;区后勤保障服务中心仅针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和考核实施细则,其他项目未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区教育和体育局项目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未能有效得以执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宣传不到位,实施人数误差较大;区人社局项目及资金检查机制执行不到位,无项目资金检查资料,无项目培训机构、培训课程详细监督资料,归档资料不够完整;区民政局未组织项目检查验收;区城乡融合改革服务中心验收程序执行不到位;区检察院未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及归档管理。(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不准确。如区自然资源局、游仙街道办事处年初未准确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区城乡融合改革服务中心、区教育和体育局未准确预算政府购买项目经费。(三)未按要求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如区自然资源局、游仙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交通局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涪江街道办事处、区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绩效指标设定不明确。(四)未在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如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五)合同条款执行不规范。如区民政局项目资金支付不规范;区交通运输局、区检察院项目签订合同不严谨:区后勤保障服务中心部分采购项目未按照服务合同执行,实际支付进度与预算进度不一致;区教育和体育局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区人社局项目中标培训机构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授课时间安排培训计划,未及时要求培训机构对合同内容不一致的课程时间进行调整。(六)服务效益的可持续性低。如区民政局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项目。(七)成本控制情况有待提高。如区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购买物业服务、垃圾清运、电梯维修维护等服务项目投标报价平均价为784,384.20元,中标价格为792,041.00元,中标价高于投标平均价,不能体现成本效益原则,项目成本控制情况有待提高。四、建议(一)健全并落实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完善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机制,按规定要求支付项目资金;强化档案管理,确保各项目资料真实完整,同时按项目完成时间节点,及时归档全部资料。(二)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科学预算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格项目申报和支出审核程序,及时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提高预算编制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三)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按要求规范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强化目标引领作用。篇三、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展情况报告今年以来,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我单位大力推进X项政府购买服务,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现将2024年上半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推进情况今年上半年,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X万元,执行数X万元,预算执行率X%。项目主要集中在资产清产、物业管理、安保服务、讲解服务、流动科普等项目上。二、工作成效(一)强化物业、安保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单位压实各项工作,要求物业管理处、安保队共同做好出入馆门口体温检查、人员健康监测、公共场所通风换气、清洁消毒、食堂安全用餐、员工住宿、人文关怀等方面管理。截至目前,全单位无发生疫情确诊病例,共同推动科技馆有序恢复开放。(二)强化科教设施讲解服务,助推科普工作有序开展。委托X有限公司提供X名专职服务人员、X名兼职人员,实行精细化服务管理。一是配合开展区科普示范社区、区企业科协、区科普教育基地等基层科普组织的创建工作,评审认定X家单位为区科普教育基地、X家单位为区科普示范社区,壮大了我区基层科普组织队伍。二是今年3月起,配合组织20X年X区科普活动(学术交流)项目的征集、审核、专家评审、认定等相关工作,共征集项目申请X份,最终区科协认定资助X个项目共X万元。三是配合做好X区科学技术协会第X次全区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四是积极做好展厅讲解服务工作,自科技馆X月X日恢复开放一楼临时展厅、二楼常设展厅、少儿科学启蒙展厅以来,共接待X人参观,观众满意度高。(三)强化专业法律顾问服务,维护单位合法权益。委托X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该事务所提供日常的法律服务,内容包括: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草拟、审查、修改涉及中文合同及其他书面文件;就专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应邀列席有关会议,提供法律意见;见证合同或其他的法律文件;提供合同法律风险及其管控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协助制作项目法律文件,代办与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务;代理参加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活动;协助处理基建工程的非诉讼事务。截至目前,我单位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无发生纠纷、诉讼事件。(四)强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委托X智库公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20X年全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区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人才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提供了较好的决策参考。(五)强化宣传服务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科普氛围。委托X新闻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X年新闻采写及推广、政务微信“X”推送、本地生活号投放、年度工作宣传策划,共同做好X科普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发掘亮点,提升科普影响力。如春节期间向全区X个街道X个社区共赠送X万册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科普书籍工作在X新闻网等新闻媒体作了大量宣传报道,效果显著,该项工作得到中国科协应急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肯定,相关内容被刊登在应急科普工作简报(第X期)上。三、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今年疫情原因,对开展流动科普等线下科普活动影响较大;二是是校内外科普教育合作仍需要深化拓展。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今年下半年,我单位将按照合同进度支付资金,并加快支出购买服务项目未执行数资金安排,进一步发挥资金利用效能,提升工作效率,要求购买服务项目中标方重点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推进场馆疫情防控安全保障工作。要求物业管理处、安保队继续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下半年要求他们重点配合做好暑期中医抗疫科普、天文科普、南北极科考科普等各项展览的安全保障工作。(二)强力提升科普工作。要求科教设施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科普活动(学术交流)认定项目,特别是院士专家讲座、科普进社区、科普教育基地交流会等重点工作。二是配合做好区科普教育基地、区科普示范社区进行复评工作。三是根据疫情态势发展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合做好馆内展览、影院、科普秀、魔法课堂、流动科技馆、公益课程等相关活动。(三)提高内部管理执行效能。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通过抓好人财物管理,确保单位安全生产零事故。三是切实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和提升宣传工作策划能力。五、建议建议区政府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财政牵头、编办、市场监督、民政、审计等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购买服务的预算和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解决“买得值”的问题。篇四、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暨2025年工作计划的报告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2024年,全市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37个,预算安排资金83090.9万元,预算执行数74968.3万元。其中:按服务领域统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预算执行数50449.3万元;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项目预算执行数24519万元;按承接主体统计,企业承接70336.4万元、社会组织承接1426万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接1177.4万元(其中:本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接114.84万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承接804.3万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606.3万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接172.2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承接445.7万元。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政策指导。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部令第102号)规定,主动加强对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县区财政、金融机构的政策宣讲,进一步增强部门“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意识,重点提醒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防止跨越红线,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举债,扩大债务规模,增加债务风险。突出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性和公益性,优先预算安排资金保障和改善民生,从严从紧安排机关单位辅助性事务项目,对非新增事务调整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资金通过原渠道解决,不增加预算资金。(二)落实自查整改。按照2023年6月9日财政部召开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暨改革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号),组织3个扩权县(市)、2个区、3个市直园区、86个一级预算部门和122个二级预算单位开展自查;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复查工作的通知,对20个市直部门、大英县和安居区开展复查。对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同时,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不断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精、做细、做实。(三)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施意见。全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08个,开展本土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作为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数量14个,涉及金额114.84万元。其中大英县1个项目,为大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项目,承接主体为大英县人民医院,涉及金额60万元/年;射洪市13个项目,分别为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其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射洪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室购买服务项目13个,涉及金额54.84万元。三、存在的问题(一)违规购买现象突出。”应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在实践中边界不清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政府机关借购买服务名义将应由部门直接履职的事务外包出去;一些公益事业单位不直接提供公共服务,通过服务外包间接成为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二)绩效监督不到位。绩效方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点多面广,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清晰、指标未量化、权重设置不精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流于形式,与预算挂钩力度不够。监督方面,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力度不够,未建立健全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约束问责机制,预算执行与绩效评估脱节,资金发挥效益低。(三)事业单位改革推动难。一方面,事业单位编制论思想深入,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的观念还未成形。从收集的相关资料看,政府购买事业单位服务事项极少,且承接主体多为国省字号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较少。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明确购买范围边界。一是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未纳入目录或无预算资金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会同市委编办,开展项目事前论证,防范非职责范围或应由部门直接履职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二)突出绩效导向。严格源头把控,强化人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对绩效信息公开的监督职能,督促购买主体进行绩效信息公开。对绩效指标不清晰、不准确、可量化未量化、可定性未定性的项目,坚决不予预算保障。对延续性项目,以绩效结果和项目目录为指导,不符合的坚决叫停。(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创新激励机制,激发事业单位参与改革的内生动力,推动事业单位稳步向市场化方向转变。二是加大承接主体培育力度,通过引入外部竞争对象等方式,提升本土事业单位市场竞争力和主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积极性,打造竞争有序的政府购买服务市场。五、意见建议(一)坚持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一是建议自上而下要求主管部门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及自身职能,梳理政府部门职能转移事项清单,梳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事务性事项清单,按照“费随事转”原则,应纳尽纳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二是建议明确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政府的权责关系,明确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以后的性质、权利、义务、运行机制以及管理体制等问题。(二)细化负面清单,理清政府履职直接与辅助边界。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这一负面清单实际操作难度大,导致只要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能够找到对应目录都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泛化局面。为杜绝此类现象,建议省厅出台“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的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篇五、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报告一、购买服务基本情况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经协商聘请开江县回龙法律服务所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二、评价工作开展及购买服务项目情况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协调、统一部署,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科学设置政府购买服务绩效指标体系,为开展评价工作提供组织制度保障。于2024年4月与*法律服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一)评价结论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相较于政府自身提供服务效能有所提高,项目实施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较为显著,自评总分88分。(二)绩效分析1 .决策管理实行购买的服务项目属于购买服务范畴,选择承接主体是按照比较择优原则。制定了明确合理的服务绩效目标,服务数量、频次、质量及相关技术要求、质保措施、违约责任等。2 .实施管理建立了购买服务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承接主体制定了详实的提供服务方案包括提供服务项目管理、数量标准、质量管理、保障措施等。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规范、合理、公平、完备、详实。服务合同金额经过市场摸底和认真测算比较、在合理区间;资金拨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无提前拨付、超额拨付等违规现象。3 .服务绩效承接主体提供服务单次时长、总时长、服务周期、服务准时率满足合同要求。四、存在主要问题服务质量监管制度不完善。目前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价和监督机制都不完善,政府部门对购买服务对象负有指导和检查的责任五、相关措施建议1、健全政府采购机制。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让政府部门的权力实行阳光操作,增强购买服务政府采购过程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实行社会公众、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对招投标的全过程监督。2、健全动态监控机制。事前应注重前期工作,从需求、组织资质评估两个方面来确定购买项目内容以及向哪一等级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事中注重过程考察,以政府部门抽查、媒体监督、社会公众意见反馈、服务组织自律性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确保社会组织按照协议规定执行;事后注重评估,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依照合同规定与评估标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实现协议要求,根据评估结果建立社会组织诚信与履约情况数据库,作为此后政府购买服务的参考依据。3、健全科学的评估体系。科学设计涵盖服务供应方的资质、服务质量、服务计量、服务成效等多个维度的评估指标体系。篇六、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总结2024年,我局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的要求,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节约了大量财政性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堵住了腐败的漏洞,树立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形象。2024年计划完成采购总额60709万元,实际完成采购支出总额53228万元,节约金额7481万元,节约率为12.3%。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做好政府采购改革宣传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1)及时传达县会议精神,局党组召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动员会,成立了领导小组,按照责任清单拿出实施方案。(2)我局通过业务培训,向各乡镇财务会计及各业务股室分管预算单位的会计宣传讲解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策并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改革制度逐步推进落实。2、强化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1)健全完善内控制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内部工作规程,明确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强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2)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不得有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和业务需求采购。(3)全面公开采购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全面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预算、更正事项、采购结果以及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政府采购合同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备案。(4)加强合同履约验收。采购人要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5)落实主管预算单位职责。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内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组织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学习或培训,切实履行对本部门、本系统内单位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备案、落实采购政策、采购需求论证、采购方式确定、进口产品论证、采购信息公开、询问质疑答复、投诉处理、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履约验收按规定支付采购资金等业务的管理和指导职责,在采购需求编制,政策功能实施,履约验收等环节引入专家咨询建议,依法合规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3、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1)提升政府采购人专业化采购能力。采购人要加强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内设机构、专职岗位和专业队伍建设,具备条件的单位可明确负责政府采购的机制、岗位或人员。对采购人开展定期培训,不断提升采购人的专业化采购水平。(2)发挥专家专业支撑作用。推进专家从采购项目决策向提供专业建议转变。采购人可邀请专家参与拟定需求标准、技术解决方案和采购实施方案,参与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的履约评价等,强化专家在采购需求编制、政策功能实施、履约验收等采购环节的专业咨询作用。相关专家的选取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确定。4、完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优化集中采购制度。2021年1月1日起,实现集中采购目录全省相对统一。积极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对于集中采购目录内需求标准统一的软件等产品和服务,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探索通过联合采购,统一谈判确定协议供货价格;对于采购人有共性需求的产品和服务,鼓励采购人自愿联合,实行集中带量规模化采购,提高采购绩效。创造条件将涉密项目、政策性项目、公益性强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直接交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支持集中采购机构开展业务。5、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1)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人应按照“应编尽编”的要求在部门预算中编列当年需要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一10%提高至10%20%o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自2024年7月1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同时,具体价格评审优惠要在政府采购文件及公告中列示。(3)支持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政策。对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及科技创新产品,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采购人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确定预留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我县2024年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为249.66万元,目前已完成529.46万元,完成比例达212.07%。(5)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对我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政策进行文字阐述,并列明登录网址和登录方法。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采购人应积极支持供应商完成有关贷款手续,并保证将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在贷款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财政局花费6万元建立了合同融资线上平台,为供应商线上线下融资提供了便利。(6)加强公共采购政策协同。主动做好协调工作,积极与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商化、卫生健康、扶贫等部门分领域、分行业建立协作机制,在需求标准化和资源整合方面加强共享,推动在工程招招标、医药采购、军民整合采购等领域落实支持创新、绿色等政府采购政策。6、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层部署。要坚决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规范履约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完善我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探索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和相关评价方法及标准,按规定开展对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加强依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运用。完善政府采购“黑名单”制度,实行一地受罚、处处受限的机制。(2)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各预算单位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我县已全部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7、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1)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构建政府采购“一张网”,实现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信息发布、方式变更审批、进口产品审核、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开标、项目评审、质疑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合同融资、履约验收、信用评价、资金支付等全流程电子化。加强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协同融合。研究构建大数据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大数据预警等技术手段的运用,实现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动态监管。(2)加快电子卖场建设。已经协同交易中心建立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正在逐步完善推动实现电子卖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8、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1)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事前审批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采用一揽子审批等方式,提高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