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 资源ID:183384       资源大小:34.62KB        全文页数:1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检查分局,各直属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瞩办法的要求,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菅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药监综械管(2022)7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依法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推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实现新提升,按照“风险分级、科学监管,全面覆盖、动态调整,落实责任、提升效能”的原则,细化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夯实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我局组织制定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的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的实施细则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总见(药监综械管(2022)7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依法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推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实现新提升,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风险分级、科学监管,全面覆盖、动态调整,落实责任、提升效能”的原则,开展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夯实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二、落实生产分级监管职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国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制定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按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的具体工作。三、结合实际确定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产品风险程度制定并动态调整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见附件1);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分析本行政区域同类产品注册数量、市场占有率、生产质量管理总体水平和风险会商情况等因素,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目录进行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见附件2)。对于跨区域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其产品纳入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四、监管级别划分和检查要求的原则。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本行政区域产业发展、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和监管资源配备情况,明确监管级别划分原则,以及对不同监管级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形式、频次和覆盖率。(一)监管级别划分和检查要求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对风险程度高的企业实施四级监管,主要包括生产本行政区域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产品,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差、有严重不良监管信用记录的企业;对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实施三级监管,主要包括生产除本行政区域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以外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较差、有不良监管信用记录的企业;对风险程度一般的企业实施二级监管,主要包括生产除本行政区域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以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对风险程度较低的企业实施一级监管,主要包括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涉及多个监管级别的,按照最高级别进行监管。(-)监管级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形式、频次和覆盖率。一般情况下,对实施四级监管的企业,每年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实施三级监管的,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其中每两年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实施二级监管的,原则上每两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实施一级监管的,原则上每年随机或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抽取本行政区域25%以上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新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生产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开展现场检查,必要时对生产地址变更或者生产范围增加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监督检查可以与产品注册体系核查、生产许可变更或者延续现场核查等相结合,提高监管效能。全项目检查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应附录,对监管对象开展的覆盖全部适用项目的检查。对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开展的全项目检查,应当包括对受托生产企业相应生产活动的检查。五、结合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产品召回、投诉举报和行政处罚等情况,每年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风险程度进行科学研判,确定监管级别并在自治区药监局官网公告。对于当年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新增高风险产品、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创新产品等情况,即时评估并调整其监管级别。对于2年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包括企业申报各类许可、备案及报告事项;信息采集过程中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以及及时上报质量年度自查报告等工作;主动管控医疗器械质量风险等情况较好的企业,可以酌情下调监管级别。对于以委托生产方式或者通过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通道取得产品上市许可,以及跨区域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仅进行受托生产的受托生产企业,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酌情上调监管级别。六、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分级监管规定,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频次和覆盖率,确定监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有因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非预先告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有因检查和专项检查原则上采取非预先告知的方式进行。对于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通道取得产品上市许可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及其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创新医疗器械监管会商确定的监管风险点和监管措施;对于因停产导致质量管理体系无法持续有效运行的企业,应当跟踪掌握相关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七、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处置,涉及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处置并向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于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完善分级管理细化规定,实现监管精准化、科学化、实效化,确保监管全覆盖、无缝隙。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组织专家研判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安全形势,分析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年度报告。八、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完善检查执法体系和稽查办案机制,充实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查找监管能力短板,明确监管能力建设目标和建设方向,丰富监管资源,促进科学分配,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器械安全的需求。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国家)2.广西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版)附件1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国家)序号目录编码(一级)产品类别(一级)目录编码(二级)产品类别(二级)管理类别102-13手术器械-吻(缝)合器械及材料02-13-06可吸收缝合线III203-1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心血管介入器械03-13-01造影导管III03-13-02导引导管III03-13-03中心静脉导管III03-13-05灌注导管III03-13-06球囊扩张导管III03-13-07切割球囊III03-13-08造影球囊III03-13-09封堵球囊III03-13-10血栓抽吸导管III03-13-11套针外周导管ID03-13-13导引套管III03-13-14导管鞘III03-13-26微导管III304-13外固定及牵引器械04-13-01骸骨爪III04-13-02(部带植入物外固定支架、带植入物骨科外固定支架III分)404-16关节外科辅助器械04-16-01膝关节用骨水泥定型模具(含植入加固组件)、酸关节用骨水泥定型模具(含植入加固组件)III508-03急救设备08-03-01体外除颤设备III08-03-02婴儿培养箱In608-06呼吸、麻醉用管路、面罩08-06-01硬膜外麻醉导管III710-01血液分离、处理、贮存设备10-01-01血液成分分离设备III10-01-02自体血液回收设备III10-01-03血细胞处理设备III810-02IhL液分离、处理、贮存器具(一次性使用富血小板血浆制备器除外)III910-03血液净化及腹膜透析设备10-03-01血液透析设备III10-03-02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III10-03-04人工肝设备III1010-04血液净化及腹膜透析器具10-04-01血液透析器具III10-04-02血液灌流器具ID10-04-03血液净化辅助器具(不含透析液过滤器、透析液超滤器、透析机消毒液、柠檬酸消毒液、一次性使用补液管路、一次性使用置换液管)III10-04-05血脂分离器具III1110-05心肺转流设备10-05-01心肺转流用泵In1210-06心肺转流器具(不含一次性III使用心肺转流系统用离心泵泵头)1312-01心脏节律管理设备12-01-01植入式心脏起搏器III12-01-02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III1412-02神经调控设备12-02-01植入式神经刺激器III1512-03辅助位听觉设备12-03-01植入式位听觉设备ID1612-04其他12-04-01(部分)植入式心脏收缩力调节器III12-04-02植入式左心室辅助装置、植入式右心室辅助装置In12-04-03植入式药物泵III1713-01骨接合植入物In1813-02运动损伤软组织修复重建及置换植入物III1913-03脊柱植入物III2013-04关节置换植入物III2113-05骨科填充和修复材料III2213-06神经内/外科植入物(不含颅颌面内固定系统、颅颌面板钉系统、脑积水分流器、脑脊液分流管、颅内动脉瘤血流导向装置)III2313-07心血管植入物In2413-08听小骨假体III2513-09整形及普通外科植入物13-09-01整形填充材料III13-09-02整形美容用注射材料III13-09-03乳房植入物In2613-10组织工程支架材料III2713-11其他13-11-01骨蜡III13-11-02漏斗胸成形系统III2814-01注射、穿刺器械14-01-02无菌注射器III14-01-03无针注射器III14-01-04笔式注射器III14-01-06(部分)注射针(不含一次性使用未灭菌注射针)III2914-02血管内输液器械14-02-01(部分)电子镇痛泵、电子输注泵、微量注药泵、全自动注药泵In14-02-03(部分)输液辅助电子设备(用于对镇痛药、化疗药物、胰岛素的液体进行输液过程增加部分辅助功能,如流量控制、加温、报警等功能。)III14-02-无源输注泵In0414-02-05输液器III14-02-06静脉输液针III14-02-07血管内留置针In14-02-10植入式给药器械III14-02-11输液袋III3014-03非血管内输液器械14-03-02胰岛素泵III14-03-03胰岛素泵用皮下输液器III14-03-04胰岛素泵用储液器III3114-08可吸收外科敷料(材料)III3214-10创面敷料14-10-生物敷料III103316-07眼科植入物及辅助器械16-07-01人工晶状体III16-07-02眼内填充物III16-07-09组织工程生物羊膜In16-07-10角膜基质片III16-07-11角膜基质环III3417-08口腔植入及组织重建材料17-08-01牙种植体III17-08-06骨填充及修复材料III17-08-07颌面固定植入物III3518-04妇产科治疗器械18-04-02(部分)阴道补片、盆底补片III3622-01血液学分析设备22-01-01血型分析仪器III3716-06眼科矫治和防护器具16-06-01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III386840人间传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三、四级)检测相关的试剂;III396840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In附件2广西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版)一、广西列入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产品二、除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以外的其他第三类产品三、注册人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四、无菌(II类)医疗器械五、其它重点监管品种疫情防控产品(含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等)、集采中标产品、创新产品、医用冷敷贴、液体敷料等产品。

    注意事项

    本文(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