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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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docx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建设基础(一)十三五以来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概况十三五以来,城市构建了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垃圾分类规划等一系列政策体系,引导和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城市废旧物资以废金属、废塑料和废纸为主,其他品类产生量相对较少。现有营业执照的再生物资回收站点约1000个,基本覆盖城市各街道、乡镇。2022年,城市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轮胎、废旧纺织品、废玻璃、报废机动车等废旧物资回收量达到200万吨,接收并处理建筑垃圾能力达到20万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营业收入20亿元,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规上企业产值40亿元,再制造规上企业产值7000余万元。(二)十三五以来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传统再生资源行业回收率、分拣水平、规范化程度低和回收渠道散,回收、分拣、利用链尚未形成完善体系,应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手段提高规范化、组织化、科学化程度。废旧物资利用、二手交易和再制造领域缺乏规模化企业,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落后于部分先进地区,有待通过积极引领和培育实现集聚化、规模化发展。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规范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有效提升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夯实城市绿色低碳运行基础,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绿色城市示范区贡献力量。(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夯实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便民利民的基础功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全域规划、统筹布局。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推进城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体系等统筹建设、衔接有序、运行高效。创新驱动、分类指导。推动商业模式、技术和制度创新,探索多领域、多模式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路径,优化回收利用体系产业链,加强要素供给,构建适宜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制度体系,提升再生资源精细化加工循环利用水平。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回收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更加健全高效,城乡废旧物资回收站达到1500个,实现100%覆盖,满足城乡居民便利化生活需求。建成综合型分拣中心3个,专业型分拣中心10个以上,其中绿色分拣中心2个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量达到200万吨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与再制造产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更加多元化、规范化,再制造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四.主要任务(一)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L加快回收网点布局建设。合理布局回收交投点和中转站。结合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公共场所配置智能回收箱等设施,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在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用房,回收物品做到日收日清。鼓励回收企业以多种形式运营回收站点,提升全品类回收功能,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基础网络。到2025年,城乡废旧物资回收站点1500个以上,实现100%覆盖。2、深入推进两网融合。以便利居民交售为原则,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和废旧物资回收设施融合,建设一批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实现两网融合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业和环卫服务业等第三方市场主体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参与度,实现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减量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增量化。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车辆管理,使用统一分类标识,确保专车专用、密闭运输,加强路权保障。到2025年,两网融合不断深入,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3、提升分拣能力和水平。按照规范优化调整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布局和功能,新建或升级改造一批功能明确、技术先进、环保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的综合型分拣中心和专业型分拣中心。到2025年,建成分拣中心30个,其中综合型分拣中心20个、专业型分拣中心10个。4、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引导和鼓励回收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促进产业集聚和整合。支持具有专业化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废旧物资回收骨干企业。到2025年,回收加工利用型龙头企业实现集群化快速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技术推广型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5、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数字赋能,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联盟建立信息平台,衔接收、运、储、交易全流程数据信息采集。推进互联网+回收+交易协同发展,向网上预约、上门回收、线上交易、线下交割的新业态升级迭代,形成上接回收网络、中接仓储物流、下接利用产业的再生资源供应链。到2025年,建成废旧物资回收信息化平台3个(二)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6、推动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统筹规划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推进产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共建共享,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建设以循环经济为主导产业的近海经济区。到2025年,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达到2个以上,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数量达到2个。7、加快加工利用项目建设。引导塑料瓶、废旧轮胎、废纺织品等相关项目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集聚,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按照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半径、资源流向及区域再生资源产业发展优势和基础,统筹规划回收利用基地。到2025年,规划设立2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8、提高加工利用技术水平。鼓励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推动现有加工利用行业提质改造,全面提升机械化、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依托制造企业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先进装备研发,落实研制应用支持政策,加大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应用推广力度。到2025年,废旧钢铁加工利用企业进入国家规范企业数量达到2家。9、加速两化融合与技术创新。推动信息技术在再生资源加工制造领域实现集成应用,打造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核心技术平台。引导支持高校院所重点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开展前沿性基础研究,提升源头供给能力。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以上。(三)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10、发展互联网十二手新业态。支持二手商品交易总部建设和平台经济发展。试点建设集中规范的互联网市场,探索高校站点式二手交易实体店运营模式,鼓励高校利用专卖店实施委托代理及环保废旧利用的综合维修店等二手交易实体店建设。持续推广互联网+新型二手商品交易模式,鼓励居民开展废旧商品二次交易、置换、利用,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IL推动实体二手市场健康发展。建设集中规范的重点品类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规范设置二手汽车销售专业市场。培育多元化线下场景,支持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互联网市场,鼓励二手商品寄卖,定期组织交易活动。到2025年,重点提质升级建设车辆、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10个。12、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建立完善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指南。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培育权威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建立二手商品评估鉴定培训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培训I。完善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规范。扩大二手车流通,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13、强化二手商品行业秩序监管。加大二手商品交易全流程执法力度,提升二手商品交易的规范化、标准化、科技化水平,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拆解产物流向监管,改善行业散乱污状况。14、引导再制造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再制造重点技术研发和应用。鼓励有基础的技术研发单位和企业探索建立再制造工程研究中心和再制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和产业化示范。15、推广先进适用的再制造技术装备。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办设备等再制造水平,推动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到2025年,再制造先进技术数量持续增长。16、推进实施高端再制造示范工程。开展报废汽车等零部件再制造,打造领先的示范性报废汽车拆解再制造基地。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发挥试点企业示范作用,带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推进高端装备再制造试点企业建设,培育3家技术水平高、资源整合能力强、产业规模优势突出的高端装备再制造领军企业,打造若干家技术先进、管理创新的再制造示范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17、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将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相关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列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用地。坚持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项目设施合理用地需求。切实为项目用地提供规划保障,加大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18、加大投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融资力度,积极争取预算内资金及省相关资金支持。认真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支持等政策。19、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绿色采购范围。鼓励采购人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扩大绿色采购需求,促进绿色产品和再生资源产品推广应用。20、加强行业指引和监管。压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制度。加强行业监管,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加强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防范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21、完善统计体系。建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方法。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统计分析,规范发布统计数据。22、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行为。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绿色发展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解落实年度任务,建立重点项目库,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项目加快实施。各区(市)县有关部门可视情况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任务落地,确保试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注重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加强建设、管理、考核评价等重大问题的协同联动。有关部门和地区要进一步细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的建设内容和工作举措,确保各级各类规划、行动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三)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完善基础数据统计、核算体系。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求,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模式,创造规范健全的法制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四)强化配套支撑。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和口径,强化考核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完善有利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配套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