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2024.6《“飞地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4〕37号).docx

    • 资源ID:1837377       资源大小:12.13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2024.6《“飞地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4〕37号).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飞地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3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飞地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6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飞地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以项目合作为核心,建立权责一致、互利共赢的“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充分调动区内外资源,创新园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利益分配等模式,推动园区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加速产业向园区转移聚集,助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飞地园区”,是指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通过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成等合作机制,以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以政府间合作推动为明显特征,在异地通过共建或托管等方式建设产业项目,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经济模式的园区。第三条“飞地园区”管理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平等协商、合作共赢的原则,立足自身所需、对方所长,积极“走出去、引进来”,以共建共享、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大力推动“飞地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第四条“飞地园区”申报条件:(一)园区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健全,发展规划完善,产业定位清晰明确,产业集聚明显,在特色产业方向应至少聚集1家骨干企业及不少于3家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二)园区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可以在产业转移、重大产业项目要素配套等方面满足需求。(三)园区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具有便捷、舒适、高效、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园区具备其他特色功能的,以及已落实建设资金、确需新规划筹建的“飞地园区”,可适当放宽上述要求。第五条“飞地园区”重点支持以下范围产业和企业:(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布局和产业政策,符合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要求,严格限制产能过剩、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产业,不得引进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二)优先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上述目录如有修订按最新版执行)认定的鼓励类产业,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储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人工智能、元宇宙、生命科学、深海空天等未来产业以及东部地区转移的重点制造业。(三)重点支持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链主型企业,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技术相关的关键企业。第六条转出地与转入地应合理分工、明晰责任。转出地承担项目招商、产业链建设工作,以“要素入股”形式参与“飞地园区”建设;转入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涉及占用耕地的),承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林地定额指标、能耗指标(转入地无法保障的,可由转出地承担或者部分承担),负责用林报批、征收土地及农用地转用报批、土地供应、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行业监管等属地工作。转入地与转出地合作产生的政府债务,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明确政府债券巾报主体和政府债务限额承担地区。第七条转出地与转入地应协商一致,建立有效的利益分享机制。(一)转入地和转出地税收分享机制由双方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联合向自治区财政厅提出申请,自治区财政厅按程序通过自治区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调整事宜。(二)转入地负责征缴“飞地园区”税收。企业投产后10年内征缴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地方分享部分,在留抵退税扣减后,原则上转入地与转出地按50%:50%比例分享。如有特殊情形,由双方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协商适当调整分享比例,报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备案。10年到期后“飞地园区”收益归转入地,所有要素由转入地承担。(三)相关统计工作按现行国家统计制度规定执行,由转入地政府统计部门负责统计辖区内“飞地园区”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等经济指标。在园区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时,“飞地园区”经济指标数据同时计入转入地和转出地,数据仅用于年度考核,各市不得对外公开发布和使用,各市的基本统计数据仍按“在地统计”口径进行统计和对外使用。第八条“飞地园区”按以下程序进行认定:(一)各市园区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申报工作,进行材料初审并报自治区园区办。(二)自治区园区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三)根据评审或实地核查结果,自治区园区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拟认定“飞地园区”名单,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四)拟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自治区园区办发文公布,认定为自治区“飞地园区”。第九条自治区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各方面政策,支持有需求的市、县(市、区)发展“飞地园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一)“飞地园区”所属标准厂房、“七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由转入地和转出地共同负责,自治区统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争取国家各类财政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视情况予以支持。(二)自治区财政每年统筹整合工业振兴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飞地园区”产业项目建设。(三)将符合条件的“飞地园区”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对重点“飞地园区”给予倾斜支持。(四)对规模大、产业发展前景好的跨省“飞地园区”,自治区将重点扶持。(五)对区外引进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战略新兴产业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符合条件的“飞地项目”,支持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范围,强化用地、用林、融资等保障,积极安排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等。上述政策与已有政策重复的,同一项政策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第十条支持各地探索建设跨省合作“飞地园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印发的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7)922号)要求,探索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优势互补、园区共建、利益共享的“飞地经济”合作,着力提升“飞地园区”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一)鼓励创新合作机制,支持各方通过依法共同组建市场化运营主体等方式,探索以资金、技术成果、品牌、管理等多种形式参与合作,合理分担园区建设运营成本,所产生的投入和费用由合作双方根据协议商定分担比例。(二)推动在政府内部考核时,对于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等经济指标,允许合作双方进行协商划分,数据仅供内部使用。(三)支持合作双方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在产业发展、功能布局等方面的政策对接,及时研究解决园区建设、项目引进和运营管理中的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园区、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需求,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到区外创新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跨区域创新合作平台,有关政策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文件执行。第十一条自治区以市为单位,对“飞地园区”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推动各市务实创新、高质高效建设“飞地园区”。第十二条本办法印发前,已达成合作协议的“飞地园区”,继续按原协议规定办理,协议到期后按本办法执行。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园区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

    本文(2024.6《“飞地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4〕37号).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