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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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docx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J11省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_1_Z_»刖百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提高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水平,保障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质量,受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编写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以下简称要点)。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据现行的国家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消防设计规范标准,总结我省近年来在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与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工作实践,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并经专家审查通过,形成要点。要点主要内容:1总则;2相关法律和技术标准;3技术审查控制要求;4通用性问题说明;5总平面布局;6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7安全疏散和避难;8建筑构件和构造;9结构;10给排水;11电气;12暖通;13特殊建筑和场所;14厂房和仓库。要点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866号,邮编:610042,联系人:杨莞,联系电话:028-62551223,邮箱:1636753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消防安全治理技术保障中心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国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都惟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西南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川建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广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1总则52相关法律和技术标准63技术审查控制要求83.1 申报材料及审查流程83.2 建筑专业审查控制要求83.3 结构专业审查控制要求123.4 给排水专业审查控制要求133.5 电气专业审查控制要求153.6 暖通专业审查控制要求173.7 审查表格194通用性问题说明494.1 建筑分类与定性494.2 建筑高度514.3 楼梯534.4 其他术语535总平面布局565.1 消防车道565.2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565.3 防火间距585.4 消防救援口596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606.1 防火分区606.2 平面布置60安全疏散和避难637.1 安全出口637.2 疏散距离647.3 疏散宽度657.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667.5 避难层C间)、避难走道667.6 下沉式广场678建筑构件和构造708.1 防火卷帘708.2 防火墙和防火门窗718.3 外墙保温728.4 消防电梯728.5 应急排烟窗、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固定窗739结构759.1 构件耐火极限759.2 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759.3 钢结构、组合结构759.4 木结构769.5 消能减隔震构件及其他7610给排水7710.1 一般规定7710.2 消防用水量7710.3 消防水源7810.4 供水设施8110.5 给水形式8310.6 消火栓系统8310.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8410.8 其它自动灭火系统8610.9 管网8710.10 消防排水8810.11 控制与操作8810.12 建筑灭火器8911电气9011.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9011.2 消防线缆选择及敷设9111.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9211.4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9311.5 其它相关系统9512暖通9612.1 一般规定9612.2 防烟系统9612.3 排烟系统10212.4 其他Ill13特殊建筑和场所11413.1 儿童活动场所11413.2 民用机场航站楼11413.3 超大城市综合体11413.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11513.5 月子中心11513.6 公寓11513.7 汽车4S店11613.8 教学实训楼11613.9 金库11614厂房和仓库11714.1 建筑11714.2 结构11714.3 给排水11714.4 暖通11714.5 电气11814.6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1181 总则1.0.1为规范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提高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水平,保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要点。1.0.2要点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规定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1.0.3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要点的相关规定确定。1.0.4要点以现行国家、行业和四川省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内容为准,若引用技术标准修编调整,要点相应内容应随之调整。1.0.5消防设计除应执行现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相关法律和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简称消防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简称防火通规)消防设施通规规范GB55036-2022(简称设施通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简称建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简称人防消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简称装修消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简称车库消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简称消水规)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简称气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简称喷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简称灭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简称建水标)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1427-2021(简称射流标)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简称炮规)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简称细水雾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简称民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简称火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简称应照标)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简称供电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简称烟标)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简称电动汽车标)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2018(简称地铁防火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简称混规)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GB51236-2017(简称航站楼消规)物流建筑设计规范GB51157-2016(简称物流)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简称体育)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简称剧场)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08(简称电影院)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简称手术部)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简称洁净厂房)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50457-2019(简称医药洁净)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2008(简称电子洁净)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1(简称锅炉房标)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简称城镇气规)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2012(简称医气规)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Y5067-2017(简称广电火规)3 技术审查控制要求3. 1申报材料及审查流程3.1.1 申报材料: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2消防设计文件;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已提交批准文件。3.1.2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设计文件交付日期;2 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设计单位资质,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及其专业技术能力信息;3 设计文件目录;4 设计说明书;5 设计图纸。1 .2建筑专业审查控制要求3 .2.1消防设计说明: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县级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复性文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明确火灾危险性分类。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情况,本设计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等。3总指标,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反映建设工程功能规模的技术指标。4 总平面:1)消防车道、回车场设置原则和设置情况说明。2)消防救援登高场地的布置原则、长宽尺寸、与建筑物的间距等。3)本项目与周边所有建(构)筑物、停车场之间的防火间距;本项目内各建(构)筑物之间防火间距。5 建筑:1)建筑消防设计概况: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性质、建筑分类(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分类(厂房和仓库的生产和储存物品)、建筑耐火等级及构件耐火极限。2)特殊房间:锅炉房设置位置和相邻房间的使用功能(避开人员密集场所),锅炉房等有泄爆要求的房间的泄爆口设置情况;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设置位置和防水淹措施;柴油发电机房设置位置和相邻房间的使用功能(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变配电室的消防措施。3)防火分区:防火分区划分标准和设置情况说明。4)安全疏散:安全出口、疏散宽度、疏散距离等的设计原则,疏散人员数量确定依据,人员密集场所疏散宽度计算表。5)疏散楼梯设置:疏散楼梯设置原则和设置情况。6)消防电梯:设计原则、设置位置、电梯速度、提升高度、从首层到达最高层所需时间。7)避难:避难层的设置位置和避难区面积设置情况;高层病房楼二层及以上楼层避难间设置位置和净面积;三层及三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老年人照料设施避难间的位置与净面积;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每户的临时避难房间乙级防火门设置和外窗设置位置。8)防火构造:防火墙、管道井的防火构造措施;有耐火极限要求的墙体隔墙、外墙、楼板、屋面、管道井的防火构造措施;建筑缝隙的防火封堵构造措施;防火门的设置位置和耐火性能;防火卷帘的位置和耐火极限、总长度、防火卷帘总长度与分隔总长度比值。9)建筑装修和外墙保温防火:各部位建筑内装材料的燃烧性能;保温材料的使用部位、燃烧性能、防火分隔等。10)建筑防排烟:自然排烟窗和楼梯间与部分排烟场所的固定窗等排烟设施的设置情况。6 .2.2总平面:1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工业建筑厂房或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2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标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之间防火间距,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与其他建筑物、道路的防火间距。3消防车道布置、宽度、坡度及转弯半径,消防车出入口设置。4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宽度、长度及与场地边缘与建筑物边缘的距离;消防救援登高场地地面坡度设置;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设置。5停车场(库)的布置、停车数量。6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及泵房、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特殊房间的位置标注,如果有泄爆要求应标注泄爆口位置。7消防取水口的位置。3.2.3平面设计:1防火分区和层数:防火分区防火墙设置;防火隔间、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避难走道设置。2有顶步行街设置、中庭设置。3特殊场所: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设置位置,防水淹设施标注;柴油发电机、变配电室、锅炉房、燃气厨房等特殊场所设置位置;建筑泄爆设计。4消防救援窗设置与标注。5安全出口:各楼层或各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位置、宽度;建筑内要求独立或分开设置安全出口的特殊场所;高层建筑安全出口上方的防护挑檐保护范围和出挑长度。6疏散楼梯:地下室楼梯与地上楼梯间的防火分隔;疏散楼梯在避难层应错位或断开,其他楼层应上、下位置一致;出地面地下室楼梯间最高处设置固定窗或可开启外门、外窗;疏散楼梯在首层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当不能直通室外时,其疏散方式和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防烟楼梯前室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首层楼梯直通室外有困难时设置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室外疏散楼梯设置;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和设置要求。7疏散人数的计算方法和技术参数及其依据;楼梯梯段和楼梯间疏散门净宽、疏散走道净宽、疏散距离等应标注。8疏散门:疏散门的数量、净宽和开启方向,疏散门开启后不应影响疏散走道规范要求的净宽。9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及前室的位置应可直达所服务的防火分区;消防电梯前室短边尺寸应标注,应留出装修面层厚度;消防电梯及其前室设置情况。10防火墙、防火隔墙的设置应完整有效,防火墙、防火隔墙上防火门、防火卷帘、水幕、防火玻璃等构件和产品耐火性能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防火门的位置和防火性能(等级)、防火卷帘的位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防火卷帘总长度、卷帘与分隔长度比值应标注。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之间水平距离应标注;防火隔墙上的门、窗等开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至隔墙另一侧的措施,外墙上开口最小宽度应标注;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墙体应满足最小宽度要求,若不满足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突出外墙隔板。11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井道的防火构造。12避难层(间):避难层楼梯间、设备用房设置情况及其与避难区域的防火分隔;高层病房楼二层及以上楼层避难间设置位置和净面积;三层及三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老年人照料设施避难间的位置与净面积;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每户的临时避难房间的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设置情况,外窗位置宜有利于呼救和救援。13防排烟系统要求的开窗、开洞、风口的位置应合理,尺寸。14地上、地下车库与其他部位应做防火分隔,地下室车库与电梯厅、楼梯间或楼梯间前室应作防火分隔;车库安全出口应前区应畅通。15充电车位区域应设防火单元,防火分隔设置不应影响其所在防火分区的安全疏散。16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建筑幕墙的防火构造。17直升机停机坪或其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设置。3.2.4立剖面设计:1剖面图应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者错层部位),应标注建筑室内地面、室外地面、屋面檐口等的标高,应标注层间高度尺寸和其他必需的高度尺寸。2立面消防救援窗位置和净空尺寸应标注。3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设置高度或设置防火挑檐情况应表达清楚。4建筑出入口上方的防护挑檐。5复杂空间防火分隔和防火封堵应完备,不留空隙。6单体建筑高度应与设计说明、总平面图一致;首个避难层离地高度和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应标注。3.2.5大样详图:平面图、剖面图不能表达清楚的有关防火分隔、防火封堵、防火构造的部位应用大样详图表达。3.2.6厂房和仓库:1火灾危险性大的石油化工企业、烟化爆竹工厂、石油天然气工程、钢铁企业、发电厂与变电站、加油加气加氢站等符合专业防火设计标准要求;2厂房和仓库的防爆设计。3厂房和仓库的疏散设计。3.2.7幕墙专项设计:1设计说明应表述原建筑的消防设计依据规范的版本,应表述原建筑地理位置,表述原建筑建筑特征(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使用性质、建筑分类、耐火等级等);应表述幕墙类型和幕墙高度、耐火等级。2平、立面应标注消防救援窗的设置和尺寸。3自然排烟窗和楼梯间与部分排烟场所的固定窗等排热设施的设置情况应与建筑专业、暖通专业一致。4幕墙与建筑每层楼板、隔墙之间缝隙的防火封堵构造节点大样。5位于防火墙两侧2.Om(转角处4.0m)范围内防火措施。位于防火隔墙两侧幕墙1.0m(转角处2.0m)的防火措施。3.2.8装饰装修专项设计:1设计说明应表述装修工程所在建筑的消防设计依据规范的版本,应表述装修工程所在建筑消防特征(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使用性质、建筑分类、耐火等级等)。2简述装修工程所在建筑原有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情况。3设计说明应表述装修部位在建筑中的位置、装修范围与装修面积。4装饰材料表应表述不同部位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装修过程中新增或更换的隔墙等建筑构件应标明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5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设备。6具有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间分隔、改动疏散路线、改变防火分区划分等情况的应有消防设施设备改造专项设计图,应有安全疏散设计。7图纸完整性要求:平面上应表达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立面图上应表达消火栓、消防报警按钮、疏散指示等消防设施,综合天花图上应表达消防感应器探头、消防广播、喷淋头、防排烟风口、疏散指示、挡烟垂壁的位置及构造等消防设施器材。3.3结构专业审查控制要求3. 3.1消防设计说明:1消防设计说明可包含在结构设计总说明中但需设独立章节,也可单独成图。2消防设计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防火设计依据、各建筑分区的耐火等级、结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构件的防火保护措施。3钢结构的消防设计说明中还应包括防火保护材料类型、保护层厚度、防火保护材料的性能要求等设计指标。4对采用外包防火覆面材料进行防火保护的应对防火覆面材料的防火性能进行说明3.3.2钢结构、组合结构应按结构耐火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耐火验算与防火设计,提供计算书,并根据计算结果,在钢结构设计说明中对膨胀型材料给出等效热阻,对非膨胀型材料应给出热传导系数。3.4给排水专业审查控制要求3.4.1渣段概观说(粗括建筑高度:、层数、面积、体积、使用功能、建筑物的分类、耐火等级等);2设计依据(包括现行规范标准及地方政策要求)3消防水源D消防水源的形式,天然水源或市政接口及管网条件;明确接入位置、管径、压力;2)建筑各功能类别的火灾延续时间、消防水量及建筑总消防用水量的确定;3)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积、标高、水位显示和报警、取水口取水高度;4消防供水设施D消防水泵房的位置、排水与防冻措施;2)消防水泵的配置、性能参数、启动和控制要求、吸水管和出水管的设置及阀门配件要求;3)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有效容积、标高、保温防冻、阀门配件、各水位显示等4)稳压设备的位置、配置、阀门配件;5)消防设施标识,防止误操作或被损坏的防护措施。5市政、室外消防给水D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的数量、连接方式、水压、管径、管材选用等;2)市政、室外消火栓间距和保护半径;3)室外消火栓若采用临时高压系统时采取稳压措施。6室内消火栓系统1)室内消火栓系统和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情况;2)室内消火栓设置位置、工作压力、充实水柱、设计水量;3)消火栓系统分区合理、采用合理的减压措施、增压稳压设备设置;4)管网的布置形式,阀门的设置和启闭要求、水泵接合器、低压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等的设计要求。5)消火栓系统管材选择;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和选型;2)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系统各保护部位的火灾危险等级、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喷头工作压力、持续喷水时间;3)喷淋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分区合理,采用合适的减压措施;4)系统组件的选型与布置。喷头的选用和布置,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末端试水装置(阀)、水泵接合器等的设置;5)自喷系统管材选择;8气体灭火系统1)设置场所的类别、规模,系统防护区的设置、划分;2)选用系统灭火剂种类和系统、设计用量、设计浓度、惰化设计浓度、设计密度、设计喷放时间、喷头工作压力、泄压口的设置要求等;3)系统的操作与控制要求;4)系统的安全要求;9干粉灭火系统:1)设置场所、规模,系统防护区的设置、划分;2)选用系统灭火种类和系统、设计用量、设计浓度、设计喷放时间、工作压力、泄压口的设置要求等;3)系统的操作与控制要求;4)系统的安全要求。10建筑灭火器配置部位、危险等级、火灾种类、最低配置标准、配置种类、最大保护距离;11其他灭火系统要求;3.4.2图纸:1 室外消火栓管网布置、阀门、附件设置、水泵接合器的设置;2 室外消火栓设置数量、间距和位置、消防取水口设置;3 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容量、补水措施、水位显示和报警、取水口等;4 消防水泵房的位置、防火、防水淹措施、排水和设备布置等,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和出水管的设置及阀门配件等;5 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有效容积,露天设置时保温和人孔、进出水管的阀门保护措施、补水措施、水位显示和报警等;6 稳压设备的位置、配置、性能参数、设计和启泵压力和吸水管和出水管的阀门配件;7室内消火栓系统:1)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引入管的数量、管径,管网和竖管的布置形式(环状、枝状),竖向分区系统布置,竖管的间距和管径,阀门的设置和启闭要求、低压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减压措施等的设计;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保护半径、间距等;3)消防排水及测试排水是否满足消防技术标准;4)干式消防竖管的消防车供水接口和排气阀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D喷头的布置,报警阀组、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末端试水装置、减压措施等的设置和供水管道的布置;2)系统实验装置处的专用排水设施;9 气体灭火系统根据保护区域确定充装量、布置间距、布置数量、泄压口设置高度、控制、安全等;10干粉灭火系统根据保护区域确定储存量、布置间距、布置数量、泄压口设置高度、控制、安全等。11建筑灭火器平面布置满足规范要求;12其他灭火系统;13消防系统主要设备表。3.5电气专业审查控制要求3.5.1消防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包括建筑高度、层数、使用功能、面积指标、建筑物的分类等);2设计依据(包括现行规范标准、地方政策要求及相关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3消防用电负荷分级及容量;4消防设备电源配置及供电措施;5消防设备供电线缆选型、敷设方式及防火封堵措施;6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系统型式、供电时间、设置部位及照度标准、灯具选择;7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1)系统型式与系统组成;2)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设置原则;3)与相关设备的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4)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设置要求;5)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6)通讯、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8消防应急广播:1)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声学指标要求;2)广播分区原则和扬声器设置原则;3)系统音源类型、系统结构及通讯方式;4)消防应急广播联动方式;5)系统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6)消防应急广播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9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余压监测系统:1)监控点设置原则,设备参数配置要求;2)通讯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3.5.2消防设计图纸:1电气总平面图:变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选址。2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1)系统图:系统型式、应急电源持续供电时间、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台数与总点位数。2)平面图: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设置部位。3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1)系统图:a系统型式;与相关系统联动措施;b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台数,每个回路报警点、联动点、隔离器数量。2)平面图:a消防控制室的选址和布置、有无无关的管线穿越、与安防系统合用时的相关监控措施;b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按钮、警报器、联动模块、消防专用电话等消防报警与联动设备设置部位;c相关通讯、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4消防应急广播:1)系统图:广播功率放大器的配置及消防联动措施;2)平面图:广播扬声器的设置部位。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余压监测系统:1)系统图:模块的设置部位;2)平面图:通讯线缆选择及敷设。3.6暖通专业审查控制要求3.6.1消防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建筑高度、层数、使用性质、建筑物的分类等),可体现在暖通设计总说明中;2设计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及地方政策要求),可体现在暖通设计总说明中;3需要设置防烟系统的具体部位及其方式;4需要设置排烟系统及补风系统的具体部位及其方式;5防排烟系统的设置;6防排烟系统的风量、自然通风防烟及自然排烟用窗(口)面积的确定原则;7防烟分区的划分原则;8空调、通风、防排烟管道及保温隔热材料的选择;9防排烟管道及补风管道的耐火极限要求;10供暖、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11防排烟系统的消防联动控制要求;3.6.2防排烟计算书1机械加压系统的系统风量计算;2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及补风量计算;净高大于6m的场所根据热释放速率计算时,按烟标4.6.64.6.15条具体计算排烟量、自然排烟口及补风口面积。3. 6.3通风、空调、防排烟设计图纸1防排烟平面图的信息要求1)防排烟系统平面图: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划分,每个防烟分区的信息至少包括防烟分区面积、吊顶与否及其吊顶形式、净高、设计清晰高度或储烟仓高度;2)采用机械排烟方式的平面图排烟口:尺寸、排烟量、平面位置及排烟口(侧向安装及无吊顶区域)的安装高度、单个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除净高不大于3m的空间外);机械补风口:尺寸、平面位置及其安装高度;自然补风窗(口):有效面积需求、平面位置示意。3)采用自然排烟方式的平面图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需求、平面位置示意。2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的部位,其可开启外窗(口)设置要求;3机械加压送风的设置;4排烟设施及补风设施的设置;5防排烟风机距墙或其他设备距离不小于600mm;6防火类的阀(口)设置;7通风、空调系统的设置是否符合防火通规、建规规定;8事故通风的设置;9气体灭火房间正确设置事后通风系统的设置;10空调、通风及防排烟系统设备的机房、管井设置是否符合防火通规、建规、烟标及本要点规定。3.7审查表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表单项子项技术审查要点规范条文分类审查部位ABC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1.1建筑分类1.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数量或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可燃物数量等审查工业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是否准确。锅炉房标:15.1.1建规:3.1.1、3.1.3设计说明2.根据使用功能、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面积审查民用建筑的分类是否准确。建规:5.1.1设计说明3、建筑高度和层数计算设计依据和方法是否准确。建规:A.O.RA.0.2设计说明、总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4根据停车数量和总面积确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分类车库消规3.0.1设计说明、5.住宅与其它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与邻近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的布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消防电源的负荷等级确定等,需要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和消防设计标准中有关建筑的分类要求,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确定至。建规:5.4.10设计说明1.2建筑耐火等级1.根据民用建筑的分类,审查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防火通规:5.1.1-5.1.7、5.3.15.3.3建规:5.1.3、车库消规:3.0.3设计说明2.民用建筑内特殊场所,如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医院等平面布置与建筑耐火等级之间的匹配关系。建规:5.1.8设计说明3、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防火通规:3.1.2、4. 2.2(2)、5. 1.1-5.1.7、5.2. 15.2.4、7.1.2、7.1.3建规:3.2.1-3.2.8设计说明1.3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1.建筑、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是否达到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建规:5.1.2、5.1.55.1.9、3.2.1、3.2.9、3.2.10、3.2.11-3.2.17、3.2.19译库消规:3.02设计说明、措施表2.当建筑物的建筑构件采用木结构、钢结构时,采用的防火措施是否与建筑物耐火等级匹配,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建规:11.0.1、ILo.2、11.0.3设计说明3.建筑构、配件的选用以及防火涂料、防火玻璃等建筑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相关材料(产品)技术标准。设计说明其他其他消防设计相关内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表单项子项技术审查要点规范条文分类审查部位ABC2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2.1工程选址1.火灾危险性大的石油化工企业、烟花爆竹工厂、石油天然气工程、钢铁企业、发电厂与变电站、加油加气站等选址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设计标准和专业设计标准的防火要求。建筑设计说明、总图区位图2.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是否与规划局审批相一致。总平面图2.2总平面布局和防火间距1.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防火通规:3.1.2、3.3,1、3.3.2建规:5.2.2、5.2.6总平面图2.厂房的防火间距防火通规:3.1.2、3.2.1建规:3.4.1-3.4.4、3.4.7、3.4.8建规3.4.12总平面图3.仓库的防火间距防火通规:3.1.2、3.2.2、3.2.3、3.2.4建规:3.5.1-3.5.4建规3.5.5总平面图4.甲、乙、丙类液体罐(区)的防火间距建规:42.1、42.2、4.2.3总平面图5.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建规:43.1、43.2、4.3.3总平面图6.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孰:4.4.1、4.4.2、总平面图7.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建规:4.5.1-4.5.3总平面图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间距防火通规:3.1.3车库消规:4.2.1-4.2.11总平面图9.10.加油加气加氢站,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等建设工程与周围居住区、相邻厂矿企业、设施以及建设工程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总平面图2.3平面布置1.工业建筑内的高火灾危险性部位、中间仓库、以及总控制室、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场所的布置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防火通规:4.2.1-4.2.8建规:3.3.5、3.3.6、3.3.8、3.3.9、3.6.8、3.6.9、3.3.10平面图2.建筑内油浸变压器室、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照料设施、儿童活动场所、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商业服务网点等的布置位置、厅室建筑面积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防火通规:4.1.4-4.1.6、4.3.4-4.3.17建规:5.4.2-5.4.9、5.4.11-5.4.15>5.4.17锅炉房标:4.1.3、15.1.2平面图3.汽车库、修车库的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防火通规:4.1.9车库消规:4.1.1-4.1.11车库消规:4.1.12平面图4.存在住宅与其它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防火通规:4.3.2建规:5.4.10、5.4.11平面图5、商店营业厅、公共展览厅等的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防火通规:4.3.32.4防火分区和建筑层数1.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铁车站、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综合其高度(埋深)、使用功能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根据有利于消防救援、控制火灾及降低火灾危害的原则划分防火分区。防火通规:4.1.2、5.2.1、5.2.2、5.2.3、5.2.4、建规:3.2.2、3.2.3、3.2.7、3.3.1设计说明2.民用建筑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是否采用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建规:5.3.1、5.3.3、5.3.4设计说明、平面图3.当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中庭、敞开楼梯或敞开楼梯间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是否采用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防火分隔措施。建规:5.3.2平面图、剖面图4旅馆建筑以及民用建筑内设有观众厅、电影院、汽车库、商场、展厅、餐厅、宴会厅等功能区时,防火分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