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1727.2-2018FDIS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规范第 2 部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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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1727.2-2018FDIS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规范第 2 部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docx
ICS35.240.50L67DB14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T1727.2XXXX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规范第2部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SpecificationofinformationizedtechnologyforcoalminesafetyproductionPart2:Supervisiondepartmentofcoalminesafetyproduction2019-02-05实施2018-12-05发布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一般要求25信息化基础设施26管理信息系统6DB14/T1727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规范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煤矿企业;第2部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本部分为DB14/T1727的第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本部分由山西省网络安全和大数据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山西精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信息化和信息安全评测中心、吕梁市煤炭工业局、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大同市煤炭工业局、长治市煤炭工业局、朔州市煤炭工业局、忻州市煤炭工业局、晋中市煤炭工业局、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新太阳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卜昌森、王延辉、王洪斌、牛晋、白凌峰、乔保英、刘华、刘建政、杜国栋、李志伟、李征、李候全、李银柱、宋德、张小兵、张明胜、张海军、张智海、陈永银、陈燕、陈濠、郑海山、郎新会、赵存会、郝志伟、柴彦杰、徐占成、郭志强、龚大立、常虎平、常浩、常浩、康荣力、梁美卿、韩忠(排名不分先后,按姓氏笔画排序)。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规范第2部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信息化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信息化基础设施、管理信息系统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信息化系统的咨询、设计、建设、监理和管理。各煤炭企业(国有重点煤炭集团)、煤矿信息化系统的咨询、设计、建设、监理和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40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DB14/T671.1-2012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与决策支持系统第1部分:煤矿安全监控、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煤炭产量监测系统联网数据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煤炭专网coaInetwork专用于联接省、市、县(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企业的独立于互联网、内部局域网的计算机网络。该网络主要用于传输煤矿安全生产监控、工业视频、IP通信、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等数据。3.2调度/监控中心dispatch/monitoringcenter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中从事系统安全生产信息接收与传递、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有序进行的部门。3.3统一通信系统unifiedcommunicationssystem基于分组网交换、将计算机技术与传统通信技术融为一体的新通信模式。统一通信系统可以使传统有线电话、IP电话、传真机、无线移动电话、个人计算机、掌上电脑、个人数字助理(PDA)等通信设备利用网络技术,完成视频、语音、数据和多媒体等信息的通信,提高通信的便捷性和灵活性,通信方式的多样性,信息的互通性。3.4可视化调度终端VisuaIdispatchterminaI具有视频通信、音频通信、电子白板、图像监视功能的视频交互终端设备。3.5视频会议系统Videoconferencesystem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地方的个人或群体,通过传输线路及多媒体设备,将声音、影像及文件资料互传,实现即时且互动的沟通,以实现会议目的的系统。3.6工业视频远程访问系统industriaIvideoremoteaccesssystem通过网络对下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工业视频设备进行信号提取、图像共享、显示、存储等操作的系统。3.7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MIS)由人、计算机及其他外围设备等组成的能进行信息的收集、传递、存贮、加工、维护和使用的系统。3.8主数据与主数据管理masterdataandmasterdatamanagement主数据是指在整个管理业务体系范围内各个系统(操作/事务型应用系统以及分析型系统)间要共享的数据;主数据管理(MaSterDataManagement,MDM)是指一组约束和方法用来保证整个管理业务体系内主题域和系统内相关数据和跨主题域和系统的相关数据的实时性、含义和质量。4一般要求4. 1省、市、县(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按本标准要求建设信息网络、数据中心及机房、通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工业视频远程访问系统、管理信息系统。4.2 省、市、县(区)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之间应实现信息系统的联网,并与煤炭企业实现联网。4.3 县(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收、采集煤矿企业的信息系统数据并向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上传;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收集、汇总、加工整理数据并按要求向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上传。4.4 所有应用系统均分为省版、市版、县版。4.5 各煤炭企业(集团)、煤矿可参照上述要求建立相应系统,并与上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网,上传相关数据。4.6 省、市、县(区)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应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运维、测评。5信息化基础设施4.7 煤炭专网基本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均应按照煤炭专网要求,建设完善煤炭专网;b)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内部局域网等其他网络与煤炭专网互联时,必须要有网络安全设备隔离;c)煤炭专网主要用于传输煤矿安全生产监控、工业视频、视频会议、IP通信、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等数据;d)应具有网络流量监测与控制、掉电保护、故障诊断、故障报警、电源管理等网管功能;e)网络带宽应按照应用系统的需求设置。4.8 数据中心4.8.1 数据中心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宜采用云计算服务器虚拟架构;b)应具有移动互联网接入功能;c)核心业务服务器应热备份冗余;d)应有存储、灾难备份系统;e)数据中心应配备核心交换设备、路由器、网络安全设备等,具有身份认证、授权、加密等机制,具备时间日志、数据备份和病毒防护等安全防护功能;f)应有时间同步系统,保证各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的时间系统与北京时间同步。5. 2.2机房5. 2.2.1基本要求机房的基本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机房建设应按照GB/T28872011及GB50174-2008执行;b)机房供电应可靠。供电电源的容量应不小于全部设备功率总和的1.5倍。应为核心设备提供不间断备用电源,备用电源供电时间不少于8h;c)强、弱电的布线走向要合理搭配,互不干扰,外形美观;d)应有符合要求的接地系统。防雷接地应单独设置。当多个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将各系统分别采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e)机房设备应按要求接地;f)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符合环保要求、阻燃、在温度和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的材料,不得使用强吸湿性材料及未经表面改性处理的高分子绝缘材料作为层面;g)应采取防尘、防静电措施;h)宜使用恒温、恒湿送风型专用空调机;D机房内应悬挂各类设备(电源、机柜、制冷、防灭火、防雷)布置图,线路连接、走向逻辑关系图;设备上的标签应标明设备的名称、网络地址、主要性能参数和维护服务信息等;电源、信号、通信网络线路应具有明确走向、型号等参数标记;J)机房内部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线通过。5.2 .2.2机房系统机房的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供电及不间断电源系统;b)照明系统;c)过电压保护系统;d)综合布线系统;e)空调系统;f)防雷系统;g)接地系统;h)火灾预警及消防系统;D机房环境监控系统;J)门禁系统。5.3 调度/监控中心对调度/监控中心值班室的基本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远离变配电室及电梯机房;b)建筑平面宜采用大开间布置形式,总使用面积宜三100nI2、净高不宜低于3.5m;c)建立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工作区内的无线电干扰场强和磁场干扰环境场强应符合GB50174要求;大屏幕与值班人员的视距不宜小于5m;d)应建立调度台桌,在其上放置可视化调度终端以及监控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计算机信息终端、传真机、通信设备等;e)应建立良好的采光、采暖、空调、加湿、感温感烟报警、消防等系统;f)应有可靠的电源供给,在交流市电停电情况下,后备电源能保证室内通信、计算机、传真机等设备和照明灯正常工作8h以上。5.4 通信系统5.4.1通信系统基本要求通信系统基本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均应建设行政通信系统;b)应建立统一通信系统,配备可视化调度终端。1.1.2 行政通信系统基本要求行政通信系统基本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一般宜采用公网电话作为行政通信;b)有必要时可设置行政通信交换机,应与公网互联互通。1.1.3 统一通信系统基本要求统一通信系统基本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能够集成行政通信、无线通信、广播通信、煤矿调度通信、煤矿视频监控等系统的接入;b)支持各级可视化调度终端之间的通信;c)支持地面便携式移动电话(手机)、个人数字助理(PDA)等移动终端与煤炭专网通信系统中用户、计算机设备等进行通信;d)支持与业务应用的集成;e)各级统一通信服务器能够互联互通。1.1.4 可视化调度终端基本要求可视化调度终端基本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具有音频、视频、电子白板交互通信功能;b)具有视频监视、查岗、煤矿视频监控图像访问显示功能;c)视频交互过程可以保存、查询显示;d)在统一通信服务器支持下运行,在煤炭专网上传输。5.5 视频会议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基本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应实现省、市、县(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国有重点煤炭集团、主体企业和煤矿企业的逐级互联互通;b)应采用基于分组交换的ITU-TH.323协议的视频会议标准;c)应采用分辨率在720P及以上的高清会议系统;d)应具有主会场发起、分会场终端发起等多种发起形式;e)应具有主席控制、会场控制、发言人控制等多种会议控制形式;f)应具有单画面、多画面、画面轮巡等功能;g)应具有画面标字、飘字、插入文本图表等功能;h)应具有录像及查询回放功能;i)通过煤炭专网传输。5.6 工业视频远程访问系统工业视频远程访问系统基本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采用省、市、县(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炭企业多级分布式网络化远程视频监控管理平台;b)兼容多种品牌、多种规格的NVR(网络录像机)、DVR(数字视频录像机)、DVS(数字视频服务器)、IPC(网络视频摄像机)、矩阵等网络视频设备的接入和视频信号访问、采集、传输、显示;实现对所属单位、煤矿视频监控图像的远程监控,任意访问和信息共享;c)必要时可对被授权的远方摄像头进行PTZ(旋转、俯仰、变焦)控制;d)应提供二次开发接口,将视频信息集成到其他应用系统中;e)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系统增加功能、用户及监控点,不需对整个系统进行改动;f)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具有自动报警功能;g)系统设备应放置在数据中心机房,系统集中显示应安装在调度控制中心;h)通过煤炭专网传输。i)视频监控点位选择,按重要程度对煤矿监督管理点位应划分为3类,具体如下:D1类点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监测点:矿调度室、井口、采煤/掘进工作面、地面爆炸物品库、地下爆炸物品库、避难碉室、主副井提升机房、上下山绞车房、斜井人车等井下重点区域;提升人员的井口信号房、提升机房,以及井口、马头门(调车场)等人员进出场所。2) 2类点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监测点:井下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采区变电所、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碉室、带式输送机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机头碉室、井下瓦斯抽放移动泵站、存放爆炸物品的碉室和材料巷、装卸碉室等关键场所。3) 3类点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监测点:压风机房、井底车场、候车(罐)碉室、运输调度室、架空乘人装置上下站、危险区域出入口等其它安全防护区域。j)监控环境的前端设备选择,宜采用以下方式:1)光线较暗环境下,宜采用低照度摄像机/超低照度摄像机,配置适合相关场景应用的补光灯,提供高质量的视频监控图像。2)目标和背景光线对比强烈环境下,宜采用具备视频宽动态摄像机,提供高质量的视频监控图像。k)视频监控图像要求煤矿企业选用当前主流的监控设备配置,进行企业视频点位的新建工作。新建视频点主设备应采用高清网络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NVR)方式,视频数据无缝接入到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视频监控平台。系统运行初期监管画质不低于Dl(或4CIF);宜采用网络高清(不低于720P)监管效果。D图像分辨率的选择应满足如下要求:1) 图像分辨率包括调用分辨率以及存储分辨率。前端设备应采用支持多码流技术,实现分辨率的灵活调整。2) 图像分辨率应结合业务需求以及视频网络承载能力确定。重点区域、重点防范关键区域视频监控图像的实时调用分辨率、存储分辨率应采用不低于720P分辨率格式,必要场合根据应用可以采用108OP及以上等高清分辨率。考虑到实际图像查看需要,本地录像时可支持的视频帧率应不低于25帧/秒;图像格式为4CIF以上时,网络传输的视频帧率应不低于15帧/秒,重要图像信息宜25帧/秒。3)普通场所、一般区域视频监控图像的实时调用分辨率、存储分辨率满足业务需求的条件下宜采用4CIF格式以上分辨率。m)矿区可采用集中存储方案或者分布式NVR存储方案,集中存储方案仅在1类视频接入节点设置存储设备,相对集中存储方案在1类、2类视频接入节点均设置存储设备。n)视频图像的存储时间应满足如下要求:1)一般视频图像宜按不少于15天进行存储,图像分辨率不低于4CIF,图像帧率支持1-25帧/秒可调。2)重点区域及关键防范区域的视频图像宜按不少于30天进行存储,图像分辨率不低于720P,图像帧率支持1-25帧/秒可调。3)告警图像及告警信息宜按不少于30天进行存储,图像分辨率不低于720P,图像帧率为25帧/秒。5.7信息系统安全信息系统安全基本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均应按照GB/T22239、GB/T22240的要求,确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按相应等级要求从技术安全与管理安全两方面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b)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均应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c)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均应依据测评结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d)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按照GB/T26802、GB/T26333的要求保障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及其网络安全。6管理信息系统6.1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信息平台6.1.1基本要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是以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与决策支持系统和煤矿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为基础,将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生产各类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整合集成,形成综合信息平台,提供统一的系统入口,实现单点登录和应用等功能。平台数据由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按照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数据标准提供。6.1.2系统部署按下述方式进行系统部署:a)省、市、县(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及省属、市属煤炭集团公司均部署综合信息门户平台、移动平台;b)省、市、县(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及省属、市属煤炭集团公司要建立主数据管理系统,并实现逐级对接;煤矿主数据要与上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主数据管理系统对接。6.1.3系统功能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应具备的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应用系统集成,将行业监管涉及到的多个应用系统集成形成综合信息平台;b)支持业务应用的快速扩展,随着业务应用的扩展,能够快速集成;c)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组织和用户管理,有标准的组织和用户信息接口实现与各业务系统的共享,实现单点登录;d)整合集成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建立数据仓库,面向不同业务形成主题数据库,实现数据分析和图形化展示;e)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立主数据库,发布专用接口;煤矿用户完成煤矿主数据信息的维护;f)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数据中心应安装SSLVPN虚拟专网设备,实现煤炭专网与移动互联网的对接,要保证各级的移动平台信息发布安全畅通。6.2煤矿安全检查管理信息系统6.2.1基本要求建立煤矿安全检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全省煤矿安全检查信息逐级上报、汇总,实现对所辖煤矿安全检查情况的统计分析。6.2.2系统功能煤矿安全检查管理信息系统应具有的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检查组织管理;b)安全检查计划的设定、修改、发布、提醒等;c)安全检查信息录入;d)检查进度管理;e)安全检查汇总统计分析;f)安全检查查询;g)整改督办及信息反馈;h)移动终端操作;i)系统维护。6.3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信息系统6.3.1基本要求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隐患登记、汇总、评价、查询、浏览、排除情况、销号、跟踪督查管理等功能。建立隐患排查主题数据库。6.3.2系统功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信息系统应具有的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隐患信息录入、汇总、审核、统计分析、查询;b)隐患跟踪闭环;c)自动预警;d)隐患管理督办执法;e)执法文书的录入及查询;f)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台账、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的生成、上报、公示等;g)对已排除的隐患的复查、评价、销号、入库等;h)安全评价考核;D系统维护。6.4煤矿瓦斯防治和利用管理信息系统6.4.1基本要求建立煤矿瓦斯防治和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情况、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情况以及“一通三防”信息从矿至县至市至省逐级的数据汇总、上报、审核以及统计分析等功能。6.4.2系统功能煤矿瓦斯防治和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应具有的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信息录入、编辑等;b)信息上报、审核;c)信息查询;d)数据统计分析、报表输出管理;e)系统维护。6.5煤炭生产行业管理信息系统6.5.1基本要求建立煤炭生产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所辖煤矿的基本情况、资源赋存情况、动用资源情况、回采率情况、地测防治水情况等信息的了解掌握和管理提供信息化手段,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建立煤矿图纸交换工作制度,开展相应工作;应建设图纸交换管理和矿图远程访问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图纸交换工作提供信息化手段。6.5.2系统功能煤炭生产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应具有的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煤矿基本信息录入、查询、共享、打印输出等;b)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信息建档与公告;c)回采率计划录入上报、统计分析、储量及回采率图纸管理、回采率管理考核情况通报、各煤矿回采率查询、检索、排序等;d)防治水组织机构管理、计划及执行管理、水害普查情况管理、日常巡检考核、水文基本情况及图纸管理、培训管理、统计分析等;e)煤矿图纸交换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管理机构及制度浏览;f)图纸接收登记、审核、留存;g)图纸网络使用、远程使用功能;h)交换图统计分析、报表输出管理;D系统维护。6.6煤矿安全监管与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管理信息系统6.6.1基本要求建立煤矿安全监管与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煤矿安全监管检查管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现代化煤矿建设管理、煤矿安全事故信息的上报和统计分析、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功能。6.6.2系统功能煤矿安全监管与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应具有的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安全监管检查计划的制定、发布,检查信息录入、审核、上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查询、现场检查问题闭合管理等;b)煤矿现场质量标准化检查各专业得分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查询,标准化等级申报;c)现代化煤矿建设信息录入、审核、上报、统计分析、查询等;d)煤矿事故信息录入、审核、上报、发布、统计分析、查询、报表输出等;e)系统维护。6.7煤矿应急救援管理信息系统6.7.1基本要求建立煤矿应急救援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应急值守管理、应急救援决策、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资源调度、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应急救援统计与分析、应急救援队伍资质评估等功能。建立应急救援主题数据库。6.7.2系统功能系统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应急值守人员信息管理;b)应急预案管理;c)应急救援物资汇总、上报;d)应急救援资源和调度;e)根据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类型等因素,自动弹出相关预案、应急资源等内容,为救援指挥机关提供决策支持;f)应急救援信息的发布、统计与分析;g)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管理;h)应急救援队伍资质评估;D系统维护。6.8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信息系统6.8.1基本要求建立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煤矿企业劳动用工全过程管理功能,实现管理部门对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监督检查功能。6.8.2系统功能系统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煤矿企业用工管理各类信息录入(导入)、修改、查询、统计、汇总、导出、及打印;b)管理部门按照“五个统一”要求,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招录情况进行审核确认;c)煤矿企业用工的申请、报名、培训、准入、招用、派遣、合同、用工备案、保险、年检、审核备案、素质提升、劳动工资、权益保障的全过程管理;d)各类固定报表和临时报表的采集、查询、汇总和上报;e)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主体企业的日常管理;f)系统维护。6.9煤矿调度管理信息系统6.9.1基本要求建立煤矿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所辖煤矿企业当日产量、销量、库存、安全事故等信息的逐级上报、汇总,实现对所辖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分析,为煤矿安全监管提供数据支持。6.9.2系统功能系统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调度管理机构、制度及管理办法浏览;b)当日安全生产调度日报生成;c)煤炭产量、库存等信息的录入、审核、上报;d)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每日突发事件信息录入、审核、上报;e)全省煤炭运销调度日报填报(省版);f)全省煤炭安全生产调度信息汇总、分析、报表输出;g)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查询;h)数据统计分析、报表输出管理;D系统维护。6.10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与决策支持系统6.10.1基本要求应按照MT/T1116-2011.DB14/T671.12012等要求,由煤矿生成安全、人员、产量监控系统联网数据,提供联网接口,由县(市属煤炭集团公司、省属煤炭集团公司的子分公司)监控中心(调度中心)从所辖煤矿采集数据,并逐级上传至市(省属煤炭集团公司)、省监控中心(调度中心),建立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与决策支持系统(执法网系统),实现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多级综合监测监控。6.10.2系统功能系统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实现煤矿安全监控、井下人员位置监测以及产量监测系统由煤矿至各级管理部门的逐级联网,监控实时数据逐级上传。b)集中展示联网煤矿安全监控、井下人员位置监测、产量监测系统的实时信息、报警信息和传输状态;c)综合报警监测;d)报警接收、处置、督办;e)GIS图模式监控;f)煤矿安全监控、井下人员位置、煤炭产量数据的关联分析;g)传感器数据曲线分析;h)配合可视化调度终端实现可视化交互;i)实时数据、查询数据、日报、月报等多种监控、统计报表输出;j)系统维护。6.11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6.11.1基本要求实时采集煤矿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结合煤矿基本信息和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建立煤矿事故风险分析模型,对事故风险进行分析,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实现对煤矿安全生产动态感知,精准防控,智能研判的目标。6.11.2系统功能系统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煤矿安全环境监测联网分析,通过对煤矿安全环境监测传感器数据的实时采集和上传,实现数据的查询、统计和分析功能,对报警传感器能够实时报警;b)煤矿井下作业人员联网分析,通过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位置信息的实时采集和上传,实现带班领导查询、作业人数查询、人员轨迹查询以及历史信息统计等功能;c)煤矿产量监测联网系统,通过对煤矿皮带秤数据的采集和上传,实现产量数据的查询、统计和超产分析;d)煤矿工业视频远程访问,实现对煤矿重要部位、重点区域的工业视频进行联网远程巡查;e)煤矿水文监测及探放水管理联网分析,实现对煤矿水文监测传感器数据的实时采集和上传,实现数据的查询、统计和分析,同时,实现对煤矿探水计划、探水设计、探水台账、探水视频分析结果数据的采集和上传,实现探水作业分析功能;f)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实现对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应急救援管理,满足应急值守管理要求,具有对日常值班、排班人员的管理功能,具有对事故信息的管理功能,能够及时了解应急资源、应急预案、应急专家、救护队情况等信息,完成安全应急管理统计报表工作;g)煤矿事故风险大数据分析,基于煤矿在线监测数据、基础数据、隐患数据,建立分析模型,进行数据挖掘、统计和分析;h)煤矿基础数据及三维地图系统,建立煤矿基本情况数据库、基础空间数据库,统一管理各类基础数据,为平台各专业应用系统提供支持。6.12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6.12.1基本要求建立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重大危险源的统计上报、预测分析、采集重大危险源相关数据;建立重大危险源指标体系库,形成一个安全层面全覆盖、可掌控和专家智能决策支持的安全管理系统,满足煤矿综合安全管理要求,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6.12.2系统功能系统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煤矿重大危险源处理结果查询;b)重大危险源报表统计分析;c)重大危险源辨别评估管理、监控分级报告等;d)危险源申报、登记、审核、备案,形成重大危险源档案数据库;e)历史重大危险源信息查询;f)系统维护。6.13煤矿安全培训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对岗位人员和资格证书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对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网络化动态监管。6.14煤矿领导下井带班管理信息系统6.14.1基本要求对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实行计算机管理。6.14.2系统功能系统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煤矿带班领导资质管理:包括领导资质信息的添加、修改、删除、查询,及审批功能;b)领导带班实时情况查询:实时查看各矿领导下井跟班情况;c)领导带班排班计划管理,了解带班计划;d)统计报表:对矿领导下井次数、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报表输出;e)系统设置及维护。6.15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信息系统6.15.1基本要求完成全省各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对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指导及资料共享。6.15.2系统功能系统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基础信息管理,实现对煤矿水文地质类型的相关基础信息的管理;b)防治水机构管理,实现对防治水机构、工作领导组的管理及成员、设备设置、查询功能;c)普查管理:普查水害基本情况、地质监测数据、安防措施的信息管理;d)管理制度、措施及图件管理:应具备煤矿各类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基本情况、管理制度、基本措施管理;应具备对图件信息的录入、修改、删除、查询、浏览、下载等功能;e)执行管理:实现煤矿采掘前“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管理。f)培训管理:对煤矿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及培训,井下探放水从业人员情况及培训情况的管理;g)安全措施管理:主要实现对带压开采设计、安全措施、审批及执行情况的管理;h)煤矿地质报告:主要实现对煤矿地质报告的管理及快速检索功能;D隐蔽性致灾因数管理:应具备对水患的调查报告及针对性措施信息的管理;J)防治水年度工作总结管理;k)涌水和放水情况管理;D统计分析。6.16煤矿生产要素公告管理信息系统6.16.1基本要求对全省煤矿的生产能力及生产要素信息进行登记、公告。6.16.2系统功能系统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公告信息;b)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变更公告信息;c)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的注销信息;d)露天矿井和井工矿井档案信息;e)统计分析;f)系统管理;g)多级同步。6.17煤矿装备及煤炭科技创新工作管理信息系统6.17.1基本要求对全省煤矿煤矿主要设备的基本信息、运行状态等信息的周期性管理与上报,对全省煤炭行业科技工作进行管理。6.17.2系统功能系统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设备基本信息管理;b)设备使用情况管理;c)科技工作管理:年度科技投入、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技术奖获奖情况等内容;d)数据上报;e)查询统计;f)系统管理。6.18政策法规管理信息系统6.18.1基本要求为政策法规管理提供信息化手段,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煤炭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重要讲话、报告管理;对外宣传、新闻发布。6.18.2系统功能系统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政策信息管理;b)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c)行政执法人员管理;d)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e)重要讲话、报告管理;f)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监测;g)深化改革信息管理。6.19防爆器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6.19.1基本要求对煤矿需要使用的雷管、炸药等民爆物品以及相关防爆设备提供便捷的信息化管理工具和手段,方便管理者对煤矿民爆物品动态信息以及煤矿防爆设备使用情况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掌握煤矿需要使用的雷管、炸药等民爆物品以及防爆设备的库存、流向和使用情况,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6.19.2系统功能系统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民爆物品监管;D民爆物品资料管理:对煤矿井下的民爆物品相关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格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管理;2)民爆物品基本信息管理;3)井下民爆物品库(发放碉室)管理;4)民爆物品动态信息管理:包括民爆物品的购入、消耗、库存、调出等动态信息;5)民爆物品监管信息通报管理:对民爆物品相关的检查通知、检查情况通报、基层煤矿自查情况及其他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b)防爆设备监管;D防爆设备资料管理;2)防爆设备基本信息管理;3)防爆设备动态信息管理:主要实现防爆设备的在用、报废、检修、备用等动态信息进行登记和统计的功能;4)防爆设备监管信息通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