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标准.docx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SJG151-2024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标准Constructionstandardsofmechanicalstereogaragesforbuses2024-01-12发布2024-05-01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1=1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标准ConstructionstandardsofmechanicalstereogaragesforbusesSJG151-20242024深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0年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规划选址;5.建筑设计;6.结构设计;7.建筑设备;8.内部装修与标识标线设计;9.机械设备技术要求;10.施工、安装与验收;11.运营维护。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批准发布,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业务归口并组织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等编制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花果路30号,邮编:51806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集智能停车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贾赞星唐大为黄川程乐兵曾小娜胡帅刘宝军梁乐贤欧可继许源冯叶文王鸿雁周正山傅荣锋麦伟勋张宇楠周孝波刘寿凡尹龙康张荣建晓辉张少萍易鸣程磊郭浩周茂臣宋春华宋益辉沈营徐晶晶戴斌李赫吴佳龙徐冬游丽君张涛钟亮王伟方王振宇石丹陈会友李嘉鸿李晓光李咪渊梅佳林潘强谭娟吴兵滕志祥王宏越陆敏刘云浪张毓杰陈坤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徐波赵群昌张莉魏大俊王宏伟沈静蔡晓坚本标准主要指导人员:陶天华顾锋郭秀峰李炎斌牛福维王波魏展雄晏风1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4 规划选址54. 1一般规定55. 2选址原则56. 3设施规模57. 4平面布局58. 5交通组织65建筑设计79. 1一般规定79.2 功能区设计79.3 消防设计89.4 外围护设计96结构设计109.5 一般规定109.6 地基基础设计1010. 3结构设计107 建筑设备127.1 一般规定127.2 给水排水设计127.3 通风防排烟设计127.4 4电气设计138 内部装修与标识标线设计158.1 1一般规定158.2 转换区装修158.3 停车设备涂装158.4 标识标线设计159机械设备技术要求161.1 一般规定161.2 适停车辆参数161.3 设备技术要求161.4 安全与防护1810 施工、安装与验收1910.1 一般规定1910.2 2施工准备及工程验收要求1910.3 设备安装要求2010.4 设备检验2111 运营维护2311.1 一般规定2311.2 智能化系统构架2311.3 数据平台及接口2311.4 车库常规运营2311.5设备维护与保养24本标准用词说明25引用标准名录26附:条文说明28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44 PlanningLayout54. 1GeneralRequirements55. 2SiteSelectionPrinciples56. 3FacilityScale57. 4PlanningLayout58. 5TrafficOrganization65ArchitectureDesign75. 1GeneralRequirements75. 2FunctionDesign75. 3FireProtectionDesign89. 4BuildingEnvelopeDesign96StructureDesign1010. 1GeneralRequirements1011. 2FoundationDesign1012. 3StructureDesign107BuildingEquipment127. 1GeneralRequirements127. 2WaterSupplyandDrainageDesign127. 3VentilationandSmokeControlandExhaustDesign1213. 4ElectricityDesign138InteriorDecorationandRoadTrafficSignsandMarkingsDesign158. 1GeneralRequirements158. 2GarageEntranceandExitDecoration158. 3ParkingEquipmentDecoration1514. 4RoadTrafficSignsandMarkingsDesign159TechnicalRequirementOfMechanicalEquipment169. 1GeneralRequirements169. 2ParameterofCompatibleVehicles169. 3TechnicalRequirementofMechanicalEquipment1615. 4SafetyandProtection1810ErectionandAcceptance1910. 1GeneralRequirement1910. 2RequirementofConstructionPreparationandAcceptance1910. 3RequirementofEquipmentInstallation2016. 4EquipmentInspection2111Operationandmaintenance2317. 1GeneralRequirement2317.2 IntelligentSystemArchitecture2317.3 DataPlatformandInterface2317.4 DailyOperation2317.5 MaintenanceofEquipment24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25ListofQuotedStandards26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28.o.为规范深圳市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维护,满足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要求,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新建独立式或附建式的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设计、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及运营维护。1.0.3本标准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包含垂直升降类、升降横移类、简易升降类、平面移动类、巷道堆垛类公交车机械式停车设备。1.0.4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市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2.0.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fullyautomaticbusmechanicalparkinggarage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取、停放由内燃机驱动或新能源驱动的公交车辆的停车库。2.0.2独立式detachedgarage单独建造的,具有独立完整的主体结构与设备系统的建造形式。2.0.3附建式garageattachedtobuilding与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结合建造,并共用或部分共用建筑主体结构的建造形式。2.0.4停车设备存容量parkingcapacity一套控制系统内机械式停车设备最大存容汽车的数量。2.0.5停车位尺寸parkingspacesize在机械式停车设备中,用于最终停放汽车的空间尺寸。2.0.6车库出入口VehiCleaCCeSS仅供汽车进出机械式停车设备而设置的出入口。2.0.7转换区transferarea汽车由人员驾驶状态和机械式停车设备控制状态相互转换的区域。2.0.8工作区workingarea机械式停车设备运行、存放汽车的区域。2.0.9层高distancebetweenfloors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停车位层与层之间的高度。2.0.10适停公交车尺寸dimensionsofbussuitableforparking机械式停车设备所能容纳公交车的最大外形尺寸(含车外两侧后视镜)。2.0.11适停公交车质量concessionalbusmass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准许停放公交车的最大质量,它等于准许停放公交车整车装备质量加50kg物品的质量。2.0.12场站出入口stationaccess车库所在场站与周边市政道路发生联系,供公交车或其他机动车进出的道路开口。2.0.13单车最大进(出)车时间maximumstorage(orretrieval)timeofsinglevehicle从给出一个进车(或出车)指令开始,将车从出入口停放到该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最不利位置(或将公交车从最不利的位置取出至出入口),直至该停车设备能进行下一个进库(或出车)指令为止所需的时间(不包括辅助时间)。2.0.14满库时间fillingtime在不间断地连续运行情况下,将一套全空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全部存满公交车所需要的时间(包括辅助时间)。2.0.15清库时间emptyingtime在不间断地连续运行情况下,将一套停满公交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公交车全部取出所需要的时间(包括辅助时间)。2.0.16辅助时间personalusertime驾驶员将公交车开进转换区并准确停车,然后离开所需要的时间,或驾驶员进入转换区将公交车开出所需要的时间。2.0.17配套设施peripheralequipment独立于停车设备以外,具有自身功能,服务于机械式停车的设施。3基本规定3.0.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选址、总平面布置、交通组织、停车设备型式选择应根据公交场站规模需求、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综合确定,并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相关规定。3.0.2停车库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结构、机械停车设备、机电、装饰、照明等专业的协调,设计、建造、运维宜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技术。3.0.3停车库的防火、防腐、防水和降噪等整体性能和品质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3.0.4停车库的工程设计应选用技术体系成熟、生产工艺完整、安装方法规范、施工质量保障的建造方法。3.0.5停车库应仅用于公交车辆停放和存取,不得擅自改变车库的使用性质和功能,转换区和工作区内不得用于公交车辆检查、维修和清洗等作业。4规划选址4.1 一般规定4. 1.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选址应符合相关法规及规划要求。5. 1.2在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它无线电讯设施及其通道(含微波通讯)等有净空要求的设施周围新建、改建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必须按有关净空限制要求控制车库高度。6. 1.3在铁路、轨道、公路、市政管道(走廊)等有安全保护区或建筑控制区的基础设施周围新建、改建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必须按照有关标准控制车库与相关设施的距离,且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7. 1.4停车库层数、高度和宽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现行行业标准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JGJ/T326、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规范的要求。8. 1.5停车库外观宜与周边城市景观和环境相互协调。4.2 选址原则4. 2.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不得选址在地质灾害体影响范围内和适宜性差的建设用地,在邻近地质灾害体影响范围和基本适宜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时,应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1.1.1 2.2停车库选址宜优先选择服务公交线路较多的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和综合场站等场地。1.1.3 停车库选址宜避开或远离住宅、学校、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学、中学、小学教学楼等噪音敏感建筑物。在上述噪音敏感建筑物周边建设时,其间距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且噪音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相关规定。1.1.4 停车库与周边建筑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相关规定。4.3 设施规模4. 3.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成后的场站停车位总规模应不小于场站服务的各公交线路拥车数量乘以该线路车辆夜间停放在该场站的比例之和,宜预留一定的弹性空间。5. 3.2停车库建成后,地面停车位数量应满足场站内所有公交线路发车时的停车需求。6. 3.3改扩建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不宜影响场站原有的车辆检查、维修和清洗等作业功能。确需调整的,应获得主管部门同意。7. 3.4停车库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4.4 平面布局4. 4.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适停车辆尺寸应适用于车库所在场站和城市运营公交线路的主流车辆型号。4.4.2停车库布局不应影响场站内地面停车位和车行通道的使用,停车库的边界宜规整。4.4.3 停车库的停车设备类型应结合场地条件、存车规模、存取效率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分类GB26559和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的相关规定。4.4.4 地面停车位布局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及深圳市相关指引的要求。4.4.5 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停车库外部,当外部不具备条件时,经论证后可设置于车库首层,但应加强进出人员安全保障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相关规定。4.4.6 停车库的转换区和工作区内不得设置与公交车辆停放和监管无关的功能区。4.4.7 场站内应预留一定的空间供公交车辆进入车库时排队使用,公交车辆最大排队长度不宜外溢至场站外部。4.4.8场站内的其他配套设施布局宜减小对场站内的车辆、行人交通组织的不利影响。4.5交通组织4.5. 1场站出入口和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停车库建设原则上不宜调整场站原有场地出入口布局和交通组织。确需调整的,应经论证并获得主管部门同意,且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相关规定;2 停车库出入口的数量应根据单组车库机械式车位规模、存(取)效率及外部车辆调度需求计算确定,每组车库出入口不得少于1个;3 停车库出入口应与场站内的车行通道相连,出入口前场地尺寸应满足车辆转向进入车库出入口内部的要求,且不应小于适停车辆的长度和宽度。4. 5.2场站和停车库的交通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车辆进出停车库的交通组织可结合停车库布局、场站内通道及地面停车位的布局灵活确定;2 场站内交通组织应与外部市政道路的交通组织相互协调,宜采用人、车分离的方式组织;3 需设置上落客区的场站,应设置人行通道,并应与外部市政道路的人行道相连。场站内无设置上落客区条件的,应结合公交运营线路走向,在场站周边市政道路就近设置上落客区,并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相关规定。5建筑设计5.1 一般规定5. 1.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筑总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K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OO1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及现行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JGJ/T326的相关规定。6. 1.2停车库应根据总体布局需要并结合机械停车设备的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建筑轴网关系。7. 1.3停车库应根据停车设备的运行特点,采取隔振和防噪措施。设备运行时,车库周围环境背景噪声限值应按昼间60dB(八)、夜间5OdB(八)执行。8. 1.4停车库出入口及车位空间尺寸应满足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装和运行要求。5.2 功能区设计5. 2.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功能区应包含车库转换区、车库工作区及配套设施。5.2. 2车库转换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空间设计应根据停车设备、辅助设施和配套设施功能需求进行安装操作空间的预留,操作空间的宽度和高度应根据停车设备类型进行确定;2 转换区顶部应设置用于防止上方坠物的防护措施,柱角应采取防止车辆碰撞的保护措施;3 转换区的地面应采用强度大、易清洁、易冲洗的饰面材料,满足耐磨、耐水、耐油、防滑及防开裂的要求;4 停车库出入口内应设置醒目的人员疏散、安全操作等方面的警示标识和便于观察的反光镜;5 停车库出入口外部应设置防止雨水倒灌的设施,坡度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的相关规定。5. 2.3车库工作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工作区内机械车位预留或安装安装充电设施时,供电侧连接方式应符合深圳市地方标准机械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DB4403第9.2条的相关规定;2 工作区内应按停车设备检查及维护需求设置检修通道、平台、护栏,其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设计规范GB/T39980第9.4条的相关规定;3 当工作区内设置检修孔和爬梯时,检修孔宜为正方形,且边长不宜小于700mm,爬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的相关规定;4 工作区内的消防、通风、电缆桥架等管线宜设置在检修通道的上方,且不占停车位的空间;5 停车设备与停车库内各建筑构件之间应满足机械停车设备技术所规定的距离;6 停车设备不应影响防火门的开启,不应占用检修通道,不得影响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使用。5. 2.4设置在公交车机械式停车库的设备底坑应保持干燥,并应采取排水措施和防水设计。6. 2.5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配套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停车设备类别和停车规模合理配置服务于停车库的设备控制室、消防控制室、配电房、发电机房、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等功能用房,并应设置独立出入口;2 停车库室外宜设置清洗公交车及停车设备的给排水设施;3 应根据场站需求配备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的供配电系统;4 宜根据停车设备的类别、停车的规模及环境等要素,选择配置出入口道闸控制系统、停车诱导系统、远程通讯及协助系统。5.3消防设计5.3. 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半地下和地上停车规模大于60辆的停车库应为一级;2 停车层数超过3层且室内安装新能源充电系统的停车库应为一级;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停车库宜为一级;4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且地上停车规模不大于60辆的停车库不应低于二级;5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5.3.1的规定。表5.3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三)建筑构件名称耐火等级一级二级墙防火墙不燃烧性3.00不燃烧性3.00承重墙不燃烧性3.00不燃烧性2.50楼梯间的墙、防火隔墙不燃烧性2.00不燃烧性2.00隔墙、非承重外墙不燃烧性1.00不燃烧性1.00柱不燃烧性3.00不燃烧性2.50梁不燃烧性2.00不燃烧性1.50楼板不燃烧性1.50不燃烧性1.00检修楼梯、坡道不燃烧性1.50不燃烧性1.00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性1.50不燃烧性1.00吊顶(包括吊顶格栅)不燃烧性0.25不燃烧性0.255.3.2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减小火灾危害、方便消防救援的要求,合理确定车库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5.3.3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5.3.3的规定。表5.3.3公交车机械式立体(亭车库与除甲类物品仓库夕'的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m)名称和耐火等级停车场汽车库、,修车库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一、二级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610121012141停车库与相邻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表5.3.3的规定值增加3m;2高度大于24m的停车库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表5.3.3的规定值增加3m;3停车库与甲类厂房的防火间距应按表5.3.3的规定值增加2m;4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算起,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物构件时,应从其凸出的部分外缘算起,停车场从靠近建筑的最近停车位置边缘算起。5.3.4当场地受限时,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第4.2.2条的规定。5. 3.5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m;2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0%,且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3 消防车道净空高度4m区域内不能出现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4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要求的场地和道路;5 消防车道路面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管沟等,应满足承受消防车满载时压力的要求。5.3.6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应根据有利于控制火灾及降低火灾危害的原则划分防火分区。当停车数量超过20辆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为多个停车数量不大于20辆的区域;但当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LOO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为多个停车单元,且停车单元内的停车数量不大于2辆时,应分隔为停车数量不大于40辆的区域。5.3. 7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可不设置人员安全出口,但应至少设置1个供灭火救援用的楼梯间,梯段净宽不应小于0.9m,楼梯间与停车区域之间应采用防火隔墙进行分隔。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同防火分区之间连接检修通道或救援通道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5.4外围护设计5.4. 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外围护幕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综合考虑周边城市环境、周边建筑情况、停车设备性能等要素合理选择幕墙形式、饰面材料、配套材料、构造方式;2 应遵循标准化、模块化、通用化的原则,确定幕墙单元的型号、规格和排布方式,并应与结构系统、内装系统、设备及管线系统相协同;3 幕墙系统宜采用轻量化设计,选用轻质材料和构造,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且应满足抗风、抗震、防火、防水、隔声、耐候等性能。5.4.2当停车库出入口及有人员停留的配套用房出入口为露天时,应设置雨篷。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雨篷与建筑本身应结合牢固,并作防水及排水措施;2 雨篷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3 停车库出入口雨篷檐口距建筑外立面最外侧边缘距离不应小于停车库出入口前人行区域宽度,且不宜小于1.5m。6结构设计6.1 一般规定6. 1.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地基基础设计、结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K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等进行承载力、稳定和变形验算。7. 1.2停车库的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设计规范GB/T39980、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K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相关规定。8. 1.3停车库的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相关规定。9. 1.4停车库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结合上部荷载、结构体系、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和变形限制等条件进行,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及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72的相关规定。6. 2地基基础设计6. 2.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应采用整体性好、能满足地基承载力和建筑物容许变形要求并能协调不均匀沉降的基础形式。7. 2.2停车库的基础应有一定的埋置深度,埋置深度可从室外地坪算至基础底面,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 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可取房屋高度的1/15;2 桩基础,不计桩长,可取房屋高度的1/18。注:当建筑物采用岩石地基或采取有效措施时,在满足地基承载力、稳定性、抗滑移等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标准。6.2.3应考虑设备运行和半跨荷载对基础产生的不利影响。6.2.4停车库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现行国家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相关规定。6.2.5停车库设置地下室或地下车库时,应进行支护结构设计。基坑为深基坑时,应进行专门支护设计及深基坑设计论证。6.3结构设计6.3.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结构体系应优先考虑停车设备的要求。混凝土结构可采用框架、框架-剪力墙等结构体系;钢结构可采用钢框架、钢框架+钢支撑等结构体系。6. 3.2停车库宜设置为独立主体结构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体结构与设备结构应有明确界面划分,设备或设备结构构件附着于主体结构上应有可靠连接,同时宜避免主体结构与设备结构混用;2 主体结构宜仅供公交车辆停放、设备运行、维护等使用,不宜在主体结构内设置建筑功能房间。6. 3.3主体结构荷载效应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体结构设计应考虑火灾、车辆撞击、升降设备坠落等偶然荷载;2 主体结构设计时,应明确表达在公交车进库、升降、停放等工况下设备轨道、埋件等与主体结构连接部位的荷载值,并应注明相关限值;3 停车位下方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应考虑公交停放过程中及停放时最大轮压;4 公交停车区域无设备选型时,活荷载标准值可暂按4kNm2均布荷载进行主体结构及周边构件设计;5 检修区域或检修通道活荷载标准值可按2kNm2o6.3.4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宜按50年设计。6.3.5主体结构设计时应结合环境对主体结构耐久性的影响,选择相应的结构材料、设计构造、防护措施等。在主体结构设计时应制定在使用年限内的检修和维护的相关规定。1钢结构防腐蚀设计年限宜大于10年;2 防腐蚀方案须注明所要求的除锈等级和涂料(或镀层)及涂(镀)层厚度;3 钢结构检修年限宜小于5年。6.3.6主体结构或构件变形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容许值外,同时变形值不得影响公交机械车库的运行和维护。6. 3.7停车库机械设备及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宜优先采用栓接。7建筑设备7.1一般规定7 .1.1建筑设备及管线的位置应不影响车辆进出和停车设备的运行。8 .1.2在停车库控制室内,严禁设置或穿越与本车库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管线。7. 1.3停车库内各类管道明设时,应排列整齐,宜用不同颜色和符号表明管道种类和介质流向。7. 2给水排水设计7. 2.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给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停车库内生活给水和排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和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的相关规定;2 停车库应在底部设置排水设施,宜优先采用排水沟。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处,应设水封。但当底部低于室外地面时,应采用机械提升排水;3 开敞的停车库排水设施应能满足雨水排放的要求;4 停车库屋面雨水排水管道工程的设计重现期不宜小于10a;5 排水沟、集水井的位置应避开停车设备。7. 2.2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停车库内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具体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2 楼梯间及停车区的检修通道上应设置室内消火栓。7.2.3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自动灭火系统及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停车库内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2 停车位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应按停车的载车板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挡水板,确保每个停车位都受到保护;3 停车库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选用快速响应喷头;4 停车库内应配置灭火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的相关规定。7.3通风防排烟设计7. 3.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通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停车库的通风应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满足条件时应采用机械通风;2 当停车库内设置充电设施时,机械通风量应按容许的废气量、废热量计算,换气次数不小于8次h,风管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制成;3 平时无人值班的机房,应安装能使室温保持在40°C以下的通风设备或空调设备。7.3.2除开敞式停车库外,停车库应设置排烟设施,排烟方式应采用自然排烟,当自然排烟不满足条件时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风机的排烟量不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表8.2.5中单个防烟分区排烟量的1.2倍,补风机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o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的相关规定。7.3.3排烟系统宜与通风系统合用。7.4电气设计7. 4.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供电及照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停车库的停车机械升降设备及其控制设备用电宜为二级负荷供电。停车库宜采用双电源供电,两路电源之间应设置自动切换装置;2 停车机械升降设备及其控制设备的电源应和其它用电的电源分开设置。设有自用变配电设备供电时,应在低压出线柜分设不同供电回路供电。设有充电桩设备时,充电桩设备宜设置专用变配电设备供电,可设置独立高压计量装置;3停车库内照度应分布均匀,其照明标准值和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7.4.1的要求:表7.4.1照明标准值和功率密度限值房间或场所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标准值(Ix)照明功率密度(Wm2)统一眩光值UGR显色指数Ra出入口地面7542860通道路面地面7542860检修通道地面2006.52860停车位地面302.52860控制室0.75水平面30092280管理办公室0.75水平面30091980机房地面1004-604停车库内应设置220V、380V电源检修插座或插座箱;5 消防设备用电的电源应和其它用电的电源分开设置,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或两回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7. 4.2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防雷接地及安全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停车库的防雷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相关规定;2 停车库应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对于正常不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导线金属护管等应进行保护接地。附建停车设备低压配置系统的接地型式应与主建筑物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一致;3 停车库综合管理系统用电子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的相关规定;4 停车设备电源总进线应设总断路器,短路时应有自动分断该电路的功能。宜设欠电压、失电压、过电压等电气保护措施;5 检修灯宜采用不超过50V交流的电源供电;当其电压超过50V时,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7. 4.3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的设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规定;2 停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与停车设备管理室宜共用,但功能应分开设置;3 停车位应设置火灾探测器,探测器宜设置在停车位正上方;4 升降机巷道宜在巷道顶端设置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当升降机巷道高度超过12m时,宜同时选择两种及以上火灾参数的火灾探测器;5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考虑提升设备运行对探测器遮挡的影响设置报警延时,其最大延时不应超过Imin;6 当停车库设置防火单元分隔时,分隔处设置的防火门宜设置防火门监控装置。7. 4.4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智能化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结合停车诱导系统在停车库入口处设置停车余位显示装置;2 宜在停车库出入口、转台、车辆升降机及停车位等处设置自动监视设备;3 应在停车库内配置对讲系统、智能报警装置及对内外移动通信设备。8内部装修与标识标线设计8.1一般规定8. 1.1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内部装修应结合停车设备特点,采用经济环保型装修材料。装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相关规定。8. 1.2内部装修不应影响公交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建筑结构安全及停车设备的使用功能。8. 2转换区装修8.1.1 2.1车库转换区内墙面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