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SFC-2015-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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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SFC-2015-02.docx
SFC-2015-02工程编号:合同编号: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委托人:项目管理人: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2015年版说明本合同(示范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深圳市相关的法规,借鉴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及国内有关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而成的。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由业主委托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一、示范文本的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组成。其中:1. “协议书”作为合同文本的第一部分,是委托人与项目管理人就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相互承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协议。协议书包括项目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合同主要内容,明确了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并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方式及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2.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制定,同时考虑了工程施工中的惯例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项目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合同条款。3. “专用条款”是指委托人与项目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通用条款中内容不明确的条款作出具体约定,对不适用的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条款”则是对“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缺少的内容作出补充。4. “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应按照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当两者之间有不符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通用条款”中的斜体字加粗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应有明确的约定。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委托人与项目管理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考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次印发版次为SFC-2015-02,即2015年第二版。SFC-2015-02U深圳范本项目管理服务合同2015版第二次修订第一部分协议书1一、项目概况1二、项目管理服务范围1三、服务期限2四、项目管理目标2五、合同价款2六、组成合同的文件2七、委托人要求2八、词语含义3九、项目管理人承诺3十、委托人承诺3十一、合同生效3第二部分通用条款51词语定义51.1合同主体51.2服务51.3合同文件51.4 工程、项目51.5 合同价款61.6 日期61.7 项目服务期61.8标题61.9书面形式61.10其它62一般约定72.1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72.2 语言文字72.3 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72.4 通知83知识产权81.1 1知识产权的一般约定81.2 委托人文件81.3 项目管理人文件8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91. 1双方代表和职员的更换94. 2委托人的权利95. 3委托人的义务105.1 项目管理人的权利105.2 项目管理人的义务115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116. 1项目规划116.1 勘察、设计管理126.2 招标及采购管理135. 5竣工验收管理145.6 后评估管理155.7 其他项目管理服务156履约评价及合同价款计算166. 1履约评价166.6 合同价款的计算176.7 合同价款的支付177项目管理服务总费用的调整187. 1调整时间187.6 调整情形187.7 调整程序187.8 调整的计算方法187. 5审计198不可抗力198. 1不可抗力的范围198.2 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208.3 不可抗力的后果与责任209项目服务期延误、暂停209. 1工期延误209.2项目暂停、复工2110违约责任2110. 1委托人违约2110.2 委托人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2210.3 项目管理人违约2210.4 项目管理人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23H合同争议2311. 1适用法律2311.2 解释规则2311.3 争议解决的方式2311.4 继续履行合同2412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2412. 1合同的生效2412.2 解除合同的情形2412.3 解除合同的程序2512.4 合同的终止2513合同份数2513. 1合同份数25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61词语定义261.1合同主体261.7项目服务期262一般约定261 .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62 .3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263 .4通知273知识产权274 .1知识产权的一般约定273. 2委托人文件273.3 项目管理人文件274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273.4 双方代表和职员的更换273.5 委托人的权利274. 3委托人的义务284.3 项目管理人的权利284.4 项目管理人的义务285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295. 1项目规划295.2勘察、设计管理295. 3招标及采购管理305.4 施工管理305.5 竣工验收管理305.6 后评估管理305.7 其他项目管理服务306履约评价及合同价款计算316. 1履约评价316.2合同价款的计算316. 3合同价款的支付317项目管理服务总费用的调整337. 2调整情形338. 3调整程序339. 4调整的计算方法3310. 5审计338不可抗力3311. 1不可抗力的范围349项目进度、延误、暂停3412. 1工期延误349.2项目暂停、复工3410违约责任3413. 1委托人违约3410.2委托人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3410 .3项目管理人违约3511 .4项目管理人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35H合同的争议351. .3争议的解决方式3512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3512. 1合同的生效3512.1 解除合同的情形3512.2 解除合同的程序3513合同份数3613. 1合同份数36第四部分补充条款37附件:项目管理服务履约评价表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项目管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项目管理人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规模及特征:技术标准:项目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资金来源:二、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委托人将本工程项目管理交由项目管理人实施,其管理服务范围为: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管理招标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口后评估管理其他管理服务:。委托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服务模块委托项目管理人服务。三、服务期限项目管理服务计划开始时间:年月日;项目管理服务计划结束时间:年月日。合同工期具体约定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四、项目管理目标项目管理人必须完成以下管理目标:质量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工期控制目标:投资控制目标:其他控制目标:五、合同价款币种:合同价款(大写):(小写):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组成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专用条款2.1款的规定一致。七、委托人要求委托人要求是委托人提供给项目管理人的,对工程承包范围、技术标准、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说明以及根据合同对其所作的任何变更和修正。委托人要求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并执行。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项目管理人承诺项目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按照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承担项目管理服务,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委托人承诺委托人向项目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订立地点: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份,项目管理人执份。委托人和项目管理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人:(公章)项目管理人:(公章)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明确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合同主体委托人: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项目管理人的一方及法律允许的受让人。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的、在专短案滋中明确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代表。项目管理人:指本协议书中所指明的,由委托人聘用承担项目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责任的一方及法律允许的受让人。项目管理人代表:指项目管理人委派常驻现场、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在专用条歙中明确的工程管理人员,代表项目管理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职员:指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委托人或项目管理人派驻项目的工作人员。1.2服务服务:指在合同服务期内,根据委托人和项目管理人约定,项目管理人向委托人提供的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1. 3合同文件合同:是指委托人和项目管理人就项目管理服务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由通用条款第2.1款所列的文件组成。工程规范与技术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工程规范与技术要求的文件。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项目图纸,以及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书面形式:指合同、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4工程、项目永久工程:指根据本合同约定项目管理人应提供并移交给委托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O临时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但不构成永久工程实体的工程。项目:指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1. 5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指本合同约定的,当项目管理人全面履行合同条款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内的相应义务,委托人应向项目管理人支付的相应价款总和,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做的价款调整。1.6 日期小时或天: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月: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项目管理服务时限:指委托人和项目管理人在本协议中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从开始工作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数。1.7 项目服务期服务开始时间:除专用奏款明确约定外,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开始日期为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项目服务期的起始日期。服务终止时间:除专用条歙明确约定外,本项目的完工日期为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项目服务期的终止日期。里程碑工期:项目管理人应协助委托人管理各承包人履行专用条款中本项目里程碑工期的义务。除本专用条款明确约定可调整里程碑工期的情况外,不得因其他情况调整上述里程碑工期。1.8标题本合同条款的标题不视为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一部分,在解释及推定合同条款时,不列入考虑。1. 9书面形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是书面的,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本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原则上由打印形成,除合同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外,手写部分一律无效。如果确需手写的,所有手写部分必须由一人手写,并注明手写人的姓名、单位与职务,以便于日后发生争议时核对。1.10其它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2一般约定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索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组成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新签订的补充协议、变更、洽商等文件内容;本合同第一部分的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本合同第四部分的补充条款;本合同第三部分的专用条款;本合同第二部分的通用条款;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规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现行的标准、规范、规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和技术规格书;其他文件。2. 2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汉语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2. 3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委托人和项目管理人在专用条而约定。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地方法规改变或补充,引起服务费用或持续时间发生改变,应相应地调整原来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深圳市及行业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的要求。当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以要求更严格者为准,设计另有规定除外。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以设计文件、产品说明书或由委托人批准的技术方案为准。委托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在专用条剑明示国外标准、规范名称,并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特殊技术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用于本项目的标准、规范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方式提供。2.4通知据本合同条款由委托人发给项目管理人的一切法律文书、通知或指令均应派专人送达或发送至项目管理人在专用条剑指定的地址、电子邮箱或项目数据库中。根据本合同条款由项目管理人发给委托人一切通知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委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电子邮箱或项目数据库中。一方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或项目数据库发生改变,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知,另一方以邮寄或网络方式将通知送至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电子邮箱或项目数据库,视为送达。3知识产权3. 1知识产权的一般约定除本合同专用条款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一般约定如下:项目管理人应保证在本项目建设中使用的专利技术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人须使用到某一知识产权而项目管理人不是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人时,项目管理人保证有合法的权利人将相关权利授予委托人或项目管理人。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应予以提供。除了根据合同履行义务或遵守适用法律所必需的以外,当事人应以私人的和保密的方式处理合同的细节。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他方面),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4. 2委托人文件除本合同专用条款明确约定,委托人文件的一般约定如下:委托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书面文件的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委托人所有。由委托人向项目管理人提供的书面文件(包括其复制件)只能由项目管理人用于本项目。项目管理人因项目需要,可自费复制、使用和传送上述文件。5. 3项目管理人文件除本合同专用条款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人文件的一般约定如下:项目管理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书面文件的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项目管理人所有。项目管理人授予委托人无限期的、可转让的、不排他的、免版税的复制、使用和传送项目管理人文件的许可,包括对它们作出的修改和使用修改后的文件的许可。这项许可:时限应满足项目相关部分的实际或预期寿命期(取较长的);允许具有项目相关部分正当占有权的任何人,为了完成、运行、维护、更改、调整、修复和拆除项目的目的,复制、使用和传送项目管理人/项目公司文件;在项目管理人文件是以计算机程序和其他软件形式的情况下,允许它们在现场和其他合理场所的任何计算机上使用,包括对项目管理人提供的任何计算机进行替换。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1双方代表和职员的更换如果委托人未能按规定提供相应职员,且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圆满履行服务是必需的,双方另行协商相关事宜。委托人或项目管理人任何一方需要更换本方人员,在征得对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此类更换的费用由任命方承担。如果委托人或项目管理人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对方更换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具体更换费用应在专用条蛇约定。4.2委托人的权利除专用条歙明确约定,委托人应具有以下权利:委托人有权对项目管理人负责实施的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项目管理人应充分配合委托人的各项监管,但此项监督和管理不免除项目管理人应尽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委托人有权对项目管理人项目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进行考核,对不称职人员有权要求项目管理人予以更换,并由项目管理人承担相关费用,直至满足项目要求为止。委托人有权对项目管理人及其职员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其他不符合项目管理人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视其具体行为要求项目管理人赔偿。对于因项目管理人原因造成项目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项目管理人赔偿。项目管理人的赔偿按专用条款约定计算。委托人具有对项目各项工作的审批权和决定权,包括且不仅限于:项目规模、结构类型、建筑特点、设计标准、建设周期、主要工艺设备选择的决定权。对影响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事项进行合理调整的审批权和决定权,项目管理人应按照委托人调整后的目标对整个项目管理进行相应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合同应支付款项的审批权。委托人有权对项目管理人推荐或选定的分包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相关供应商的资质、业绩、技术和能力等进行审查并有拒绝权。委托人有权要求项目管理人提交项目管理工作月报、周报、进度计划、项目管理咨询建议及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并有权要求项目管理人在其提出要求后,在合理时间内向其汇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法律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权利。4.3委托人的义务除专:府条款明确约定,委托人应承担如下义务:委托人应按照专短条款约定,通知项目管理人,委托人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供项目管理人使用的设备、设施以及其他工作便利措施。委托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按合同约定向项目管理人支付报酬。项目管理人非自身原因,无法协调外部关系,而向委托人提出协助要求时,委托人应协助项目管理人处理外部关系的协调,为项目管理人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项目管理人书面提交的合同内工作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委托人应在收到项目管理人要求委托人配合的项目合理事项后,及时给予配合。委托人收到项目竣工申请报告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单位验收。委托人应当将委托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代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项目管理人,或在与项目管理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委托人应该不影响项目管理人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与项目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分包单位等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4.4项目管理人的权利除专短条款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人应具有如下权利: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依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项目规模、结构类型、建筑特点、设计标准、建设周期、主要工艺设备和供应商选择的建议权。对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变更事项的建议权。组织项目各供应商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依据合同约定,项目管理人有权获得委托人给予的必要协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4.5项目管理人的义务除专用条款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人应承担如下义务:项目管理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迳,向委托人提交拟指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设备等资料,指派至本项目的职员、设备等应满足合同条款约定的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要求。项目管理人派驻本项目的职员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项目管理服务义务,及时向委托人及有关部门汇报工程实施过程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委托人提出合理项目管理工作建议,维护委托人合法利益,对于不满足本项目项目管理工作要求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更换。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项目管理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均由项目管理人自行承担;项目管理人应自备履行项目管理服务所需的一切设施、设备及物品,并承担相应的使用费和维护费用。若项目管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该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项目管理人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在合同结算前一周移交给委托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托人委托本合同约定项目管理服务业务范围之外的工作,项目管理人具备完成这些工作的相应实力,则项目管理人应当承担这些工作,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项目管理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将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管理,招标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等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电子文件及时、定期上传至指定系统,同时将相关纸质文件交指定人员存档。全过程管理资料应及时、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全力配合委托人立项、规划用地、专项审批等报建工作,如委托人单项委托报建工作,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合同义务。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协助委托人协调参与建设项目各相关方。项目管理人对委托人发出的通知要求处理的合同范围的工作事项不能在专用奈啜约定的时间内处理,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项目管理人应承担责任。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5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除专用条款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人的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可包括项目规划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标及采购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后评估等阶段,其工作内容与服务范围相对应,应在专用条款或补充条款中细化。5.1项目规划在项目规划阶段,除专用条款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人应承担如下义务:项目前期调研:项目场地及周边环境调查、分析;项目法律、法规环境调查、分析;项目经济环境调查、分析;项目其他环境调查、分析;项目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总体管理手册、项目工作结构分解。项目组织管理规划:编制项目组织管理手册、项目组织结构分解。项目范围管理规划:编制项目范围管理手册;确定各专业范围管理界面;项目管理目标规划:编制项目目标管理手册;确定项目质量管理目标、投资管理目标、进度管理目标及其他管理目标;项目投资管理规划:编制项目全过程投资及造价咨询管理手册、项目前期评估工作、编制各分项投资控制表及指标控制表、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管理规划:编制项目进度管理手册、编制项目总控进度及各阶段进度计划。项目质量管理规划:编制项目质量管理手册、项目准备阶段各项工作质量分析、评估。项目合同管理规划:编制项目合同管理手册;项目合同分解、分类。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规划: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手册。(11)项目招标与采购管理规划:编制项目招标与采购管理手册、划分招标与采购专业范围及招标合同包。项目档案、信息管理规划:编制项目档案、信息管理手册;项目档案、信息的保密工作,设置相应人员信息权限。项目沟通管理规划:编制项目沟通管理手册。项目风险管理规划:编制项目风险管理手册;收集与项目各阶段风险有关的信息;编制项目风险识别报告;编制风险应急预案。(15)项目收尾管理规划:编制项目收尾管理手册;编制项目后评估管理手册。项目报建管理规划:编制项目报建管理手册;项目报建分解、分类。其他规划工作:对各项管理规划电子文件上传至指定数据库、纸质文件交档案人员存档;协助委托人对设计中选方案进行优化;其他项目规划工作。5.2勘察、设计管理在项目勘察、设计阶段,除专用条款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人应承担如下义务:编制项目勘察任务书、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协助委托人确定勘察单位,协助签订勘察委托合同;审核勘察单位进度计划;编制项目各设计阶段任务书,划分设计界面并提出项目技术指标要求;协助委托人确定各阶段设计单位,协助各阶段设计委托合同;审核各设计单位进度计划;协助委托人确定项目设计标准,限额设计,优化方案;对项目所采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性能充分了解其用途,并作出市场调查分析;对设计方案提出投资评价建议,根据选定的方案,审核方案估算;审查初步设计概算;根据投资计划控制指标进行限额设计管理,进行设计方案及主要材料、设备选型经济分析;协助调整概算。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专业设计深化成果文件)进行审核、验收,审核勘察、设计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是否满足工程项目实际编制深度要求;(11)审查审图意见及方案优化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设计单位及时处理施工中需设计解决的技术问题;审核设计变更的技术、经济合理性;审核勘察、设计单位工程款;(15)审核招标及采购周/月报;检查勘察、设计进度,对比分析勘察、设计计划,采取相应纠偏措施;组织周/月进度例会以及专项勘察、设计会议。勘察、设计资料编码、分类,电子及纸质文档保存至相应数据库,将各阶段勘察、设计相关纸质文件交档案人员存档。5. 3招标及采购管理在项目招标及采购阶段,除专用条滋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人应承担如下义务:招标采购准备阶段根据项目合同分解结构,协助委托人确定招标方案、招标范围及招标合同包、采购数量、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和验收检验方式;协助委托人确定暂列金额、暂估材料、设备的发包方式及结算方式;协助委托人对主要材料、设备进行选样、封样;协助委托人审核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招标项目材料、设备清单及主要材料、设备候选品牌。招标采购实施阶段协助委托人:组织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踏勘现场;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解答投标人疑问;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综合评估投标人投标文件,为下一步合同谈判准备。合同谈判阶段协助委托人起草合同初稿;接受委托人委托,协助合同谈判;初步确定合同内容;审核合同内容;协助委托人签订合同。招标采购进度管理每周对招标事项进行统计、信息反馈、跟踪、落实,将进展情况向委托人报告;每周/月对招标事项进度进行检查,制定进度纠偏措施,审核招标及采购周/月报;参加周/月进度例会。招标资料档案管理将项目各专业招标及采购文件分类、编码;将各阶段招标采购包相关电子文件上传至指定系统;将各阶段招标采购包相关纸质文件交档案人员存档。1 .4施工管理在项目施工阶段,除专用条款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人应承担如下义务:施工准备:组织设计交底、检查施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审查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到位情况;审核开工报告。投资控制:编制施工阶段各年度、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审核及处理施工索赔;审核工程变更、签证的经济性;审核工程变更有无超出合同约定以及技术、经济合理性;进行投资动态风险分析;编制或审核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定期);编制或审核项目合同履行预警报告(不定期)。进度控制: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施工单位进度计划;审核项目施工各阶段、年、季、月度的进度计划;每周/月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制定进度纠偏措施,审核施工进度周/月报;组织周/月进度例会以及专项会议。质量控制: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监理组织架构、检查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是否齐全;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合同质量要求完成工作;督促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权限内的质量管理职责。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审核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环境保护计划;督促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权限内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档案管理:将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施工管理资料分类、编码;将项目各专业施工过程中相关电子文件上传至指定系统;将各阶段各专业施工过程中相关纸质文件交档案人员存档。5 .5竣工验收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除专用条款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人应承担如下义务:审核重要设施、设备的清单、使用及维护手册;组织对项目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组织设备、系统调试及初步验收,跟踪并落实整改情况;组织各单位工程及各专项(电梯、消防、规划、环保、人防等)验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交工证书;按档案馆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协助委托人整理汇总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报告资料;协助竣工决算工作;将此阶段发生的相关电子文件上传至指定系统;将各阶段各专业施工过程中相关纸质文件交档案人员存档。5. 6后评估管理在项目后评估阶段,除专用条款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人应承担如下义务:项目使用阶段调研、分析;编制或审核项目后评估报告;审核项目保修方案;检查项目保修情况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协助项目保修期满移交;将此阶段发生的相关电子文件上传至指定系统;将各阶段各专业施工过程中相关纸质文件交档案人员存档。5.7其他项目管理服务5.7.1报建管理除专府条款明确约定,承担报建管理工作的项目管理人应承担如下义务:立项报建办理可研报告及批复;办理立项报告及批复。用地规划报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送审;地质灾害评价送审;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申领国土部门批复;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协助放置国土界桩及国土测绘;办理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协助征地拆迁;总平面规划方案送审;修建性详细规划送审;综合管线规划送审;单体建筑方案送审;申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领管线工程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建筑规划放线;申请放置水准点。专项审批项目招标方式的申请;申请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会;申请安全监督局审查;申请卫生设计审查;申请环保设计审查;申报建筑初步设计消防审核;申报建筑装修设计消防审核;申报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审查;申报人防设计审查;申请建筑工程排污许可证;申报建筑工程交通部门审查。设计审查申请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或备案。施工报建绿化带道路开口申请;临时、永久用电的报装及备案;临时、永久用水报装及备案;项目招标前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申领建筑施工许可证;申领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道路开挖或管线工程施工许可证;煤气报装;通信设备报装;有线电视报装;招标情况报备;合同报备。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申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领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报消防验收;申请卫生验收;申报施工安全评价;申请质监验收;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电梯安装分部质量验收);环保验收;人防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房产证办理申领房地产证测量;申领房地产证。报建进度管理每天对办理的各项报建事项进行统计、信息反馈、跟踪、落实,将进展情况向委托人报告;每周/月对办理的各项报建事项进度进行检查,制定进度纠偏措施,编写报建周/月报;参加周/月进度例会。报建资料及时将项目报建过程中相关文件电子版上传至指定的系统,同时将相关的纸质文件交档案人员存档。5. 7.2其他服务以上未包含的项目管理服务,应在专用条剂具体约定。注:以上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完工标准均以提交该工作内容成果性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为标志。6履约评价及合同价款计算6. 1履约评价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委托人将对项目管理人进行履约评价。除合同专用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评价由委托人指定的履约评价小组进行考评,具体考评办法详见附件1:项目管理服务履约评价表。评分采用百分制,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评分N90分)、良好(80W评分90分)、合格(60W评分80分)、不合格(评分60分)四个等级。委托人应在合同中设置绩效考核奖,绩效考核奖占项目管理服务总费用的10虬绩效考核奖金额与履约评价结果相对应,在履约评价完毕后,支付最终合同价款。绩效考核奖百分比按下表执行:序号综合考评结果绩效考核奖百分比备注1优秀10%2良好7%3合格3%4不合格06.2合同价款的计算6.2.1合同价款计算合同价款为委托人在合同内应支付给项目管理人作为项目管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及承担风险的报酬。除合同专短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可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按投资额为计费基础按照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服务内容等不同情况,采取投资额分档方式计费,也可采用项目投资额乘以项目管理服务费费率计费。按项目管理服务工日为计费基础按照项目管理人的职员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