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专题党课讲稿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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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专题党课讲稿4篇.docx
讲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专题党课:弘扬宪法精神,践行法治信仰专题党课: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宪法宣传周宣讲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讲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同志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强调“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这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一)宪法修改,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自1956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5次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过了52条宪法修正案,主要目的就是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践证明,及时把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这次宪法修改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对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指导作用,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意义重大而深远。(二)宪法修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这次宪法修改,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站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各个方面,这些重大修改,充分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体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使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三)宪法修改,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当前,我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实现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保持政治稳定,保证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绝不能犯颠覆性错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J这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理论、实践、制度上的创新成果,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心声,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在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有利于促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更加统一、信心更加坚定、行动更加有力,有利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二'准确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鲜明特征: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包括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其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我们要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坚定不移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一)始终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这次宪法修改,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总纲,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障,是对党的领导的规定在原有基础上的进一步加强。我们在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实践中,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更好地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二)始终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国体是指国家的性质,亦称国家的阶级本质。政体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的宏观架构,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形式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我国宪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三)始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法治的作用更加凸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宪法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带头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鲜明特征、本质要求和重要地位,深刻认识我国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带头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宪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要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推动宪法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从小培养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各级政府要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依托全省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打造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智能决策、行政问效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市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效能。(三)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同志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阵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谱写法治XX建设新篇章,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专题党课:弘扬宪法精神,践行法治信仰同志们: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不仅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深入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践行法治信仰,对于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来说,既是政治责任,也是时代使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机关党支部宪法宣传主题党日活动,就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下面,我围绕“弘扬宪法精神,践行法治信仰”这一主题,与同志们共同探讨交流。一、宪法的重要地位与核心要义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它所确立的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构建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从历史的长河来看,宪法的产生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自近代以来,各国纷纷制定宪法,以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保障公民权利。我国宪法自颁布以来,历经多次修订,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规定深刻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揭示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归属。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当家作主。同时,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如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这些权利是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核心内容。权力制约原则要求国家权力的各个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防止权力滥用。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而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法治原则则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至上性,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二、弘扬宪法精神的时代内涵与现实意义在当今时代,弘扬宪法精神具有极其丰富的内涵和深远的现实意义。(一)弘扬宪法精神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宪法作为法治的核心与基础,其精神的弘扬能够引领整个法治建设的方向。只有当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准则,才能真正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目标。在立法层面,宪法精神为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了基本遵循,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宪法精神要求执法者和司法者以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行使权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全民守法方面,宪法精神的传播能够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二)弘扬宪法精神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宪法所确立的平等原则和平等保护机制,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在社会生活中,无论是财富分配、机会获取还是权益保障,都离不开宪法精神的指引。当宪法精神得到充分弘扬时,各种歧视性、不合理的制度和行为将受到约束,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社会资源将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例如,在劳动就业领域,宪法保障公民的平等就业权,禁止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过程中遵循宪法精神,为所有求职者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在教育领域,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推动了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保障了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公民都能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三)弘扬宪法精神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作为保障。宪法作为国家治理的总章程,其精神内涵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和层面。弘扬宪法精神能够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能够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能够增强国家的法治软实力,在国际交往中展示我国良好的法治形象,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例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政府部门依据宪法精神,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既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又提升了政府治理效能;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社区居民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协商、居民自治等方式解决社区问题,实现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机关党员干部在践行法治信仰中的责任与担当作为机关党员干部,我们在践行法治信仰方面肩负着特殊的责任与担当。(一)要做宪法精神的坚定信仰者。我们要深刻认识宪法的崇高地位和重要作用,将宪法精神内化为自己的政治信仰和价值追求。通过深入学习宪法原文、深刻领会宪法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在行动上,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只有我们自己真正信仰宪法,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带动身边的人尊重宪法、遵守宪法。(二)要做宪法实施的积极推动者。机关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推动宪法在本部门、本领域的实施。在制定政策、出台文件时,要以宪法为依据,确保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同时,要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精神,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例如,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在司法工作中,司法人员要以宪法精神为指导,公正司法,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要做法治环境的自觉维护者。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宪法实施和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机关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在面对利益诱惑时,要坚守法律底线,不为私利所动;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敢于挺身而出,依法予以制止或举报。同时,要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倡导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例如,在单位内部,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在社会交往中,党员干部要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倡导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纠纷的良好风尚。四、如何在机关工作中深入贯彻宪法精神在机关工作中深入贯彻宪法精神,需要我们从多个方面入手,切实将宪法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一)加强宪法学习教育,提高机关干部宪法素养。机关党支部要将宪法学习纳入常态化学习教育体系,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宪法。要引导机关干部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内容,掌握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职责。同时,要注重学以致用,将宪法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机关干部运用宪法思维和宪法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可以定期组织宪法知识测试,检验机关干部的学习成果;开展宪法案例分析研讨活动,提高机关干部的法律分析和应用能力。(二)完善机关工作制度,确保宪法精神贯穿始终。机关各部门要依据宪法精神,对现有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在制度制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规定,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要明确各项工作的程序和标准,规范权力运行流程,防止权力滥用。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例如,在行政审批制度方面,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标准、公开审批信息,确保审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在财务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对财务资金的监管,防止贪污腐败现象发生。(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保障宪法权威有效落实。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制约,这是宪法精神的重要体现。机关党支部要加强对机关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特别是对涉及人、财、物等方面的权力运行进行严格监督。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例如,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要加强对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包括采购计划编制、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签订、采购资金支付等环节,确保采购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加强对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四)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彰显宪法精神实践价值。机关党支部要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将宪法精神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例如,开展“宪法进社区”“宪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机关各部门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工作模式,打造法治机关建设品牌;参与法治课题研究和立法调研活动,为完善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建设建言献策。通过这些法治实践活动,不仅能够提高机关干部的法治实践能力,还能够彰显宪法精神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价值,增强全社会对宪法的认同感和尊崇感。同志们,弘扬宪法精神,践行法治信仰,是我们机关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以此次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更加深入地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将宪法精神贯彻到机关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任务中,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专题党课: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同志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深入学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肩负的重要使命。今天,在全市第七个宪法宣传周即将启动之际,我们齐聚一堂,深入学习宪法精神,探讨其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深远意义与实践要求。下面,我讲几点体会。一、宪法精神的内涵与核心价值宪法精神是宪法的灵魂所在,它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体现着国家和人民的核心价值追求。(一)人民主权原则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原则确立了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是宪法精神的基石。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确保国家权力的行使始终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还是社会民生领域的改革,都要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二)法治原则宪法是法治的基础和核心,确立了国家的法治秩序。法治原则要求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是实现改革目标的重要保障。这意味着改革决策要有法律依据,改革措施要于法有据,改革过程要依法进行,确保改革在法治框架内有序推进。我们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同时,要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只有坚持法治原则,才能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使改革在法治的护航下稳步前行。(三)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为了防止权力腐败和滥用,宪法确立了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不同部分,它们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形成权力制衡的格局。同时,宪法还规定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监督,通过各种监督渠道,如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确保国家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在全面深化改革中,随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深入推进,权力结构和运行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这就更加需要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我们要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权力任性和异化,保障改革举措的有效实施和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四)基本人权保障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重要价值目标。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这些权利是公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我们要始终把保障人权放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待遇,让人民群众在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等情况下都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就业创业扶持,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通过改革不断完善人权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二、宪法精神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宪法精神贯穿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个方面,为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明确的价值导向和有力的制度保障。(一)为改革提供法治引领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为改革提供了基本的法治框架和准则。改革的目标、任务、措施等都必须符合宪法精神和法律规定,不能突破宪法的底线。例如,在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要依据宪法关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完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确保市场经济活动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要遵循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的规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宪法的法治引领作用,使改革能够在稳定的法治秩序下有序推进,避免改革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为改革凝聚社会共识宪法精神体现了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和价值追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能够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目标方向,从而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通过宪法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了解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明白改革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从而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同时,宪法精神也为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供了共同的话语基础和价值准则。在改革过程中,各方面利益关系复杂多样,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分歧。以宪法精神为指引,能够促使各方在法治框架内理性表达诉求、协商解决问题,凝聚起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强大合力。例如,在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依据宪法关于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规定,通过广泛宣传和协商,让广大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等各方面理解改革的目的是要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从而形成改革的共识和动力,推动改革顺利实施。(三)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政治体制框架,这些制度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和保障。在改革过程中,我们要在宪法框架内,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对各项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使制度更加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例如,在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依据宪法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规定,制定监察法,组建各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建立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又如,在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依据宪法关于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规定,制定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推动绿色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制度支撑。宪法所确立的制度体系为改革提供了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改革在制度的轨道上有序推进,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四)为改革营造良好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宪法精神的弘扬,有助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在一个法治环境良好的社会中,市场主体能够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行政机关能够依法行政、高效服务,公民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社会秩序和谐稳定。这为改革提供了宽松、有序的外部环境,降低了改革的成本和风险。例如,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同时,良好的法治环境也有利于吸引国内外投资,促进经济交流与合作,为改革发展提供外部动力和资源支持。三'以宪法精神为指引推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效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精神,将其贯穿到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发展理念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我们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宪法关于人民主权原则为遵循,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改革的奋斗目标。在制定改革政策、推进改革举措时,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大民生领域改革力度,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例如,持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机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和公信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行政保障。(三)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我们要以宪法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为指导,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人大监督,完善监督制度和方式,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等,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性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我们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展览、法治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传播法治理念,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人才支撑。通过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参与改革发展实践,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志们,宪法精神是我们前进道路上的灯塔,全面深化改革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新XX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宪法宣传周宣讲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同志们:中国式现代化奏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进行曲,新征程上全面深化改革的节拍愈发铿锵有力,而以宪法和宪法实施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正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保障所在、信心所依。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充分说明全面依法治国对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作用。因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使改革与法治的辩证统一达到新的高度,从而不断破解改革新难题、开创法治新局面。今天的宣讲,主要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改革”,与大家进行分享。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法者,治之端也。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良法善治的护航。继党的XX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命题之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明确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改革部署。法治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才能以反作用的方式更好助力经济基础的巩固完善,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一)确保改革和现代化的正确方向。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历史经验和政治逻辑高度统一的重大命题,为历史所明鉴、为实践所证成、为现实所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和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中,“法治轨道”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性质,其本质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法治轨道上”指的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轨道上”,就是决定所强调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提醒党和人民的,“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要深刻认识法治轨道的重大意义,确保改革和现代化的正确方向,确保“破”与“立”的辩证统一。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需要坚持立法先行、以立法引领改革,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法治回应系统性改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