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宣讲稿3篇汇编.docx
宪法宣传周宣讲稿3篇汇编目录1 .宪法宣传周宣讲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2 .在全市2024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3 .讲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宪法宣传周宣讲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同志们:中国式现代化奏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进行曲,新征程上全面深化改革的节拍愈发铿锵有力,而以宪法和宪法实施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正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保障所在、信心所依。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充分说明全面依法治国对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作用。因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使改革与法治的辩证统一达到新的高度,从而不断破解改革新难题、开创法治新局面。今天的宣讲,主要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改革”,与大家进行分享。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法者,治之端也。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良法善治的护航。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命题之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明确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改革部署。法治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才能以反作用的方式更好助力经济基础的巩固完善,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一)确保改革和现代化的正确方向。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历史经验和政治逻辑高度统一的重大命题,为历史所明鉴、为实践所证成、为现实所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和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中,“法治轨道”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性质,其本质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法治轨道上”指的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轨道上”,就是决定所强调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提醒党和人民的,“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要深刻认识法治轨道的重大意义,确保改革和现代化的正确方向,确保“破”与“立”的辩证统一。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需要坚持立法先行、以立法引领改革,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法治回应系统性改革需求,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二)确保改革和现代化行稳致远。法治轨道不仅支撑起脚下,而且延伸向远方,因而“稳定和长远”是法治轨道的应有之义和功能所在。充分发挥法治对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就是要把改革置于稳定的法治秩序中、写入长远的法治规划中,坚定不移地把改革纳入法治轨道并有力推进、有效实施、有序展开。实现科学立法层面,必须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严格执法层面,要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改革举措,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公正司法层面,必须强化制约监督,着力破除妨碍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障碍,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全民守法层面,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要改进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走到人民群众身边,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三)确保“破”与“立”的辩证统一。一般而论,改革是“破”、法治是“立”。当前更加强调“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必须坚持改革在法治下破题、在法治下推进,防止违反宪法法律的“改革”对宪法法律秩序造成严重冲击,避免因“违法改革”而产生“破窗效应”,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注重把破和立更好统筹起来,把握好二者的辩证关系和承接顺序。搞改革,现有的工作格局和运行体制不可能一点都不打破。改革一定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跳出条条框框限制,克服部门利益掣肘,以积极主动精神研究和提出改革举措。只要经过充分论证和评估,只要符合实际,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体制机制的障碍、利益固化的藩篱、权力寻租的土壤等,该破的就要大胆地破。谋改革、促发展,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做好新旧之间的衔接和转换,兼顾稳和进。要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合理安排改革举措的先后顺序、节奏时机,根据轻重缓急循序渐进、稳扎稳打,确保改革有条不紊推进。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以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为改革有力护航,改革则是法治的推进器。决定着眼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细化部署。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必须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以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巩固改革成果。没有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缺乏活力。没有法治,国家和社会就不能有序运行,就很难实现和谐稳定。一定程度上讲,改革的历程也是法治完善、制度更新的过程,正是改革的不断深入,引发和推动了法治变革和制度变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建设等方面深化改革作出重要部署,每一领域改革的推进都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要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有良法,方能促善治。要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巩固改革成果,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成效充分彰显,不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二)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和改进立法,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基础环节和关键所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必然要求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结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定、及时修改。要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再小也是大,部门、行业等局部利益再大也是小。各有关方面都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看待立法工作,不要囿于自己那些所谓利益,更不要因此对立法工作形成干扰。如果有关方面都在相关立法中掣肘,都抱着自己那些所谓利益不放,或者都想避重就轻、拈易怕难,不仅实践需要的法律不能及时制定和修改,就是弄出来了,也可能不那么科学适用,还可能造成相互推诿扯皮甚至“依法打架”。(三)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法治。新征程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原则,应当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决定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不断完善我国法治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立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立改废释纂授权等立法机制,及时把改革成果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制度。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构建新时代良法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三、在实干中提升意识,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对全社会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既要走在改革发展前列,也要走在法治建设前列,当好表率,做好示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一)深刻把握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想理论是灵魂,制度建设是保障。我们既要注重解决思想问题、拧紧'总开关',又注重解决制度问题、上紧制度规矩发条。”向着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进,离不开铁的纪律的保驾护航,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不断深化纪检监察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让执纪机关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加强相关领域专项研究,鼓励在基层和某些特定领域开展试点探索,畅通基层治理经验上传和顶层设计下达渠道。要注重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小微问题治理,畅通意见建议反馈落实渠道和跟踪监督机制,推动民有所呼、党有所应。注重做好已有法律法规配套规章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强化党纪国法衔接,做好人员培训和法条解释,让监督权运行更流畅。要有敢于“闯难关”“涉险滩”的勇气和韧劲,鼓励先行先试的容错和激励机制,抓住关键案件、关键节点寻求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整体进步。(二)深刻把握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政治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去增强法治思维,在想问题、做决策等日常工作中,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等急难险重中,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章党纪的规定,把合规合法放在第一位。自觉尊崇制度,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党纪的规定,把合规合法放在第一位。强化制度执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众参与、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办事,防止搞“一言堂”“家长制”,避免“按惯例决策”“拍脑门决策“。用法治破除特权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要严以用权,谨慎用权,克己奉公,不谋私利,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坚持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改革落实。要全面吃透改革要求,把握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关系,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去分析和破解改革难题,依靠法治方式去解决改革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既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任何时候都能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坚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利用法律法规提供的制度优势推动落实,既大胆创新实践、勇于改革攻坚,又遵守法定程序、维护正当利益,真正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推动改革落地的行为规范。将“为民造福”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衣食住行、教育就业、就医养老等急难愁盼问题推进改革,认真倾听人民呼声、有效回应人民期待,凡是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的改革就大力推进,使每一项改革成果都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绩。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精神、采取各项改革举措必须要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原则和前提。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真正做到吃透改革要求、推动改革发展、增强改革实效,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改革落实的能力水平,从而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在全市2024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同志们: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期,我们迎来了全市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它关乎国家的稳定、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的幸福。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对本次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顺利启动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奋战在法治建设一线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支持我市法治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宪法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核心地位,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我市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部门和干部对宪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工作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部分群众的宪法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待提高。因此,我们要以此次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动我市宪法实施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宪法宣传的重要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根本性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从历史的长河来看,宪法的诞生与发展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宪法自颁布以来,历经多次修订,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一)宪法宣传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涉及到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而宪法作为法治的核心与基石,其宣传教育的深入程度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推进成效。只有通过广泛深入的宪法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二)宪法宣传是建设法治城市的重要举措。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建设法治城市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宪法所确立的一系列原则和制度,为城市治理提供了基本框架和规范。通过加强宪法宣传,能够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高城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能够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推动法治城市建设不断向前迈进。(三)宪法宣传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它赋予了公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规定了国家机关保障这些权利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宪法宣传,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当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得到提升,他们就能更加自觉地运用宪法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从而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保障人民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享有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机会和幸福生活。二、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宪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一)抓好“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宪法。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国家治理的中坚力量,其法治观念和宪法意识对全社会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要将宪法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宪法原文,深刻领会宪法精神实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宪法知识的考核,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和教育领导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二)突出“重点群体”,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对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到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在中小学开设宪法专门课程,编写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宪法教材和读物,创新教学方式方法,通过宪法晨读、宪法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发青少年学习宪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整合社会资源,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让青少年在实践中感受宪法的权威和力量。(三)面向“绝大多数”,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宪法。广大人民群众是宪法实施的主体,只有让宪法深入人心,走进千家万户,才能真正实现宪法的价值。要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这一重要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宪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宪法主题展览、文艺演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广泛宣传宪法知识,解答群众法律疑问,让宪法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宪法,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宪法宣传专栏,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推出宪法专题报道和解读文章,制作宪法宣传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作品,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广大群众传播宪法知识,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宪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宪法宣传活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大、政协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宪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院、检察院要结合司法实践,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宪法;教育、民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各自领域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宪法学习宣传。(二)创新宣传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和渠道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宪法宣传形式,不断增强宪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运用好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宪法宣传,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例如,利用直播平台开展宪法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与网民在线互动交流;开发宪法学习手机应用程序,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学习渠道;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技术制作宪法宣传体验项目,让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宪法的魅力。(三)注重宣传实效。宪法宣传不能搞形式主义,要注重实际效果。要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宪法宣传。例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宪法关于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规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宪法关于农村土地制度、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的规定;围绕民生保障,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等。通过宪法宣传,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志们,宪法宣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努力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就,为建设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在,我宣布全市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谢谢大家!讲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同志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强调“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这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一)宪法修改,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自1956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5次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过了52条宪法修正案,主要目的就是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践证明,及时把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这次宪法修改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对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指导作用,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意义重大而深远。(二)宪法修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这次宪法修改,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站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各个方面,这些重大修改,充分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体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使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三)宪法修改,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当前,我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实现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保持政治稳定,保证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绝不能犯颠覆性错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这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理论、实践、制度上的创新成果,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心声,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在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有利于促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更加统一、信心更加坚定、行动更加有力,有利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二、准确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鲜明特征: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包括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其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我们要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坚定不移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一)始终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这次宪法修改,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总纲,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障,是对党的领导的规定在原有基础上的进一步加强。我们在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实践中,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更好地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二)始终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国体是指国家的性质,亦称国家的阶级本质。政体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的宏观架构,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形式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我国宪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三)始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法治的作用更加凸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宪法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带头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鲜明特征、本质要求和重要地位,深刻认识我国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带头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宪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要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推动宪法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从小培养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各级政府要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依托全省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打造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智能决策、行政问效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市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效能。(三)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同志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阵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谱写法治XX建设新篇章,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