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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精选10篇通用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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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精选10篇通用范文).docx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共10篇)目录篇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2篇二'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工作总结情况汇报6篇三、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10篇四'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暨2025年工作计划的报告11篇五'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15篇六'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总结17篇七'2024年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24篇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27篇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30篇十'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总报告33篇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内部工作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涉及面广,建立有效的组织保障机制十分重要。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部门预算相关业务科室上报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项目,指导推动县(市、园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二是构建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编制、民政、工商等部门,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三是*财政局在内部制定了关于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财政局内部工作机制的通知(*号文件)进行分工,结合科室职责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业务分工,责任落到科室,综合科牵头的内部工作机构;四是建立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形成推进工作的良好环境。(二)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制度完备的制度体系是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规范运作的重要保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4)133号文件要求,一是*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治州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号文件),明确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等内容,为做好前期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推动我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拟定了自治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参照*区2014年-2015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根据*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昌吉的实施意见,将“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就业安置”、“聘请专职人员调解员服务”、“聘请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服务”三项内容纳入自治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三是会同州编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我州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深化要求、程序等事项。(三)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应用一是试点先行,推进典型示范。*购买社会服务涵盖城市公共文化、环境卫生、公共基础服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植被保护、食品药品检测、工程服务、项目评审、审计等诸多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显拓展,项目、金额不断增加,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二是积极宣传,做好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告购买服务项目相关信息,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规定内容,大力宣传向社会购买服务意义和重要性,努力为单位向社会购买服务做好配套服务工作。从改革发展的战略出发,积极探索,扭转思路,主动求变,把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和新途径,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实施。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金额情况(一)*本级启动了对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方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州艺术剧院对演职人员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根据州编委核定的员额控制数在2016年部门预算中安排了购买服务所需资金470.6万元;传媒大厦后勤服务工作统一委托由劳务服务公司进行,根据核定金额拨付购买服务所需资金I100万元;矿山救护队购买救护劳动力资金50万元,环保局购买检查节能减排劳动力460万元。(二)国家农业园区的市政维护领域,将城区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委托昌吉市园林局和环卫局统一管理,将城区供排水维护、路灯、信号灯交由转移的公司进行维护,共安排资金462万元。旅游领域,将农博园的物业管理、园林绿化、锅炉房管理及煤款、智能温室维护委托专业的物业公司及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安排资金1628万元。(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交通运输领域,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安排270万元,基本公共安全服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服务社会化服务安排110万元,程安全服务领域,建筑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购买安排150万元,财政共安排530万元。(四)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安排1461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将园林、环卫、供水管网、行政执法、物业管理安排1315万元,技术性服务领域,安监局安全隐患排查、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技术安排资金146万元。(五)其他各县(市)分别在环卫领域、园林绿化领域、审计领域教育领域、绿化养护、亮化及基础设施维护、河道管理等等方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共安排资金9192.8万元。采取试点后推进的方式陆续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实、做好。(六)*2016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5项,安排资金16252.68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45项,金额14543.68万元;技术性服务8项,金额1189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2项,金额520万元。2017年预计68个项目,安排资金19439.72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项目47项,金额12577.62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11项目,金额5379.6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1个项目,金额786万元;技术性服务6项目,金额222.5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2项,金额274万元;其他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1项,金额200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有待继续完善。目前,虽然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制度,在公共文化、环境卫生、公共基础服务等领域进行了探索和试点,但政府购买服务还未完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操作流程。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为更多的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创造平台,促进更多的社会组织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二)社会力量承接能力有限。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多数规模较小,承接服务和筹集社会资源的能力不强。部分领域购买服务选择余地有限,有时甚至会出现有需求“买不着”的尴尬情况。(三)进一步提高制度办法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建设的范围建议:建立统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购买范围、购买方式、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具体办法规定。(四)建议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各地州选出几个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的比较好的地区,实地召开观摩会,介绍交流经验,互相学习、相互促进。篇二、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工作总结情况汇报购买社会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定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契约化的形式,将养老,教育,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外包给社会组织等团体。20*年11月14日,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的目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协调有力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管理体制以及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拓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模、提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一批数量充足、治理科学、服务专业、作用明显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高其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使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数量、规模和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需求。意见规定的购买范围: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活扶助、就业援助、生计发展、权益维护等服务,帮助其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城市户籍居民与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和谐共处。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缓解生活困难,构建完善的社会保护与支持网络。实施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照顾计划,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会参与、代际沟通等服务,构建系统化、人性化、专业化的养老助残服务机制。实施特殊群体社会关爱计划,帮助药物滥用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艾滋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纠正行为偏差、缓解生活困难、疏导心理情绪、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实施受灾群众生活重建计划,围绕各类受灾群众的经济、社会、心理需要,开展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社区重建、资源链接、生计项目开发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帮助受灾群众重树生活信心、修复社会关系、恢复生产生活。意义:1 .业内专家表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这一举措,不仅能使得社会公共服务的受益对象获得更为专业和具有针对性的服务,还能节省政府的行政成本,有利于政府机构和人员的精简。另外,这一举措也能培育和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实现社会组织和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良性互动。2 .日前国务院又出台新政策,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此举无疑将有利于改善民生、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有利于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但笔者更看重的是,购买社会服务将对宏观经济产生的乘数效应。存在问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非政府组织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在购买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三大不足亚需规范。第一,在制度上,公共服务购买尚未被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我国在20*年实施了政府采购法,其后颁布了政府采购范围。尽管采购法规定的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是在采购范围中,对于服务的理解仅限于政府自身运作的后勤服务,而公共服务并没有被列入采购范围。部分地方文件已经对此有所创新,但公共服务购买的制度化必须有待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应财政制度体系的完善。第二,在程序上,多数购买社会服务的地方政府的购买过程并不公开,而且两买过程中公开竞争未成为一般原则,项目购买后缺少评价机制。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在试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过程中还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试点的顺利进行,但从长期来看并不利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推进,还容易滋生虚报,腐败等问题。第三,在范围上,一些地方政府对改购买何种社会组织服务并不明确,在立项过程中存在着随意性较大的问题。贾西津介绍说,根据欧美国家的社会管理经验,教育,卫生,社会福利服务等主要公共服务领域是政府购买服务活跃的领域,而比如文艺演出,文化娱乐等市场竞争色彩较重的社会组织和环境保护等倡议色彩较重的社会组织并不适合政府购买,前者政府的介入会打破市场自由竞争环境,后者则是因为大多数倡议性组织独立性较强,且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因此,专家建议未来在政府推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同时,应尽快完善政府采购法,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纳入制度轨道,并在过程中实现公开,引入监督评估机制,让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发展的更加完善。各地购买社会服务经验:1 .肇庆市政府向市场购买的现代化服务如会计、审计、评估、设计等生产性服务占95%左右,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仅占5%o而在这不多的服务里,又以心理咨询、技能培训、社区养老领域内容为主体。2 .铜陵市民政部门首批试点选择了“全市福利机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社区居民心理健康服务”两个项目,共投入16万元。3 .上海市奉贤区宣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区55万人口购买人身份害保险和房屋损失保险,实施“广覆盖”的民生保险制度。4 .山西省已经开始在实践中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如,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扩大政府文化费助和文化采购,不仅创建了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而且按照“政府购买、院团演出、农民看戏”的原则,开展了“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省直文艺院团送戏下乡巳突破100O场。5 .武昌20万购买华师社会治理服务。本报讯(记者王碧涛通讯员陶玉梅)昨日,华中师范大学武昌根道街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基地挂牌成立,粮道街前期将花费20万元向华师社工服务机构和社会学院购买社会治理服务,华师将在特殊.群体服务、社会组织蜉化、社工培训等方面向粮道街提供专业支持。粮道街作为武昌的老城区,辖区范围内弱势和边缘群体的服务存在较大的提升潜力。粮道街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基地,采取“政府资金支持、社区力量参与、专业团队管理、社会民众受益”的运营模式,打造成粮道街范围内针对个人、家庭、社会团体和社区的枢纽型服务组织,发挥其在社会创新、社区服务及社区建设方面的引领作用。粮道街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践基地花20万元引入华师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运营管理,并与华师社会学院专家团队进行合作,将免费为老年人、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和有需求的个人、家庭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同时,该基地将为辖区社会组织孵化、社工人才培训和社区综合服务进行全力支持。篇三、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局结合实际,主动开展相关工作,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进展(一)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行业各部门协同负责,共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政府现有公共服务职能进行合理界定,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事项等,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机关单位的衔接工作。(二)加强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及服务管理。围绕进一步提升政府购买服务透明度,持续强化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保障购买服务工作的公正、透明、规范。做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所有购买服务项目做到“应编尽编”,对无指导性目录、不符合目录范围项目不得参与到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行列,并细化政府购买服务从立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到绩效评价等各环节。(三)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监管。我市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中,十分注重项目资金监管。为保障购买服务工作的公正、透明、规范,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财政部门在项目审核和资金拨付上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执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二、工作建议(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配合预算做好预算编制并严格执行,确保年度计划的全面顺利实施,进一步夯实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基础,加强对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严格购买服务项目审核,在规范购买行为中,科学合理把握购买服务政策边界。(二)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机制。购买主体根据购买内容及市场状况、相关供应商服务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可以建立购买服务机构数据库和人员专家数据库,严格准入,严格核实机构及人员资质。(三)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培训、讲解、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以更好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四)完善平台建设。完善适用于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操作平台,统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要求、公开程序、公开文本等,明析项目公开事项和具体操作事宜。(五)建立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估体系,建立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综合性的评审机制,采取事前、事中、事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的质量、效果等进行评估,作为服务准入和核拨费用的重要依据。篇四、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暨2025年工作计划的报告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2024年,全市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37个,预算安排资金83090.9万元,预算执行数74968.3万元。其中:按服务领域统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预算执行数50449.3万元;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项目预算执行数24519万元;按承接主体统计,企业承接70336.4万元、社会组织承接1426万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接1177.4万元(其中:本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接114.84万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承接804.3万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606.3万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接172.2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承接445.7万元。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政策指导。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部令第102号)规定,主动加强对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县区财政、金融机构的政策宣讲,进一步增强部门“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意识,重点提醒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防止跨越红线,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举债,扩大债务规模,增加债务风险。突出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性和公益性,优先预算安排资金保障和改善民生,从严从紧安排机关单位辅助性事务项目,对非新增事务调整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资金通过原渠道解决,不增加预算资金。(二)落实自查整改。按照2023年6月9日财政部召开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暨改革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号),组织3个扩权县(市)、2个区、3个市直园区、86个一级预算部门和122个二级预算单位开展自查;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复查工作的通知,对20个市直部门、大英县和安居区开展复查。对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同时,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不断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精、做细、做实。(三)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施意见。全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08个,开展本土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作为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数量14个,涉及金额114.84万元。其中大英县1个项目,为大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项目,承接主体为大英县人民医院,涉及金额60万元/年;射洪市13个项目,分别为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其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射洪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室购买服务项目13个,涉及金额54.84万元。三、存在的问题(一)违规购买现象突出。“应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在实践中边界不清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政府机关借购买服务名义将应由部门直接履职的事务外包出去;一些公益事业单位不直接提供公共服务,通过服务外包间接成为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二)绩效监督不到位。绩效方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点多面广,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清晰、指标未量化、权重设置不精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流于形式,与预算挂钩力度不够。监督方面,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力度不够,未建立健全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约束问责机制,预算执行与绩效评估脱节,资金发挥效益低。(三)事业单位改革推动难。一方面,事业单位编制论思想深入,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的观念还未成形。从收集的相关资料看,政府购买事业单位服务事项极少,且承接主体多为国省字号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较少。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明确购买范围边界。一是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未纳入目录或无预算资金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会同市委编办,开展项目事前论证,防范非职责范围或应由部门直接履职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二)突出绩效导向。严格源头把控,强化人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对绩效信息公开的监督职能,督促购买主体进行绩效信息公开。对绩效指标不清晰、不准确、可量化未量化、可定性未定性的项目,坚决不予预算保障。对延续性项目,以绩效结果和项目目录为指导,不符合的坚决叫停。(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创新激励机制,激发事业单位参与改革的内生动力,推动事业单位稳步向市场化方向转变。二是加大承接主体培育力度,通过引入外部竞争对象等方式,提升本土事业单位市场竞争力和主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积极性,打造竞争有序的政府购买服务市场。五、意见建议(一)坚持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一是建议自上而下要求主管部门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及自身职能,梳理政府部门职能转移事项清单,梳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事务性事项清单,按照“费随事转”原则,应纳尽纳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二是建议明确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政府的权责关系,明确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以后的性质、权利、义务、运行机制以及管理体制等问题。(二)细化负面清单,理清政府履职直接与辅助边界。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这一负面清单实际操作难度大,导致只要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能够找到对应目录都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泛化局面。为杜绝此类现象,建议省厅出台“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的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篇五、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根据关于报送政府购买服务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的通知要求,县认真落实信息报送职贵,及时报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现将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情况报告如下:一、政府购买服务数据统计工作情况。20X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继续完善20X年4个试点项目:一是县政府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预算数是2万元、决算数3万元(承接主体是新疆律师事务所);二是县工程竣工委托决算审计预算数是154万元、决算数77.5万元(承接主体是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三是县OV协同系统维护预算数是8万元、决算数8万元(承接主体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四是PPP项目咨询服务费,预算数255万元、决算数100万元,(承接主体是乌鲁木齐市汇成信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X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总预算数4X万元,总决算数X8.5万元。20X年政府购买服务仍继续完善20X年4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一是县政府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预算数是3万元(承接主体是新疆律师事务所);二是县工程竣工委托决算审计预算数是160万元(承接主体是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三是县OV协同系统维护预算数是8万元(承接主体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四是PPP项目咨询服务费预算数是100万元,(承接主体是乌鲁木齐市汇成信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X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总预算数271万元。二、政府购买服务存在问题。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上存在问题和短板。单一的法律顾问模式已无法继续满足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环保的方方面面需求。再加之律师事务所不在县本地、且业务繁忙,很多时候无法高效及时的为我县提供法律服务,急需在本地购买法律顾问服务来弥补律师事务所在服务上的短板。三、下一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计划情况,如果能在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实现购买本地法律顾问服务,将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办组织协调作用,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公司的全部涉法事务进行统一申报登记、分类提供服务、适当予以补助、优化资源配置,改变以往各自为政、良莠不齐的局面,真正起到+的效果和作用。例如,重大复杂案件统一交由律师事务所顾问团队来处置,重点为政府及部门做好各项应诉工作;日常涉法事务、政府、部门重大合同审核交由本地法律顾问跟进完成。四、政府购买服务典型案例县将PPP模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财政改革、拓宽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融资渠道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PPP项目工作,在不断建立、充实项目库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实际和项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做好PPP相关工作,在PPP项目工作推进中,由于相关政策的不断调整,我县从项目筛选、申报、入库、资格预审、磋商等环节也在不断适应政策的变化。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认识到新政策的变化会有新的挑战,为了更好的推进工作、提高效率并防范风险,我县对此类工作进行了不断的创新,下.面就此项工作的典型案例举例说明如下。我县对参与相关PPP工作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所涉及到的采购项目设计、可研编制机构、审计机构、工程造价机构、资产评估机构、PPP咨询机构等工作进行了组织招标,该项目分为5个包分别招标,委托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结果公示。篇六、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总结2024年,我局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的要求,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节约了大量财政性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堵住了腐败的漏洞,树立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形象。2024年计划完成采购总额60709万元,实际完成采购支出总额53228万元,节约金额7481万元,节约率为12.3%。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做好政府采购改革宣传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1)及时传达县会议精神,局党组召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动员会,成立了领导小组,按照责任清单拿出实施方案。(2)我局通过业务培训,向各乡镇财务会计及各业务股室分管预算单位的会计宣传讲解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策并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改革制度逐步推进落实。2、强化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1)健全完善内控制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内部工作规程,明确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强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2)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不得有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和业务需求采购。(3)全面公开采购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全面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预算、更正事项、采购结果以及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政府采购合同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备案。(4)加强合同履约验收。采购人要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5)落实主管预算单位职责。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内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组织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学习或培训,切实履行对本部门、本系统内单位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备案、落实采购政策、采购需求论证、采购方式确定、进口产品论证、采购信息公开、询问质疑答复、投诉处理、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履约验收按规定支付采购资金等业务的管理和指导职责,在采购需求编制,政策功能实施,履约验收等环节引入专家咨询建议,依法合规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3、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1)提升政府采购人专业化采购能力。采购人要加强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内设机构、专职岗位和专业队伍建设,具备条件的单位可明确负责政府采购的机制、岗位或人员。对采购人开展定期培训,不断提升采购人的专业化采购水平。(2)发挥专家专业支撑作用。推进专家从采购项目决策向提供专业建议转变。采购人可邀请专家参与拟定需求标准、技术解决方案和采购实施方案,参与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的履约评价等,强化专家在采购需求编制、政策功能实施、履约验收等采购环节的专业咨询作用。相关专家的选取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确定。4、完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优化集中采购制度。2021年1月1日起,实现集中采购目录全省相对统一。积极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对于集中采购目录内需求标准统一的软件等产品和服务,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探索通过联合采购,统一谈判确定协议供货价格;对于采购人有共性需求的产品和服务,鼓励采购人自愿联合,实行集中带量规模化采购,提高采购绩效。创造条件将涉密项目、政策性项目、公益性强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直接交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支持集中采购机构开展业务。5、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1)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人应按照“应编尽编”的要求在部门预算中编列当年需要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一10%提高至10%20%o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自2024年7月1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同时,具体价格评审优惠要在政府采购文件及公告中列示。(3)支持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政策。对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及科技创新产品,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采购人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确定预留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我县2024年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为249.66万元,目前已完成529.46万元,完成比例达212.07%。(5)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对我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政策进行文字阐述,并列明登录网址和登录方法。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采购人应积极支持供应商完成有关贷款手续,并保证将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在贷款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财政局花费6万元建立了合同融资线上平台,为供应商线上线下融资提供了便利。(6)加强公共采购政策协同。主动做好协调工作,积极与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商化、卫生健康、扶贫等部门分领域、分行业建立协作机制,在需求标准化和资源整合方面加强共享,推动在工程招招标、医药采购、军民整合采购等领域落实支持创新、绿色等政府采购政策。6、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层部署。要坚决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规范履约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完善我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探索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和相关评价方法及标准,按规定开展对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加强依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运用。完善政府采购“黑名单”制度,实行一地受罚、处处受限的机制。(2)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各预算单位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我县已全部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7、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1)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构建政府采购“一张网”,实现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信息发布、方式变更审批、进口产品审核、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开标、项目评审、质疑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合同融资、履约验收、信用评价、资金支付等全流程电子化。加强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协同融合。研究构建大数据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大数据预警等技术手段的运用,实现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动态监管。(2)加快电子卖场建设。已经协同交易中心建立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正在逐步完善推动实现电子卖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8、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1)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事前审批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采用一揽子审批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按照修订后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的相关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财政部门不再审批其他采购方式的变更申请。(2)强化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分级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推进考核、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共享和标准化建设工作。探索完善电子采购、透明度、价格监测等重点工作的专项评估体系。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发挥政府采购行业协会作用,构建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格局。9、建立“扁平化”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管理模式。探索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二、存在的问题1、政府采购的电子采购平台不够完善。正在按照省市的要求进行改造升级。我县目前仍没有电商采购平台,正在协同交易中心准备建设电子商城。2、目录内项目暂不预备采用协议供货条件。我们正在创造条件,逐步实施框架协议供货。三、下一步措施在后一步工作中,针对我县存在的不足情况,一是电子采购平台需进一步完善;二是电商采购平台/电子卖场刚刚建成,能够满足电子卖场的供应商数量太少,所以我们要多多争取省市支持,建议省厅统一研发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和电商采购平台,达到资源、信息共享。我县正准备创造条件提前开展电子卖场建设及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我们要督促各预算单位要对照改革任务,逐项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责任落实要求,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要坚持依法推进改革,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结合财政部的制度修订进程,做好制度的衔接和“立改废释”工作。要积极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专家等宣传解读改革政策,确保政府采购相关主体准确把握改革要求;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要适时开展改革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改革顺利推进。篇七、2024年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今年以来,*省财政厅综合处按照财政部综合司的工作部署,围绕省财政厅党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成效(一)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框架逐步建立今年以来,我厅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关于省直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的实施办法(试行)、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填报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通知等,与之前出台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操作指南等构建起我省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框架。(二)积极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工作省财政从2023年起,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每年安排2000万省级政府购买服务培育资金,专项用于培育社会组织、奖励工作先进,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号)和*省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培育资金申报指南(*号)精神,我厅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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