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被处罚案例(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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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被处罚案例(2024年).docx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被处罚案例一、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是指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被形象地称为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二、案例1、据北京消防2024年11月07日消息:近日,市消防救援局使用“北京市消防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系统”,随机对朝阳区一酒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守情况进行抽点检查(非现场监管),发现该酒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应答。朝阳区消防救援局建国门大队立即派出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单位负责人谎称值班人员去卫生间,10多分钟以后两名值班人员才匆忙到现场。经执法人员深入调查了解,两名值班人员均为擅离职守,私自回宿舍休息和办个人私事,消防执法人员当即约谈该酒店负责人。2、处罚结果消防执法人员当即约谈该酒店负责人,现场再次向该单位负责人讲解法律规定,警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依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三、相关法律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有擅离职守等违反国家和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行为,或者单位未对本单位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