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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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docx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二。二O年十月表一项目名称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扩建技改口迁建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中横港路88号主要产品名称园林树枝、旧木料设计生产能力3万Va实际生产能力3万Va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0年4月开工建设时间2020年6月调试时间/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0-08-06-2020-08-08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浙江同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安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安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600万环保投资总概算20万比例3.33%实际总概算600万环保投资25万比例4.17%验收监测依据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法律、法规、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9.1.1起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起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9.1.1起施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施行);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起施行);8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1】第13号令);9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10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1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13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14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15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16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7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同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0.4:18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0年6月29日;19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综合利用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HJ20-08-0935),湖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20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综合破碎机粉尘处理项目技术方案(浙江安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4月)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1、废气项目产生的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11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51标准(GB16297-1996)表1.1-1o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20(其他)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废水。3、噪声厂界噪声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3类功能区标准,具体见表1.1-2。表1.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标准级别昼间夜间3类65554、固废项目-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36号公告)。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主要为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综合利用项目及其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表二工程建设内容2.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2.1.1 地理位置湖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浙苏皖三省交界处,是沪、宁、杭“金三角”的中心地带,位于东经119°47120。29',北纬30°2h31°11'之间,北濒太湖,东连江苏省吴江市和我省桐乡市,南邻余杭和临安,西倚天目山,与安徽省宁国、广德两县接攘,东西长120km,南北宽90km,土地总面积5818k占全省总面积的5.64%。湖州市辖吴兴区、南潺区、德清县、长兴县和安吉县,人口256.49万。水陆交通便捷,318国道、长湖申航道横贯东西,距上海、苏州、杭州均在百公里左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自然资源丰富,湖州正发展为浙江省北部、太湖南岸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位于项目位于湖州市中横港路88号。表2.11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概况序号方位最近距离(m)名称1东紧邻加气站和加油站2南紧邻北横塘(中横港),河对岸为废弃的厂房3西紧邻荒地,荒地往西为大钱港4北紧邻中横港路,路对面为中福建材城和宝鸿不锈钢2.1.2主要环境敏感点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现状、周围环境状况等,经现场勘查,得到周围敏感点与本项目生产车间的距离,具体见表2.1-2。表2.12周围敏感点与项目厂房距离情况表序号村庄名称方位距离(单位:米)人口1怡和家园西南429(255)约4600人注:距离为周围村庄第一排居民点与本项目最近距离,其中括号内为整个厂区厂界与周围居民点的距离。2.1.3平面布置1、平面布置环评审批:南太湖热电现有厂区北面部分由东至西主要为办公楼、主控楼、汽轮机房、除氧车间、锅炉房、废气治理设施、脱硫工艺楼、煤库、污泥干化车间等。厂区南面部分由东至西主要为职工活动区域、化水车间、循环水泵房、冷却塔、码头卸煤设施等。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土地。本项目车间主要紧邻煤库西侧,紧邻杂物仓库北侧,车间布置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及生产区实际情况:根据实际勘查,项目平面布置与环评保持一致。2.2 建设内容1、项目建设工程环评审批:本项目为企业扩建项目,主要对园林树枝等进行破碎处理,破碎后的树枝运往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目前,企业园林树枝等主要来源于15家园林物业公司。本项目车间主要布置破碎机用于树枝破碎处理。实际情况:根据实际勘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保持一致。2、公用工程环评审批:(1)给水本项目无需用水。企业所需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统一提供。(2)供电项目供电由企业自身供电。(3)排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企业排水“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设计实施,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除;企业生活污水经隔汕池、化粪池处理纳管,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纳管,纳管后排入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最终纳入螟塘。(4)其他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企业厂区设有食堂和职工住宿。实际情况:根据实际勘查,项目公用工程均与环评保持一致。3、环评报告表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表环评报告表中环保措施与实际建设落实情况对比一览表,详见表2.2-2o表2.2-2项目环评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污染源现有污染防治措施清单落实情况废水生产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不涉及废气破碎粉尘、堆场扬尘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设备除尘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对扬尘将定期洒水,加强车间通风已落实噪声设备噪声(1)对生产车间,进行关闭门窗生产。(2)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3)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空压机、碎料机等高噪声设备设基础减震。(4)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做到文明生产。(5)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6)必须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已落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需设置已落实4、环境管理项目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环保办公室,并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公司环保方面相关工作。项目单位环保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即总经理总负责、环保部门具体分管、各环保管理人员直接管理。项目单位为确保企业环保系统正常运行,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全面,包括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明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职责及生产车间、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环境保护管理范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内容,并规定奖励与惩罚机制等内容。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为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审批与实际原辅材料比较情况见下表。表2.2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及能源单位环评耗量实际用量1困林树枝、废木料吨/年30000300002电万kwh年1211.8由上表可知,项目原辅材料用量在审批范围之内。生产设备表225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环评数量(台/套)实际数量(台/套)增减量(台/套)1综合破碎机HX1400-50011+02双轴破碎机D150011+03双轴撕碎机GL-120011+04长臂装载机93611+0由上表可知,项目设备与环评一致。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与尘图2.21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说明:项目工艺较简单,将原料(主要为园林树枝、废旧木料等)通过破碎机破碎后即可。破碎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破碎机进口与出口处投料、卸料为人工操作,破碎过程为自动化破碎,破碎机破碎区域密闭,进出口吸风罩四周悬挂软帘,防止粉尘逸出。故粉尘主要产生点为破碎机进和出口处。项目实际生产工艺与审批生产工艺相比较,保持一致。项目变动情况根据项目环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项目工艺流程、建设工程、原辅材料、生产设备与环评比较均保持一致。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1、废气根据项目环评,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表3.11环评报告要求废气防治措施污染源污染防治措施清单废气破碎粉尘破碎区域设置吸风罩,吸风罩四周用卷帘进行适当密闭,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备除尘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堆场扬尘定期洒水,加强车间通风根据现场踏勘,生产过程中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与环评比较,保持一致。(1)破碎粉尘本项目将树枝、旧木料等破碎成3-4Cm左右长短,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木粉尘。项目在破碎机进口与出口设置两个吸风罩,并在吸风罩四周用卷帘进行适当密闭,粉尘收集后由管道汇总进入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设备除尘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已安装除尘设备,已落实环评要求。(2)堆场粉尘环评要求企业对堆场及周围进行定期洒水,加强车间通风。根据现场调查,企业对堆场及周围定期洒水,加强车间通风,已落实环评要求。2、废水根据项目环评报告,本项目无废水产生。根据现状调查,项目现状无废水产生,与环评保持一致。3、噪声根据项目环评,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1)对生产车间,进行关闭门窗生产。(2)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3)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基础减震。(4)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做到文明生产。(5)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6)必须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设单位主要采取了以下防治措施:将各生产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各主要噪声设备基础加装防震垫片,减少震动引起的噪声;加强设备管理,由专人负责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设置隔声门窗。4、固废本项目无固废产生。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垃圾产生;项目除尘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收集后跟破碎好的树枝等一起外运处理。故本项目无固废产生。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评分析,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6、环保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己编制环保管理制度,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基本原则、环保机构职责、奖励和惩罚、附则等相关内容。7、环保投入各项环保设施投资具体参见表3.1-4o表3.14本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污染源环保设施名称投资(万元)废水/Z废气布袋除尘设备、收集设备及排放设备1套20噪声隔声减震措施5固废/合计258、总量控制表3.15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项目项目实际排放量环评总量建议值废气烟粉尘(颗粒物)0.059ta0.354Va实际排放量根据检测报告里最大排放浓度进行推算。粉尘最大排放速率00246kgh,则排放量为0059ta,根据上表可知,项目排放量在总量控制范围之内。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1、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统计结果表明,S02小时值、N02小时值、PMlO日均值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的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标准。(3)噪声环境质量现状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昼夜间现状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2、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及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产生的粉尘的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对周围水体环境基本无影响。(3)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通过噪声预测分析可知,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3、总量控制结论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相关要求,建议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烟粉尘(颗粒物)。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及湖州市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办法,另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废水、废气无需进行区域内平衡替代。4、污染防治措施表4.1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单污染源污染防治措施清单废水/废气破碎粉尘破碎区域设置吸风累,吸风罩四周用卷帘进行适当密闭,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备除尘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堆场扬尘定期洒水,加强车间通风固废/噪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垫;加强管理和养护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需设置5、环评总结论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均可达到环保要求,在采取本环评中提到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符合本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因此,本项目在该地的实施是可行的。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1、监测分析方法表511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类别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废气烟气参数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及修改单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5432-1995及修改单低浓度颗粒物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噪声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采样方法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m6157-1996及修改单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2、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措施按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执行。为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准确性,在本次验收监测中对监测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具体要求如下:(1)验收监测工况符合达到额定符合的75%以上。(2)现场采样、分析人员经技术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后方可工作。(3)本次监测所用仪器、量器为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和分析人员校准合格的。(4)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5)所有监测数据、记录必须经监测分析人员、质控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三级审核,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授权签字人审定。(6)根据被测污染因子特点选择监测分析方法,并确定监测仪器。3采样布点示意图注:厂界噪声检测点表六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设计产量为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实际生产能力为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公司正常生产300天/年。2020年08月06H、08月07日检测期间,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正常生产且夜间不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20年08月06日,处置100吨园林树枝、旧木料;2020年08月07日,处置100吨园林树枝、旧木料。两日生产负荷均已达到75%以上。表6.11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表设计规模实际能力检测日期产品名称实际日产量生产负荷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年处置3万吨园2020年08月06日经破碎的园林树枝、旧木料100吨/天100%林树枝、旧木料2020年08月07日经破碎的园林树枝、旧木料100吨/天100%备注:1、年生产天数为300天,折合园林树枝、旧木料约100吨/天。2、产品产量数据由企业提供。验收监测结果根据湖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编号为HJ20-08-0935环保验收检测报告,项目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表6.1-2,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表6.1-3。表612废气有组织排放检测结果表检测点号/点位采样时间烟气参数低浓度颗粒物检测结果废气流速(ms)温度()标干烟气量(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率(kgh)F5破碎工序除尘器进口2020-08-06第一次6.4356.52×10315.30.0998第二次6.5346.61×10313.80.0912第三次6.7356.78×10313.80.0936平均值14.30.09492020-08-07第一次7.0357.13×10315.60.111第二次7.0357.13×10315.60.111第三次7.3357.38×10315.50.114平均值15.60.112F6破碎工序除尘器出口(排气筒百度15m)2020-08-06第一次5.0366.86×1032.70.0185第二次5.1367.02×1033.50.0246第三次5.2367.18×1032.60.0187平均值2.90.0206F6破碎工序除尘器出口(排气筒高度15m)2020-08-07第一次5.4367.33×1033.20.0235第二次5.0376.85×1032.70.0185第三次4.9376.68×1032.30.0154平均值2.70.0191根据上表,企业破碎工序除尘器出口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表6.13废气无组织排放检测结果表检测点号检测点位采样日期总悬浮颗粒物(mgm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F1厂界上风向2020-08-060.1670.1730.1662020-08-070.1610.1690.172F2厂界下风向一2020-08-060.1970.1960.1982020-08-070.2200.1990.197F3厂界下风向二2020-08-060.2040.1940.1922020-08-070.2040.2030.206F4厂界下风向三2020-08-060.2020.2150.1922020-08-070.2110.1950.212根据上表,厂界下风向一、厂界下风向二、厂界下风向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项目无废水产生,故木项目不涉及废水的检测。根据湖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编号为HJ20-04-0382环保验收检测报告,项目噪声检测结果见表6.1-4。表6.14噪声检测结果检测点号检测点位检测时间主要声源噪声检测结果LeqdB(A)Z1厂界东侧2020-08-0613:20-13:21工业噪声54.2Z2厂界南侧13:2673:27工业噪声56.2Z3厂界西侧13:33-13:34工业噪声52.8Z4厂界北侧13:40-13:41工业噪声54.0Z1厂界东侧2020-08-0713:0313:04工业噪声53.1Z2厂界南侧13:10-13:11工业噪声55.0Z3厂界西侧13:16-13:17工业噪声52.5Z4厂界北侧13:2473:25工业噪声52.3根据表6.1-4可知,该企业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表七验收监测结论1、工程概况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太湖热电”)位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渚工业园中横港路88号,紧邻318国道,苕溪与中塘港交汇的东北角,位于城市中心东北城郊。南太湖热电主要负责向环渚、八里店工业园区及湖州城东部区域等区域集中供热,行业分布主要为新型轻纺、服装加工、印染织产业等。南太湖热电于2003年成立,建设规模为3台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台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容量15MW)和1台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于2003年通过原浙江省环保局审批(浙环建2003172号),于2006年4月全部投入运行,并于当年通过原浙江省环保局验收(浙环建验2006082号)。2008年,南太湖热电因热负荷发展需要,新增1台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工程于2008年通过浙江省环保厅审批(浙环建200838号),2015年通过浙江省环保厅验收(浙环竣验201517号)。为对接实施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特别排放标准,南太湖热电已先后完成锅炉烟气脱硫、除尘和脱硝改造,增加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增设SNCR脱硝系统,并将静电除尘器改造成为电袋复合式除尘器。2010年,南太湖热电实施湖州城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工程于2008年通过湖州市吴兴区环保局审批(吴环建管2010196号),并于2012年通过湖州市吴兴区环保局验收(吴环管验201247号),主要处置吴兴区范围内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2013年,南太湖热电对企业污泥无害化项目实施处理200吨污泥无害化处置改造工程,改造工程于2013年通过湖州市吴兴区环保局审批(吴环建管201420号),并于2017年7月通过验收(吴环管验201742号)。干化后污泥经汽车运输至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为积极响应国家能源政策,企对其中1炉1机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拆除1台75th次高温次高压锅炉(3#炉)和1台6MW次高温次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3#机)及其配套设施,在原有位置新建1台75th高温高压锅炉和1台10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同步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己于2017年7月通过浙江省环保厅审批(浙环建201737号),并于2019年废气、废水通过自主验收,固废验收文号浙环竣验201925号。为缓解湖州市范围内污泥的处置问题,确保吴兴区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泥及印染企业印染污泥等的有效处置,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资源化”的处理处置目标,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在厂区内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置及利用改扩建工程,工程分两阶段:第一阶段将现有200td污泥干化后送现有燃煤锅炉掺烧;第二阶段新增300td污泥干化处置能力,污泥干化后送现有燃煤锅炉掺烧,总污泥掺烧处置能力达到500t/d。项目于2018年通过湖州市吴兴区环保局审批(吴环建管201817号),并于2019年通过自主验收。现企业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切片机、两次切片机、长臂装载机等设备形成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2020年3月17日取得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44-03-110424);2020年4月委托浙江同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表,2020年6月29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备案(编号:)。2020年6月项目建设完成,2020年8月,该项目委托湖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环保验收检测。2、验收监测工况2020年8月6日8月7日验收监测期间,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实际生产工况见表6.1-1,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竣工验收监测工况条件的要求。3、环境保护设施效果项目破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4、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项目单位针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采取了必要的防治措施,成立了应急组织机构,配备了应急组织人员、设备及物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到位。项目单位应急预案已在编制当中,完成后由湖州市吴兴区环境监察大队准予备案。5、环境管理与备案落实情况项目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环保办公室,并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公司环保方面相关工作。项目单位环保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即总经理总负责、环保部门具体分管、各环保管理人员直接管理。项目单位为确保企业环保系统正常运行,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全面,包括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明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职责及生产车间、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环境保护管理范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内容,并规定奖励与惩罚机制等内容。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备案相关内容。6、总量控制环评量为烟粉尘(颗粒物)0.354Vao项目投产后,烟粉尘(颗粒物)排放量0059ta,在环评范围内。7、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评报告表计算结果,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8、综合结论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年处置3万吨园林树枝、旧木料综合利用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按照环评报告及其审查意见要求落实,经检测废气、噪声污染物已做到达标排放。据此我单位认为本项目具备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9、建议(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切实加强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良性运行,确保各主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事故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制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2)要切实加强清洁生产,注意厂区环境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