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文件IDC机房设计规范2011.docx
4W三1H公司文件中国电信201186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IDC机房设计规范的通知集团公司各省级分公司,信元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并转各省级分公司,各研究院;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有效支撑IDC业务的快速发展,实现IDC机房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集团公司制订了中国电信IDe机房设计规范,现印发你们,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本规范由集团公司网络发展部负责解释、修订、监督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集团公司网络发展部反馈。前言1编制说明2目次11 总则12 术语43 机房分级84 机房选址与,贼IJ95 数据网络U5.2机架与功率146 建筑与结构156.1 一解见定156.2 人流及出入口166.3 功能区域的划分176.4 机房装修K7 电由不间断电源207.1 供配电207.2 UPS系统237.3 照明267.4 防雷与接地278 空调的288.1 一例赃288.2 负荷计算298.3 空调系统分类及选择298.4 空调系统各等级配置308.5 气流组织形式338.6 支持区及辅助区空调形式348.7 新风及节能348.8 降噪及防尘359 机房智能化369.1 一瞰定369.2 安全艇系统369.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369.4 入侵报警系统379.5 出入口控制系统379.6 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379.7 能Blg测399.8 综合布线系统3910 给水帆4011 消防4112 曾将与环保4312.1 美赃4312.2 4312.3 机房网络.存储和服务器设备节能4612.4 机房专用空调系统节能4812.5 供电系统节能技术要求4912.6 环保50附录A各级IDc机甥支术要求511 总贝!l1.0.1为了在IDC的建设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IDC机房内的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保障机房内的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特制订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IDC及类似数据机房工程的设计。1.0.3本规范不适用于集装箱型IDC的设计。1.0.4IDC的建设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以确保未来IDC业务发展的需要。1.0.5IDC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还应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的标准、规范。1.0.6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弓I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50045-95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8)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20089)1O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1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1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1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6-1部分多功能电器转换开关电器GB14048.1114)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20081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16)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1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1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19)计算福口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19413-200320)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2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22)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23)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24)被濒安防监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25)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2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2术语2.0.1互联网数据中心(IDC)internetdatacenter属于数据中心(DC)的一种,主要用于安装、运行和维护数据设备如电子计算机、存储、网络设备的建筑场所,包括数据机房、配套机房、网络接入间、测试区、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等功能的区间。2.0.2灾备中心(或称灾难恢复中心)disasterrecoverycenter属于数据中心(DC)的一种,是具备数据实时备份、冗余处理能力和网络传输条件,能够在主用数据中心面临灾难无法正常运作的时候,提供替代服务,对业务进行紧急恢复场所的总称。2.0.3主机房区computerroom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2.0.4支持区supportarea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不间断电源系统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2.0.5辅助区auxiliaryarea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客户接待区、客户操作区、监控室、大客户休息区、会议室等。3机房分级3.0.1在规划阶段,外包型IDC机房应结合互联网业务的发展,符合集团的整体发展和布局规划,根据客户要求及使用性质,结合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机房等级标准。3.0.2满足下列情况之一时JDC机房应为A级。A级原则上为容错型,在系统需要运行期间,其场地设备不应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外电源中断、维护和检修而导致IDC运行中断。1.IDC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2.IDC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3.0.3满足下列情况之一时,IDC机房应为B级。B级原则上为冗余型,在系统需要运行期间,其场地设备在冗余能力范围内,不应因设备故障而导致IDC运行中断。1. IDC运行中断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2. IDC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3.0.4不属于A级或B级的IDC机房为C级。C级为基本型,在场地设备正常运行情况时,应保证IDC运行不中断。3.0.5在进行规划建设时,应会同建设单位的相关部门共同商定A、BsC级别的比例。建筑结构宜按A级建设。3.0.6在异地建立的备份机房,设计时应与主用机房等级相同。3.0.7一个IDC内可根据需要设不同的机房级别,同一层不同区域也可根据需要设不同的机房级别。3.0.8详细的机房分级要求见附录A各级IDC机房技术要求。4.0.14IDC机楼中机房等级跨度不宜太大,AsB级机房不宜与C级机房建于同一栋楼。4.0.15IDC规划中,应提高机房使用率,且不应低于75%o4.0.16改建IDC要考虑到结构荷载、抗震性能、层高、供电能源、设备安装和输送空间。5数据网络5.1.1 IDC应能提供为客户网络和服务器设备托管提供电信级数据中心空间租用的基础设施专业服务,包含机架机位出租、VIP机房出租、超额电力出租、工作附属区出租、机房装修工程等服务内容。并能在IDC内提供互联网端口租用、IP地址租用等互联网接入服务。5.1.2 IDC做为互联网数据节点,宜在资源出租服务基础上提供服务出租类增值业务,可包括:安全专家服务(安全运营及DDOS防护)、客户网络及IT外包维护服务、内容分发服务、冗灾备份服务、KVM等。5.1.3 IDC网络应采用层次化结构,宜包括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从简化网络层次、降低网络延时、降低固定资产投资和节能减排考虑,核心层和汇聚层可合设。为补充后台维护手段,A级、B级IDC宜增加与IDC业务网络隔离的运营管理层,采用KVM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及汇聚交换机等设备以连接客户的服务器。5.1.4 IDC网络设备和链路应采用冗余配置,出口网络方向应采用至少两条上行链路接入到不同设备。A级、B级IDC的上行链路宜使用不同方向的路由。5.1.5 核心层作为整个IDC网络的出口,核心层设备在进行设备选型时应考虑以下性能指标:1高可靠性:所选设备应提供关键部件如主控板、交换板、路由板、电源等的冗余配置,同时应满足设备间的快速切换;2高扩展性:所选设备应支持多个业务槽位,具备高扩展性;3支持各种动态路由协议(IGB、BGP),支持大路由表容量、BGPpath容量和BGP会话数量;4具有灵活丰富的路由控制和过滤功能,支持IGP/BGP多路径负载分担功能;5支持IPv4IPv6双栈,通过中国电信组织的IPv6相关测试;6具有高密度、大容量的端口;7具有大容量端口缓存,减少拥塞时的丢包;8具有完善的QoS支持能力。5.1.6 汇聚层设备作为IDC的出口桥黑口内部交换核心,要求具有高性能、高可靠性。汇聚层设备选型应参照以下性能指标:1模块化、高可扩展性;2具有高密度、大容量的端口,常用接口类型包括万兆和千兆以太网接口;3具有高速的路由交换能力;4支持各种动态路由协议(IGBsBGP)和路由策略;5支持IPv4IPv6双栈,通过中国电信组织的IPv6相关测试;6具有较大容量端口缓存,减少拥塞时的丢包;7支持QoSo5.1.7 接入层设备选型应参照以下性能指标:1具有高密度端口容量;2具有高速交换能力;3支持端口速率控制;4具有较大容量板卡/端口缓存,减少拥塞时的丢包;5支持QoSo5.1.9 各地IDC的机架资源、机房面积资源、网络资源、IP地址资源、电力资源等五大类资源应纳入中国电信统一的IDC资源管理系统进行管理。5.1.10 各地IDC网络规划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从维护方便的角度考虑,每个地市有独立AS号的IDC原则上不超过2个。从管理角度考虑,对于中小型地市,应将各分散的IDC机房逐步整合成统一出口的IDCo5.1.11 各等级IDC宜根据业务需要和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网络安全设备,可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防护系统、病毒防范系统、漏洞扫描系统、DDoS流量清洗设备等。在形成省内IDC汇聚网络后,可在地市汇聚层以省为单位集中部署统一的安全防护系统逐步取代原有的以机房为单位的安全防护各类系统,实现对IDC网络及安全防护的统一管理。5.2机架与功率5.2.1. 为合理规划机房内气流组织,建议机房内机架统一按面对面、背靠背方式排列,即相邻二列机柜的正面板相对或者背面板相对排列。其中冷通道应不少于100Omm,热通道应不少于700mmo5.2.2.IDC机房应按照机架高低功率密度进行分区。5.2.3.单机架功率小于等于3.2kW为中低功率密度机架,单机架功率介于32kW7kW为高功率密度机架;单机架功率大于7kW为超高密度机架。6.4机房装修6.4.1. IDC机房装修材料应以安全为主,装饰为辅。装修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且不易产6.4.2. IDC机房内各类装修材料宜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严禁使用未经表面改性处理的高分子绝缘材料,不宜使用强吸湿性材料。饰面应平整简洁,不宜复杂,对有防磁屏蔽要求的机房,机房内表面应根据防磁屏蔽等级采用钢板、钢丝网、铝薄复合板材料进行表面屏蔽处理。6.4.3. IDC机房墙面使用不起尘的可用水搽洗的墙面漆。6.4.4. IDC机房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面应满足机房使用要求;2主机房宜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活动地板的高度应根据空调要求确定;3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可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及防水防潮处理。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为静压箱时,四壁及地面均应选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饰面材料。地面垫层宜配筋,潮湿地区垫层应做防潮构造;4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时,活动地板下的楼板或地面应采取保温措施,围护结构宜采取防结露措施。7电气与不间断电源7.1 供配电7.1.1 IDC用电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应根据机楼的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要求执行。7.1.2 IDC供配电系统的设置应根据机房等级,以及不同用户的需求、机房设备的特性等综合考虑,合理规划配电房,提高机房的使用率,充分考虑供配电系统的可靠性、经济性、可扩充性、便于管!鲜护的原则。7.1.3 变配电房规划应区域清晰、分区合理、电力线路的路由与通信线路路由分开敷设。7.1.4 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IAsB级IDC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两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2C级IDC应由两回线路供电。7.1.5 户外供电线路应埋地或在专用电缆沟内敷设,供电线路宜从不同方向进入变电所,当受当地条件限制时,应分别敷设在电缆沟的两侧。7.1.6 除变频供电的电动机外,单台额定功率大于350kW的电动机(含电制冷机组),宜采用IokV电源供电。7.1.7 变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IA级IDC变压器应采用2N配置;一台变压器故障时,另一台可负担起全部负荷;两台变压器均故障时,由备用的发电机系统负担全部负荷;2B级IDC变压器宜采用2N配置;一台变压器故障时,另一台可负担起全部负荷;两台变压器均故障时,由备用的发电机系统负担全部负荷;7.1.11 市电电源与发电机后备电源的切换应采用具有旁路隔离功能的自动转换装置;自动转换装置检修时,不应影响电源的切换。7.1.12 IDC机房应配置两回路同时工作的供电线路,当其中一回路供电线路发生故障时,另一回路供电线路能够承担全部负荷的需要。A级IDC机房设备及机房空调等重要负荷供电均应采用双电源供电,由两台不同的变压器,不同的保证母线段采用放射式供电,双电源供电线路及出线开关应可实现互为备份,并可在线扩容和维护。7.1.13 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7.1.14 IDC机房内宜布置适量插座,供电回路宜与机房设备及空调供电回路分开设置。7.1.15 新建的IDC机房宜设置电气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所选择漏电火灾报警器的动作电流须大于线路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的泄漏电流。7.1.16 市电电源的的电能质量应符合电能质量公共电网谐波GBA14549的要求。当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措施消除谐波的影响。7.1.17 为抑制谐波,补偿电容器组应串联适当参数的电抗器。当谐波为5次及以上时,电抗率宜取4.5%至5.0%;当谐波为3次及以上时,电抗率宜取12.0%o7.1.18 对于变频设备宜采用IGBT整流,或加装消谐装置,防止谐波涌入电力系统;7.1.19 变压器宜选用低耗环保、低噪音、抗谐波能力强,过载能力强的产品。7.1.20 IDC机房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应敷设在金属防火线槽内或穿管敷设;当电缆线槽与网络线槽并列或交叉敷设时,电缆线槽应敷设在网络线槽的下方。低压配电线路或线槽敷设不应影响空调送回风效果。7.2 UPS系统7.2.1 设备选型应根据系统设计负荷率,选择转换效率高的产品。7.2.2 当IDC规模较大时,宜采用分散供电的方式;当IDC规模较小时,宜采用集中供电的方式。7.2.3 UPS系统输入输出配电要求:7.2.4 入功率、交流配电设备容量均应按远期考虑;2系统应采用两路交流电源输入;3系统两路交流电源输入的切换应采用符合标准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6-1部分多功能电器转换开关电器(GB14048.11)的ATS设备;4系统交流输入配电单元应配备浪涌保护器(SPD);5系统交流输入配电单元应配备监控和报警装置,并提供远程通信功能。62NUPS的交流输入输出配电应采用全程独立双回路配置;7UPS交流输入配电柜至各台UPS主机之间应各设置主路及静态旁路输入开关;8UPS输入、输出配电柜内开关宜采用抽屉式或插拔式安装;9N+1系统应从同一套UPS内取两路电源输出到设备列头柜;IOUPS系统应有自动和手动旁路装置;7.2.4. UPS系统应具备对蓄电池定期进行自动浮充、限流均充转换功能,并具有自动温度补偿、深度放电保护、电池检测及电池组放电记录功能。7.2.5. UPS系统宜具备对蓄电池单体电压管理功能。7.2.6. 不同厂家、不同容量、不同型号、不同时期的蓄电池组不应并联使用。7.2.7. UPS系统宜设置蓄电池监测设备。7.2.8. UPS系统应支持蓄电池远程管理。7.2.9. UPS的配置与并机冗余方式应根据机房等级、设备投资及可靠性要求确定。IA级采用2N系统;2B级采用N+X(X=I-N)系统,或根据客户对UPS供电可靠性等级需求配置;3C级基本采用N+1系统。7.2.10. 2NUPS的两套UPS设备及蓄电池宜为不同品牌的产品。7.2.11. UPS单机及系统额定容量应参照中国电信数据中心机房电源、空调环境设计规范(暂行)DXJS1006-2005进行配置,对于特殊情况,可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经济性、客户需求进行合理选择。7.2.12. 功率均分或主备运行模式下UPS使用容量宜以主用设备容量的80%为上限。7.2.13. UPS应采取消除谐波的措施,消除谐波措施需根据UPS主机的性能特点作出谐波处理要求。采取消除谐波措施后系统的最大总电流谐波失真度(THDl)<5%o7.2.14. UPS主机应提供RS232或RS485通信接口,实现远程遥控、遥信和遥测功能,系统应能全面了解UPS的运行状态以及并机状态,随时监测记录UPS机组的运行状态的参数。7.2.15. UPS蓄电池组配置:IUPS后备电池放电时间,应根据投资及可靠性的要求设置,满足系统设计负荷工作30分钟,详见附录A;2UPS的蓄电池宜每台主机设两组,当两组蓄电池容量不足时可多组并联,但并联的组数不应超过4组。7.2.16. 模块化UPS系统和240V直流系统目前还处于推广阶段,本规范不包含该部分内容,本部分要求详见国家相关规范。7.3照明7.3.1. IDC机房的照明设计应结合机房的功能特点,合理确定照明功率密度值,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的相关规定。7.3.2. 照明等设备加装三次消谐装置。7.3.3.IDC应采用光效高、显色性好三基色T5或T8直管细管径荧光灯及紧凑型荧光灯。7.3.4.IDC机房灯具高度宜平走线架底,安装位置在设备列架中间。1.1.1. IDC应采用低能耗、性能优的电子镇流器。7.3.6. IDC宜采用分布式总线控制智能照明系统。7.3.7. 光源配套的电子镇流器应有功率因数校正功能,谐波限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GB17625.1的相关规定。节能型电感式镇流器应设电容补偿装置。配套镇流器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去掉了LED的描述)7.3.8. 应优先选用配光合理、效率较高的灯具。室内开启式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75%;带有包合式灯罩的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65%;带格栅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60%o7.3.9. 机房内应合理布置照明灯具开关,靠窗的灯具宜单独控制;机房内照明宜采用分区域控制,每个控制区域的灯具宜设置全开、半开两种方式控制状态。7.3.10. 楼道间灯具开关宜设置成节能自熄开关。7.3.11. IDC附属的地下车库照明和走道照明宜进行分区、间隔控制。7.3.12. IDC机房应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应急照明。8空调通风8.1 T三定8.1.1. 空调系统设置要求:1主机房、支持区和辅助区的空气调节系统应根据IDC机房的等级,按照附录A的标准执行;2与其它功能用房共建于同一建筑内的IDC机房,宜设置独立的空调系统;3机房与其它房间的空调参数不同时,宜分别设置空调系统。8.1.2. 空调技术参数的设置要求:1空调技术参数的设置应根据机房的冷负荷情况并结合机房实际,确定机房空调的数量、送风方式及冷却方式。机房空调宜采用大风量、小焰差、高显热比的恒温恒湿空调,机房需补充新风,新风设备宜设置过滤网和电动调节阀;2计算机设备运行时温度要求:按照附录A的规定取值;3送风量:应满足数据设备通风要求;4新风量:应满足机房的正压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要求,新风口宜靠近空调机回风口位置设置;5当采用新风系统节能运行时,宜设置新风室,室外空气进入机房前进行沉淀和处理(冷却、加湿、除湿);6正压值:主机房与其它房间、走廊间的正压差24.9Pao8.1.3. 机房的空调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8.2 负荷计算8.2.1. 机房的冷负荷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计算。8.2.2. 机房空调系统的冷负荷应根据以下两部分确定:1通信设备的散热量应以计算机设备的运行功率为基数(在未知通信设备实际运行功率的情况下,宜以安装功率为基数)乘以设备的散热系数来计算,设备的散热系数应根据设备的性质和类型取值;2建筑的热负荷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要求进行。8.2.3. 除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可使用冷负荷指标进行必要的估算外,应对空气调节区进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并按照各项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8.3 空调系统分类及选择8.3.1. 新建通信机房空调系统应满足国家节能、环保的相关要求,在满足机房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宜充分考虑空调系统运行的节能性。8.3.2. 空调系统应根据IDC机房等级标准、建设规模、建筑条件、机房设备的使用特点、所在地区气象条件等,并结合当地能源结构及其价格政策、环保规定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8.3.3. 机房宜采用的空调系统形式:1恒温恒湿空调机(直接蒸发式)制冷送风形式(包括风冷及水冷两种形式),宜用于北方地区的IDC机房;2中央空调冷冻水系统加末端(恒温恒湿)空调风柜形式,当用于北方地区IDC机房时,冬季宜利用室外冷却塔及热交换器对空调冷冻水进行降温;空调系统可采用电制冷与自然冷却相结合的方式;3双冷源空调系统:中央空调冷冻水系统加双冷源恒温恒湿空调机的空调形式,适用于A级IDC机房。8.4 空调系统各等级配置8.4.1. IDC机房空调系统宜设置独立的空调机房,机房宜靠近数据机房设置。所有空调设备宜安装在空调机房内。8.4.2. 场地受限时,风冷恒温恒湿空调机室内机可直接安装在IDC机房内,安装时应采取防止空调冷凝水和加湿水泄漏的措施。空调室外机的安装宜尽量靠近空调室内机,以节省安装费用和运行费用。空调机和主设备之间应留有足够的维修及搬运空间。8.4.3. 采用单独中央空调冷冻水加冷冻水恒温恒湿风柜形式时,空调水系统应按照附录A中的相关规定配置。A级IDC机房宜设置风冷空调备份。8.4.4. 中央空调系统供回水管不宜穿越主机房,当必须穿越时,应采取保护措施。8.4.5. 空调系统保温材料厚度及防火等级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执行。8.4.6. 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8.4.7. 空调系统加湿水管或装置应根据当地的环境参数考虑是否设置。对于北方地区气候干燥,加湿量大,不宜采用电极加湿的方式加湿。8.4.8. A级机房空调系统配置要求:1空调系统制冷量满足主设备冷负荷,并设计为24小时不间断运行;6机柜间间品苑根据空调的回风的要求合理布置。1.1.8. 空调系统送风最大距离不宜超过15mo空调主风管风速宜选用现行国家标准中风速的下限,(设计时合理规划,可以错开安装)低密度机房空调主风管风速宜控制在6ms以下。1.1.9. 当机房层高超过5200mm时,可采用吊顶方式。但主机房活动地板到吊顶的净高应不小于2600mm。当采用吊顶内回风方式时,回风通道净高度不应小于400mm。回风口应设置在机房设备的出风口处。1.1.10. 单机架安装功率不大于1.5kW的机房,也可选用上送风的气流组织方式。1.1.11. 采用上送风方式的机房,宜通过风管、调节阀门、送风器等对冷通道进行封闭,直接把冷风送至机柜内部进风口,送风量可通过自动或手动的方式分配。1.1.12. 空调系统回风口不应设在射流区内,回风口布置应靠近机架的排风出口,宜靠上部1.1.13. 当机柜内未装满设备时,未安装设备的位置宜统一安装挡风盲板(假面板),宜防止冷空气直接由该位置进入热通道,造成冷气流短路、降低制冷效率。8.6 支持区及辅助区空调形式8.6.1. 低压配电室、UPS机房及辅助区的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8.6.2. 低压配电室、UPS机房的空调形式宜采用上送风的气流组织形式,冷源方式应根据大楼空调系统合理选择;当条件允许时,宜采用大楼冷冻水作为冷源。8.7 新网阳51自8.7.1. 新风系统或全空气系统应设初、中效空气过滤器,末端过滤装置宜设在正压端。8.7.2. 北方地区冬季宜考虑利用室外新风冷源,应设置新风过滤室对新风进行中效过滤处理,机房新风量较大时需考虑排风。8机房交流列头柜总路和支路的开关状态、故障、电流、电压、功率、电度等参数,实现精密计量功能。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4A级IDC机房及其配套的高低压配电房和电力电池室宜安装空气采样早期烟雾探测系统,B级IDC机房宜安装空气采样早期烟雾探测系统。(C级不需安装)12节能与环保1.1.1. T三定12.1.1 IDC机房应能在满足业务需要的前提下,从建筑节能、机房网络、存储?口服务器设备节能、机房专用空调系统节能、供电系统节能、环保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建设。12.21.1.2. 机房楼建筑布局节能要求:1机房楼位置的确定应在满足生产安全、防火、防噪声、防电磁辐射、卫生、绿化、环保、施工等条件下,力求紧凑合理,节约用地;2机房楼建筑总平面的规划布置和设计,宜充分利用冬季日照和夏季自然通风,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其主要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避开夏季最大日照朝向;3应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围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4场地绿化宜在建筑物需要遮阳部位的南侧或东西侧配置树冠高大的落叶树,或采取屋面绿化、墙面绿化等措施。建筑物周边场地绿化应满足规划和消防的要求。1.1.3. 建筑节能的一般原则:1根据IDC机房楼建设地点和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机房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宜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或当地颁布的地方节能标准中相关的规定;2IDC机房楼设计应控制其体型系数,体型不宜变化太大。机房面积大于或等于100OO平方米的IDC,体型系数宜小于或等于0.25,其余IDC机房楼的体型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4;3IDC机房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或当地颁布的地方节能标准中相关的规定;4机房区宜不设外窗,必须设外窗时宜设不开启的密闭窗。IDC机房不应设置大面积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幕墙;5IDC机房的外窗应做好内部保温封堵,封堵部分应具有可独立开启功能,根据机房所处地区不同季节内外温差,选择开启或关闭。当室外温度低于机房设定温度10。以上时,打开内部封堵窗,利用外部冷源通过外窗传导降低室内温度,减少空调运行能耗;6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以及寒冷地区中的IDC机房,外窗宜设置外部遮阳,外部遮阳的遮阳系数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或当地颁布的地方节能标准中相关的规定;7IDC机房层高不宜过高,在满足设备及机房内各类管线排布的前提下,应尽量降低层高,减少环境温度负荷要求;8IDC机房的通信电缆及管线通过围护结构的孔洞,应按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154:2003的要求,采用同等耐火极限的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严密;9IDC机房的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当IDC机房的上下层空调房间温差较大时,应采取保温措施保证上下层房间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IOIDC机房的空调室外机平台宜靠近空调室内机设置,室外机平台应直接在外设置。应根据空调室外机的数量及排列方式预留适当的室外机平台面积。朝向不宜西向或南向,因条件限制设于西向或南向的,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的传热系数及热阻宜满足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4.2.2条的相关规定;2地面及楼板上铺设保温层,宜采用硬质挤塑聚苯板、泡沫玻璃保温板等板材或强度符合地面要求的保温砂浆等材料,其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12.3 机房网络、存储和服务器设备节能12.3.1. 自用网络、存储和服务器设备选型原则:1在满足技术和服务指标的前提下,宜选用高度集成化、低功耗、采用节能技术的设备;2在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维护要求的基础上,宜选用自然散热产品,减少风扇的使用;3宜选择可扩展性强的设备,并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来确定设备配置;4在同等性能下宜选择散热能力强、体积小、重量轻、噪音低、易于标准机架安装等的设备;5应选择具有接入能耗监测系统的接口的设备;6在IDC机房同一区域内,同一类主设备必须选择进风与排风方式一致的产品型号,不同类型的主设备宜选择进风与排风方式一致的产品型号;7同一IDC节点内同一类主设备宜选取同一厂商的设备,以便于虚拟化技术的应用。12.3.2. 自用网络、存储和服务器设备选型要求:1对于机框插槽式设备和服务器,应具备能耗监控功能。能通过查询方式监控到目前工作状态下能耗,以及设备各个组件如板卡、机框、风扇,所消耗的能耗比例;2对于机框插槽式设备应有高温报警功能;3对于机框插槽式设备和服务器,应具备智能化电源管理功能。应支持根据实际情况中断未用板卡供电或进入微电休眠状态。应支持通过命令行或网管工具远程关闭设备部分模12.4 机房专用空调系统节能12.4.1. T嫄贝h1新建IDC机房空调系统应满足国家节能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建筑规模、安装主设备的散热量特点、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结构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方案;2在满足生产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小使用空气调节房间的容积。机房净高宜按满足通信设备工艺安装和保证良好的通风散热效果所需要的最低空间高度确定(包括机柜高度、走线槽道安装及维护、消防及空调风管/架空地板安装空间等);3IDC机房过渡季节及冬季室内需要降温时,在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前提下,宜根据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通过智能新风、智能换热器等方式引入室外自然冷源;4IDC机房室内环境设计参数、空调机组运行参数,应根据设备具体的工艺要求以及机房内选择的空调气流组织形式确定。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宜尽量提高环境温度设定值;5空调系统选型和配置应符合第8章空调通风章节相关内容。12.4.2. 空调系统节能:1集中式空调系统冷源设计应考虑制冷机组的合理选型配置,以保证空调系统部分负荷时的制冷效率;2设置集中式空调系统的IDC机房,宜根据机房所在地的热源状况、供热需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设置机房余热回收装置,利用机房余热提供采暖和生活热水,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3机房专用空调系统冷凝器或冷却塔安装位置应满足散热要求。冷凝器宜布置在避免阳光直射的位置或在其上方安装通风遮阳棚;4应根据IDC机房空调系统规模、标准、类型等,确定空调系统监测与控制的内容,空调系统的控制温度宜以设备进风点温度为准;5面积较大、分期建设的机房,先期设备安装宜相对集中,并采用设置挡风隔断、冷通道封闭等形式,减少空调冷量损失。12.5 供电系统节能技术要求12.5.1. T嫄则:1在供配电系统中必须考虑节能设计,宜选用获得国家或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中效率较高的设备,优化供电和冗余结构,最低限度减少损耗;2变压器、UPS电源设备宜深入到负荷中心,合理选择线路路径,降低线路损耗。12.5.2. iS三变压器、UPS及相关电源设备选型应符合第7章电气与不间断电源章节相关内容。12.5.3. 无功补偿优化:1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宜配置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容量较大、负载稳定且长期运行的用电设备的无功功率宜单独就地补偿,使系统功率因素达到0.9以上;2补偿电容电器所在线路的谐波严重时,补偿电容器柜应配置一定比例的电抗器。12.5.4. 谐波治理:1交流供电系统内总谐波电流含量THDi10%,宜配置滤波器设备;2宜待机房负荷稳定后,综合测试分析谐波含量,选择合适类型的滤波器进行补偿;3设计时宜在高、低配机房和大负荷电源机房预留谐波治理设备安装位置。12.5.5. 照明系统节能照明系统应符合第7章电气与不间断电源章节相关要求。12.6 环保1261.噪声控制:1空调室外机平台位置应远离居民住宅。空调室外机应选用高效率、低噪声的设备,与楼板连接应有减震措施。空调室外机应布置在敞开处,以提高工作效率。噪声排放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和当地规定。对于客观条件不利的场合,宜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的措施;2柴油发电机组用房应采取噪声排放控制措施。噪声排放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和当地规定;3空调室内机应选用高效率、低噪声的设备,距机组一米处自由空间声压级低于75dB(八)o12.6.1. IDC机房排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相关规定。附录A各级IDC机房技术要求项目等级分类备注A级B级C级选址至机场的距离(km)4848所有的类似规范均有此条相关规定,此条与TIA942一致至市中心的距离(km)建筑/结构主机房均布活荷载标准值(kNm2)9-10主机房吊挂荷载(kNr2)1.2UPS室均布活荷载标准值(kNr2)9-10电池室均布活荷载标准值(kNr2)16蓄电池双列4层摆放钢瓶间均布活荷载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