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公司农村土地承包合同.docx
农业公司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农业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农村土地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土地的基本情况1. 土地位置:位于具体地名,四至界限为东至具体界限,西至具体界限,南至具体界限,北至具体界限,土地面积共计凶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地的具体位置及范围如本合同附件土地位置图所示,该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土地用途:乙方承包土地用于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具体农业生产经营项目。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凶年,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承包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续租,应提前凶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清理土地上的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正常耕种条件)。1 .承包金标准:每年每亩土地承包金为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合计每年承包金为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承包金不包含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水电费、税费等,这些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年的具体支付日期前,将当年的土地承包金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收到承包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甲方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承包金。2 .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土地,制止乙方破坏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如发现乙方有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土地耕作层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乙方逾期未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 .保证乙方所承包土地的权属清晰,无任何争议和纠纷。如因土地权属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4 .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协调周边村民关系、提供必要的道路通行条件等,但甲方不承担因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5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自主经营权,有权在承包土地上进行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农作物、养殖畜禽、建设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临时性生产设施等。但乙方建设临时性生产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 .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承包金。如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天,应按照逾期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凶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已支付的承包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3 .爱护土地及周边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在承包期结束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清理土地上的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正常耕种条件),如乙方未履行该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清理费用,或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有保证金约定)。4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甲方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的治理费用。5 .在承包期内,乙方如需将承包土地的部分或全部转包、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与第三方签订转包、转租合同。转包、转租合同不得违背本合同的约定,且乙方应对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五、土地交付及使用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凶日内,将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时,双方应共同对土地的四至界限、面积、土地现状等进行确认,并签署土地交付确认书。2 .乙方在接收土地后,应及时对土地进行规划和整理,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与土地使用相关的手续,甲方应予以配合,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 .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但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剩余的承包期限,且流转后的土地用途不得改变。2 .乙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甲方。流转合同应报发包方备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在未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承包金,逾期超过凶天,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凶天内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凶天内未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土地原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清算,乙方应及时清理土地上的附着物,将土地交还给甲方。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清理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清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如有保证金约定),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八、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承包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等,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所在地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