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车库产权车位物业服务合同.docx
合同编号:阳光小区地下车库产权车位物业服务合同甲方(业主):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乙方(物业服务人):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小区地下车库产权车位物业服务合同甲方(业主):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张三(此项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填写)联系电话:略身份证号:略通讯地址:略邮政编码:略乙方(物业服务人):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单位其他物业管理人(物业服务人是服务企业、专业单位请填1,其他物业管理人填2)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法定代表人:张三联系电话:略委托代理人:张三联系电话:略通讯地址:略邮政编码:略2.身份证号:略联系方式:略为加强阳光小区地下车库产权车位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确保车辆安全,营造干净舒适的车库环境,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H邀请招标方式H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丙地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邛日光小区一期和二期地下车库。(规划批复楼号:阳光住宅小区1#、2#地下车库和1#住宅楼)。类型:普通住宅办公商业其他J车库(产权车位)。坐落位置:丙地市甲地区乙地路(街)义号。规划建筑面积:实测建筑面积20017.91平方米,车位数量:565个,包括:第一地30号楼(即1#住宅楼)负一层产权车位6个662.63平方米;1#地下车库(即第一地60幢)-6744.60平方米,其中产权车位196个6152.40平方米;未包括1#地下车库因规划不合理而未设置的205车位(面积30.38平方米)、206车位(面积31.57平方米)。2#地下车库(即第一地70幢)-12610.68平方米,其中产权车位364个(负一层316个、负二层48个)-11437.82平方米。(以下统称“本车库”)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阳光小区二期东墙;南至第一地小区北侧;西至略;北至略。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1、2o第二部分定义第三条本合同,系指丙地市物业服务合同(阳光小区地下车库产权车位)及其附件、修订及补充文件。第四条物业服务,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及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提供与本车库相关的服务内容。第五条物业服务人员,系指乙方为本车库提供物业服务所聘请的员工,及乙方委托的专业外包服务公司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客服、专业保安、保洁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第三部分物业服务事项及期限第六条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张三,联系电话:略。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七条乙方应当按照本车库所在地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相关约定,为本车库提供物业服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 .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小区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并按照有关制度和计划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2 .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3。3 .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4。4 .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5 .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以及业主产权车位的清洁卫生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的收集和管理等。6 .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7 .负责保管甲方和车位业主/使用人移交的全部资料。负责按照丙地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保管相关档案和资料。8.配合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业主共有公共服务设施的产权单位做好相关设施的供水、供电等工作,并与产权单位约定设施运行、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等责任和物业服务事项。9 .其他服务事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1)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创造小区良好的人文环境;(2)重大节日对公共区域进行适当的节日装饰,营造节日气氛;(3)另行约定的其他服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或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要求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或服务标准提供其他特约服务的,则由此产生的特约服务费由甲方或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另行承担,双方应就具体费用标准签订相关协议。10 .本合同框架下乙方服务不含以下内容:(1)人防车位和公共车位管理服务;(2)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J、供电J、供气J、供热J、通信J、有线电视J、快递自提柜、制水机、农夫山泉售卖机、电子广告屏J、自行车充电桩等属于专业单位或市政单位运管管理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第八条物业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标准第九条乙方按以下第1种方式提供本车库的物业服务:1 .丙地市现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三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5o2 .选择丙地市现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6。甲、乙双方约定的丙地市现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6。第五部分物业服务费用第十条车位服务费用(含税)标准为150元/月/个。车位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乙方秩序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停车场设备设施维护成本;3、停车场清洁卫生维护成本;4、停车场消防安全维护成本;5、停车场安防监控设备维护成本;6、停车场消耗的水电能源费用;7、物业服务人管理停车场的办公费用及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社区文化活动和节日装饰费用;10、法定税金;11、乙方的经营利润。以下费用则不应计入车位物业服务支出:(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人防车位和公共车位的停车费和停车管理服务费。第十一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JH酬金制方式。1 .本车库物业服务费用由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车位服务费用标准向乙方交纳。2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标准收取车位管理服务费,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3 .乙方应当按规定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和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公布上一年度本车库物业服务收支情况,同时在每年第四季度向甲方和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公布下一年度本车库物业服务年度计划。4 .车位服务费应当从乙方实际提供本车库物业服务之日起交纳。可按季J、年交纳车位服务费,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应于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J、年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乙方交纳下期车位服务费。乙方应于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付款后提供合法、合规、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科目为“*企业管理服务*车位管理费”。5 .车位业主与车位实际使用人约定由车位实际使用人交纳车位服务费的,从其约定,车位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车位业主与车位实际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第十二条在物业服务期间,业主转让或出租其产权车位时,应当将本合同、本小区管理规约以及车位服务费用交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业主转让产权车位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第六部分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 .有权代表车位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人签署本地下车库物业服务合同。2 .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3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交纳车位服务费。4 .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物业服务完成情况、现场品质情况、物业服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和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乙方提供的车库物业服务有建议的权利,可以就本车库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5 .审定乙方制定的本车库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6 .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本车库区域内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机房、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等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尚在保修期范围内的,应由质保单位或厂家负责维护与保养,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工作;超出保修期后所产生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检修等工作纳入乙方日常维护范围。如需将车库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车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的,应由相关方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丙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操作执行,甲方和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有权进行监督。7 .对本车库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收益权。8 .甲方应告知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以下注意事项,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则应自觉按照以下注意事项安全、合理地使用本车库的停车服务:(1)根据车位大小,停放符合车位规格要求的车辆。(2)停放的车辆资料若发生改变,须到乙方客户服务中心更新登记,若因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没有及时更新车辆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进出车库或停放车辆时,应当负有高度注意的谨慎义务,依法行车停车,与其他车辆、人员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由肇事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公安管理机关界定责任。(4)进出车库或停放车辆时,对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及物品造成损失的须照价赔偿。(5)本车库车位仅作为停泊机动车车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车位的使用用途。(6)遵守本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机动车地下停车场使用须知(见附件7)。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7)遵守本车库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制度要求。(8)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9)应当配合乙方实施地下车库管理。(10)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车位服务费。(11)应当履行车位安全使用责任。车位业主需要在其产权车位安装电动汽车自有充电设施时,应按照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之附件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规定的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流程进行申报和安装。9 .有关法律、法规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 .根据国家和丙地市停车行业经营管理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车位物业服务,并向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收取车位服务费。2 .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停车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停车管理方的职责、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3 .在提供车库物业服务期间,负责车位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通风、照明系统等)的日常养护、车库清洁卫生、交通秩序的维护,保证车库环境整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车辆停放有序,行驶通畅。4 .24小时专人巡视车库,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摄像头确保对所有公共主干道的覆盖并辐射相应周围车位,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规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坏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 .应为本车库物业购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应与本小区物业相匹配。6 .及时向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车库物业的注意事项。7 .应自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足额交纳车位服务费之日起,开通其停放车辆的车库进出口道闸自动识别抬杆功能。8 .对于车位业主按规定申报在产权车位安装自有充电设施并获得相关责任单位确认同意的情况,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和支持,不得以保障消防安全、保护公共安全为由表示反对。9 .定期听取甲方和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甲方和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对物业服务情况、现场品质情况、物业服务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改进和完善服务。10 .对违法建设、违规出租车位、私拉电线、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11 .发现有安全风险隐患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告知甲方和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或者向有关专业机构报告。12 .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车库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泄露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获取的甲方和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信息。13 .对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违反本合同、本小区管理规约和停车场使用须知的行为可采取劝阻、警告、制止、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使用法律手段追责等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14 .不得擅自占用本车库区域内的共用部位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车位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对本车库区域内共用部位进行施工时,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15 .乙方可将本车库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或分解后分别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16 .应当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本车库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在车库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17 .乙方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示乙方的服务及收费标准、服务方式、联系方式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使用等相关情况。18 .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在合理期限届满后拒不交纳物业费的,乙方可以对其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乙方不得采取锁车、限制车辆自由进出车库等方式催交车位服务费。19 .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车库物业管理相关工作。20 .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七部分合同终止第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6个月,甲方应当与其他业主共同决定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并将决定书面告知乙方。第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届满前重新协商并且依法经业主大会表决形成续聘乙方的决议后签订新的车库物业服务合同。乙方不接受续聘的,应当在本合同届满前90日书面告知甲方。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没有共同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决定,乙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的,本合同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60日书面告知对方。第十八条乙方自收到甲方不再续约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履行下列交接义务,并在合同届满后退出物业管理区域:1 .移交物业共用部分,包括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等。2 .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8o3 .甲方、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和乙方结清预收、代收的相关费用,包括车位服务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4 .移交物业服务的相关资料。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期间,乙方应当负责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第八部分违约责任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限期整改;如因乙方的原因逾期未整改且给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二十条本小区车位服务费的标准,应以本合同第十条中的约定为准。根据丙地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确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属于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依法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协商后共同表决确定。如果一方擅自变更,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车位服务费标准的,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同时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已经交纳超额部分时,乙方应当向其返还已经交纳的超额部分并按超额部分5%。的标准向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支付违约金。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服务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5%o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故障、市政停水、停电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30分钟内到场维修;给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派员检查乙方是否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本车库物业服务。甲方结合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附件5)制定车位物业服务年度考核表及履约保证金扣减标准(附件9),每年度组织不少于1次考核,并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约定标准扣减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出具书面整改函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在依法经业主大会表决形成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决议后,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署的本车位物业服务合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甲方均有权从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第二十一条除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合同应当终止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应当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小区管理规约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业主/物业使用人因违反上述约定对自身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第二十四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强台风、暴雨、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等突发事件或者依法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工作等情形,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五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1 .由于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2 .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3 .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4 .因设计和施工原因导致的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第九部分争议解决第二十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 .向丙地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向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七条因本合同的部分内容引起的争议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履行时,本合同其他条款在诉讼过程中仍应继续有效。第十部分附则第二十八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违背本小区管理规约的内容。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备案使用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乙方应当将本合同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或房屋主管部门予以备案。第三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且甲方收到本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阳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30日签订的阳光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停车服务的相关条款废止。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均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第三十二条其他约定:1.为保证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总金额为3(叁)万元,在合同期限内按每年1(壹)万元分成三次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履约保证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和第三年履约保证金则应于本合同签订日期每年的对应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扣除违约金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余额。履约保证金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n.共有公用设施:第一地60幢:产权车位分摊(汽车坡道、汽车通道、排风机房、排风竖井、配电室)、生活水泵房、中水泵房和换热站。第一地70幢:产权车位分摊(汽车坡道、汽车通道、过道、楼梯、走道、车库配电室、电井、进风机房、排风机房、进风竖井、排风竖井)、报警阀问、高基配电室、换热站、配电室、热计量表间、提升井和开闭站。第一地30号:产权车位分摊(通道、电井、电梯、电梯厅、过道、楼梯间和外墙一半)。产权车位明细表(略)。附件4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1 .电梯:垂直梯:1部。扶梯:1部。其他:1部。2 .绿化率:3%o楼间、集中绿地:2平方米。砖石铺装:2平方米。其他:3 .区域内市政:市政供暖采暖及生活热水系统:O道路楼间甬路H平方米。室外上下水管道H米。沟渠O蓄水池H个。化粪池H个。污水井H个。雨水井H个。变配电系统包括:。高压双路供电电源:O公共照明设施路灯H个;草坪灯个;吊灯500个。物业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o高压水泵高压水箱H个。污水泵个。中水及设备系统4 .燃气调节站:。5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自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o6 .监控设施包括摄像头:o7 .避雷设施包括:。安防控制室设专人24小时值守。监控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巡查安防员处理,必要时须定镜录像。日常安保检查标准:L车库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守,在遇到无法自动识别抬杆引起排队时,应及时到场处置,向排队业主进行友好的沟通并取得理解,不得出现5分钟以上排队等候现象,如发生个别车主持续鸣笛扰民时,应即刻制止;2 .包括门岗、巡视和中控在内的安保人员有日常上下岗交接记录;3 .车库内没有违规停车占用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和其他非车位公共场地的现象。现场巡视、远程监控过程中发现或者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反映有上述违停现象时,应及时到场联系违停车车主进行挪车;4 .在必要时,可依法随时协助调出车库内任意摄像头的7*24小时视频监控录像供查询。三、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检修要求L每日应安排专人巡视1次地下车库照明和应急照明工作情况,及时对损坏的照明设备进行更换和维修,出现一般性故障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有相应解决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和车位业主/实际使用人告知;5 .每月应安排专人巡查1次地下车库地面和墙面情况,及时对破损的地面和墙面位置进行维修;6 .每年应检查1次地下车库地面车道和车位标志线,以及墙面标志,对于磨损严重的部分,应及时进行重新补刷,确保标志线和标志的清晰可见;7 .每年上汛前和强降雨前后应集中检查1次,强降雨过程中应每日检查3次地下车库天花板和墙面有无渗水、漏水现象,集水坑和排水槽有无堵塞,排水泵是否能正常工作。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检修检查标准:1 .照明设备无损坏、不工作现象;2 .汛期不发生因严重渗水、漏水、排水系统堵塞、水泵无法工作等原因导致地下车库地面积水和电气设备损坏的现象。附件7机动车地下停车场使用须知小区地下停车场仅供小区住户使用,为使本车场保持良好的环境及秩序,进入车场的车辆驾驶员请遵守以下规定:1停车场使用注意事项1.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保险证等,未上号牌的车辆待办手续应齐备;1.2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车位使用人所停放的车辆与在物业服务中心登记的须一致;L3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按照行车指示标记的指引行驶,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L4车辆停放后,驾驶人员须做好车辆的检查,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1.5车辆驾驶员要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1.6进入停车场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1. 7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如不按行车指示标记的指引行驶,造成自身车辆或其它车辆受损的,应承担全部责任;L8请爱护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由损坏人照价赔偿。2停车场禁止行为2.1 占用他人车位;2. 2占用通道或消防通道停放车辆;2.3 在停车场内行车,车速超过5公里/小时,进行超车;2.4 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学习驾驶技术;2.5 将漏油、漏水的车辆驶入停车场;2.6 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驶入停车场;2.7 在停车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2.8 鸣喇叭。附件8移交资料清单21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3,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4.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5,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说明文件;6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7 .业主名册或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包括业主名称、建筑面积、联系方式等);8 .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实测面积报告;9 .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2乙方应按清单对已经从富力(丙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取的相关物业资料整理归类造册,并将其纸质版和电子版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留存使用。同时,对于富力(丙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向乙方移交的清单中的物业资料,甲乙双方应按照丙地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继续要求富力(丙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充移交;必要时,可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寻求帮助。附件9车位物业服务年度考核表及履约保证金扣减标准甲方结合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附件5)制定本车位物业服务年度考核表及履约保证金扣减标准。甲方每年度组织不少于1次考核,每次考核总分为10。分,具体考核内容见下表。考核采用通过业主委员会公众号发布业主满意度调研问卷的线上方式,以及在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监督下从小区各楼栋中各抽取2-3名业主/物业使用人代表成立考评组线下打分的方式进行,线上和线下评分权重各占50%,最后取平均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甲方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处罚:1)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不进行处罚;2)得分在74分(含)-80分,每扣1分按15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3)得分在67分(含)-74分,每扣1分按2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4)得分在60分(含)-67分,每扣1分按4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5)得分低于60分,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6)评分考核履约保证金每年扣罚上限为1万元。在扣减履约保证金的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整改函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在依法经业主大会表决形成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决议后,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署的本物业服务合同。阳光小区车位物业服务年度考核表(线上和线下形式)序号合同违约金扣除条目满分打分备注6.1基本要求6.1.1客户服务场所1.客户服务中心(与小区住宅物业共用)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22.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26.1.3制度3.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24.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26.1.5标志5.车库内施工前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26.1.6客户服务6.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本车库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37.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提前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18.水、电急修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在30分钟内告知客户;报修进行回访。29.车位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对投诉进行回访。210.按规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26.2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6.2.1综合管理11.建立车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212.组织实施车库使用安全情况评估检查。213.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114.对特种设备开展定期检测。115.在雷电、强降水、大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前后进行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16.2.2共用部位16.每月应安排专人巡查1次地下车库地面和墙面情况,及时对破损的地面和墙面位置进行维修。2序号合同违约金扣除条目满分打分备注17.每年应检查1次地下车库地面车道和车位标志线,以及墙面标志,对于磨损严重的部分,应及时进行重新补刷,确保标志线和标志的清晰可见。218.每年上汛前和强降雨前后应集中检查1次,强降雨过程中应每日检查3次地下车库天花板和墙面有无渗水、漏水现象,集水坑和排水槽有无堵塞,排水泵是否能正常工作。26.2.5排水系统1排水设施19.每年上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120.每次降雨前后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22污水泵21.在汛期每日巡视2次,平时每周巡视1次,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2周进行1次手动启动测试;每季度养护1次。26.2.6照明和电气设备1楼内照明22.每日巡视1次,一般故障1日内修复;复杂故障5日内修复。23应急照明23.每日巡视1次,发现故障,即时修复。16.2.7安全防范系统2对讲门口机24.每月检查1次按键、显示屏等;每月表面清洁1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次。16摄像机25.每季度检查1次聚焦、红外夜视、接线、防水状况等,进行相应的调试;每季度镜头表面清洁1次;每年防护罩内部除尘1次。18云台26.每半年检查1次运转、接线,进行清晰度调校;每半年表面清洁1次;每年转动部位上润滑油1次。19巡更点27.每月检查1次外观;每月表面清洁1次;每02序号合同违约金扣除条目满分打分备注存储巡更记录。11电磁锁门锁28.每2月检查1次吸力、外观、接线。212出门按钮29.每2月检查1次开锁功能、接线。16.3消防安全防范6.3.1综合管理30.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没有每年组织1次有员工、业主或使用人参加的消防演练。231.每日防火巡查1次,每月防火检查1次,按照规定每年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32.消防控制室设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2人,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26.3.2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33.每日巡查1次设备运行情况,保证24小时连续正常运行;每月检查测试1次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的报警、联动控制、显示、打印等功能;每年机柜内部除尘1次。22)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34.每月抽查测试1次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的报警、警报功能;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每3年由专业清洗单位清洗1次。23防排烟系统35.每月检查测试1次防排烟风机、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核对风速;每年养护1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柜、风口、排烟阀等。24防火分隔设施36.每月抽查测试1次防火门的启闭功能、防火卷帘的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电动防火阀的联动关闭功能;每年在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补充1次润滑油,电控箱内部除尘1次;每年维修养护2次防火门附件,在门的转动2序号合同违约金扣除条目满分打分备注部位补充1次润滑油。5水灭火系统37.消防泵、喷淋泵每月盘车1次,每半年检查1次润滑情况;每年养护1次室内、外消火栓。2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38.每月测试切断正常供电1次,测量1次照度和供电时间。28灭火器39.每日巡查1次灭火器数量、位置情况,每月检查核对1次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保证处于完好状态。26.5环境卫生40.每天应清运1次地下车库垃圾桶,确保桶内垃圾不外溢。241.每2周至少清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