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与排查整治行动总结(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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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与排查整治行动总结(范本).docx
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与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总结(方案+总结)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市安委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一)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推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质效Ol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岗位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是否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各类企业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九小场所”、工地集宿区、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加强培训并统一佩戴明显标识。02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1次针对性的全员教育培训,对标对表部署开展自查自改。03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危险作业管理、发包(出租)管理等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对风险程度高的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生产经营场所,制定并落实专项管理制度;危大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04工业企业是否通过全省统一的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定期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高风险企业是否加密报告频次,由一年一次提高到一季度一次。05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是否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开展技术指导。06是否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实行闭环管理,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07是否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是否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08是否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或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09是否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等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是否针对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10是否组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开展1次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是否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11是否为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实习生、临时用工等)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用O12是否在重点岗位编制应急处置卡,针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13是否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14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是否常态化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15是否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全体从业人员是否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提升应急避险意识。(二)强化部门安全责任,狠抓日常监管和精准执法,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Ol县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年“百日攻坚”行动、冬季专项行动以及年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中明确的重点整治内容基础上,对标对表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现有判定标准,主动对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按照“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补充完善重点整治和检查事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从“条”上统筹推动各系统专项行动。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到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宣传解读。02集中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监管执法人员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03突出危化品、交通运输(含道路、水上、铁路)、工贸、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文旅、渔业船舶、电力、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企业主体责任15项整治重点,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一线加强督促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精准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二04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对无证动火等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刑衔接力度。05要着力破解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工作“两张皮”问题,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实施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06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查等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主动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加大重大事故隐患通报曝光警示力度,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三)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提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0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专题学习,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研究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地区本质安全水平。02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汇报,推动专项行动落实;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深入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03组织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栏目,宣传专项行动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对查实情况进行重奖。04推进镇区(街道、社区)相关机构设置全覆盖,配齐建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工作机制。05推动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定期通报整治开展情况。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巡查的重要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问题突出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二二、阶段安排专项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分四个阶段压茬推进。(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阶段(6月上旬至10月中旬)。企业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整治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治理,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执法,推动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真查真改、主动报告、闭环整改。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汛期高温等季节特点,及时完善排查整治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三)排查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组织对企业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到底;对行动开展不力、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导巡查。(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隐患整改情况、取得实际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组织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行动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安委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安。号)相关要求,现将全县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总体情况截至年月日,全县发现一般隐患处,整改完成处,其中重大隐患处,整改完成处,其余隐患问题均已落实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责任单位,督促限期整改销号。已发现的重大隐患中,按照行业领域划分,工贸领域处,危化领域处,消防处,特种设备处,建筑施工处,城镇燃气处。行动开展期间,全县共开展行政处罚次,处罚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家。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及时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行业实施方案,突出本行业领域重点督查内容;及时召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学习传达方案内容,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各级各部门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查出一批整改一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压力层层传导,及时向各自领域监管企业传达会议精神,加大处罚整治力度,倒逼企业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自查自改,将重大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扎实开展行动。为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多措并举推动行动走深走实。安委办及时向各行业部门印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促各行业部门、各企业进行学习,消除知识盲点,展开精准排查;采取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定期对全县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统计调度;以国务院综合督导组督导检查和省安委办“四不两直”检查为契机,边学边查,力争查处一批,整改一批;制定全县重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和管控责任清单,要求各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排查、分析各自领域重点风险隐患难点和薄弱环节,并进行重点管控。截至目前,各级各部门共排查企业家,部门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条,政府挂牌督办条,行政处罚次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家,曝光、约谈家,党委政府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政府负责同志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三是狠抓隐患整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对三家存在重大事故风险隐患的企业分级分类进行挂牌督办,要求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形成闭环。对国家反馈重大火灾隐患企业生鲜超市(10条隐患),政府进行挂牌督办,住建局为牵头单位,联合商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形成专班督促生鲜超市进行整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定期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彻底;县安委办对省“四不两直”反馈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两家企业(小区建设项目三期2条重大隐患、购物中心2条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要求住建局、商务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部门职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3家挂牌督办的企业均按照“五定原则”进行了整改,14条重大事故隐患全部整改完成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办公室进行了复核验收。(二)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第一时间召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梳理明确了各行业领域重点攻坚整治任务,逐一明确整治措施、治理目标、责任单位等事项,推动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问题,建立任务清单,抓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落实。安委办按照“半月一通报、一月一汇报”制度,定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送全县重大隐患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编写应急管理简报,公布典型执法案例,进一步强化县直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和各载体的属地责任,将隐患排查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二是推进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氛围。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核心,以月促年带动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全县利用主流媒体平台,结合“五进”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系列活动。安委办结合实际制定全县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周密部署安排。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对全县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开展集中培训。全县累计开展培训29次,900余人参加,涉及一般工贸、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三是紧盯重点行业,加强隐患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安委会成员单位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铸造、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检查,全县各部门共检查企业家次。结合发现的重大隐患,专题组织了冶金铸造企业通报会、化工企业通报会,向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集中通报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并邀请专家培训,指导整改。四是落实精准执法,强化执法力度。根据精准执法阶段要求,全县大力开展重大隐患“回头看”工作,安委办组织相关载体和部门对前期中报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开展随机抽查,复查企业和隐患比例不低于30%,并对发现的整改不实、“数字整改”等情况及时纠正,全力确保隐患真查、真改、改到位。二、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部分监管部门研判不够。工作部署机械停留在系统内、机关内,没有完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部分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存在长期零上报的现象,行业之间隐患排查进展存在较大差距。(二)部分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淡薄、缺乏社会责任感,对重大隐患的认知不熟悉,重生产轻安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企业的安全硬件设施未按规定配齐,未按时更新、检测,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三)行业主管部门层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会查、查不准的情况。前期各单位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做了大量的工作,县安委办印发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要求各单位进行学习,结合“周排查、周整改、旬调度”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行动。但从上报数据和台账发现,各部门检查企业基数大,排查一般隐患数量多,虽然全县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条,但除消防部门能排查出重大火灾隐患外,其他行业部门全部依托国家、省市督查组检查发现。反映出行业主管部门学习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掌握不够,不会查、查不准的情况。(四)企业层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视程度不够的情况。从历次月调度表数据来看,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主要领导未带队检查,企业未自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反映出企业负责人思想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扎实,隐患排查不到位。三、下一步安排(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传学习力度。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将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增强执法的合力,把好安全监管源头关。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处罚,进一步充实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力量,保障基层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四)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力度,查漏补缺、亡羊补牢。继续结合“周排查、周整改、旬调度”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各行业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各行业监管部门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继续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各企业学习重大风险隐患判定标准,通过自学、指导学,消除知识盲点,提高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精准度。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自建房、道路交通等20个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照各行业重大风险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行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紧盯县委县政府专题安排的燃气领域、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领域的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使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