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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市勤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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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市勤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评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包头市勤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包头市勤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包头市勤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06-150205-04-05-5375176建设单位联系人周庭毅联系方式13664072888建设地点内蒙古省(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具体地址)地理坐标东经:110度39分52.907秒,北纬:40度35分17.82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废机动车加工处理建设性质也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也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巾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6-150205-04-05-375176总投资(万元)13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77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也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05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园区规划名称: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审查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文件名称: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文号:内建规201412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号:内环字2009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指出园区产业体系为:推进发展金属冶炼及深加工、煤炭采选及煤层气综合利用、新型材料和综合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聚力发展金属制品及废旧金属回收处理产业、塑料制品业、装备制造、煤化工、煤电、新型建材六大培育配套产业。本项目位于冶金材料产业园区,该园区定位为自治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规划目标为聚力发展金属制品及废旧金属回收处理产业、塑料制品业、装备制造、煤化工、煤电、新型建材六大培育配套产业;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一废机动车加工处理),与园区产业定位相符。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指出:废旧金属回收处理产业应按照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在冶金材料产业园区;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一废机动车加工处理),与园区产业布局相符。根据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准入清单,本项目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清单分析(与本项目有关)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要求本项目是否准入入园项目,必须根据清污分流、污污分治、深度处理、分质回用的原则设计废水处理处置方案,选用经工业化应用或中试成熟、经济可行的技术。园区存在无纳污水体的环境限制,拟入区项目产生的废水,必须有可靠的处理去向。不得进入周边水体。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拐旧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器处理、沉淀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是以水定产,园区引入项目应重点评估水耗指标,取用地表水不得挤占生态用水、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禁止取用地下水作为生产用水。绿化用水应首选采用中水。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不挤占生态用水、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不取用地下水作为生产用水。绿化用水采用中水。是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工业固废临时贮存,应分类管理、隔离分区贮存,尤其是煤肝石、脱硫渣应单独贮存,以便分别运往园区渣场隔离分区贮存,方便后续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分别分区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危废分别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是入园项目,应加强土地沙化的预防与治理,全过程防治水土流失。进入园区的项目不得占用林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本项目将加强土地沙化的预防与治理,全过程防治水土流失。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是应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入区企业应建立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网。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本项目将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将建立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网。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环境信J息、O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清单相符。2、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己审查通过,本项目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分析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园区。严格按照水源地保护要求规划布局,尽快退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合规企业,并按照“适地适树、灌草乔相结合”原则回复自然属性。本项目不涉及园区的建设。是新上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先进的拆解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采取的环保措施可有效的控制污染物排放。是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相符。1、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包头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更新后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430.55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26.76%;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4894.45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54.03%;更新后优先保护单元共计49个,面积为22391.6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81.19%;重点管控单元共计28个,面积为1137.6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4.15%;一般管控单元共计7个,面R4040.25km2,占陆域总面积的14.66%。本项目位于石拐工业园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PMz5平均浓度不大于35微克/立方米。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7.5%,消除劣V类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大气环境:根据2023年石拐区的空气质量数据,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对当地评价范围内的环境影响较小。水环境: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拐旧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器处理、沉淀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不进行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本项目建成后对项目区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在运营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项目用地范围内均为三类工业用地,本项目已取得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准予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占地符合地方土地利用规划,不会对区域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产生影响。水资源本工程位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项目生活用水、锅炉用水、地面冲洗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最大用水量约9198m3a,用水量较少,不挤占当地农业用水、生态用水和居民用水,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电本项目由园区供电,用电量约为15万kwh/a。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内政发2018)11号),本项目位于石拐工业园区,不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不属于自治区负面清单中。本项目位于石拐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15020520002,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包头石拐产业园,管控单元分类为园区型重点管控单元3。根据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2022年8月)、包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备案稿)(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动态更新编制技术组,2023年10月),本项目与其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3与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与本项目有关)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是否准入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ZH15020520002包头石拐工业产业园【产业/鼓励引导类】园区重点发展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新材料,新型服务业、煤炭及煤层气综合利用产业等特色产业。本项所属行业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位于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内,属于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配套产业,与园区规划相符。是【产业/综合类】清理整治“僵尸”企业,现有不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限期退出或关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以上情形。是【产业/禁止类】禁止新建和扩建火电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要求的除外)。严格执行钢铁产能置换政策。本项目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以上情形。是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其他/综合类】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是环境风险防控【风险/综合类】生产、存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钢铁、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扩散污染大气环境。本项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不属于生产、存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火电、新型化工企业。是【风险/综合类】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分区存放,并做相应的防渗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外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过程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是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基本要求。2、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对企业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分析表1-2。表4项目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相符性分析规范内容本项目是否符合1拆解产能单个企业最低年拆解产能应满足表10要求本项目位于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内,包头市年机动车2023年保有量为93.5万辆,属于IV档地区,单个企业最低年拆解产能为1万辆,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回收拆解1万辆报废机动车的能力符合场地建设要求企业建设要求: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本项目位于包头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内,符合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符合GB50187>HJ348的选址要求,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且避开受环境威胁的地带、地段和地区;本项目位于包头市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内,不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不在受环境威胁的地带、地段和地区;符合GB50187>HJ348的选址要求。符合企业最低经营面积(占地面积)要寸<I档-H档地区为20000m2,III档-IV档地区为15000m2,V档-VI档地区为IO(X)Om2。本项目年拆解1万辆报废汽车,经营面积为15051m2,位于IV档地区。符合其中作业场地(包括拆解和贮存场地)面积不低于经营面积的60%O本项目作业场地(包括拆解和贮存场地)面积占经营面积的67%(10041m2)。符合企业场地应具备拆解场地、贮存场地和办公场地。其中,拆解场地和贮存场地(包括临时贮存)的地面应硬化并防渗漏,满足GB50037的防油渗地面要求。本项目主要建设办公大厅、报废汽车贮存区、拆解车间、仓库等配套设施。其中,报废汽车贮存区、拆解车间、仓库的地面均采用防油渗材料,满足GB50037的防油渗地面要求。符合贮存场地应分为报废机动车贮存场地、回用件贮存场地及固体废物贮存场地。固体废物贮存场地应具有满足GB18599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和满足GB18597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本项目贮存场地分为报废机动车贮存场地、回用件贮存场地及固体废物贮存场地。固体废物贮存场地满足GB18599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和满足GB18597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符合设施设备要求应具备以下一般拆解设施设备:a)车辆称重设备;b)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C)车架(车身)剪断、切制设备或压扁设备,不得仅以氧割设备代替;d)起重、运输或专用拖车等设e)总成拆解平台;f)气动拆解工具;g)简易拆解工具。本项目具备以下的拆解设施设备a)本项目设有地磅;b)本设项目拆解预处理平台置于车间内;C)本项目车架(车身)剪断、压扁采用等离子切割机;d)本项目设有起重、运输设备;e)本项目地轨拆解线包含总成拆解平台、气动拆解工具、简易拆解工具。符合应具备以下安全设施设备:a)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本项目具备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满足GB50016规符合一拆除、贮存、引爆装置;b)满足GB50016规定的消防设施设备;C)应急救援设备。定的消防设施设备;具备应急救援设备。应具备以下环保设施设备:a)满足HJ348要求的油水分离器等企业建设环境保护设备;b)配有专用废液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C)机动车空调制冷剂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制冷剂的密闭容器;d)分类存放机油滤清器和铅酸蓄电池的容器。本项目设有满足HJ348要求的油水分离器等企业建设环境保护设备;配有专用废液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机动车空调制冷剂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制冷剂的密闭容器;机油滤清器和铅酸蓄电池的容器分类存放。符合应具备电脑、拍照设备、电子监控等设施设备。本项目配有电脑、拍照设备、电子监控等设施设备。符合技术人员要求企业技术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其专业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等相应要求,并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环保管理人员,国家有持证上岗规定的,应持证上岗。本项目企业技术人员将经过岗前培训,其专业技能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等相应要求,并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环保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符合信息管理要求应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按以下方式记录报废机动车回收登记、固体废物信息: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进行逐车登记,并按要求将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单位)名称、有效证件号码、牌照号码、车型、品牌型号、车身颜色、重量、发动机号和/或动力蓄电池编码、车辆识别代号、出厂年份、接收或收购日期等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信息保存期限不应低于3年。本项目将按照以上方式记录报废机动车回收登记、固体废物信息。符合将固体废物的来源、种类、产生量、产生时间及处理(流向)等数据,录人到“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或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建与其联网的相关系统,其中危险废物处理(流向)信息保存期限为3年。符合具有电动汽车拆解业务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一报废电动汽车的车辆识别代码,动力蓄电池编码、流向等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检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于因租赁等原因导致动力蓄电池被提前从电动汽车上拆卸回收的情况,应检查保存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租赁运营等机构出具的回收证明材料,保存期限不应低于3年。生产经营场所应设置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实时记录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拆解过程。相关信息保存期限不应低于1年。符合安全要求应实施满足GB/T33000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具有水、电气等安全使用说明,安全生产规程防火、防汛、应急预案等。拆除的安全气囊组件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引爆,并在引爆区域设有爆炸物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栏。本项目的实施满足GB/T33000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具有水、电气等安全使用说明,安全生产规程防火、防汛、应急预案等。拆除的安全气囊组件在拆解车间内,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引爆,并在引爆区域设有爆炸物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栏。符合电动汽车拆解作业人员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应进行安全防护,穿戴好绝缘工作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使用的作业工具应是绝缘的或经绝缘处理的。作业时,应有专职监督人员实时监护。本项目电动汽车拆解作业人员将在带电作业过程中进行安全防护,穿戴好绝缘工作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使用的作业工具是绝缘的或经绝缘处理的。作业时,有专职监督人员实时监护。符合厂内转移报废电动汽车和动力蓄电池应进行固定,防止碰撞、跌落。本项目厂内转移报废电动汽车和动力蓄电池将进行固定,防止碰撞、跌落。符合场地内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使用应满足GB2894中关于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的要求。本项目场地内将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使用满足GB2894中关于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的要求。符合应按照GBZ188的规定对接触汽油等有害化学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等有害物理因素的作业人员及粉尘、电工、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进行监护。本项目将按照GBZ188的规定对接触汽油等有害化学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等有害物理因素的作业人员及粉尘、电工、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符合环保要求应满足GB12348中所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满足GB12348中所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回收技术要求收到报废机动车后,应检查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油箱本项目收到报废机动车后,将检查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符合和燃料罐等总成部件的密封、破损情况。对于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收集泄漏的液体或封住泄漏处,防止废液渗入地下。差速器、油箱和燃料罐等总成部件的密封、破损情况。对于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立即将油液排空,并用抹布对泄漏油液进行收集或封住泄漏处,防止废液渗入地下。贮存技术要求所有报废车辆应避免侧放、倒放,电动汽车在动力蓄电池未拆卸签不应叠放;大型车辆应单层平置。电动起尘在动力蓄电池未拆卸应单独贮存,并采取防火、防水、绝缘、隔热等安全保障措施;电动起尘中的事故车以及发生动力蓄电池破损的车辆应隔离贮存。本项目要求报废机动车在进行拆解作业之前不得侧方、倒放,以防油液等泄漏;报废机动车单独存放于报废机动车贮存区,不与其他废弃物混合存储。符合固体废物贮存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建设应符合GB18599、GB18597>HJ2025的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建设符合GB18599GB18597HJ2025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及包装物按GB155622进行标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包装物的标志符合GB18597的要求。所有固体废物不混合、混放。设置封闭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暂存固体废物,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使用专门容器单独分区存放,标识,不会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容器和装置防漏和防止洒减,未引爆安全气囊的贮存装置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及包装物应按GB155622进行标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包装物的标志应符合GB18597的要求。所有固体废物避免混合、混放。符合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不应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符合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应分别回收,使用专门容器单独存放。符合废弃电器、铅酸蓄电池贮存场地不得有明火。符合容器和装置要防漏和防止洒减,未引爆安全气囊的贮存装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符合对拆解后的所有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和标识。符合回用件贮存回用件应分类贮存和标识,存放在封闭或半封闭的贮存场地中。本项目回用件清洁处理后贴标识并分类贮存于封闭车间内的散件码放货架。符合回用件贮存前应做清洁等处理。符合动力蓄电池贮存动力蓄电池的贮存应按照WB/T1061的贮存要求执行。项目一般型动力电池贮存于只存放电池的一般固废间内,暂存间内地面采用做防腐防渗处理,渗透系数不低于107cms,并在暂存间内设置1个2m3的废液紧急收集池用于收集废蓄电池渗漏的废液;动力蓄电池多层贮存时应采取框架结构并确保承重符合动力蓄电池多层贮存时应采取框架结构并确保承重安全,且便于存取。存在漏电、漏液、破损等安全隐患的动力蓄电池应采取适当方式处理,并隔离存放。符合安全,且便于存取;存在漏电、漏液、破损等安全隐患的动力蓄电池应采取适当方式处理,并隔离存放。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的要求。3、与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的相符性分析表5项目与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的相符性分析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基础设施污染控制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厂区内功能区的设计和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a)作业区面积大小和功能区划分应满足拆解作业的需求;b)不同的功能区应具有明显的标识;c)作业区应具有防渗地面和油水收集设施,地面应符合GB50037的防油渗地面要求;d)作业区地面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厚度不低于150mm,其中物流通道路面和拆解作业区域强度不低于C30,厚度不低于200mmo大型拆解设备承重区域的硬化标准参照设备工艺要求执行;e)拆解区应为封闭或半封闭建筑物;f)破碎分选区应设在封闭区域内,控制工业废气、粉尘和噪声污染;g)危险废物贮存区应设置液体导流和收集装置,地面应无液体积聚,如有冲洗废水应纳入废水收心集处理设施处理;h)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分类存放,中间有明显间隔:贮存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识,同时还应满足GB18597中其他相关要求;i)铅蓄电池的拆卸、贮存区的地面应做防酸、防腐、防渗及硬化处理,同时还应满足HJ519中其他相关要求;j)动力蓄电池拆卸、贮存区应满足HJ1186中的相关要求,地面应采用环氧地坪等硬化措施,地面应做防酸、防腐、防渗、硬化及绝缘处理;k)各贮存区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明贮存物的类别、名称、规格、注意事项等,根据其特性合理划分贮存区域,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本项目作业区地面进行防渗、硬化,并设置导流沟,设置油水分离器处理地面冲洗废水,设置危废间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并设置标识标牌。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内的道路应采取硬化措施,如出现破损应及时维修。本项目厂区内道路均做了水泥硬化措施,如出现破损会及时维修。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做到雨污分流,在作业区内产生的初期雨水、清洗水和其他非生活废水应设置专门的收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内应按照GB/T50483的要求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设置专门的沉淀池、初期雨水池,并设置油水分离器,厂区内按照GB/T50483的要求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符合拆解过程污染控制要求传统燃料报废机动车在开展拆解作业前,应抽排下列气体及液体:燃油、发动机油、变速器/齿轮箱(包括后差速器和/或分动器)油、动力转向油、制动液等石油基油或者液态合成润滑剂、冷却液、挡风玻璃清洗液、制冷剂等,并使用专用容器回收贮存。操作场所应有防漏、截流和清污措施,抽排挥发性油液时应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吸收拆解区域内的挥发性气体。防止上述气体及液体遗撒或泄漏。本项目传统燃料报废机动车在开展拆解作业前,抽排上述气体及液体后使用专用容器回收。在防渗的车间中进行,并设置沉淀池(内设油水分离器),厂区内按照GB/T50483使用集气罩及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拆解区域内的挥发性气体。符合报废电动汽车进场检测时,受损变形以及漏液、漏电、电源供应工作不正常或其他的事故车辆应进行明显标识,及时隔离并优先处理,避免造成环境风险。本项目将按上述要求进行操作。符合报废电动汽车在开展拆解作业前,应采用防静电设备彻底抽排制冷剂,并用专用容器回收储存,避免电解质和有机溶剂泄漏。拆卸下来的动力蓄电池存在漏液、冒烟、漏电、外壳破损等情形的,应及时处理并采用专用容器单独存放,避免动力蓄电池自燃引起的环境风险。本项目拆卸下来的动力蓄电池采用专用容器单独存放。符合动力蓄电池不应与铅蓄电池混合贮存。本项目动力蓄电池与铅蓄电池分区贮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不应在未完成各项拆解作业前对报废机动车进行破碎处理或者直接进行熔炼处理。本项目不进行破碎或者直熔炼处理。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不应焚烧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电线电缆、废轮胎和其他废物。本项目不焚烧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符合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废旧玻璃、报废机动车破碎残余物、引爆后的安全气囊等应避免危险废物的沾染,未沾染危险废物的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管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妥善处置或利用。符合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尾气净化催化剂以及含有或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等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宜集中收集。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宜集中收集于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不应倾倒铅蓄电池内的电解液、铅块和铅膏等废物。对于破损的铅蓄电池,应单独贮存,并采取防止电解液泄漏的措施。本项目不倾倒铅蓄电池内的电解液、铅块和铅膏等废物,对于破损的铅蓄电池,单独贮存,并采取防止电解液泄漏的措施。符合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产物和固体废物应合理分类,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分别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可利用废物、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或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处理处置要求,其中主要拆解产物特性及去向见附录A0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具备与报废机动车拆解处理相关的深加工或二次加工经营业务,应当符合其他相关污染控制要求。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不进行二次加工。符合报废机动车油箱中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等)应分类收集。本项目报废机动车油箱中的燃料均分类收集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符合企业污染物排放要求污染物排放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厂区收集的初期雨水、清洗水和其他非生活废水等应通过收集管道(井)等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企业设置专门的沉淀池、初期雨水池,并设置油水分离器,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石拐旧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气污染物排放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应符合GB16297GB37822规定的排放要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更严格要求的,从其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在厂区及易产生粉尘的生产环节采取有效防尘、降尘、集尘措施,拆解过程产生的粉尘等应收集净化后排放。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14554中的相关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依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对消耗臭氧层物质本项目拆解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燃计)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物排放浓度二级标准限值,不直接排放;采用冷媒回收符合和氢氟碳化物进行分类回收,并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不应直接排放。涉及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所列的废制冷剂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机分别抽取制冷剂至密闭容器中存放。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声排放控制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减小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中的相关要求。对于破碎机、分选机、风机等机械设备,应采用合理的降噪、减噪措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振元件、柔性接头、隔振垫等。在空压机、风机等的输气管道或在进气口、排气口上安装消声元件,采取屏蔽隔声措施等。对于搬运、手工拆解、车辆运输等非机械噪声产生环节,宜采取可减少固体振动和碰撞过程噪声产生的管理措施,如使用手动运输车辆、车间地面涂刷防护地坪、使用软性传输装置等措施;加强工人的防噪声劳动保护措施,如使用耳塞等。企业采取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长街噪声满足GB12348中的2类标准要求。符合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不应混入危险废物。拆解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满足GB18599的其他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满足GB18597中的其他相关要求。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GB18599的其他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满足GB18597中的其他相关要求。符合环境监测要求(1)监测时间监测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2)监测布点此次监测在选择厂区内1个监测点(1个表层样),具体位置见检测报告。表26检测点位布设点位经度纬度1#表层样110o13,26.08"40°41,252.1911(3)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7土壤检测结果(表层样)mg/kg样品编号(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标准限值项目区内1#表层样总碑mg/kg10.760镉mg/kg0.2265六价铭mg/kg0.75.7铜mg/kg2218000铅mg/kg29800总汞mg/kg0.061938银mg/kg33900四氯化碳mg/kgND2.8氯仿mg/kgND0.9氯甲烷mg/kgND371,1-二氯乙烷mg/kgND91,2-二氯乙烷mg/kgND51,1-一*氯乙烯mg/kgND66顺-1,2-二氯乙烯mg/kgND596反-1,2-*氯乙烯mg/kgND54二氯甲烷mg/kgND6161,2-二氯丙烷mg/kgND51,1,1,2-四氯乙烷mg/kgND101,1,2,2-四氯乙烷mg/kgND6.8根据区域环境功能特征及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和性质,确定受本项目影响主要保护目标如下:(1)大气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目标(毛忽太沟)。具体保护目标见下表。(2)噪声项目区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3)地下水环境境护标环保目项目区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石拐工业园区内,为新建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受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美2R丰萝环培保护日标环境要素位置”,一保护对象K人口数保护级别经度纬度方位距离(m)环境空气110o13,4.4561140o42,9.407"毛忽太沟西北2758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L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染排控标隹污物放制造施工期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厂界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排放标准要求,粉尘、非甲烷总烧厂界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外非甲烷总烧执行挥率、表5输转损耗率”及“表6灌桶损耗率”中规定的C类地区汽油最大输转损耗率为0.12%、C类地区最大贮存损耗率为0.09%(按月计)、最大灌桶损耗率0.18%,废油液贮存区挥发性损失最大量为39.82X(12X0.09%+0.18%)=0.50tao预处理区产生的非甲烷总燃的产生量为0.18%X44.24+39.82×0.12%=0.13ta。则项目拆解过程(废油液抽取)非甲烷总燃产生量为013ta,产生浓度为6.16mgm3o本项目在各拆接线预拆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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