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XXX车站区域导向标识有偿冠名合同(对方公司名缩写-品牌名称缩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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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XXX车站区域导向标识有偿冠名合同(对方公司名缩写-品牌名称缩写).docx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内容1.1 经甲方确认同意在深圳地铁号线地铁站的出入口指示标牌、站厅层综合信息牌冠注乙方申请的冠注名称,该冠名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冠名致使甲方遭受其他第三方的侵权主张或诉讼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由乙方承担。中文冠注名称为,英文冠注名称为O第二条合同期限有偿冠名期为年,开始时间从合同指定的冠注名称添加之日起计算,当冠注名称添加后,甲乙双方立即就合同起止时间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有偿冠名期为一年,合同期限即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第三条广告费用及付款方式3.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广告费及设计制作费,总额人民币(大写).整Y元,其中不含税价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其中广告费为¥元,设计制作费共计¥元;(设计制作费含贴附式、柱立式、灯片式单价¥元/块,共计块)。3.2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广告费及设计制作费一次性支付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费用后由“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向乙方出具发票。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广告费及设计制作费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3.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再次变更,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在不含税价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标的含税价/合同总价,并且继续履行,后续不再另行协议。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约定的广告费及设计制作费用。4.2 甲方负责制定并实施地铁车站出入口指示标牌、站厅层综合信息牌的冠名方案。4.3 甲方负责制作和安装出入口指示标牌、站厅层综合信息牌。4.4 甲方有权确定乙方在该车站出入口指示标牌、站厅层综合信息牌冠注乙方申请的冠注名称的数量和位置,甲方有权根据运营需要进行调整。4.5 5甲方有权按照其颁布的深圳市地铁商业管理公司合同履约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5.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冠名权。5.2 乙方不得将其冠名权转让、出租、转借或抵押。5.3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广告费及设计制作费用。5.4 乙方须及时提供冠名相关资料。5.5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甲方制定的有关有偿冠名管理办法。5.6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冠名的权利。第六条知识产权6.1乙方提供的冠名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因该冠名内容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冠注名称的变更7.1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冠注名称。乙方确需变更冠注名称时,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1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2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府政策法规的要求,致使合同中的冠名数量或位置发生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如乙方无法接受变更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剩余期间的广告费。8. 3如乙方申请冠名单位的地址变更,在合同指定位置冠注名称会误导地铁乘客时,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说明后,有权撤除乙方在合同指定位置的冠注名称,并退还剩余期间的广告费,同时终止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8.1 因乙方原因未及时提供冠名相关资料或其所提供的资料有误,造成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更新冠注名称或冠注错误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8.2 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冠名权,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8.2.1 乙方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甲方广告费或设计制作费超过一天的;8.2.2 乙方擅自将单位冠名权转让、出租、转借、抵押的;9. 2.3乙方有严重违法行为并对甲方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第十条不可抗力9.1 1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其发生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所能阻挡或避免,其发生后果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灾难性事故等。9.2 2合同期限内,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相关情况书面通报另一方,并应在一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一旦不可抗力的因素消失,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本合同。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一条其他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资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1.2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各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11.3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合同签定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期为准。附件一:安全管理协议书附件二:廉洁诚信协议(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开户全名:账号:邮政编码:项目主管部门经办项目主管部门人及电话:审核人:成本合约部成本合约部经办人及电话:审核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开户全名:账号:邮政编码:乙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电话:签署地点:深圳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安全管理协议附件2、廉洁协议书廉洁诚信协议为加强廉洁诚信从业,规范本合同当事人双方有关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本合同甲方与乙方,应遵从下列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开展,应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均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均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合同有关的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项目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义务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隐含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得为甲方和相关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在未来一至三年内拒绝乙方继续承接其项目。第五条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具体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甲乙双方都承诺不另外制订与本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