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绿地系统规划.docx
十五五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县域生态绿地系统规划5第三章中心城外围大环境绿化规划9第四章中心城区绿地布局结构10第五章中心城区绿地分类规划11第六章中心城区水系规划20第七章海绵型绿地规划21第八章中心城区绿道规划23第九章园林绿化树种规划24第十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26第十一章古树名木保护规划29第十二章节约型生态园林绿化31第十三章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32第十四章城市绿线与紫线控制规划35第十五章分期建设规划37第十六章规划实施措施40第十七章附则41附录:本文本用词说明4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了促进县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市容市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适应县建设国家园林县城和生态城市的发展需要,特制定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25)»(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5年)5、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11)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9、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10、关于印发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城200498号)11、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第112号)12、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5号)13、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1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15、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16、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城2002249号)17、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18、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33号)19、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20、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21、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建城2010125号)22、省园林城市标准(鲁建发201019号)23、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年一2025年)第三条规划范围县域:县全部行政辖区,总面积119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包括马头和两镇的行政区划范围。东起镇鲁庄村,西至马头镇高大寺村,南起马头镇南赵庄村,北至镇南塘村,总面积为26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建成区,即东至沐河西岸,西至围带河,北至泰山路,南至南外环路,规划总面积约59.0平方公里。第四条规划期限及规模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62025年。其中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25年。2、城市用地与人口规模至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26.81平方公里,城区人口为25.5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5平方米。至2025年,城市建设用地39.94平方公里,城区人口为38.0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5平方米。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生态学原理为指导,构筑各类园林绿地布局合理、景观特色明显、文化内涵丰富的城市绿地系统,促进城市生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第六条规划原则1、生态优先原则2、以人为本原则3、因地制宜原则4、系统整合的原则5、依法治绿原则第七条规划目标至2025年,营造“河流环抱、水绿相映、城林相依”的生态绿地系统,构建绿地分布合理、生态环境优良、可持续发展的宜居城市环境;把建设成环境优良的“国家园林县城”,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第八条规划指标近期(至202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23平方米/人;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6.5%;绿化覆盖率402%,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远期(至202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75平方米/人;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9.5%;绿化覆盖率44.3%。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划指标体系详见表I-Io表1-1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指标体系一览表分类项目名称目标2020年2025年城市规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km2)26.8139.94城市人口规模(万人)25.5038.00人均建设用地(m2/人)105.13105.13绿地建设城市绿地面积(hm2)1017.531574.74人均绿地面积(ITl2/人)39.9041.44公园绿地面积(hm2)362.82560.7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14.2314.7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244.3建成区绿地率()36.539.5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95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95100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100园林小区及园林单位比例()5560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2.73主干道沿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比例()90100林荫停车场推广率()7080河道绿化普及率(%)9095生态环境县域森林覆盖率()4350县域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7080县域村庄林木绿化率()3540县域水岸林木绿化率()8085县域道路林木绿化率()8590郊区森林的自然度0.50.55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例()255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100城市污水处理率()609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2030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天)350350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以上三类以上县域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2050城市热岛效应程度(。C)32.5县域综合物种指数0.40.5县域本地植物指数0.60.7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5080第二章县域生态绿地系统规划第九条规划结构与布局县域生态绿地系统布局结构概括为:“一城一园三区、两横四纵、五廊道”。1、“一城”指中心城区;2、“一园”指神舟古栗园(省级森林公园);3、“三区”指银杏之乡风景区、九道弯和清泉寺等风景区、望海楼和旧石器遗址等风景区;4、“两横”指沿国道352、省道310的两侧绿化带;5、“四纵”指沿国道205、京沪高速、哈长铁路、汤郑路两侧绿化带;6、“五廊道”指沂河绿色生态保护廊道、白马河绿色生态保护廊道、新白马河绿色生态保护廊道、沐河绿色生态保护廊道、武河生态保护廊道。沿国道、省道两侧绿化带控制为50米;沿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控制50-100米;沿铁路两侧绿化带控制为50-100米,其中城区段两侧绿化带控制为150-250米;沿沂河、沐河、白马河等河道及水库两侧绿化带控制50-100米;220kV.HOkV和35kV电力线,分别设置35米、25米和15米的防护绿带。第十条水系及湿地系统保护1、河流体系对县域内重点河流水系实施分级保护,保护范围分为建设控制区和外围缓冲区。建设控制区内禁止城镇建设活动,强化绿带建设;外围缓冲区内禁止污染型工业布局,控制城镇建设强度,加强项目审批和环境治理。2、湿地体系规划在河流中、下游及支流与干流交汇处,大力建设人工湿地,坚持生态治河、排洪和治污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人工湿地生态系统,防治大面积的围滩造地;增加滞洪面积,加强湿地对污水的自然净化作用。3、水源涵养林及水土保持林包括沂河水源保护区、沐河水源保护区、白马河水源保护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水源保护区等。在具有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结合已有的生态保护和建设重大工程,加强森林、草地和湿地的管护和恢复,严格监管矿产、水资源开发,提高区域水源涵养生态功能。第十一条县域资源保护与开发县域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物保护的条例和规定,进行有效保护,划定绝对保护区、控制建设区和环境协调区三级保护区。根据绿化规划植树造林培育生态环境,严禁水域的水体污染、滥伐林木、开山采石,控制与规划无关的工程项目建设,避免城市化。对县域范围内道路、铁路、河流水面、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以及绿色文化遗产廊道的防护及保护林地(带)应按划定绿线控制,不得随意占用。第十二条县域空间管制要求1、生态环境保护区包括森林公园、神舟古栗园(古树名木)、河流沿岸滩地生态敏感区及生态环境安全防护区(衔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等。本区域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区内人口已超出承载能力的应采取必要的移民措施;改变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发展道路;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采取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2、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禁止一切非农业利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严格控制将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禁止乱占滥用耕地,对建设占用规划预留的一般耕地,必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批准改变用途后才能征用。占用耕地的严格执行“占多少,垦多少”的政策。3、水源保护区对主要地表水源地,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其中一级保护范围为取水口外围上游100O米下游100米范围,二级保护范围为一级保护范围外上游2000米下游200米。在保护区内严禁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全市统管地下水的保护与利用,划定地下水源保护区。在此范围内,严禁工业废水排放,严禁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控制农药的使用。加强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并在此范围划定禁采区、限采区,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基本平衡,地下水漏斗区面积减少。4、历史文化保护区指县域内众多的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管制措施主要有:对于文物古迹的保护应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除直接与保护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5、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规定编制风景名胜区专项规划并按照规划实施风景名胜区开发应根据环境容量确定合理规模,结合景区设施和项目建设要求严格控制开发率,一般土地开发率应小于0.5%。区内除直接与开发保护相关的建筑外,不得进行其他建设项目开发。禁止开山炸石、取土、修墓、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破坏生态景观、环境资源的行为。主要包括:马陵古道风景区、清真寺森林公园。6、地震断裂带防护区地震断裂带防护区指地震断裂带两侧一定范围的安全防护区域。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宜避开断裂带100米,村镇建设用地宜避开地震断裂带500米。规划该区域禁止布局除必要的道路与市政管线设施之外的各项建设项目。7、城镇建设区城镇建设区是指重点开发或以开发为主的区域。包括县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地区两种类型。该区需要在开发建设的同时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生产和生活的舒适度。8、其他区域其他区域包括一般耕地、园地、独立村庄及山林生态系统控制区等。该地区以自然生态保护为主导,在保证生态环境功能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合理引导,有选择地进行适度开发建设和利用。适度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控制人口发展规模,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要有计划的进行修复;引导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产业;可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开发果树林、经济林、花卉基地、旅游观光等。第十三条县域绿道规划1、滨河绿道沿沂河、白马河、新马河和沐河两岸建设滨水型绿道,重点打造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相结合的慢行线路。绿道控制宽度一般为100200米。2、道路绿道沿省道352、省道310、南外环路、连接黄山镇和沙墩镇以及庙山镇和泉源乡的县乡公路,建设东西向连接滨水游赏绿道的交通道路绿道,重点打造自行车道慢行线路。道路绿道控制宽度一般为50米。3、马陵古道位于境内的马陵山区,北起九道湾,南至嶂苍,全长50多公里。相传为战国时期孙庞交战的马陵道,有重要的军事考古价值。马陵古道控制宽度一般为3050米。第三章中心城外围大环境绿化规划第十四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包括马头和两镇的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为265平方公里。第十五条规划构架中心城外围的的生态绿地保护与建设空间结构上主要形成“一园七带、五河廊道”构架。1、一园七带一园指中心城区东北方18.67平方公里的神舟古栗园。应严格保护,禁止一切砍伐和变更果园用地性质,划为自然景观保护区,可以配置必要的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防护设施,宜控制游人进入,不得安排与其无关的人为设施,除农用机动车进入进行生产作业外,严禁其他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七带即由四条穿越城区的交通干道两侧的绿化带和三条地震断裂带防护绿地形成的绿色廊道。分别是省道352和南外环路,每侧控制宽度50米;京沪高速公路,每侧控制宽度50米,哈长铁路,每侧控制宽度50-150米,三条地震断裂带防护隔离带,城区段两侧避让100米进行建设,其中重要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避让200米进行开发建设。2、五河廊道即城区东西两侧的沂河、围带河、白马河、新白马河和沐河五条生态河流廊道。规划主要以五条河流为依托,构建贯穿城区内外的重要的水体绿化空间,两侧各控制宽度为100-500米。第四章中心城区绿地布局结构第十六条系统结构县中心城区园林绿地系统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五大结构类型。第十七条布局结构县中心城区绿地布局结构为“一环七园、五廊十带、多点多线”。一环七园:一环指由郑子河(暂定名)、新凯河(暂定名)、于公河(暂定名)、李墨干渠、清泉河(暂定名)、窑上干渠、墨泉河(暂定名)组成的环老城水系绿廊,改造为环城公园。七园是指郑子公园、沐河滨河公园、白马河滨河公园、安子桥公园、城东公园、双泰公园和神舟古栗园。五廊十带:五廊指围带河、白马河、李墨干渠、窑上干渠及沐河五条南北纵向绿色河流(干渠)廊道。干渠两侧控制不少于30米的绿带,河流两侧控制不小于100米的绿带。十带指由沿北环路、人民路、皇亭路、南外环路两侧形成的四条东西向绿色廊道;沿兴郑路、205国道、地震断裂带、郑东路、东环路与哈长铁路、东城景观轴两侧形成的六条南北向绿色隔离防护廊道。多点多线:指由沿城市道路、铁路、河流水系、高压线等向城市建成区楔形渗入的绿色空间和以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构成的棋盘状分布的城市绿地。第五章中心城区绿地分类规划第十八条公园绿地规划1、规划指标2020年,公园绿地总面积360.2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13平方米。2025年,公园绿地总面积559.5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72平方米。表57县各类公园绿地规划一览表代号类另U2015年(公顷)2025年(公顷)Gll综合公园157.92267.74G12社区公园2.2320.74G13专类公园110.64157.64G14带状公园18.3076.09G15街旁绿地30.5137.30合计319.60559.512、综合公园规划综合公园7处,总面积267.74公顷,详见表5-2。表5-2综合公园规划一览表序号名称面积(公顷)位置性质服务半径(米)备注1知子公园20.82郑东路中段,知东路与郑西路之间市级综合性公园2000改建2沐河滨河公园(不包括河道水面)48.00滨河路东侧,栗林路与建设东路之间市级综合性公园1500规划3白马河湿地公园(不包括主河道水面)159.93白马河两侧,玉鼎路与明月路之间市级综合性公园1000规划4安子桥公园20.87人民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南侧市级综合性公园1000规划5城东公园7.97皇亭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西南侧区级综合性公园1000新建6双泰公园5.05双泰路与银杏路交叉口东北侧区级综合性公园1000规划7开发区中心绿地5.1知马路北侧,顺亿路与恒通路之间区级综合性公园1000规划合计267.743、社区公园规划社区公园8处,总面积20.74公顷,详见表5-3。表5-3规划社区公园一览表序号名称面积(公顷)位置服务半径备注1城南公园3.75昌隆路与皇亭路交叉口东北侧1000规划2皇亭公园1.56知东路与皇亭路交叉口西北侧300-500规划3城里公园2.20古槐路与振兴路东南侧300-500规划4人民广场2.23人民路中段,知西路与郑东路之间1000改建5汪卸公园0.96五湖路与古槐东路交叉口东北侧300-500规划6坡里公园1.02建设东路与九州路交叉口东北侧300-500规划7团结公园4.71西关南路与银杏路交叉口东南侧1000规划8富民公园4.31富民路与古城路交叉口东南侧1000规划合计20.744、专类公园本次规划专类公园8处,总面积157.64公顷,详见表5-4。表5-4规划专类公园一览表序号名称面积(公顷)位置服务半径备注1神舟古栗园(古板栗群)69.81东环路与北环路交汇处周边1500改建2于公墓公园3.25205国道与西关南路交叉口西北侧1000改建3窦娥公园7.82北环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侧1000改建4古城遗址公园24.2北环路与郑东路交叉口西南侧1000规划5墨泉公园3.73北环路与郑东路交叉口东南侧1000规划6豹公墩公园5.0县城北部,知东路以西、泰山路以北1000规划7体育公园7.53北环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侧1000规划8滨河游乐园36.3滨河路与建设东路交叉口东北角1500现状合计157.645、带状公园规划带状公园6处,总面积为76.09公顷,详见表5-5。表5-5规划带状公园一览表序号名称位置面积(公顷)备注1窑上干渠带状公园窑上干渠两侧13.15改建2李墨干渠带状公园李墨干渠两侧6.55规划3西关南路带状公园(于公河公园)西关南路北侧6.30规划4郑中北路带状公园(墨泉河公园)郑中北路西侧3.71规划5古槐路带状公园(知子河公园)古槐路北侧15.24规划6东部新城带状公园东部新区,北环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张卸路与王卸路之间31.14规划合计76.096、街旁绿地规划街旁绿地48处,总面积为37.30公顷,详见表5-6。表5-6街旁绿地一览表序号名称位置面积(公顷)备注1G15-1西环路与开源路交叉口西南侧0.47新建2G15-2西环路与双泰路交叉口西北侧0.42新建3G15-3西环路与双泰路交叉口西南侧0.41新建4G15-4昌盛路与古城路交叉口西北侧0.44新建5G15-5昌盛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侧0.48新建6G15-6昌盛路与古城路交叉口东北侧0.52新建7G15-7人民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北侧0.50改建8G15-8团结路与昌盛路交叉口东南侧1.56新建9G15-9昌盛路与清泉路交叉口东北侧1.21新建10G15-10人民路与振兴路交叉口东南侧3.21新建11G15-11团结路与李墨干渠交叉口西北侧(青年公园)2.26改建12G15-12建设路与郑西路交叉口东南侧0.47新建13G15-13智源路与枸柳路交叉口西北侧0.32新建14G15-14枸柳路与清泉路交叉口西北侧0.35新建15G15-15智源路与枸柳路交叉口东北侧0.29新建16G15-16枸柳路与清泉路交叉口东北侧0.35新建17G15-17古城路与郑东路交叉口西北侧0.57新建18G15-18建设路与郑东路交叉口西北侧0.67新建19G15-19北环路与窑上路交叉口东北侧(朝阳公园)2.97新建20G15-20知东路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北侧2.47改建21G15-21人民路与富民路交叉口西北侧0.47新建22G15-22建设路与富民路交叉口西北侧0.60新建23G15-23智源路与前八庙路交叉口西北侧0.58新建24G15-24清泉路与前八庙路交叉口西北侧0.83新建25G15-25清泉路与富民路交叉口西北侧0.44新建26G15-26文化路与富民路交叉口东北侧0.65新建27G15-27文化路与富民路交叉口东南侧0.65新建28G15-28富民路与古城路交叉口东北侧0.66新建29G15-29建设路与富民路交叉口东北侧0.59新建30G15-30清泉路与富民路交叉口东北侧0.44新建31G15-31古城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西北侧0.53新建32G15-32文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侧0.61新建33G15-33文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侧0.61新建34G15-34清泉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西北侧0.44新建35G15-35人民路与文明路交叉口东北侧0.26改建36G15-36东外环路与皇亭路交叉口西北侧0.64新建37G15-37东外环路与皇亭路交叉口西南侧0.46新建38G15-38文明路与清泉路交叉口东北侧0.44新建39G15-39建设东路与龙门路交叉口西北侧0.35新建40G15-40龙潭路与龙门路交叉口西北侧0.35新建41G15-41建设东路与龙门路交叉口东北侧0.35新建42G15-42龙潭路与龙门路交叉口东北侧0.35新建43G15-43人民路与滨河路交叉口西南侧1.76新建44G15-44五岳路与安泰路交叉口东北角0.48新建45G15-45兴知路与安泰路交叉口东北角0.65新建46G15-46兴知路与庐山路交叉口东北角0.64新建47G15-47兴知路与团结路交叉口东北角0.99新建48G15-48兴知路与双泰路交叉口东北角0.88新建49G15-49兴知路与北环路交叉口西北0.17新建50G15-50五岳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北0.135新建52G15-52郑中北路与衡山路交叉口东北0.145新建53G15-53知东路与衡山路交叉口东北0.145新建54G15-54龙门路与古城路交叉口西北0.125新建55G15-55人民路与龙门路交叉口西北0.125新建56G15-56启东路与白马河路交叉口西北0.12新建57G15-57启东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0.125新建合计38.53第十九条生产绿地规划至2025年,生产绿地面积97.0公顷,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4%。表5-7县城现状生产绿地一览表序号名称面积(hm2)位置备注1建设路生产绿地(1)20.4建设路东端北侧2建设路生产绿地(2)20.0建设路东端南侧3北环东三角绿地西南角生产绿地8.3北环东三角绿地西南角4王卸村生产绿地18.2205国道东侧王卸村以北5后东庄生产绿地12.1后东庄北国道西6城南苗圃18.0铁路桥至东沐河合计97.0第二十条防护绿地规划规划2020年,防护绿地面积154.17公顷;远期2025年,防护绿地面积348.65公顷。1、哈长铁路防护林带哈长铁路城区段两侧设置150-250米宽的防护隔离带。2、道路防护林带县城内主要对外联系道路205国道、北外环、南外环、东外环、滨河路、兴郑路等道路两侧各控制宽10-30米绿带。3、地震断裂带防护绿带规划地震断裂带中心城区段避让断裂带100米进行建设,重要设施避让200米建设;地震断裂带非中心城区段避让500米进行建设活动。避让范围内结合城市建设进行防护绿带、公园的建设。4、工业区防护绿带在工业区同居住用地、办公用地等相邻的地段,应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隔离带;各工厂应根据具体污染源情况不同,必须设宽度不小于30米的防护林带;酒厂、食品厂、化工厂、造纸厂等须设50米以上卫生防护隔离绿带。5、市政设施防护绿带城市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的下风向,必须建设100米以上的卫生防护林带。城市内变电站、水厂等市政设施周边,应建设3050米的卫生防护林带。第二十一条附属绿地规划规划2020年附属绿地面积553公顷;2025年附属绿地面积666.11公顷。1、居住区绿地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大于30%,旧区改造大于25%。居住区内公园绿地应占10%以上的绿化总面积,人均达到:组团不低于0.Sm?/人,小区(含组团)不低于Im?/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低于L5m2人;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虬表5-8居住区绿地率控制指标用地类别绿地率(%)一类居住用地40二类居住用地30旧区改造的居住用地25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表5-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绿地率控制指标用地类别绿地率(%)备注行政办公用地35新建二45体育用地40医疗卫生用地35疗养院二45文化娱乐用地30教育科研用地35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率应25%o4、工业绿地规划工业用地绿地率宜415%,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可三15%。5、仓储绿地规划仓储绿地绿地率宜W15%,其中危险品仓储绿地可三15%。6、对外交通用地绿地规划对外交通设施附属绿地率应三20%。7、市政设施用地绿地规划市政设施用地绿地率应三30%。其绿地应以卫生防护功能为主,同时结合市政设施类型选择绿化美化方式,创造绿色景观。8、道路绿地规划红线宽度小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o表5-10城区主要道路绿化控制一览表序号道路名称起讫点红线宽度绿地率(%)道路绿线宽度(m)行道树种1郑胜路围带河路一滨河路6030两侧各25m青桐2南外环路东白马河路一滨河路6030两侧各25m黄山栾3205国道知胜路一南外环6030两侧各15m银杏、黄山栾4玉鼎路围带河路一205国道6030两侧各20m银杏5北环路205国道一滨河路6030两侧各20m法桐6古槐路西环路一东外环路3025两侧各IOm垂柳7古槐东路铁东路一滨河路3025两侧各IOm垂柳8知马路围带河路一西环路5030两侧各20m银杏9人民路西段西环路东外环5030两侧各IOm银杏10人民路东段东外环一滨河路5030两侧各20m银杏11开源路东白马河路一西环路4025两侧各20m银杏12建设路西环路一东外环路4025两侧各IOm银杏、法桐13双泰路东白马河路一西环路4025两侧各20m银杏14皇亭路西环路一东外环路4025两侧各IOm银杏15兴知路郑胜路一南外环路6030两侧各25m银杏16西环路古槐路一南外环路6030两侧各15m大叶女贞、银杏17郑西路泰山路一南外环路4025银杏18知东路郑胜路一南外环路5030两侧各IOm银杏19东外环路郑胜路一南外环路6030两侧各20m法桐20滨河路知胜路一南外环路2625两侧各20m银杏21华山路围带河路一西白马河路4025垂柳22泰山路205国道东外环路3025垂柳23古梅路铁东路一滨河路3025垂柳24文化路二。五国道一文明路3025两侧各IOm大叶女贞25古城路昌盛路一文明路3025两侧各IOm大叶女贞26府后路东外环路一滨河路2525两侧各IOm黄山栾27府前路东外环路一五湖路3025两侧各IOm银杏28新源路东白马河路一西环路2525国槐29建设东路铁东路一滨河路2525银杏30围带河路知胜路一西白马河路2525两侧各15m黄山栾31顺亿路知胜路一西白马河路3025两侧各IOm大叶女贞32五岳路郑胜路一黄山路3025两侧各Wm黄山栾33西白马河路郑胜路一围带河路2525两侧各15m法桐34东白马河路人民路一南外环路2525两侧各15m法桐35田园路郑中北路至滨河路4025黄山栾36富民路北环路一南外环路3025两侧各IOm大叶女贞37文明路北环路一南外环路3025两侧各IOm黄山栾38铁东路郑胜路一南外环路3025两侧各20m法桐39王卸路府后路一人民路3025国槐40张卸路府后路一人民路3025银杏41五湖路古梅路-人民路3025两侧各IOm银杏42龙门路王卸路一南外环路2525国槐43团结路东段西环路一昌盛路2525国槐44团结路西段昌盛路一知东路2525白蜡45龙潭路西环路一滨河路2525白蜡46通府路富民路一铁东路2525白蜡47杞柳路建设路一南外环路1825国槐48嵩山路围带河路一西白马河路3025两侧各IOm黄山栾49田园路205国道一滨河路4025两侧各Wm黄山栾50衡山路知西路东外环路3025国槐51神舟路铁东路一滨河路3025国槐52栗林路铁东路一滨河路3025大叶女贞53朝阳路知东路铁东路2525法桐54智源路东白马河一文明路2525大叶女贞55清泉路东白马河路一滨河路2525法桐56恒通路华中路一西白马河路2525两侧各Wm国槐57明月路东白马河路一南外环路3025两侧各Wm国槐58银杏路东白马河路一南外环路3025两侧各Wm大叶女贞59安子桥路东白马河路一南外环路2525两侧各IOm国槐60昌盛路北环路一南外环路2525国槐61振兴路北环路一南外环路2525垂柳62知中南路团结路一南外环路2525银杏63安泰路围带河路一西白马河路2025两侧各IOm垂柳64黄山路恒通路一西白马河路1825大叶女贞65庐山路围带河路一恒通路2525大叶女贞66雁荡山路围带河路一顺亿路2025大叶女贞67西关南路兴知路一振兴路1825银杏68平安路郑中北路一知东路2525银杏69友谊路知西路一富民路2025银杏70皇亭东路铁东路一滨河路2525两侧各IOm银杏71郑中北路田园路-公园北路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