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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公安机关案件管理室建设与运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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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公安机关案件管理室建设与运行规范.docx

    ICS03.160CCSA0011B3305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DB3305/T3372024基层公安机关案件管理室建设与运行规范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andoperationofcasemanagementroomofpubIicsecurityatgrass-rootIeveI2024-12-27实施2024-12-27发布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34总体要求35建设要求35. 1场地设施35.2 人员要求45.3 制度管理45.4 法治文化45.5 数字场景56运行机制56. 1集中办案机制56.2 审核指导机制56.3 预警提醒机制56.4 考核评估机制66.5 多元服务机制66.6 一体协同机制67工作要求67. 1警情管理67.2 案件管理77.3 涉案人员管理97.4 涉案财物管理107.5 卷宗管理117.6 办案场所管理128. 评价改进13附录A(资料性)警情管理工作流程14附录B(资料性)案件管理工作流程15附录C(资料性)涉案人员管理工作流程16附录D(资料性)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流程17附录E(资料性)卷宗管理工作流程18附录F(资料性)办案场所管理工作流程19参考文献20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州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州市公安局南涪区分局、中国计量大学、湖州市公安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晓伟、杨飞、胡玉华、郭楼儿、金锐钦、陶文东、柴平、严鸿达、顾鑫伟、熊玉婷。5. 1.1场地5.1.1.1 应设置案卷保管区、审核审批区、案件办理区、执法巡查区、服务保障区、案件会商区等功能分区。5.1.1.2 案管室应与办案区、物证室统筹建设,案管室宜与办案区、物证室物理间距较近,方便管理。5.1.1.3 在功能区域完备的前提下,宜设置个性化区域实现案管室功能拓展。5.1.2设施5.1.2.1应配全电脑、彩色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装订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5.1.2.2应配齐智能案卷保管柜、光盘专柜等执法专用设备。5.1.2.3宜设置学习阅览区(角),增添法治类图书,丰富民警精神生活。5.1.2.4宜设置休闲区(角),配置茶吧机、咖啡机等小家电,呈现人文警务氛围。5.2人员要求5.2.1宜建立1名教导员主管、1名法制员专管、N名法制助理员协管的人员配备模式。1.1.2 一类派出所应配备2名法制员(派驻和专职),二类派出所应配备1名专职法制员,三类派出所应配备1名兼职法制员。1.1.3 应根据警情、案件数量配齐配全法制助理员。1.1.4 教导员、专兼职法制员、法制助理员应实体入驻案管室集中办公。1.1.5 专兼职法制员应承担或协助开展案件审核、执法监督管理、法律指导服务和培训等法制工作。1.1.6 应建立法制员、法制助理员”选拔、考核、奖惩、淘汰”等考核机制。1.1.7 应按照日常工作数量、质量情况和不同岗位实行积分制量化考核;对优秀的法制员、法制助理员宜设立以其名字命名的工作室。5.3 制度管理5.3.1 应建立包括案管队伍管理、值班值守、日常考核、保密管理和岗位交流等日常管理制度。5.3.2 应建立每日执法要素全量会商、每周重点案件会商、每月执法状况分析等管理制度。5.3.3 应建立案管室警情管理、案件管理、涉案人员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卷宗管理和办案场所管理等工作制度。5.3.4 应建立案管室台账管理制度,包括警情、案件、涉案人员、涉案财物、卷宗、办案场所六大执法要素审核过程中台账管理;案件进出案卷保管柜(临时调阅台账)、对接检法台账等流转台账管理。5.4 法治文化5.4.1 应定期邀请业务骨干及法律专家进行全员辅导,举办执法案例剖析讲评会。5.4.2 宜通过“约课送教”“师徒结对”“教导员讲法治”“法治沙龙”等方式,定期开展执法能力培训和疑难执法案例专项辅导。5.4.3 宜每日组织执法要素全量闭环会商,每周通过主训小课堂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每月组织民警开展执法能力测试。5.4.4 宜开展以组建最小作战单元、“红蓝对抗”、知识竞答、法制辩论赛、撰写论文等形式的执法能力素质大比武大练兵,编撰以案释法指导性案例、难点热点执法问题剖析或庭审案例解读等执法指引。5.4.5 应采取上挂锻炼、轮岗交流、外派学习等方式开展专业能力培训。对教导员、法制员、法制助理员建立专业档案,对专业学习、执法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和专业特长进行备案跟踪。5.4.6 宜通过执法制度上墙、法治氛围布置等形式,推动公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可视化。6.3.1应聚焦案前、案中、案后三个阶段,对警情处置,办案期限、涉案财物出入库、涉案人员出入所等有时间限制的执法办案行为全流程跟踪,期限届满之前及时提醒责任民警。6.3.2应立足个案、类案、难案,对案件取证、文书制作、程序等规范性执法办案动作进行管控,采取事前提醒、事中预警、动态纠偏易发多发性执法问题隐患。6.3.3应围绕执法办案过程中紧急、普遍或常发、疑难问题,对执法巡查、上级通报、交叉检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进行全要素监督,开展重点预警和提醒。6.4考核评估机制6.4.1 执法办案积分实施应从执法的种类、数量、质量、难度、效率等维度考量民警全部执法领域。6.4.2 应推进执法全要素、全流程考评数字化建设,按照月度、季度、年终三个时间维度合理分配考评分值,突出过程管控、中心工作和执法贡献度。6.4.3 宜落实执法办案积分制和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将执法办案积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干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6. 5多元服务机制6.1.1 应围绕警情、案件、涉案人员、涉案财物、卷宗、办案场所六大执法要素设置专人专岗进行全程配合跟踪,包含文书告知、案卷归档、前科调取、伤势鉴定、价格鉴定、视听资料制作、材料协同等服务,同时建立行业专家、外语翻译、社会工作者等外部协助人员库,及时响应民警需求。6.1.2 应对各类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突发情况、特殊人员等归纳总结,形成专业化、实战化、精细化书面规范或图示指引,理清执法顺序、明确执法风险、标注执法要点,为民警提供执法指引。6.1.3 应在大数据引领下感知各类业务数据动态,由警情分类发现社会治理的难点,经案件分析划出社会防控的重点,借数据研判圈出社会宣传的焦点,从信访投诉找出社会服务的堵点。6.6体协同机制6.6.1应厘清案管室与主防指挥室的定位和职能,发挥主防指挥室指挥协调作用和案管室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作用,让两室之间无缝对接。6.6.2应优化案管室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对接,加强不同基层公安机关案管室之间的协同配合,保证一体协同运行高效。6. 6.3应建立与检法司定期联络机制,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功能;强化行刑衔接机制,案件办理全程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高效协作通道;发动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7工作要求7. 1警情管理7.1.1在汇总梳理警情环节,法制助理员应每日通过以下途径将全部警情纳入闭环监督管理中:a)查询警情、执法办案系统;b)检查接报案大厅音视频、来人来电来访情况登记表、出警登记表;c)社区警务、巡控队员在日常宣防、人员登记及巡逻、预警过程中发现的警情。7.1.2警情初审环节,法制助理员应对梳理出来的警情初审检查,汇总警情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情形:a)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执法办案系统警情的初审工作;b)出警是否及时、着装是否规范、执法记录仪是否全程开启;c)警情反馈是否及时、内容是否规范;d)上传的出警音视频、现场照片、现场调解协议书、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是否规范、完整;e)履职是否到位,取证是否规范、到位,原始伤情记录是否详实;f)是否需要接报案与立案、是否有检查、搜查、传唤等,是否开具相关文书(发现问题应马上流转至案件管理岗);g)处警现场是否有物品带回,是否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应马上流转至涉案财物管理岗);h)处警现场是否抓获嫌疑人,是否及时带入办案区(发现问题应马上流转至涉案人员管理岗);i)是否存在警情初审问题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1.1.1 1.3整改环节,按如下规定进行:a)法制助理员在第一时间发现出警不及时、着装不规范、执法记录仪未及时开启或提前关闭等情形,应立即呼叫处警民辅警整改;b)警情反馈不及时、不规范,未上传出警音视频、现场照片、现场调解协议书、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或视音频上传不完整、履职不到位、取证不到位、取证不规范等问题应由法制员通报给当日值班教导员,由值班教导员督促民警整改;c)对上级通报的警情问题应及时复核,确属问题的,通知责任民警进行整改;d)对已闭环的警情应及时复核,确认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整改不及时的问题汇总至法制员;e)由法制员将每日未闭环问题按每日执法要素全量闭环会商制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组织召开执法要素全量闭环会商,对尚未闭环的警情提出整改建议,明确责任民警及所领导限时整改直至闭环。涉及上级通报的警情问题,及时对接反馈。7.1.4 闭环管理按照如下要求进行:a)应按照法制员要求将前几日仍未闭环的警情形成明细,进入每周重点案件分析会商制度会商要点,剖析原因,采取措施,形成闭环。未做到闭环的民警进入执法能力提升环节,查找深层次原因,提升执法能力;b)最终仍未能闭环的,应形成台账,进入每月执法状况通报分析制度环节,对易发难改的警情问题形成反面典型警情进行评析,成为执法风险点;c)根据未闭环具体情况,属于执法过错或执法瑕疵的,启动问责程序;案管室应将经验教训形成教科书式执法案例供民辅警学习借鉴。7.1.5 警情管理工作流程见附录Ao7.2案件管理1.1.1 2.1在汇总梳理全部案件环节,法制助理员每日通过以下途径掌握案件的新增与状态更新,对未破、在办、已结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应将全部案件纳入闭环监督管理中:a)通过执法办案系统检查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等文书掌握新增案件;b)通过执法办案系统检查传唤文书、强制措施文书、处罚决定书、起诉意见书,全面掌握案件状态变更情况;c)警情监督岗在案件接报案与立案时流转至案件管理岗;d)涉案人员管理岗在涉案嫌疑人到案后流转至案件管理岗进行案件状态更新;e)办案民警提报不予立案、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提请批捕、移诉时流转至案件管理岗;f)办案民警依照案管室集中办案制度办案时,案件管理岗实时掌握案件动态。1.1.2 案件初审环节,法制助理员应对梳理出来的未破案件初审检查,汇总未破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情形:a)是否存在案件接报案与立案不及时、案件接报案与立案告知不及时;b)是否存在未开展初侦初查;c)是否存在嫌疑人身份明确未开具传唤证;d)是否存在取证不到位;e)是否存在案件初审问题未整改和未整改到位;f)是否存在未延长办案期限、超期办案的问题等;g)核查案件文书开具是否及时、是否完备,现场登记的物证有无提取(发现问题应马上流转至涉案财物管理岗);h)对证据齐全、手续完备未破案件,是否在规定时间完成案件材料上传组卷并作出暂予归档处理。1.1.3 案件初审环节,法制助理员应对在办案件进行初审检查,主要涉及上报不予立案、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提请批捕、移诉前的初审,汇总在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情形:a)系统内主办民警与实际主办民警是否一致;b)提醒、催促相关案件的执法效率,并初审在办案件的办案期限、羁押期限是否符合上级要求;c)归案经过是否在嫌疑人到案后规定时间内制作;d)办案系统内文书开具时间与实体案件比对,整理后补文书数据;e)嫌疑人饮食、休息、法律援助、翻译、监护人等权力义务告知(救济)是否到位;f)是否及时开具、送达所有通知类文书且附相关回执;g)是否关联所有笔录且签名捺印完整;排查笔录时间是否重叠;h)是否存在明显程序倒置;i)取保候审有无保证人资格审查,及时收取保证金,执行取保候审是否到位;j)实体卷宗与电子卷宗是否一致、完整;k)是否系敏感类案件或涉及重点人员、中共党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港澳台居民、外国人等。1.1.4 案件初审环节,法制助理员应对当日已结案件进行初审检查,并汇总发现问题,主要涉及以下情形:a)是否完成拘留执行、罚没款执收、保证金收取或退还、涉案财物处置;b)调解案件是否符合调解条件,有无履行协议手续;c)有无检察监督、复议诉讼、司法建议等情况;d)查看超两个月未结行政扣押文书、解除取保候审文书、检察院不起诉书、法院判决书,掌握案件最终结果。1.1.5 2.5整改环节,按如下规定进行:a)案件管理岗应要求办案民警限时整改完毕;民警认为问题不属实的,交由法制员裁定;仍有争议的,提交至主管领导研究解决;b)上报不予立案、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提请批捕、移诉时应交案件管理岗初审,按照7.2.3要求进行梳理,并整改完毕,否则法制员不予审核;c)案件管理岗应在规定的时间应对已闭环的案件反查,确认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整改不及时的问题及时汇总至法制员;d)由法制员应将每日未闭环问题按照每日执法要素全量闭环会商制度要求应在规定的时间组织召开执法要素全量闭环会商,对尚未闭环的案件提出整改建议,明确责任民警及主管领导;e)案件管理岗应对前几日未闭环问题进行再次核查,仍未整改闭环的,由法制员上报至主管领导,对办案民警进行催办及指导,直至整改闭环;f)法制员应对涉及特殊人员案件或可能发生复议、诉讼、信访情况的案件进行自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g)已结案件整改完毕后应由案件管理岗流转至卷宗保管岗,涉及罚没款、保证金、涉案财物处置未闭环的流转至涉案财物管理岗。7.2.6闭环管理按照如下要求进行:a)案件管理岗应按照法制员要求将仍未闭环的案件问题形成明细,进入每周重点案件分析会商制度会商要点,剖析原因,采取措施,形成闭环。未做到闭环的办案民警进入执法能力提升环节,查找深层次原因,提升执法能力;b)最终仍未能闭环的,应形成台账,进入每月执法状况通报分析制度环节,对频发问题以及劣质案件形成反面典型案件问题进行评析,成为执法风险点;C)应对产生执法风险、执法问题、执法过错的案件,分析原因,理清责任。7.2.7案件管理工作流程见附录Bo7.3 涉案人员管理7.3.1 在汇总梳理全部涉案人员环节,法制助理员梳理执法办案系统办案区人员情况,查看调解室、办案区督察系统,应将全部涉案人员纳入闭环监督管理中。7.3.2 涉案人员检查环节,法制助理员应对梳理出来的办案区人员进行检查,汇总办案区人员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情形:a)是否存在嫌疑人未及时带入办案区,违反“四个一律”规定;b)人身检查是否及时、规范、彻底;c)随身物品登记是否齐全;人员出区随身物品是否已领取(发现问题的应马上流转至涉案财物管理岗);d)嫌疑人拒不交代违法犯罪情况下,民警是否用足传唤询问(讯问)时间;e)看管人员在办案区看管涉案人员是否规范、到位;嫌疑人是否服从工作人员看管,期间有无异常举动;f)民警询问(讯问)过程中是否规范;有无辅警参与询问(讯问);嫌疑人是否配合;嫌疑人有无被刑讯逼供;连续询问(讯问)超规定时间,有无保证饮食、休息;g)民辅警有无有警不接、有案不立、强制调解的行为;有无其他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h)调解室调解是否规范;多元矛盾化解力量是否到位;释法说理是否充分;i)临时出所(出所调解、辨认、取赃、就医等)手续是否完备,全程录音录像是否到位;j)嫌疑人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出所;违法行为人被处非行政拘留处罚后,是否马上被释放;k)嫌疑人到案后是否及时开展询问(讯问);1)传唤、拘传、继续盘问延长至规定时间的是否及时办理延长手续;m)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警械情况。7.3.3 整改环节,按如下规定进行:a)涉案人员管理岗(或案管室值班人员)应根据涉案人员在办案区滞留达规定时间的,提醒办案民警即将达到时限要求;b)涉案人员管理岗应及时将问题整理,报法制员复核,并推送给办案民警,督促办案民警及时整改;c)涉案人员管理岗应对已出所的办案区人员进行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整改不及时的问题及时汇总至法制员;d)应对上级单位通报的人员问题及时复核,确有问题的,报法制员复核,及时通知办案民警整改;e)应由法制员将每日未闭环问题按照每日执法要素全量闭环会商制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组织召开执法要素全量闭环会商,对尚未闭环的提出整改建议,明确责任民警及所领导限时整改直至闭环。涉及上级通报的人员问题,及时对接反馈。7.3.4 3.4闭环管理按照如下规定进行:a)涉案人员管理岗应按照法制员要求将近期仍未闭环的涉案人员形成明细,按照每周重点案件分析会商制度要求进行会商、剖析原因、采取措施、形成闭环。未做到闭环的民警进入执法能力提升环节,查找深层次原因,提升执法能力;b)最终仍未能闭环的,应形成台账,进入每月执法情况通报分析制度环节,对易发难改的涉案人员问题形成反面典型进行评析,成为执法风险点;c)根据未闭环具体情况,属于执法过错或执法瑕疵的,启动问责程序;案管室应将经验教训形成教科书式执法案例供民辅警学习借鉴。7.3.5 涉案人员管理工作流程见附录C。7.4 涉案财物管理7.4.1在汇总梳理全部涉案财物环节,法制助理员应定期通过以下途径将全部涉案财物(包括随身财物)纳入闭环监督管理中:a)通过办案系统查看涉案财物;b)通过警情管理岗在核查警情过程中发现的涉案财物;c)通过案件管理岗在审核案件时发现的涉案财物;d)涉案人员管理岗在核查办案区人员时发现的涉案财物、随身财物;e)案管值班人员通过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及接受证据清单、证据保全文书、查封、扣押、冻结文书,发现的涉案财物;f)查看超规定时间未结行政扣押文书、解除取保候审文书、检察院不起诉书、法院判决书,发现的涉案财物。7.4.2涉案财物初审检查环节,法制助理员应对梳理出来的涉案财物初审检查,汇总涉案财物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情形:a)检查涉案财物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入库,入库文书填写是否规范,数量、型号、颜色等是否正确,实物是否已经移交物证室,款项是否已经入账;b)查看发还清单,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出库;无需入库涉案财物,查看民警是否及时开具发还清单;c)临时出库是否办理临时出库手续,临时出库的涉案物品是否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入库,并核查是否出现损耗;d)处警现场带回涉案财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现场勘验是否如实反映,立案后是否办理扣押手续;e)未结(在办)案件中查封、扣押、冻结的文书是否及时办理延长手续;f)办案区内,嫌疑人的涉案财物是否转扣押手续,随身物品是否全部处置到位,是否已由当事人或其家属领回;g)通过笔录查询,查看当日笔录是否提到有物品,是否需要提取扣押,痕迹物证是否在现场勘验中提取并办理扣押手续;相应检材是否已经送检;h)整理当日接报案与立案材料,查看是否有系统外开具涉案财物文书,民警是否将涉案财物移交至案管室;i)查看超规定时间未结行政扣押文书、解除取保候审文书、检察院不起诉书、法院判决书,是否及时退还保证金、发还涉案财物或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j)收(追)缴财物是否及时上缴国库或销毁处理;罚没款是否缴纳,未缴纳到期是否已经开具催告书;k)实物实际流转情况和办案系统涉案财物数据是否吻合;有无出现实物脱离控制、具有便捷支付功能手机虚拟财产被侵占情况。7.4.3 整改环节,按如下规定进行:a)涉案财物登记信息、出入库、延长、退还、送检、移交应由涉案财物管理岗对责任民警进行催办,规定时间前仍未到位的,报告法制员,通报给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督促指导民警整改;b)其他岗位发现以及上级通报的涉案财物问题,应立即将问题移交涉案财物管理岗进行核实,确属问题的,由涉案财物管理岗对责任民警进行催办,整改不力的,由法制员通报分管领导;c)现场勘验笔录不到位、延长文书未开具、网外开具文书等问题应马上流转至案件管理岗跟进;d)对已闭环的涉案财物及时复核,确认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整改不及时的问题应及时汇总至法制员;e)法制员应将每日未闭环问题按照每日执法要素全量闭环会商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召开执法要素全量闭环会商,对尚未闭环的涉案财物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明确责任民警及领导,要求限时整改直至闭环。涉及上级通报的涉案财物问题,及时对接反馈。7.4.4 闭环管理按照如下规定进行:a)涉案财物管理岗应按照法制员要求将近期仍未闭环的涉案财物形成明细,进入每周重点案件分析会商制度会商要点,剖析原因,采取措施,形成闭环。未做到闭环的民警进入执法能力提升环节,查找深层次原因,提升执法能力;b)行政扣押的涉案财物长期未处置的,经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没有财产属性的,应做销毁处理;有价值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拍卖)后上缴国库;c)最终仍未闭环的,应形成台账,进入每月执法状况通报分析制度环节,对易发难改的涉案财物问题形成反面典型涉案财物问题进行评析,成为执法风险点;d)对民警擅自保管、严重侵犯当事人权益等重大涉案财物管理问题,法制员应提交主要领导对责任民警问责。7.4.5 4.5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流程见附录D07. 5卷宗管理7.1.1 在汇总梳理全部卷宗环节,法制助理员应每日对接案管室值班人员、警情监督岗和案件管理岗,掌握接报案与立案、现场调解等情况,同时梳理执法办案系统中接报案与立案、裁决、起诉意见书、当场处罚、治安调解协议书、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等,并清点光盘专柜、案卷保管柜数据,应将全部卷宗纳入闭环监督管理中。7.1.2 卷宗初审检查环节,法制助理员应对梳理出来的卷宗初审检查,汇总卷宗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情形:a)检查案卷保管柜借阅进出登记台账是否规范;b)出借卷宗应当日归还,未能当日归还的是否已报所领导批准办理延长手续;c)当场处罚案件、未结(未破)案件、已结案件在执法办案系统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归档;d)行政、刑事在办案件相关材料(包括鉴定意见、网外笔录、接受调取的文字材料等)是否在取得材料规定时间内上传执法办案系统;e)待归档卷宗的实体材料及系统内相关文书材料是否一致、齐全;卷宗内是否有涉案财物;f)核查执法办案系统内当场处罚案件、不予处罚告知承诺案件有无保存、刻录、上交音视频资料;g)自接警情及110警情内的现场调解协议书、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等是否留存归档并上交;h)已结刑事案件卷宗移交分局档案室情况,移交手续是否齐全;i)未破刑事案件、所有行政案件卷宗移交单位档案室,移交手续是否齐全。7.5.3整改环节,按如下规定进行:a)应每日从执法办案系统检查未破案件、在办案件、已结案件组卷归档情况,把未及时归档卷宗流转给案件管理岗;实体卷宗内发现涉案财物的,应立即流转给涉案财物管理岗;b)发现卷宗借阅登记表不规范或柜内少实体卷宗,应向之前借阅卷宗人进行催交,逾期未交的情况上报法制员,由法制员联系借阅人催交,说明未及时归还卷宗原因及何时归还卷宗;c)发现案卷、当场处罚案件应有音视频资料但无音视频光盘或相关证据材料时,应对责任民警进行催办;d)现场调解协议书、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等缺失或少履行协议材料的,应及时流转给警情监督岗并落实责任民警整改;e)应按照法制员要求,整理每日未能整改完毕的卷宗问题清单,在每日执法要素全量闭环会商中进行通报,明确责任人及责任领导,限期进行整改。7.5.4闭环管理按照如下规定进行:a)对通报问题未能限期整改的,应要求责任民警、分管领导在每周重点案件分析会商中分析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形成闭环;b)若最终无法整改的,宜在每月执法状况通报分析制度会商中,对该问题做检讨并与该卷宗一并存档,将此类问题作为重点隐患问题,予以通报。7.5.5卷宗管理工作流程见附录Eo7.6办案场所管理7.6.1案管室场所法制助理员应通过执法办案系统、视频监控以及实地查看等方式,将接报案大厅、调解室、询问受害人、证人室、远程视频询问室、办案区等场所全部纳入闭环监督管理中。7.6.2场所检查环节,案管室法制助理员应汇总场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情形:a)接报案大厅、调解室、询问室、办案区等相关区域上墙制度是否正确、齐全;b)纳入闭环监督管理的区域内视频监控设备、拾音器是否全覆盖;视音频保存时间是否符合要求;c)相关区域标识牌是否正确;相关辅助设施设备有无损坏、缺失;d)民辅警执法办案有无在办案场所外的其他区域进行的;e)办案区隔音、防撞设施、座椅、时间温湿度LED数码屏、应急设备、硬棱角、悬挂支点等是否符合相应要求;f)外单位借用相关场所是否经过本单位领导审批,相应职责交接是否到位。7.6.3整改环节,按如下规定进行:a)场所管理岗应根据问题大小、对民辅警执法办案影响程度及时将存在问题整理汇总至法制员;b)法制员将办案场所内问题推送给责任民警,督促民辅警及时整改;场所管理岗值班人员应对相关问题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对民辅警没有整改、整改不及时的问题进行催办,并及时报告法制员;c)对于场所辅助设施设备、视音频设备损毁、缺失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场所管理岗应立即向法制员报告,提交至分管领导研究解决;d)场所管理岗对上级单位通报的问题及时初核,确有问题的,报法制员复核,及时通知民辅警或分管领导整改;e)法制员将未闭环问题按每日执法要素全量会商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召开执法要素全量闭环会商,对尚未闭环的提出整改建议,明确责任民警及分管领导限时整改直至闭环。7. 6.4闭环管理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a)场所管理岗按照法制员要求将近期仍未闭环的问题形成明细,按照每周重点案件会商制度要求进行会商、剖析原因、采取措施、形成闭环。未做到闭环的民辅警应查找深层次原因,提升执法能力;b)最终仍未能闭环的,形成台账,进入每月执法状况分析制度环节,对有关问题形成反面典型进行评析,并根据问题产生后果影响大小,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8. 6.5卷宗管理工作流程见附录F。8评价改进8.1应成立案管室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督评价工作小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抽查暗访等方式,对案管室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检查。8. 2评价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a)运行机制和制度的落实情况;b)案管室的软硬件建设;c)案管室的队伍建设;d)案管室的数字化场景建设;e)法治文化建设;f)案管室运行管理满意度评价。8.3 应建立案管室星级评价机制,每季度1次对案管室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按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对案管室进行评级表彰。8.4 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案管室应摘星处理。9. 5案管室的考评结果应纳入基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考核绩效评价体系。8.6应根据评价结果和反馈意见,结合监督考评结果,定期组织研讨,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制定改进措施,不断优化提升案管室的建设水平和运行管理工作。附录A(资料性)警情管理工作流程图A.1给出了警情管理工作流程。法制助理员法制员教导员开始复核汇总梳理警情警情初审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存在河堰督促民幡鳖整改要求处瞥民靖警整改指导民辅瞥整改每月执法状态通报分析银日执法要素全债会商号周重点警情分析会商结束附录B(资料性)案件管理工作流程图B.1给出了案件管理工作流程。法制助理员法制员教导员已结爆片初审开始促办*民鲁整我月执法状况修崔分析每周占盘斡分析会旗要求办集艮整改IS导办案民鳖改图B.1案件管理工作流程附录C(资料性)涉案人员管理工作流程图C.1给出了涉案人员管理工作流程。法制助理员法制员教导员开始无牯标理全郎涉案人员涉案人员检查是否存在何收要求办案民警整改指导办案民瞥整改缶日执法要索全会商制促办案民警整改雪月执法状况通报分析隹同重点案件分析会商结束附录D(资料性)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流程图D.1给出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流程。法制助理员法制员教导员开的汇导梳理全部涉案财物涉案财物初审检费是否存在问腱督保责任民瞥整改是否存在问显要求责任民瞥整改指导责任民警整改每月执法状况通款分析田日执法要索全,会向1-督周重点案件分析会商结束附录E(资料性)卷宗管理工作流程图E.1给出了卷宗管理工作流程。法制助理员法制员教导员轮月执法状况通报分析箱图重点案件分析会商附录F(资料性)办案场所管理工作流程图F.1给出了办案场所管理工作流程。法制助理员法制员教导员开始JC总推理全部办案场所办案场所检受是否存在河狸替便费任民整改是否存在河检推杼责任民警鳖改国月执法状次通报分析要求费任民管整设每日执法要舄全会商图周重点案件分析会俞参考文献:1浙江公安装备建设“十四五”规划2浙江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室)建设标准化指引(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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