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山乡综合应急预案.docx
吕山乡综合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平安吕山”建设。(二)编制依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浙江省、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吕山实际,制定本预案。(三)分级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它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HI级(较大)、IV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另行发布。(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乡发生的、涉及跨行政村区域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或者需要由乡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五)应急预案体系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乡总体应急预案。乡总体应急预案是全乡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乡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乡政府负责制定,报县政府备案。乡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见附件Io2、乡专项应急预案。乡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集中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涉及数个部门的应急预案,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专项预案将不断补充完善。乡专项应急预案构成见附件2。3、乡各部门应急预案。乡各部门应急预案是乡有关部门根据本乡总体应急预案、乡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指制定的预案,由乡有关部门制定,报乡政府备案。4、行政村区域及其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行政村区域及其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在乡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由乡政府督促实施。5、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重点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乡政府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重点单位名单由乡政府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另行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6、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指定,报乡人民政府审定。(六)工作原则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范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本以及物资准备等。2、快速反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要加强抢险救援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4、损益合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对公众权力与自由的限制,不应超出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要的限度,并应对公众的合法利益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5、分级负责。在乡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事发地主管部门为处置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6、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推进城市统一接警、分级分类处置工作制度,加强部门之间、行政村区域之间、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行政村区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7、专群结合。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等能力。8、资源整合。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9、依法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10、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二、组织体系(一)领导机构乡政府是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在乡长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副乡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乡相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乡党政办主任、副主任协助乡长、副乡长处理有关工作。政府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乡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乡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信息综合和指导全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二)指挥机构乡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为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在乡政府领导下负责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总指挥一般由该机构的负责人担任,有关成员及其办公室人员为指导机构成员和工作人员。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见附件3。目前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尚未涵盖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乡政府主要领导或乡政府常务会议根据事件性质和工作需要,指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和相应指挥机构组成,或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应急处置工作。(三)工作机构乡政府有关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以及各部门法定职责,分为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某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部门,应急保障部门是指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信息、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技术、人员防护和资金等保障的有关部门。1、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类突发公共事件确定一个应急主管部门、若干应急协管部门。应急主管部门是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承担主要任务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乡政府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乡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建立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乡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应急协管部门是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协助应急主管部门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处置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乡总体应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要求的部门预案,协助和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的其它工作。2、应急保障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项应急保障职能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若干部门协助。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所负责领域与乡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相关应急保障行为方案的演练;协调有关应急保障协助部门,指导行政村区域开展工作。应急保障协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乡总体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要求的部门预案;服从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任务分配,按照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出的要求,利用各方面资源履行应急保障职责;为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和资源的有关信息。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它部门均应制定部门应急预案,服从乡应急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四)行政村区域应急组织机构各行政村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本行政村区域要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领导工作。(五)专家组乡政府和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相应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三、运行机制乡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和行政区域,要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应急管理工作流程见附件4o具体包括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理、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挥协调、扩大应急、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方面。(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乡各职能部门要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依托县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乡政府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乡政府作出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按规定办理),重大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乡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和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对一般和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地相关应急主管部门进行处置,视情况向乡政府领导报告;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会同真相关应急职能部门及时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告政府分管领导和乡政府主要领导。并做好按规定向县政府上报信息的有关工作。(二)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时,有关行村政区域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乡政府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和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乡政府应急主管部门在接到信息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乡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密切跟踪事件的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地行政村区域和乡政府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行政村区域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发生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III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IV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应启动乡乡级预案,有关县预案视情启动。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或者需要乡政府协调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态发展,乡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经乡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启动乡相关预案,并向乡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必要的提请乡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发布预警。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来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时间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四)指挥与协调需要乡政府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乡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或派乡政府工作工作组赴现场进行指导,主要是: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等;及时研究处理其它重大事项。对于跨行政区域或全乡性的突发公共事件,乡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要研究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协调行政村区域行动,抓好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事发地行政区域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乡政府相关的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为公众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及时向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提出要求等。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五)扩大应急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乡政府报告,请求乡政府有关方面以及驻长部队的支援,必须要时向乡政府申请进入紧急状态。实施扩大应急时,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六)应急结束乡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事发地行政村区域相关应急部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乡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七)善后处理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行政村区域负责,乡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与抚恤,对于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乡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各保险企业工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八)调查评估乡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行政村区域,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乡政府作出报告。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与每年第一季度末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乡政府汇报。(九)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行政村区域负责,需要乡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行政村区域提出请求,乡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乡政府和乡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和县有关部门汇报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恢复重建计划、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十)信息发布和通报由乡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乡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置的乡政府应急主管部门管理。必要的要在现场设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没有设立新闻中心的,也必须制定专门负责媒体接待的人员,做好服务工作。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要密切关注关于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消除媒体中出现的有关不正确信息造成的影响。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布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乡县主要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四、应急保障乡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总体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一)通信保障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会同乡有关部门和通信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司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二)公共设施乡城建办会同乡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水、电、气等的供给以及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三)交通设施乡交通办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需要调集社会交通运输资源;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专业队伍抢修受损的交通设施,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四)基本生活乡民政办会同事发地村委会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五)医疗卫生乡卫生办要根据应急需要,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组织动员县红十字会等社会救助力量参与医疗应急救助工作。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六)物资能源要根据应急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和征用必要的物资和装备,统一协调能源供应,电力调配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防止市场产生大的波动。(七)治安维护乡级预案启动后,乡派出所应立即启用治安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相关地方公安警力等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采取有效管理制度措施,控制事态,保证社会秩序正常。(八)资金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乡有关部门提出预算,经乡财政审核后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政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九)人员防护乡政府要逐步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制定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广大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有关部门要为应急求援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救援程序开展应急救援,确保人员安全。此外,气象、新闻发布、政策与法制等保障工作分别由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承担。五、监督管理(一)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突发公众事件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公务人员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在全乡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助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培养和引进危机管理人才。(二)预案演练乡政府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对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三)责任与奖惩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附则本预案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乡有关部门和行政村区域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另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附件:1、乡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2、乡专项应急指挥构成图3、乡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图4、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5、吕山乡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乡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组织体系分级分类领导机构指挥机构适用范围而应急预案体系工作机构运行机制乡、行政村应急组织机构专家组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辞与协调一扩大应急应急保障应急结慝通信保障调查回复重建监督管理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信息发布和通报物资能源治安维护宣传教育和人员培预案演练附则责任与奖技术保障附件资源保障人员防护乡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乡专项应急预案构成图乡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图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吕山乡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乡专项应急预案构成乡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一)事故灾害类吕山乡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吕山乡处置重大交通事故预案吕山乡处置重大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吕山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吕山乡水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吕山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吕山乡重大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吕山乡燃气、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吕山乡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吕山乡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吕山乡信息网络突发时间应急预案乡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乡重安全生产委员会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乡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乡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乡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乡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乡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协调小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行政村和有关部门)组长:郑伟朱杰副组长:史莹钦春强徐杰钱敏杰下设六大专项组:现场处理组组长:宋耀为组员:宋佳孙凯凯警戒维护组组长:钦春强组员:朱云涛顾宽通讯联系组组长:徐杰组员:徐建周洁交通运输组组长:翁建伟组员:沈坤亮常亮后勤保障组:组长:钱敏杰组员:孔秀眉范彬彬医疗救护组组长:徐杰组员:林彩凤刘满芳吕山乡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周泽伟宋耀为孙慧勇张治锋翁建伟费洁T程赵凤龙杨俊杰叶先锋徐玖红顾小昌施晓利李俊雨曾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