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靠法律还是靠道德辩论赛.docx
正方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靠法律反方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靠道德正方一: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各位嘉宾,大家好!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总是离不开秩序。从小的方面说,出门有交通秩序,上班有工作秩序;从大的方面说,贸易来往有经济秩序,参政议政有政治秩序。那么,这些秩序如何维系呢?我方认为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也就是说国家主要靠法律来调节人们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协调运行。第一,法律和道德各司其职,日月同辉、道德分善恶,辨美丑,告诉人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而法律定规则划界限,更告诉人们如何去做。我们热爱道德,崇尚道德。讲道德可以改善民风、民情,影响社会风尚。但要维系社会秩序主要还是靠法律。可以说,道德与社会风尚息息相关,而法律与社会秩序唇齿相依。第二,法律作为他律和自律的统一,(法律的作用:评价作用最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既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法不仅具有判断行为合法与否的作用,而且由于法是建立在道德、理性之上的,所以也能衡量人们的行为是善良的,正确的还是邪恶的、错误的。发通过这种评价,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标准,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现实生活中,法并不是唯一的评价人们的行为的标准,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和社会团体的规章等也具有对行为的评价作用。但是法所做出的评价却有着与他们不同的特点。首先法的评价具有比较突出的客观性。也就是说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都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其次发的评价具有普遍的有效性。人民的道德观念可能不同,从而导致行为准则也因人而异,但法律规范不同,不论人们的客观愿望如何,只要他们的行为进入了法律行为的范畴,法律规范的凭借癌作用对她们来说就是有效的。所以我们认为社会的稳定,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靠法律。在维系社会秩序上能够标本兼治。人们自觉立法来约束自身行为,确定社会秩序的内容与规则,使生活有序化,规范化,条理化;而法律意识深入人心,人人自觉守法护法,更保证了社会秩序的井然有序。至于少数害群之马,法律可以通过外在强制与惩戒,迅速修复局部受损的社会秩序,使社会航船乘风破浪、永往直前。第三,法律具有保护,预防,惩戒三大功能;三足鼎立,稳固地维系着社会秩序。法律是保护神,保护一切人的合法权利,如阳光、空气、水源,无时无刻不在呵护我们。法律是预防针,可以防患于未然,使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悬崖勒马,雷池止步。法律是无情剑,刀光剑影下邪恶何处立足?铁面无私中罪行怎能藏身?有道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癌细胞可能会威胁人的生命,一个社会的毒瘤可能会葬送国家的前程。托尔斯泰说得好“行善需要努力,惩恶更需要努力。”所以,惩恶扬善的法律才是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综上所述,法律在维系社会秩序时,既可以未雨绸缎,也可以亡羊补牢,既可以惩治罪恶,又可以保护良善。所以说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谢谢各位!反方一:谢谢主席!评判,在座各位,大家好!首先我必须指出对方所犯的两个错误。第一,国家秩序与社会秩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这是现代社会主要标志之一、第二法律并不是自律和他律的统一。马克思告诉我们,道德是人的自律,而法律是人的他律,请不要混淆。我方认为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道德”是人们行为规范价值评判的总和。“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是由国家强制性予以实施的社会规范。而“社会秩序”是人与人之间关系以及社会活动相对稳定协调的状态。第一,道德是社会秩序的依据。道德作为行为规范和价值评判的总和,支配着人们最基本的观念和立场是与非、善与恶、公正与偏私、荣誉与耻辱,从而也支配了人类日常最基本的行为。任何社会要想处于稳定协调富于活力的状态,无论哪一方面都离不开道德的宣化与规范,否则法制再严、法典再全也只是社会的灾难。同时,道德又常常直面每个人的内心,诉求人的良知,更直接地内化为人们的思想,从而为社会秩序的维系提供最本质的动力和理性,使人们自觉服从。第二,道德是法律的内涵。从汉穆拉比法典到大清律例,从唐律疏议到方今各国的宪法,古今中外的法律体系无不与其,各自的道德体系密切相关,而法律最重要的精神一正义与公平,正是道德所确立的人类社会水恒主题。我方并不否认在社会秩序的维系中法律的作用,但是如果一个社会的道德体系无法左右法律的制定与执行,那又如何产生代表正义的法律?又怎能保证法律的公正?如果一个社会的法律系统不能配合道德的提高与深化,就算它具备各种经典的条文,也终将被废弃。德国希特勒也曾主张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但没有起码的人性与道德,导致30年代德国成为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社会秩序。第三,道德是社会秩序主要的制约力。从西方伦理学的“德性论''与“幸福论”,到当代伦理学的“感性主义”,无不强调个人自律与社会制约双重道德手段。而中央电视台的“东方的空''弘扬美善、鞭笞邪恶,播出以后推动问题的迅速解决(哨声终了提示在香港也是一个新闻主席:对不起。时间到。反方一:谢谢各位!(掌声主席:谢谢陈佩珊同学的发言!现在我们请正方二辩郭健敏同学进一步阐述五方的观点,时间也是3分钟。正方二:谢谢主席!大家好!首先指出对方辩友犯的两个错误。第一,对方辩友说法律的核心是道德,可是我们知道,法律和道德都来源于人类的理性。康德就曾经说过:法律和道德都是建立在理性命令基础之上的。对方辩友不要搞混淆了。第二,对方辩友一再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如果道德教化真的是这样神通广大的话,那我们看一下吧,东郭先生对狼也循循善诱,仁尽义至,可是结果呢,他还不是差点让狼给吃了吗?下面我将从社会秩序与法律、道德的关系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第一,社会秩序的维系需要权威性的行为规则。法律是由国家制定颁发的文件,具有至高无尚的权威性。法律不是吓唬鸟用的稻草人,它用“和平的暴力”保护人们安居乐业,真正做到“布大信于天下有了法律,社会生活才能有序化、条理化。而道德是凭借舆论批评、良心谴责来约束越轨者。但道德无法保护道德,没有了法律,善良的人们在邪恶的屠刀下只能是沉默的羔羊啊!第二,社会秩序的维系需要明确具体的言行准则,而不是含蓄抽象的精神约定。法律通过具体的规则和程序划定个人、群体竞争的跑道,使每个人都有恰当的位置,都有能拼搏夺冠的机会。一法在手,道路清晰,目标在前。而道德不为行为圈点划线,但它能勉励人自信自强。因此以法为主,辅之以德,将无坚不摧。第三,社会秩序的维系需要协调一致的步伐。正是法律把人们行为纳入同向一律的轨道正所谓:“一民之轨莫如法。”法律的统一性还表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没有贫富之分、思想家卢梭说得好:“法律必须具有普遍性,并在其命令范围内对全体人适用“因为它的基础是理性。”而道德却存在理解上的差异性,会影响人们行为的协调一致。“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如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观念,大下必定是非不明;天下事非不明,社会秩序从何谈起呢?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法律直接维系社会秩序,而道德劝人向善,间接的有助于社会趋向和调与完满。谢谢大家!(掌声主席谢谢鸵健敏同学!现在我们来看一看,反方二辩周健同学是如何反驳正方观点的,时间也是3分钟。反方二:谢谢主席!评判,在座各位,大家好!对方辩友一上来就引用康德的话,可是别忘了康德还说过:在人类存在的社会中,“理性就是道德性。”“国有道,虽加开IL无刑也;国无道,虽杀之,不可胜也。道德才是法之根本。看问题要着本质。不能光看表面呀!对方说维系社会秩序靠法律。请问法律又是靠什么来维系社会秩序的?那就是道德。只有道德,才能保证立法的公平,执法的公正;只有道德,才能保证守法的自觉。首先,守法是什么?是法律,还是道德?我们因为怕被处罚而守法,还是因为觉得那是一种美德而守法?难道对方辩友认为大多数人去守法不做坏事是因为害怕被判刑吗?要是那样的话,那可真是危险人物噗!照对方的观点,在一个秩序的社会,那极少数的危险人物是这个社会主要的,法律并不是自律和他律的统一。马克思告诉我们,道德是人的自律,而法律是人的他律,请不要混淆。我方认为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道德”是人们行为规范价值评判的总和。法津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是由国家强制性予以实施的社会规范。而“社会秩序”是人与人之间关系以及社会活动相对稳定协调的状态。第一,道德是社会秩序的依据。道德作为行为规范和价值评判的总和,支配着人们最基本的观念和立场是与非、善与恶、公正与偏私、荣誉与耻辱,从而也支配了人类日常最基本的行为。任何社会要想处于稳定协调富于活力的状态,无论哪一方面都离不开道德的宣化与规范,否则法制再严、法典再全也只是社会的灾难。同时,道德又常常直面每个人的内心,诉求人的良知,更直接地内化为人们的思想,从而为社会秩序的维系提供最本质的动力和理性,使人们自觉服从。第二,道德是法律的内而我们大多数人守法,有守法的美德倒是次要的了。这难道是你们的逻辑吗?事实表明,守法观念越强,社会越强调这种守法观念,我们的社会中危险人物就越不敢冒险,社会秩序就越稳定。再从执法的层次看,执法的公正靠什么?靠执法者的良心。良心就是个人品行符合社会道德的标准。无论是乱世用重典,还是盛世之大赦,重典不是乱典,大赦不是乱赦。重典与大赦无不归因于执法者望天下更太平、社会更稳定的动机。这种动机就是个人品行与社会道德的相一致。立法也是道德,立法的依据首先要有守法的可能性。我们说过,守法本身就是一种公德,否则立了法又没有人遵守,最后只好法不责众了。执法要有勇,立法要有才,可是“才而无德谓之奸,勇而无德谓之暴”啊!现代社会,法律的作用比原来大了许多,我方从不否认这一点。但是,这本身就是道德的需求,它随时受到道德的约束。总之,道德不仅贯穿了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始终,而且是整个法律系统真正有效运作的保证。对方辩友说维系社会秩序靠法律,那么我们应该说是道德保证了法律的维系功能。谢谢各位!(掌声主席:谢谢周健同学!现在我们请正方三辩韩璐同学继续发言,时间也是3分钟。请。正方三:谢谢主席!大家好!对方一再说法律就是无形的他律。可是我们知道,今天世界青年在结百年之好时都不会忘了先去登记,请问这不是自律又是什么呢?所以说,法律是自律和他律的统一。对方二辩又说,法律要靠道德来维系社会秩序。我们都想为国家来招财进宝,可是如果没有税法,那么我们怎么知道要交给谁?交多少?如何交呢?所以,对方带友说的守法美德,其实就是法律的意识深入人心啊!今天对方辩友给我们说例子,可是说来说去却找到了古代社会,这是不是意味着已经承认了在现代社会部分,对方已经同意我方的观点呢?好,那么我们就看在剩下的那一部分,社会秩序是主要靠法律还是靠道德(来维系。第一,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历史正是法制不断完善的进程。从左传记载的“刑鼎”到罗马十二铜表法,从人权宣言到拿破仑法典,从英国300年来的法制传统,到香港一浪高过一浪的“廉政风暴”,请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时代,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贞观一年唐朝只处死29人,这是法律约束的结果;新加坡一年中7万公务员只发现7例犯罪,这是法律完善的成绩。所以说法正则行顺,行顺则国泰,国泰则民安,民安才有社会的秩序。第二,法律是伞,为我们这风挡雨。教育法让孩子有读书识字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顾客成为真正的上帝,婚姻法“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法律意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二第三,法律是剑,伸张正义斩妖孽。该赏不赏是对善的嘲弄和亵渎,该罚不罚更是对恶的姑息和怂恿。维系社会秩序当然要选择信得过,靠得住,强有力的手段。日本政坛金丸信银档入狱,意大利十兰廉洁运动如火如荼,法律之剑笑傲于江弼,无往而不胜。道德可以揭示病痛,而无法继续疗救;道德可以明辨善恶,而无法制裁恶行。人类社会正在法与非法、罪与非罪、义与不义的较量中认识到,只有以法为主,辅之以德,才能抑恶扬善,激浊扬清,使文明的演变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谢谢各位!(掌声主席:好,谢谢韩璐同学!现在我们来看一看反方三辨薛峥同学是如何反驳正方观点的,时间也是3分钟。反方三:谢谢主席!评判,对方辩友。首先必须提出对方同学的一个错误。东郭先生的故事告诉我们“狼是不可教化的”,可没说“人是不可教化的''啊!(掌声按对方同学的理论,社会秩序包括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法律呢,就要去维护每个角落的秩序。要是这样的话,我们什么都要去立法了,那么今天是不是也要立一个“尊敬主席法”,“尊敬评委法”,否则对方同学站起来时就不会说“谢谢尊敬的主席”了o(掌声法律既然是有这样强大的力量,那么为什么在中国第二部婚姻法颁布以后,离婚率却逐步的上升呢?好了,让我们再从事实和理论的两方面来继续看看我方的观点吧。第一,古今中外社会秩序的有效维系都是侧重于道德而非法律。从中国的德政到当前两个文明的提倡,从古希腊的贤人政治到当代西方宗教精神,无不体现出道德的主导作用。两千多年前,孔夫子先生虽身处乱世,却心忧天下,发展出了一套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道德伦理体系,为历代历朝所效法,至今,依然是我们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文化源泉为什么古今中外在主要靠道德维系社会秩序这方面不谋而合呢?这是因为,在任何的社会,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比法律远要广泛得多,它深入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第二,秩序社会的维系主要靠道德教化。古今中外,一个秩序社会无不将道德教化作为维系社会稳定的首要方法,因为道德教化具有强大的社会诱导作用,它能在社会后代身上形成社会所倡导的思想品行。中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香港的德、智、体全面多方教育,不正是不同社会在基础教育中重视道德教化的最好例证吗?4位优秀的南京大学同学,该不会忘记“三好学生”的评定标准是什么吧!而80年代末,西方中小学废除体罚、由品性教学取而代之的运动再一次说明:不同国家都意识到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只能是人们发自内心的约束。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动荡和诱因,社会秩序才能得以维系。因此,在维系社会秩序上法律只是一个副作用,而道德才是起主导作用的。谢谢大家!(掌声主席:好,谢谢薛峥同学!通过前面六位辩论手的发言,我们可以看出双方都是有备而来的。在自由辩论这个阶段更要着重考验带手应变的素质。双方各有5分钟的发言时间,必须交替发言。先从正方开始。请。正方二;请问对方辩友,有一句话叫“禽兽不如”怎么解啊?就是说在社会上很多人连狼都不如,所以没有办法教化啊。请对方辩友告诉大家,社会,有哪一个国家的社会秩序主要是靠道德来维系的呢?(掌声部道德经呀!(掌声反方二:可是我们的学校从小学开始部是教我们要做一个守道德的人,可是没有让我们读那488条法律啊!(掌声正方四:可现在我们的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的呀!那请问对方同学。天下兴亡,我要匹夫有责,但是如果每一个有道德的人都挤到人民大会堂投票,天下秩序能不乱吗?(掌声反方一:难道我们真的这么需要法律吗?当我说出“亲爱的对方辩友”的时候,我是怀着诚恳尊敬的心情,我可不是依照一条“亲爱的对方辩友法”哟!(掌声正方四:可是你并没有破坏社会秩序呀!反方四:但是希特勒的种族灭绝法以及纳粹德国之所以能够登上德国的政坛,也按照法律程序呀!正方一:希特勒那叫法吗?希特勒严重践踏人类理牲,我们说他是暴君独裁啊!反方二:那么对方辩友说恶法就不是法喽?正方一:恶法当然不是法,对方同学要说伪善也是善,毒药也是药吗?(掌声反方一:那么判断恶法、善法凭的是什么?是道德标准哪!(掌声正方二:我们早就说过了,恶法不是法,因为它不符合人类的理性啊!我要请问对方辩友的是,我们的公司有“法律顾问”,请问你们听说过有“道德顾问'吗?有"法律代表人”,请问你听说过“道德代表人”吗?反方四可是我们听说过世界上有广泛传播道德的人,那么就是“传道士”,我们也没有听说过“传法士”啊!我们说见到有一个人他会“见义勇为'的与坏事作斗争,我们也没听说过“见律勇为的人啊!(掌声正方二是啊!是有传道土。可问题是到了那个时候怎么样呢?“前不见牧师,后不见教堂”,旁边是个法院,还是进法院去了断吧。(掌声反方三要是没有法院,当官不为民请YUAN,包青天不是变成王宝森了吗?(笑声正方三可是对干爱情骗子陈世美,道德谴责有什么作用?还不是靠包青天的虎头锄给一个了断吗?(掌声反方三要不是包青天铁面无私,有崇高的道德品尚,再多的陈世美他也管不了啊!正方三:对方辩友还是从古代社会回到我们今天的现实社会吧!当假酒、假烟、JlA钞、假药、假新闻”假作真来真亦假”时,秩序都乱了,对方辩友,您能靠道德来还其“庐山真面目”吗?(掌声反方四今天中午就有一条“登”在北京电视台的新闻,那就是假药,它为什么不首先拿到法院“登”一下啊?正方四就说现在的法律吧,曝光之后,我们更要打假呀。我请问对方同学,大义灭亲是符合道德了,但是如果每个儿子做了坏事都由母亲来杀的话,天下秩序乱不乱呢?(掌声反方二:纽约可是一个法制社会了嘛,为什么他们的犯罪率还是久居不下呢?正方四对方同学不要倒因为果,不是法制越完备,犯罪率就越高,(哨声终了提示而是法制越完备,对犯罪的打击曝光更加有利。对方同学不要把法律作用记错了功劳簿啊!主席对不声,时间到。(掌声现在请反方继续发言。反方一我们知道,新中国刚成立的一两年,新的法律还没有颁布,旧的法律已经废除,那个时候按照对方同学逻辑那个时候岂不是天下大乱吗?可是我们看到中国的社会还是井然有序噢!(掌声反方三道德恰恰是法律观念的载体,没有道德使人们发自内心遵纪守法,法律制度再好,也只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啊。反方一对方辩友无限扩大法律的力量,似乎“一旦拥有就别无所求”,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可就是“道德观念萧萧下,不尽腐败滚滚来''啦!(掌声反方四:美国的某一个市有这样一条法律,那就是妇女在商店里试衣眼不许超过六套。清间,这到底是恶法,还是善法?它不是恶法,也不是善法,但是这样的法律又有什么用?(哨声终了提示主席:对不起,反方时间也到了。(掌声我们在场的观众为辩手们刚才精彩的表现而热烈的鼓掌。可以说。刚才这段自由辩论让我们每个人都听得眼花缭乱了,所以现在我们非常有必要来听听各方的第四位辩手的最后陈述,也帮助我们理清一下思路。不过这一次先从反方开始。请反方四辩徐海楼同学作总结陈述,时间4分钟。反方四:谢谢主席!评判,大家好!首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法律就代表法制精神吗?从十二铜表法到睡虎地秦简,帝王从不受法律的约束,依法而治是现代社会的道德要求。其次,对方辩友今天的错误就是:将法律置于道德之上,力图用法律替代道德。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基础的奠基人孟德斯鸠曾经这样说过:“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的独裁者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这一切都要有一个推动的枢纽,那就是道德!(掌声第三,对方辩友今天的立论,实际上就是睁大一只眼看善法与恶法的区别,然后再闭上一口眼将道德与非道德混为一谈。这样看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能看清楚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法律也得战战兢兢左右摇摆,金钱也同样使法律之剑暗然失色,法律怎么能够成为人类未来的希望呢?只有人类的良知与理性,才能使这飘摇的“诺亚方舟”最后得以依托。所以我方认为,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其次靠法律。首先防患于未然是社会秩序的主要保障。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秩序的社会其维系不是靠守法的美德,而是靠外在的强制。事实上,无论坐而论道,还是言传身教,无论特例独行,还是政府倡导,秩序的社会无不把道德教化放在社会秩序的第一位。第二,道德追求是社会秩序的根本依据。如果缺乏平等与正义的道德,没有对良知的呼唤与熏陶,法律只能助纣为虐,社会秩序也只能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相反,如果道德之旗高扬,则社会秩序方能在法制精神的轨道上稳定而健康的发展。第三,道德完善是社会秩序和人类和平的水久主题。尽管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道德不能挤进每一个人的灵魂,但是。人们世世代代、生生不息地向往道德完善的力量,才使我们今天享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秩序,而且也为社会秩序的最高目标人类的永久和平充满了希望。50年前的今天,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如烟往事再一次折射出人性道德的深层思考。日本今日的宪法中清楚地写着,日本永远放弃战争的权利。但是,中华民族因此就高枕无忧了吗?南京大屠杀那祖辈血与泪的昨天,靠这白纸黑字就能不再重演了吗?我们懂得,只有内心的道德才能达致民族间的友善,只有民族的道德才能达到国家间的和平。我们也敬仰法律的尊严,因为我们是有道德的民族,我们因此也握有正义,所以我们敢干面对一切!(掌声道德犹如我们温柔而坚强的母亲。永远为我们注入有增无已的赞叹!谢谢各位!主席:感谢徐海楼同学的最后陈述!钟姬姬同学作为我们正方的四辩,现在我们想听听你的最后陈述,时间4分钟。正方四:谢谢主席!大家好!在一个强调观点撞击的辩论场上,没有激清不行,而主要靠激清也不行。(笑声)在错综复杂的现实社会中,没有道德不行,而主要靠道德也难以立足。(掌声)今天对方辩友的偏颇之处就在于,热情有余而理智不足。(笑声、掌声)第一,概念不清。将社会秩序狭隘地等同为人际关系,却不知社会秩序的本质是一种现实的利益关系,维系社会秩序的主体是国家。第二,以理想代替现实。现实的人并非都是纯洁的天使,现实的社会纷争不断,让道德来一主秩序,“非不为也,实不能也。”第三,越殂代庖没有分清法律和道德的主要作用领域。道德作为一种精神理念,通过引导社会风尚间接地影响社会秩序。而对方辩友却要道德来作铁面无私的包青天,岂不是“强德所难”?下面,我总结我方观点。第一,人类社会风云多变,要使社会正常而有规律运行,必须以法为主。法律威严而又神圣,社会生活方能井并有条;法律明确而又一致,变化方可进退有度。“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梳理和调整,健康的社会秩序就是由此而生。第二,我们和对方辩友一样崇尚道德,道德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但是,崇尚道德就必须认清道德的功能,弘扬道德就必须把握道德的本质。道德是社会风尚的净化剂,却不是维系秩序的主要机制。道德可以创造淳厚和善的民风,却不能协调复杂的利益分配;道德可以使君子更加彬彬有礼,却无法制止小人兴风作浪。退一步说,即使人人皆为尧舜,但无赏罚“虽尧舜亦不能为治也而进一为卑鄙者的通行证,而高尚成为高尚者的墓志铭坐而论道,只能独善其身;行而有法,方能兼济天下。理想中的桃花源从未实现,而现实中法制的昌平之也正来到我们身边。只有以法为主,辅之以德,才能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第兰,人之伟大就在于能正视自己的不完美,高瞻远瞩用理性给自已立法定现回首苍茫历史,人类探索法制步伐从未停息。从四千年前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到今日中国法制建设的滚滚洪流,无数事实都一再向我们昭示一个铁一般的规律;人类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从无序走向有序,从混乱走向和谐,必由之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昂首阔步,高扬法律的大旗!谢谢各位!(掌声)主席:感谢双方辩友!各位观众,在这一片呼唤道德呼唤法律声中。我们的比赛暂告一个段落。在评判团退席之前,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评判规则。我们评判团的5位成员是分别独立评分的。他们在论点论据、分析水平、语言能力、机智辩才、幽默感、表情风度和整体配合这几个方面给8位带手分别打分,然后逐项逐人相加得出一个队的总分。两队当中总分居高者就得到了1票.在投票之后,评判团进行集体讨论,为评判代表的分析发言准备根据。好,各位观众,现在我们请评判团退席。我们稍后见。(掌声)评决(掌声)主席:各位观众,您现在收看的是95国际大专辩论会的第二场半决赛,是在南京大学和香港中大大学之间进行的。对于今天的比赛您一定有自己的看法,用我们评判团的意见是否一致呢?还是让我们来听一听评判代表、中国正法大学江平教授的评述。请。(掌声)江平:谢谢主席,还有我们两个大学的八位参赛队员和在座的观众们!经过评判团的考虑,我们认为今天这个辩题的主题是很有意思的。(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是靠法律,还是靠道德,应该说给双方队员都留一个了几乎同等的机会。总的来说,今天这一场的辩论是非常精彩的。双方发挥得很充分,观点论述得比较深刻,应该说是旗鼓相当,或者说,水平是非常接近的。双方辩论都抓住了主要论据。正方一开始,从风尚和秩序之争提出来,指出风尚靠道德,秩序必须靠法律反方就提出法律和道德关于是理性还是感性的问题。是自律还是他律的问题,有关执法和守法的基础应当是道德,或者不是道德的问题;紧接着又提出到底法律和道德是作为判断社会秩序的标准,还是维系社会秩序的标准;以至于更进一步提出法律和法制之争,指出有法靠法律并不等于说是靠法制,法律还有恶法和善法。这样一些问题,叫我们看来,它涉及的问题深度是比较好的,也可以说这两个问题应有的面大致上都已经涉及到了。在双方谈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应该看到有些地方辩论的还是很精彩的。比如说,反方谈到立法尤其是守法和执法,(指出)如果没有一个道德作为基础是不行的,同时举了一些很好的例子来说明。正方(在这个问题上)也举了一些很好的例子来说明。比如说一个人东西被偷了,被盗了,他到底首先想到的是报案,通过法律来解决,还是说主要靠小偷或强盗他的良心发现。这样都抓住了一些问题的实质。反方还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觉得还有待于深人的(探讨)。比如说,反方提出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法律也有死角,并不是一切东西都要通过法律来制定。实际上这个问题点出了我们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说并不是一切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都能够由法律来界定。我们常常看到的排队“加塞”的现象喜新厌旧的现象。一种新的第三者插足的现象,或者见死不救的现象,难道都能用法律来解决吗?显然也不能够在这一点上,反方抓得比较好。正方也有很多很有意思的。比如说,正方提出道德本身是有不同的标准,他用的一句话:“一千个观众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看这就是说,道德在不同人的眼睛里面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同性恋在我们看来可能是不道德的行为,也许在某些人认为还是挺有意思的行为。(笑声这就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标准了。可见,在这个问题上,道德的弱点就在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不管怎么样,国家有一个统一的法律制,统一的准则,使得你必须服从这个东西。在讨论过程中,有几位辩论队员表现得也都很不错。像反方的一辩和三辩,他们在表达自己的意见时表现出来的应变的能力和机警,论述问题的简洁和具有一定的幽默感,给评委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正方的三辩韩璐同学在这次辩论赛里面反应非常机敏。当对方讲到孔子是注重道德教育的时候,她很机敏地提出来说孔子说“危邦不入”。那个地方如果法制搞得很不好,很乱,孔子都不去,对吧?可见在这些问题上是能够很善于抓住一个细微的问题来表述自己的观点。正方的四辩在表述她的观点的时候逻辑比较严密,阐述得比较有力,这都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应该说,这样的一个辩题也不可能从绝对方面去理解。如果要说有些不足的话,我看可以有三个不足吧。第一个不足是,如何能够抓住对方的论点里面的弱点再加以更充分的说明,我们评委觉得还可以搞的再深一点。比如刚才所讲的法律的死角问题和法律不是万能的问题,比如道德的多种标准的问题。比如还有一个问题也谈到了,但是也没有展开,即法律本身确实有一个威慑的力量。第二个就是,如果我们从更深一步的角度来看,应该说法律和道德也有它相辅相成、相互融化在一起的特点。第三个呢,就是,辩论方面总是用一些比较华丽的词句我是比较欣赏更多的朴实的辩论。(掌声)当然免不了用一些更华丽一点的语言,但是太多华丽语言,反而有时候给人家一种矫揉造作之感。所以我觉得辩论应该提倡用更朴素(的语言),用事实用论据用说明这样的东西来加强他的感染力和说服力、这就是我们对今天的这场辩论的看法。下面我想把辩论的结果交给主席杨澜女士、(掌声)主席:谢谢!感谢江教授所作的分析!也感谢我们所有评判团的成员!我想江教授刚才提出的中肯意见对每一位辩手都是有好处的。在宣布今天的比赛结果之前,我来预告一下27日大决赛的情况。在大决赛中,辅仁大学队将与我们今天两支队伍中的一支相遇。作为正方的辩论立场是:“知难行易。”作为反方的辨论立场是:“知易行难。”好.现在我宣布95国际大专辩论会第二场半决赛的比赛结果。评判团的5位成员经过慎重的研究,以3票对2票判定;胜方为正方南京大学队!(掌声)再次表示向她们祝贺!同时,我们也要为香港中文大学队在今大辩论中的精彩表现对他们表示感谢!(掌声)好,各位观众95国际大专辩论会第二场半决赛到此结束!感谢您的收看!不过,南京大学和辅仁大学将在大决赛中一决上下,可以说好戏还在后头,您千万不要错过。观众朋友,我们大决赛见。(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