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关于进一步推进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措施.docx

    • 资源ID:226759       资源大小:15.67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关于进一步推进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措施.docx

    关于进一步推进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消费、繁荣夜间经济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强消费对我市经济的拉动作用,制定本措施。一、鼓励培育新增新上限上贸易企业。对月度新增纳统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2万元;对年度新增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限额以下贸易企业转为限额以上企业统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鼓励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工作积极性,对各地新增新上限上贸易企业已兑现奖励资金的,以奖代补,由市财政按上述标准给予100%奖励;新增新上限上贸易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增量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该企业50%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二、发挥大中型商贸企业对消费的拉动作用。对在市设立限额以上贸易业独立法人企业并纳统的,当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且增幅(正增长,下同)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批发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当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1亿元、3亿元,且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零售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当年度营业额首次达到500万元、IOOO万元、2000万元,且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住宿、餐饮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三、鼓励商贸业发展连锁经营。对在市设立独立法人企业纳入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且当年度销售额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每家新增直营门店营业面积6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超过60万元的,每家门店给予补助3万元,单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四、鼓励生产企业实行产销分离。对生产型企业自2021年起实行产销分离,在市成立独立法人企业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的,当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五、鼓励重点商品消费和夜间促消费活动。鼓励组织开展汽车、家电、家具、家装、数码产品等重点商品促销和举办美食嘉年华、餐饮品鉴、夜间购物节等夜间促消费活动,对组织商户30家以上(其中纳统商贸企业不少于15家),活动连续举办不少于3天,参与促销的纳统企业活动当月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增幅正增长,且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按活动实际支出给予主办方不超过40%的经费补助,每场活动最高补助20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六、支持创建夜间经济聚集示范区。支持各地立足本地特色,积极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夜间经济聚集示范区,整合各部门资源,加大对示范区宣传和政策支持力度。对于主商业街150米以上或商业经营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开业商户不少于50家(其中开展夜间经营商户数不低于50%),具有餐饮、旅游、购物、文娱、健身、养生等配套功能的街区(商业综合体),从中择优评定市夜间经济聚集示范区(街区),并给予示范区管理机构或属地镇(街)20万元经费补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七、鼓励商家开展夜间延时经营。鼓励限上餐饮、零售业企业延时经营到零点,对当年度开展夜间延时经营活动合计超过6个月,用电量增长超过30%,且当年度营业额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给予新增电量费用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城管局,国网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本文件所涉及的奖励补助资金,根据“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第一条除外)。年初预算有安排相应专项资金的均从相应专项资金中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专项资金的,跨年度统筹解决。本文件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销售额、营业额数据以企业上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期间参照执行。

    注意事项

    本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措施.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