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docx

    • 资源ID:227165       资源大小:19.05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docx

    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规范校内学生申诉处理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要求予以变更或撤销。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作出复查结论。第五条受理申诉的机关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学校依法作出的决定的正确实施。第六条申诉应由学生本人或书面委托代理人提出,提出申诉须坚持严肃、认真、诚实的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委员会由9名成员组成:(一)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主任由分管学校办公室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学校办公室主任担任;(二)学工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校团委部门负责人;(S)学校聘请的法律顾问1人;(四)教师代表1人,由校工会推举;(五)学生代表1人。申诉人为本科生的,学生代表由校学生会推举;申诉人为研究生的,学生代表由校研究生会推举。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不能由申诉人所在院部的师生担任。委员会委员因调离等原因需要调整时,应由委员所在单位按规定增补。第八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一)接收申诉材料;(二)审查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S)受委员会委托,根据需要开展必要的调查;(四)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派员担任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五)制作并送达申诉复查决定书;(六)管理申诉档案材料。第三章申请与受理第九条处理或处分决定的学生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就该处理或处分决定提出申诉。第十条学生对学校作出的以下处理或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处理或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依照本办法提出书面申诉:(一)对学生本人作出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二)取消学生本人入学资格;(S)要求学生本人退学;(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它处理决定。第十一条学生提出申诉时,应当向委员会办公室递交申诉申请书,并附上原处理或处分决定书及复印件。申诉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诉人的姓名、班级、学号、所属院部及其它基本情况;(二)申诉的事项、理由、要求,并附上相关的证据、证人材料;(S)提出申诉的日期;(四)本人签名。第十二条对学生提出的申诉,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一)予以受理,同时告知申诉人。(二)申诉材料不齐备或理由不充分,要求申诉人在3日内补正。(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受理:1 .申诉人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申诉人资格。2 .申诉事由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申诉范围。3 .申诉材料不齐备且在限期内未补正的。4 .超过规定的申诉期限的。对于不予受理的申诉申请,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书面告知申诉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第十三条在委员会作出申诉复查处理决定前,申诉人可以书面申请撤回申诉。撤回申诉申请的,申诉复查程序终结。第四章复查与决定第十四条委员会委员和参与复查的办公室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申诉学生、原处理或处分决定的承办部门也可以申请其回避:(一)与申诉人、原处理或处分决定承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承办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二)与原处理或处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三)与申诉人、原处理或处分决定承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承办人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办公室主任决定;委员会委员的回避,由委员会主任决定;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学校决定。第十五条申诉期间,原处理或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第十六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作出申诉受理决定次日将申诉申请书副本送达对申诉人作出处理或处分决定的承办部门。作出处理或处分决定的承办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或处分决定的事实、依据和其它相关材料的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委员会通过会议的形式,根据申诉事项的实际情况,采取书面审查或召开复议会议的方式对申诉进行复查。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予以支持和配合。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复查结论须经过二分之一以上应到会委员同意方为有效。第十八条申诉采取书面审查方式的,委员会通过阅卷和集体讨论对原处理或处分决定的事实、依据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第十九条委员会认为申诉处理需要采取复议会议进行复查的,申诉人或其代理人、原处理或处分决定的承办部门代表应当出席复议会议,并根据复议程序在会议上发言。申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复议会议的,按撤回申诉申请处理。复议会议应当遵循下列程序进行:(一)主持人核对申诉人,宣布申诉事由,介绍参会人员;(二)告知申诉人有关申诉的权利和义务,询问申诉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一经确定有需要回避的人员,复议会议暂停。由原推举机构重新推举人员后,会议继续进行。(S)原处理或处分决定的承办部门代表就有关事实和依据进行陈述,并可以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四)申诉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就事实、理由、证据或依据进行申辩,并可以出示相关证据材料;(五)经会议主持人允许,参会委员可以就有关事项向申诉人、承办部门代表或到场的证人发问;(六)委员会进行合议;(七)出席会议的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复查结论。第二十条委员会在对申诉进行复查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一)事实清楚、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的,予以维持。(二)认定事实不存在,或者作出原处理或处分决定的承办部门超越职权、违反上位法规定作出决定的,原处理或处分决定应予以撤销。(三)认定事实清楚,但认定的情节有误、定性不准确,或者适用依据有错误的,应变更处理或处分决定或者重新作出决定。(四)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本办法以及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的,应重新作出决定。第二十一条委员会认为需要作出第二十条之(二)(三)(四)决定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门会议作出决定。第二十二条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诉,委员会应当自接到申诉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结论的,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第二十三条委员会根据复查结论应作出复查决定。复查决定书包含以下内容:(一)申诉人的姓名、(原)班级、(原)学号和其他基本情况;(二)申诉的事项、理由和要求;(S)原处理或处分决定所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有关规定;(四)委员会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有关规定;(五)复查决定;(六)作出复查决定的日期。第二十四条复查决定书应当在决定作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诉学生本人,并由其本人在送达回执上签收。如本人拒绝签字,则由学校工作人员在送达回执上说明拒绝签字的情况,并由在场的两名见证人签字,视为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二十五条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四川提出书面申诉。第二十六条申诉人在撤回申诉或者接到委员会的正式复查决定后,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向委员会提出再申诉。附贝U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原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号)同时废止。

    注意事项

    本文(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