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细则5篇.docx
学院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为了提高新生的心理素质及调试能力,尽快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学生发展教育科(心理中心)现制定XX学院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一、给心灵加点彩“心理健康”脱口秀大赛1、主要内容:以“心理健康”为主题,用生动、幽默有趣的方式介绍心理健康相关知识,阐述大学生对心理健康的理解,提升大学生自主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的积极主动性,帮助大学生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2、时间:2023年9月11月二、新的征程,心的港湾“宿舍心理之家”评比活动1、主要内容:以宿舍这一最基本的学生团体为活动对象,营造浓厚的心理健康知识学习氛围,真正将心理健康知识活学活用。心理之家建设包括以心理为主题的宿舍布置,如标语、空间建设(既有独立空间又有连接的公共空间),共同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如读书会,晚间夜话等。2、时间:2023年9月10月三、助人我快乐21天助人打卡活动1、主要内容:通过21天助人打卡活动,帮助大学生提升幸福感、价值感与意义感,从而促进身心健康。同时也展现了大学生的良好素质,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促进校园和谐。2、时间:2023年10月12月四、心理健康教育立项1、主要内容:二级学院围绕“新生心语,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自拟主题,针对大学新生学习、人际、生活习惯等方面心理不适应的情况,以引导、陪伴大一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为目标,上报立项材料,并实施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2、时间:2023年9月12月五、心理健康、防艾、防肺结核、禁毒专题视频展播1、主要内容:录制新生心理健康、防艾、防肺结核、禁毒专题视频。新生心理健康视频录制将用访谈的形式,围绕适应问题、人际冲突问题,情绪情感等问题,向新生讲授应对技巧,帮助新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视频将传达到各班级,要求以主题班会的形式进行展播、学习、探讨。2、时间:2023年9月10月六、心理健康知识普及1、主要内容:发放新生心理健康手册,并充分利用线上和线下形式进行心理宣传教育,二级学院组织学生集体学习心理健康手册,激发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兴趣,培养自身主动性学习。2、时间:2023年9月12月七、心理健康知识考试1、主要内容:利用易班平台进行心理知识考试,面向2023级全体新生,通过这种形式让新生学习心理健康常识,识别基本的心理问题,并掌握解决心理问题的技巧,了解求助渠道。2、时间:2023年11月八、心理普查1、主要内容:利用中国大学生心理测评软件进行新生心理普查,通过心理普查了解、跟踪学生的心理动态情况,并筛选出心理危机干预个体,进行心理访谈,做好新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2、时间:2023年10月九、心理访谈1、主要内容:对心理测量筛查出的重点关注对象进行一对一访谈,并对筛查出来的高危个体进行跟踪、咨询。2、时间:2023年10月12月十、朋辈心理志愿者、班级心理保健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培训1、主要内容:针对新生朋辈心理志愿者、班级心理保健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进行理论与技巧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心理学常识,能够高速有效的辨别心理危机个体,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的心理氛围。2、时间:2023年11月12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全面发展创新人才的迫切需要。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当代大学生理想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根据有关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结合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把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工作紧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心理调节能力,培养大学生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基本原则(1)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2)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3)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炼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4)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5)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三、主要任务(1)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2)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有效开发大学生的心理潜能,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3)开展并强化心理现象解析,帮助大学生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4)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大学生消除心理困惑,增强承受挫折的能力,引导大学生珍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自己,善待他人。四、体制机制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工处(部)团委、总务处、保卫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研室、研究生处、藏医系、藏药系、继续教育部、附属医院负责人。(1)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统筹、分级管理、专业引领、行政保证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体制。(2)进一步发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职能。每年定期召开1-2次会议研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文件,提供政策保障;协调各部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工作;定期听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汇报;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提供人员、物质、经费保障等。(3)“心理之家”四级构建模式。根据我校的学生管理模式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现状,建设“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计划与组织、宣传与推广、指导与咨询等事务)一一专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工作站:负责组织和落实本系(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工作)一一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委员工作站)一一宿舍心理信息员”,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等基层力量的作用。构造四级(校级、系(部)、班级、宿舍)、两线(教师线、学生线)组成的工作队伍,旨在通过心理之家的建设,促进学生“自助助人、互助成长”,进一步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一级建设:校级心理之家(心理教师和心理委员工作站)。依托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建立专兼职的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和各系选派的心理委员工作队伍,开展大型心理健康活动。全面规划和领导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作出决策。二级建设:系(部)级心理之家(辅导员工作站)。在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的统一领导下,与各系(部)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共建,将各系(部)专职辅导员纳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通过辅导员工作站,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小组,实时对学生进行危机评估,协助制订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专职辅导员在心理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三级建设:班级心理之家。由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统一领导,各班班长、心理委员具体负责。同时在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下设心理委员工作站,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四级建设:宿舍心理之家。以寝室为单位,设立寝室心理信息员,在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的指导下,通过宿舍之家的建设化解寝室矛盾,增加自我认识水平,促进寝室成员和谐相处,减少危机发生概率,增强危机应对意识。五、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设立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下设心理学教研室),形成一支以校内外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补充,聘请社会力量为辅助,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的通知(教社政20052号)的要求,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心理咨询教师,结合我校实际,保证1名专职教师情况下,从辅导员中培养2-3名兼职心理学教师。聘请校内外医学、心理学和德育方面的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和咨询员。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教师的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特别是直接从事心理咨询服务的教师,应具有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专职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原则上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系列并评聘相应的职称。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应计算相应工作量。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教师的培训工作。保证相关人员每年接受不低于20学时或至少1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结合我校实际,委派我校心理教师到援藏学校接受心理学相关培训。适时安排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支持相关教师结合实际开展科学研究,鼓励相关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挖掘、总结我校藏医药经典著作中关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参与意识,加强专业教师、管理干部、后勤服务人员对学生健康教育责任。学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对作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重要力量的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和学生宿舍管理员等后勤服务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六、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体系建设(一)教学体系建设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文件精神,将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并作为公共必修课设置2个学分,32-36个学时。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科学规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切实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制定专门的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寓心理健康教育于思想政治工作和“两课”教学过程中,积极引导广大同学树立积极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服务体系建设1 .充分利用“5.25心理健康”主题宣传月平台,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贴近学生需求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2 .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开展符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心理情景剧、心理沙龙、知识竞赛、心理美文美图征集等形式,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3 .认真做好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加强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普测追踪,摸底建档。新生(本科生、专科生)入学后,由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统一规划、组织新生心理健康普测。以心理普查为基础,建立筛查、干预、追踪、监控一体化的防御体系;定期对在校学生进行心理筛查,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学生信息库”,做好特殊个案研究。心理普查及心理咨询结果及时统计、及时反馈,对可能形成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主动约请,并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四)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1 .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积极开展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充分考虑学生个体、原生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因素,从危机评估、危机即时干预、危机后干预的全程角度,建构多层次、全方位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完善宿舍、班级、系(部)、学校四级心理防护网络,形成早预防、早发现、早评估、早干预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2 .健全并执行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各项机制。完善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制度、心理异常学生及时报告制度、重点关注学生定期谈话制度等,完善从学生骨干、辅导员、到系(部)、学校的快速危机反应机制,完善从心理发展中心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快速危机干预通道,加强对精神疾病学生康复及康复后的关注跟踪。3 .建立宿舍、班级、系(部)、学校心理危机四级预警系统。学生发生异常情况后,宿舍心理信息员、班级心理委员等各级学生骨干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并寻求支持。出现危机情况时要立即向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报告,并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地干预。心理咨询人员要牢固树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意识,如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4 .各系(部)对有较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予以重点关注,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将学生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处理。转介过程应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七、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件L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投入,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划拨专项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列入学校一级预算。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和心理测试软件、人员业务培训、外出学习交流、讲座咨询活动、科学研究和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等工作。5 .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用房和场地,打造功能齐全、服务规范、运作高效的咨询服务场所。6 .学校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常用心理测量工具、统计分析软件和心理健康类书籍等心理健康教育产品。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全面发展创新人才的迫切需要。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理想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育德与育心相统一,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和身心发展特点,培养学生理性平和、阳光向上的积极心态,增强学生心理调节、社会适应、挫折承受和危机应对能力,帮助学生锤炼坚强的意志和品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二、总体目标(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队伍健全、活动丰富、服务完善。大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心理健康意识,掌握心理保健技能。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全面提升,学生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协调发展。(三)提高心理健康工作水平,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常见心理问题识别、干预水平不断增强。重点学生群体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及时、措施得当。三、基本原则(四)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问题,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坚持心理健康工作面向全校开展,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结合。充分发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辅导员等育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培养他们自主自助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发展性与服务性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和生命教育,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充分挖掘学生心理潜能,培养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加强心理问题的预防和疏导,构建突发事件危机干预体系,预防和减少个人心理问题的发生。四、机制建设(五)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团委、宣传统战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研究制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六)心理咨询中心具体负责协调和组织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培训以及咨询工作;各学院成立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站长,学生工作者为成员的学院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站,安排1名以上有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基础的学生工作者对本学院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个宿舍设置宿舍心理信息员,定期汇报宿舍成员情况,形成宿舍、班级、学院、学校四级学生心理异常情况反馈的网格体系。学生班委会、团支部、心理协会等学生组织要积极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形成学校统筹、分级管理、专业引领、行政保证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体制。(七)心理咨询中心要围绕规范管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专兼职心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理咨询案例督导等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五、队伍建设(A)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要以专职为骨干、兼职为补充、社会力量为辅助,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按学生数的1:4000足额配备专职心理咨询教师,按照1:3000足额配备兼职心理咨询教师。(九)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队伍的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工作。专职队伍应具有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相应的心理咨询执业资格,兼职队伍应具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专业背景或相应的心理咨询执业资格。专兼职心理教师必须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队伍的专业培训工作。心理咨询中心要研究制定专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培训工作需纳入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队伍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兼职队伍每年接受培训或参加学术会议要在1次以上。适时安排从事心理咨询的人员接受专业督导。支持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鼓励相关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十一)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参与意识,加强专业教师、管理干部、后勤服务人员对学生健康教育责任。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要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对作为心理健康教育中重要力量的辅导员、班主任等,每年至少参加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六、课程建设(十二)发挥课堂教学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设置公共必修课,3236学时,给予2个学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堂教育。(十三)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科学规范教学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通过线上线下、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兼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按1课时/小时计报酬,在心理咨询中心以及学生公寓心理咨询室值班按0.5课时/小时计报酬,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工作情况由心理咨询中心报教务处发放课酬。根据工作需要,专职心理教师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对学生进行咨询和值班的,参照兼职心理教师的标准给予工作报酬。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按6个课时/次计算,每次讲座时间不低于1.5个小时。此项工作报酬从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中支出。七、活动体系(十四)心理咨询中心、各学院要将适合大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专业学习中。辅导员、党团工作者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级工作、党团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打造贴近学生、效果显著的特色项目和品牌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十五)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广播、橱窗板报、校刊校报、网站网页、微博微信等媒体,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十六)要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满足学生自我成长的心理需要。重视班集体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学生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社团,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调动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八、咨询服务(十七)开展经常性的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心理咨询中心、学院心理辅导员站通过个体面询、团体辅导、行为训练、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加强心理咨询制度建设。健全心理咨询的值班、预约、重点反馈、个案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等制度。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严格遵循保密原则,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学生隐私。重视自杀预防,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及时转介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到专业卫生机构接受治疗。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专业水平。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咨询服务。九、心理危机干预(十九)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各学院要通过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定期排查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并会同心理咨询中心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加强对患精神疾病学生康复及康复后的关注跟踪。(二十)建立心理危机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畅通心理危机异常信息反馈渠道,做到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适时转介。(二十一)做好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和善后工作,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减少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师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认识以及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十、条件保障(二十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学校按每年每生10元标准(注:河南省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建设标准为每生10元,河南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性单位建设标准为每生15元)划拨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单列,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二十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场地建设。根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设立数量足够、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预约等候室、个体咨询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测评室等相关功能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心理测量工具、统计分析软件和心理健康类书籍等心理健康教育产品。(二十四)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场地的设立要以方便学生为原则,开放的时间要能满足学生的咨询需要。(二十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X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办法(xx大学学生管理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废止。大学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根据我院大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积极创造条件,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引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一、基本原则1 .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2 .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3 .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炼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4 .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5 .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二、主要工作1 .坚持开展心理健康日常教育活动。一是心理咨询室的日常咨询工作。咨询室设在教学楼2509室,帮助学生们解答各种心理问题,并注重保护学生隐私。二是做好重点学生的跟踪关注及心理干预,对容易产生心理问题的重点学生进行深入约谈,确保及早发现,及早引导。三是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小型、多样、趣味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播放有关心理健康指导内容的电影、召开小范围座谈会等。2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为我院大一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课程。该课程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3 .开展我院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按照省教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并最后撰写测评报告和总结。力争对我院学生心理问题能够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服务,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4 .加强心理健康协会的建设工作。5 .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机制。要规范学院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级网络机制。二级学院要及时上报问题学生的相关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要进行干预,必要时要劝学生休学,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1)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要进行密切的关注和跟进,通过辅导员、班主任、班团干部、心理保健员的共同配合,给予问题学生充分的疏导和心理解压。(2)在各班设立心理保健员。各二级学院、班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强化学生自觉参与意识,提高广大学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的兴趣,努力构建和落实大学生心理危机高危人群预警机制。(3)加大对心理健康专家、心理健康咨询老师、心理健康辅导员等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我院的心理健康的教育氛围。在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指导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及早发现、预防和有效干预工作,防止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等恶性事件的发生。6 .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的更新与维护。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需将网络平台建设列入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内容,并充分开发利用网上教育资源。因此,需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的更新与维护,并增加相应专栏,例如,心理知识专栏(心理健康知识、社会心理现象、文章、书籍、电影等);心理咨询及预约专栏(预约方式、心理咨询教师的排班时间、心理咨询介绍、咨询须知、保密原则、咨询设备等);心理测评专栏(提供专业测验或趣味测验工具);社团活动专栏(心理社团介绍、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等);通知公告专栏(发布各类通知,如学校公告、活动安排等);课程设置专栏(心理类课程介绍,如在线课程资源、视频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文件精神,健全我校校级、院级、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当代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细则。第二章宗旨、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第二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宗旨。为全体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和指导,促进其心理健康成长和自我潜能的充分发挥。第三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学生心理调节的能力,培养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第四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二)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又要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工作。(三)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练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四)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心理调适能力。(五)坚持解决心理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第三章机构、人员和经费第五条XX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学生工作部(处)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机构,挂靠学生工作部(处)。第六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由学校党政主管领导任名誉主任或顾问;设一名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发展和业务工作;设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各一名,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管理;一支四人以上的工作队伍专职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第七条各学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辅导站挂靠学院分团委,至少选配一名心理辅导员,负责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个班级选拔心理委员一至两名,协助辅导员开展本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第八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制度。按教育部要求配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并聘任符合要求的兼职心理咨询师。第九条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本着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心理咨询队伍专业化的原则,通过专、兼、聘等多种方式,建立一支以少量精干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第十条确保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正常运转,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咨询设备添置,组织专题辅导、讲座、报告,征订报刊、书籍、杂志以及师资培训等项目。第四章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第十一条要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不良、自我管理困惑、人际交往障碍、交友恋爱挫折、考试紧张焦虑、求职择业矛盾、人格发展缺陷、情绪调节失衡、经济困难压力等心理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第十二条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丰富拓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联动机制,形成课内与课外、预防与干预、咨询与自助、教育与科研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第十三条要不断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机制,保证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需的工作经费和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和督促检查,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为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第十四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一)制定中心健康教育规划;(二)做好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查工作;(S)通过各种媒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四)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及讲座;(五)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与个别心理咨询;(六)实施心理危机干预,鉴别并转介需要到精神科就诊的学生;(七)选拔并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八)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讨;(九)协助国家、省级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和各学院做好相关的各项工作;(十)面向社会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促进全民心理健康,提升全民综合素质服务。第五章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和环节第十五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全体教职工,特别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要结合教学工作过程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辅导员不仅要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作用,而且要在增进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中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第十六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第十七条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开设一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在其他学期开设相关的公共选修课程,形成系列课程体系。要根据师资条件逐步增开与大学生素质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有关的选修课程。通过课堂、讲座等形式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大学生学会自我调适;使大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自觉开发智力潜能、培养创新务实精神;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战胜挫折的信心;提高自我控制、有效调节情绪和情感的能力,从而消除心理困惑。第十八条科学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进行科学规范的心理测试,运用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量软件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加强跟踪辅导,并对心理测试结果做出科学评价和利用。第十九条建立学生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加强自杀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心理咨询热线、网络咨询等形式为全校师生提供紧急援助服务。通过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危机预防工作。第六章心理健康教育的范围和方式第二十条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要注意区分学生的思想道德问题和心理问题,要善于对学生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或咨询,遇到有疑难问题时及时主动地与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沟通联系,以便给有心理困惑、心理障碍的学生以及时必要的帮助。第二十一条要严格区分学生一般的心理困惑、心理障碍与精神疾病等特殊问题的界限。必要时要与专业卫生机构取得联系,邀请专家进行会诊,特殊学生要及时转介到医院诊治。第二十二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与学术交流活动,为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有效方法和手段。第二十三条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要通过个别咨询、团体咨询与辅导活动、心理行为训练、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辅导。第二十四条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校刊、校报、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介及第二课堂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通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高水准的氛围,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第二十五条通过提高广大学生的认知水平,掌握心理应激规律,完善个性品质,帮助大学生对现实生活和自我成长的各种问题做出正确的、适度的心理反应。第七章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第二十六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培养。专职教师的培训工作要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各学院心理辅导员要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争取在1-2年内实现心理辅导员持证上岗,确保心理辅导员的专业化。对班主任、辅导员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普及培训。第二十七条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经过培训提高,专职心理咨询师和兼职心理咨询师要逐步达到持证上岗。第二十八条心理辅导员是指专门负责所在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员。心理辅导员由所在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选拔并与学生工作部(处)共同管理。担任心理辅导员的老师应符合规定的基本素质和任职条件,必须遵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本职任务。第二十九条心理辅导员的任职条件为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有高度的爱心、责任心和奉献敬业精神。具有心理学、教育学或医学背景的教师或专职辅导员优先选用。第三十条心理辅导员的主要职责:(一)遵守保密原则。心理辅导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遵守保密原则;(二)定期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培训和督导,能够识别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并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