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学院现金管理暂行规定.docx

    • 资源ID:227355       资源大小:15.91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学院现金管理暂行规定.docx

    学院现金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学院的现金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证现金的合理使用及收付过程的安全、合法和完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高校财务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一、现金结算原则(一)学校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能够采用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的,一律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学校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推行公务卡,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后,财务处原则上不再借款。(二)IOO元以内(含100元)的零星购销支出可以支付现金,100元以上不超过2000元的允许支付到个人银行卡,超过2000元以上原则上应通过转账支付到提供货物、服务或劳务方账户(属于个人账户的应提供对方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特殊情况需要用现金支付的或不能支付到对方账户的必须说明合理理由,并附上相关的支付凭证(如pos单、网银转账的凭单、电子商务交易记录等),经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三)严格控制现金结算审批,严禁超范围使用现金。(四)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现金使用安全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二、现金的使用和管理(一)借用现金必须是本单位的在编人员,外单位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不准借用现金。财务处必须严格控制私人借款,遇有特殊情况,在不超过本人一个月的工资数额内,经本单位负责人和财务处处长批准后方可借给,借款人必须提出明确的还款计划,并按时归还。(二)现金出纳负责现金的收支、保管和现金日记账的登记等工作,每日终了,将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库存现金实有数核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严禁私自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实物或其它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抵充库存现金。库存现金超过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自行保管或以个人名义私设账户。(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财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确保现金安全完整。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违法行为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四)加强网银病毒防护和防黑管理。使用网银业务时,应确认杀毒软件、防火墙等防护程序正常运行,加强漏洞扫描、入侵检测等软件技术,防止网上银行业务交易系统受到来自网络的恶意攻击和非法侵入。(五)应加强网银日常运行与维护的管理,及时跟踪、发现和解决网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更新网银系统安全保障技术和设备,确保网银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度和操作规范持续稳定运行。三、现金支付范围(一)以下项目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卡:1、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学生奖、贷、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非采购的小额零星商品(含农副产品)和服务购买支出;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培训费、会务费、学费等;7、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帐结算不方便,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二)其他确实不能使用转账结算或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如慰问支出等。需经用款单位提出申请,并经财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四、现金业务办理(一)收取现金必须开据学院统一使用的票据,写明缴款人、款项内容、金额等,不得涂改。(二)使用现金支付的每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合法凭证,并按照审批权限和相应程序进行审批签章。(S)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四)现金支付金额2000元以上的,应当提前两天向财务部门预约,以便安排现金。(五)转账支付的应提供准确无误的收款人银行账号及开户单位名称,相关信息提供不准确的责任自负。(六)采用公务卡结算应提供与合法原始凭证金额、单位名称一致的POS结算单。(七)网上商城购物应提供和合法原始凭证金额、单位名称一致的在线付款凭单。本规定从2022年6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项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本文(学院现金管理暂行规定.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