吨硝酸铯和200吨氢氧化铯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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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硝酸铯和200吨氢氧化铯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x
关于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吨硝酸钠和200吨氢氧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吨硝酸钝和200吨氢氧化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审批申请等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我局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批复意见及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批复意见。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发改局项目统一代码:2107-360598-04-05-445910o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类环境风险与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其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范环境风险的措施。(二)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光大道以南,新余高新区化工集中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0'53.885",北纬27。5117.646。项目利用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6车间约2000m2现有厂房,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主体工程新建硝酸钝生产线及氢氧化钝生产线;依托现有厂房设置仓库等贮运工程;综合楼、配电房、锅炉纯水站、消防泵房、倒班楼/食堂、消防水池、门卫室等公用及辅助工程依托厂区现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和初期雨水池等依托现有设施设置,新建工艺废气喷淋塔及排气筒。本项目以硝酸、老厂自产的碳酸钠溶液等为原料,经转型反应、压滤除杂、浓缩结晶、离心分离和干燥等主要工序得到硝酸钠产品;以氢氧化钢、老厂自产的硫酸钠溶液等为原料,经苛化、压滤、浓缩、离心等主要工序得到氢氧化钠产品和副产品硫酸领U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00吨硝酸钠和200吨氢氧化钝产品规模。二、项目建设和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作业区场界噪声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做好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和施工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雨、污水排水系统。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鸵污染物排放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工业废水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同时满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要求后接入高新区污水管网,再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袁河。(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选择先进的、密闭性能好的设备,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废气污染物浓度达标。项目生产工艺废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加强设施运行维护,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等重点防治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按规范要求设置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并建立进出库台账,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六)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I2348-2008)3类标准,保障周边各环境敏感点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的环境噪声限值。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认真制定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环境风险控制并消除对外环(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境的污染影响。(八)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废水排放口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九)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本项目防护距离设定厂区边界外延IOO米范围。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十)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信息公开。应按规定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制定严格的岗位环保责任制,并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台账管理,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同时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批复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一)项目建设要求。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竣工验收要求。你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你公司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三)排污许可要求。你公司需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排污许可要求进行环境管理和污染物排放。四、其它环保要求(一)项目变更环保要求。本批复仅限于报告书中所确定的内容,其相关内容应符合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规划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的批准要求。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须向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申请重新审批。(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日常环保监管。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将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