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docx
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二。二一年十二月刖百5第一章发展形势6一、重要意义6二、发展基础7三、主要问题8四、发展机遇9第二章总体要求11一、指导思想11二、基本原则H三、建设目标12第三章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15一、建设标准15二、建设内容16第四章建设布局和建设任务20一、建设布局20二、建设任务25第五章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27一、强化质量管理27二、统一上图入库28三、规范竣工验收28四、加强建后管理29五、严格保护利用30第六章效益分析31一、经济效益31二、社会效益31三、生态效益31第七章实施保障33一、加强组织领导33二、强化规划引领33三、加强资金保障34四、加大基础支撑34五、加强风险防控35六、营造良好氛围35前S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将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列为首要任务,明确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加快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农业农村厅以“十二五”以来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和深入调研数据为基础,认真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密联系辽宁实际,并与相关规划有效衔接,编制了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分析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发展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布局和建设任务、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效益分析以及实施保障等,是指导各地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规划期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第一章发展形势一、重要意义(一)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内农业生产要素趋紧、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以及国际环境挑战,中国粮食安全问题越来越紧迫,必须立足于集约化经营,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产出率和水资源利用率,以内涵开发为主,促进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辽宁作为全国粮食主产省,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担当和必然选择。(二)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顺应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变化所需。现代农业以规模农业为基础,对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和抗灾能力提出越来越高要求。农田建设要顺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必须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保障粮食安全,实现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需动态平衡。(三)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既可以推动田、土、水、路、林、电一体化,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产业兴旺奠定基础;又能够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打造水清土净、郁郁葱葱田园风光,提升农村居民生产环境和生活质量,为生态宜居保驾护航;同时还能够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扩大农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为生活富裕增添动力。二、发展基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初具规模。“十二五”以来,在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合力推动下,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初具规模。到2020年,全省建设高标准农田2645万亩,为粮食连年丰收提供了重要支撑,为巩固粮食主产省和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2011-2020年,全省年均粮食总产量约446亿斤,比2001-2010年年均总产量提升近110亿斤。(二)农田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明显提升。通过持续多年集中连片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和配套水平得到有效改善,抵御自然灾害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促进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带动了农业机械化的快速提升,提高了水土资源的利用率和耕地的产出率,加快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提升了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三)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通过集成推广黑土地保护利用、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土保持治理、农田林网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农田生态系统,增强了农田生态防护能力,减少了农田的风蚀水蚀,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有效促进了农业绿色发展,节水、节电、节肥、节药效果明显。(四)推动农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产条件,显著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出效益。据统计,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平均每亩可带动农民增收近500元,为全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支撑。(五)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我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贝I(辽农田(2020)5号)和辽宁省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辽财农规2019)7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评审、施工、监理、验收、管护等6个关键环节的管理办法,形成较为完善的“1+6”管理制度体系,有效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顺利实施。三、主要问题(一)建设改造任务繁重。我省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例约35%,大部分耕地仍然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耕地质量不高等问题。同时,受到自然灾害破坏等因素影响,部分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不同程度存在着工程不配套、设施损毁等问题,影响农田使用成效,改造提升任务仍然艰巨。(二)资源约束条件加大。新一轮机构改革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属不同部门管理,项目区分割林立,呈散状分布,未来区域布局难度加大。辽宁水资源短缺,分布不均,春旱多发,局部地区出现地下水超采现象。土壤有机质下降,养分不平衡,黑土地退化和肥力下降风险较大。(三)资金配套压力较大。2021-2030年期间,我省经济预期仍处在复苏增长阶段,地方财力不足,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投入困难较大,省级配套资金增长受限,市、县配套能力不足,压力加大。(四)技术支撑力量薄弱。项目设计水平不高,信息化管理滞后。高标准农田建设尚未与信息化建设结合,需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上图入库”,将项目建设前期资料、档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监控、病虫害监控、农机作业数据、作物长势分析等数据实行动态采集,通过分析研判,实现预警,提供决策依据。(五)建后管护亟待健全。全省农田建设重建轻管问题比较突出,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不明确,监管制度不健全,维护经费不足,管护措施和手段薄弱。一些项目日常管护不到位,设施损毁得不到及时修复,工程使用年限缩短,使用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四、发展机遇(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党的十九大以来,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带来的深刻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理顺管理体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为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二)管理体制更加规范高效。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新体制,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管理,改变了过去农田建设五牛下田、分散管理的局面,充分发挥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集中高效管理优势,为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三)广泛社会共识正在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经济稳定的基础性战略工程,事关农民脱贫致富、农村产业兴旺,事关农村田园优美、农村生态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全民。“十二五”以来,全省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社会各界高度认同,农民群众普遍欢迎。(四)未来发展前景潜力巨大。辽宁是国家粮食主产区,地处“玉米种植黄金带”,是全国重要的玉米生产大省,也是粳稻重要产区。全省坡度W2。耕地面积在4700万亩左右,适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资源开发潜力较大。各地在实践中结合不同地域水文气象、地形地貌、种植结构和土壤类型积累探索了多个旱田、水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模式,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经验。近年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扩大,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潜力越来越大。第二章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保障粮食产能、恢复耕地地力为首要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建和改造并举,建设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整体谋划,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责任,严格落实中央财政投入,保障地方财政配套,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农田建设和管护。(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衔接乡村振兴、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统筹谋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种子繁育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步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和黑土地保护工程。(三)集中连片、整体建设。重点支持产粮大县、大中型灌区优先打造高标准农田。突出集中连片,整村、整乡覆盖,整流域大规模高质量建设。支持开展“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提高建设管理效能,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四)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综合考虑农田基础条件、增产潜力、障碍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结合区域特点、把握关键,以水田、旱田为基本分类,确定符合区域特点的建设模式、建设重点和建设内容。(五)绿色发展、生态环保。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少硬化、不填塘、慎砍树、禁挖山,推广使用生态环保新材料、新技术、新模式,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高标准农田。(六)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强化用途管控,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健全建后管护机制,确保长期发挥效益。建立健全激励制度、约束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管,强化粮食生产利益补偿,实现良田粮用。三、建设目标2021-2025年,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106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12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89万亩;2026-2030年,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50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10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48万亩。通过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力争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优先打造成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712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89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219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37万亩。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基础。专栏1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指标序号指标目标值属性1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712万亩约束性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89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219万亩到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37万亩2高效节水灌溉建设2021-2025年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0万亩预期性2026-2030年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3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亩均粮食产能提高到650公斤预期性新增高标准农田水稻亩均产能提高50公斤,玉米亩均产能提高100公斤左右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的平均水平4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10%以上预期性5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100%预期性第三章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一、建设标准遵循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33130)等规程要求,制定全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定额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等为基础的农田建设地方标准体系,依此标准设计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统一规范工程建设、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待国家新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出台后,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改造提升项目优先选择建设年限较早、投入较低、建设内容全面不达标,已纳入“国家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区域。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逐步加大,到2030年一般应达到3000元左右。各市县区可结合本地经济水平、政府投入和融资能力等条件,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本地区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的亩均投资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适度提高亩均投资标准。专栏2健全地方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制定,构建以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定额、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为基础的农田建设地方标准体系,规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预算和报告编制等工作,适时调整投资标准,提高建设质量。二、建设内容(一)田块整治。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确定田块的适宜耕作长度与宽度。开展土地平整,通过表土剥离、客土回填、挖高填低等措施,合理调整田块地表坡降,提高耕作层厚度。治理坡耕地,防治土壤水蚀。改顺坡垄为横坡垄,改长垄为短垄,等高种植;打地填、修筑植物护坎、较长坡面种植物防冲带;坡耕地适宜地区修建梯田,推行改自然漫流为筑沟导流,固定生态植被等,预防控制水蚀。建成后,农田土体厚度宜达到50Cm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平均达到20Cm以上,平原区旱地耕作层厚度平均达到25Cm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一般不超过8%。(二)土壤改良。以黑土地保护修复为重点,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由于长期高强度利用,全省大多数耕地,特别是辽河流域土壤有机质消耗流失多,秸秆、畜禽粪肥等有机物补充回归少,导致有机质含量大幅降低,耕地基础地力下降。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期,应加大土壤改良的力度,增施有机肥。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应配套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覆盖、深松深耕、粮豆轮作等措施,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护修复黑土地微生态系统,提高耕地基础地力。结合耕地质量监测点现状分布情况,开展长期定位监测,监测耕地质量变化状况。高标准农田的土壤PH值宜在5.57.5(盐碱区土壤PH值不高于8.5),平原区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一般不低于20gkg0专栏3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为切实保护和恢复好黑土地资源,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聚焦典型黑土区,建设黑土地保护标准化示范区。通过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轮作,加强坡耕地与风蚀沙化土地综合防护与治理,推广节水技术,加快保护修复黑土地生态环境,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三)灌溉与排水。针对渍涝导致的土壤黏重和盐渍化等问题,按照区域化治理,灌溉与排水并重,渍、涝和盐碱综合治理的要求,以提高灌区输水、配水效率和排灌保证率为目标,科学规划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合理配套建设和改造输配水渠(管)道、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完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源工程,加强雨水和地表水收集利用。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和喷灌、微灌等节水措施,支持建设必要的灌溉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保证率和用水效率。倡导建设生态型灌排系统,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生产率明显提高。实现水田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510年一遇,l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l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13d暴雨3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四)田间道路。按照生产作业需要和农业机械化的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整修田间道路。合理确定路网密度,配套机耕路、生产路。机耕路路面宽度宜为46m,一般采用泥结石或砂石路面,暴雨冲刷严重地区应采用硬化措施。生产路路面宽度宜为23m,一般采用泥结石或砂石路面。平原区需满足大型机械化作业要求,路面宽度可适度放宽,修筑下田坡道、桥涵、错车道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达到100%.山地丘陵区达到90%以上。(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因害设防、合理布局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在风沙危害区配套建设和修复农田防护林,水田区可结合干沟(渠)和道路设置防护林。治理侵蚀沟,修复和保护耕地。按照小流域为单元治理的思路,采取截、蓄、导、排等工程和生物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控制农田水土流失。建成后,区域内受防护农田面积比例一般不低于90%,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六)农田输配电。对适宜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合理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结合。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设施具备供电条件,电网运行负荷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七)科技服务。建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推广免耕少耕、黑土地保护等技术措施,保护和持续提升耕地质量。推进数字农业、良种良法良机、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措施,建设定位监测体系、完善田间监测网络,达到科学施肥施药技术全覆盖,良种覆盖率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明显提高。(八)管护利用。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加强管护资金使用监管,及时修复损毁工程,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建立奖补机制,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第四章建设布局和建设任务一、建设布局基于“质量一产出一效率”的耕地利用分区指标因子,综合考虑区域地形地貌、气象水文、生态环境等因素,按照农业增产制约因素相近、地理位置相连、经济水平类似和不打破县级行政边界的原则,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辽西粮食生产保护区(I区)、辽中粮食主产区(区)、辽东粮食生态保护区(I区)、辽南粮食增效区(W区)四个区域,如图1所示。120o0,0,E122°0'0"E12400'0"E12600'0"Nbo寸N-Ooozb N-OO。寸Nbbj寸N=O00寸120o0,0hE122o0,0mE124°0'0"E图1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图(一)辽西粮食生产保护区(I区)。位于辽宁西部山地丘陵地带,包括凌海市、义县、太和区、阜蒙县、海州区、新邱区、清河门区、细河区、建平县、朝阳县、喀左县、北票市、凌源市、龙城区、双塔区、兴城市、建昌县、绥中县、南票区、连山区等县(市、区),耕地总面积约为142万公顷。该区域水资源相对匮乏,生态系统偏脆弱。受蒸发量大、土壤沙化影响,耕地缺水、缺肥、沙化贫瘠,作物生长季干旱灾害频繁发生。建设重点应以抗旱减灾为目的,以滴灌工程、水源工程、输水工程为重点工程构成要素,辅以高效节水科技要素,通过高效节水措施,提高农田抗旱能力和节水效率,形成田间灌溉设施完善、灌溉保障较高的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末,辽西粮食生产保护区(I区)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40%以上;到2030年末,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接近50%。专栏4高效节水灌溉示范为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在水资源相对匮乏的辽西地区进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主要以滴灌、微灌等灌溉模式为重点要素,辅以水源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工程措施,形成田间设施完善、灌溉有保障、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鼓励推广用水计量和智能控制技术。(二)辽中粮食主产区(II区)。位于辽宁中部平原地带,包括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辽中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铁西区、于洪区、浑南区、台安县、北镇市、黑山县、彰武县、辽阳县、灯塔市、太子河区、文圣区、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调兵山市、清河区、盘山县、大洼区、双台子区、兴隆台区等县(市、区),耕地总面积约为232万公顷。该区域是典型的辽河平原黑土区,耕地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水平高,是全省粮食生产主产区聚集区。中西部和中北部旱田区气候适宜、地势平坦、土壤肥力较高,耕作基础好,但春季干旱易多发,应以完善农业机械化作业为主,适度建设灌溉水源工程,突出解决春季干旱,形成土地集约化、农业机械化、农业现代化的高标准农田。中北部平原灌区和自流灌溉区河流水系较多,灌区体系完善,稻作区地势较低易涝,应以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工程为重点工程构成要素,形成渠系水利用系数、田间道路通达度、机械化耕种收综合作业水平较高的高标准农田。中北部依靠灌区自流灌溉外的地区,应以机电井工程灌溉、灌排渠系工程为重点工程构成要素,辅以土壤改良、增加土壤有机质和节水灌溉技术等科技要素,形成水源有保障,沟渠、路网配套完善的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末,辽中粮食主产区(区)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接近55%;到2030年末,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60%以上。专栏5整区域推进示范在耕地开发潜力大、水源基础条件好、生产积极性高的辽宁中部平原区推进百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建设,提升耕地质量,完善沟渠、路网、林网、电网等配套设施,形成规模化经营水平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的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Q(三)辽东粮食生态保护区(In区)。位于辽宁东部山地丘陵地带,包括岫岩县、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新抚区、望花区、顺城区、东洲区、本溪县、桓仁县、明山区、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振安区等县(市、区),耕地总面积约为59万公顷。该区域山地多,平地少,森林覆盖率大,降雨集中频繁强度大,易发生山洪内涝和山水冲蚀。旱田区应以防洪减灾为目的,以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坡面防护工程为重点工程构成要素,形成设施完善、抗灾能力强的高标准农田。水田区主要为引水灌溉,以农田防护工程、拦河工程和蓄水工程为重点工程构成要素,形成设施配套、稳产高产、抗灾能力较强的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末,辽东粮食生态保护区(I区)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接近50%;到2030年末,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接近55%。专栏6绿色生态农田示范为提升农田生态功能,在辽东低山丘陵区进行高标准绿色农田示范区建设。以防洪减灾、生态保护为目的,以土壤改良、生态沟渠为重点建设内容,集成推广绿色、优质、高效生态修复技术,提升农田生态保护功能,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打造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防洪减灾、生态涵养为一体的高标准绿色农田。(四)辽南粮食生产增效区(IV区)。位于辽宁南部沿海丘陵地带,包括瓦房店市、庄河市、普兰店区、金州区、海城市、千山区、大石桥市、盖州市、鲸鱼圈区等县(市、区),耕地总面积约为66万公顷。该区域处于辽宁南部平原、丘陵和山地交错地带,耕地自然质量、产出水平和利用效率较高,地形比较复杂。该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应以优质、高产、高效为目的,以精准灌溉施肥为重点建设内容,辅以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等科技要素,形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优质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末,辽南粮食生产增效区(W区)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40%;到2030年末,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50%o专栏7数字农田示范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的辽南地区,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农田建设、生产、管护相融合的数字农田示范区建设,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重点推进精准灌溉施肥、智能控制等技术,配套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农田建设和管理监测系统,对工程建后管护和农田利用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形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优质高效、精准调控的高标准农田。二、建设任务根据各地耕地资源总量、水土资源条件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统筹安排各地建设任务。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单位:万亩市别2021-2025年新建面积2021-2025年改造提升面积2026-2030年新建面积2026-2030年改造提升面积新建面积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新建面积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辽宁省1067120389507100648沈阳市21010601205100大连市20201620鞍山市601251060抚顺市56110530本溪市155515丹东市95102025锦州市551054451580营口市3372021520阜新市1272540502055辽阳市50151033铁岭市20525451401580朝阳市923735503555盘锦市2022545葫芦岛市2522515530沈抚示范区4第五章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一、强化质量管理(一)规范开展项目实施。推动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项目资金公示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及时分解落实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和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实现农田建设项目集中统一高效管理。(二)开展耕地质量监测。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标准,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定位监测和调查,主要跟踪监测土壤理化性状、区域性特征等指标,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后粮食产能水平,从而实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三)健全项目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推进项目实施。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监督评价。省、市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和财政等相关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督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开项目建设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对工程招标及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作用,坚决防范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二、统一上图入库(一)建立信息平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以“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为基础,理清底数,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建成全省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现代化监管系统。(二)加强动态监管。对接国家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与区域布局相匹配,综合运用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力信息系统、移动通讯、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布设一定数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测监管点,动态监测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运行情况。(三)强化信息共享。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省市县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对数据进行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三、规范竣工验收(一)明确验收程序。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在县级初验后,依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报告及时组织竣工项目市级验收,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应对不低于10%的当年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二)规范档案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存档。要逐步推行项目档案管理的数字化和信息化,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理台账,全面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产能变化情况。(三)做好工程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要做好工程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变更权属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权属清晰。四、加强建后管理(一)明确管护责任。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完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转。要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日常维护。同时加强对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二)健全管护机制。按照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结合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日常管护,鼓励农民以承包、租赁和股份制等方式经营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鼓励各地推广实施“损毁工程险”,创新建后管护模式。(三)落实管护资金。以县域为单元,建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工程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对灌溉渠系、节水设施、田间道路、生产桥(涵)、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进行管护,各级政府要加大运行管护经费的财政补助力度。积极探索村民“一事一议”、使用者付费和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确保建成的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五、严格保护利用(一)强化用途管控。一般耕地上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向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最新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依法组织市、县政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补充建设同等数量、质量的高标准农田。(二)加强农田保护。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措施和保护制度,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养结合,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升,达到可持续发展。对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严禁将不达标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农田。(三)确保良田粮用。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产粮大县奖补政策和农民激励政策,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良田粮用。第六章效益分析一、经济效益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收益将得到提升。据调查分析测算,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能够降低粮食生产损失5%15%,增加粮食产能10%20%o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节本增效。据统计,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等措施可减少田间耕作成本5%15%。二、社会效益高标准农田建设带来的社会效益十分显著。通过夯实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切实将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从而保障我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得出、供得上,既确保我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又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助力乡村振兴。可有效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通过优先支持相对落后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可以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生态效益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以显著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发展与资源紧缺的矛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平整田地、沟塘清淤、配套路桥涵闸灌排设施,可以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达到节水增效的目的;通过加强土壤改良和黑土地保护等农田整治措施,可以防止土壤退化、肥力下降,降低化肥施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通过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可以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善小气候,有效防止土地沙化,维护农田生态平衡。第七章实施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市、县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草、金融、电力等部门组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构建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统一管理职责,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草、金融、电力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农田防护、金融、电力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奖惩力度。二、强化规划引领对标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构建省、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以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的“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成果、“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和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成果为基础,针对不同区域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和农业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坚持新建和改造并举,建设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整体谋划,分类施策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市级规划重点突出区域布局,县级规划要根据水土资源条件,按流域或连片区域规划项目,落实到地块,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要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采取各地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三、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各地要优化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