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docx
XX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目录1总则41.1 编制目的41.2 制定依据41.3 适用范围41.4 工作原则51.5 预案体系62组织指挥体系61.1 组织体系及领导小组构成61.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61.3 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职责71.4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81.5 现场指挥部构成及职责113预防与预警113. 1预防机制113.1 预警监测123.2 预警分级123.3 预警通报133.4 预警措施134应急响应144. 1信息收集144.2先期处置144.3响应级别144.4响应条件141.1 5分级响应144.6 启动程序144.7 响应措施154.8 工作措施164.9 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174.10 10信息通报和发布184.11军地联合保障184.12响应终止185后期处置185.1 总结评估185.2 征用补偿185.3 恢复与重建196保障措施196.1队伍保障196.2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196.3 技术保障196.4 资金保障201.1 5监督检查207附贝IJ201.2 1预案编制201.3 预案演练201.4 宣传和培训211.5 奖惩与表扬211.6 预案解释211.7 实施时间21附录23附录IXX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组织机构图23附录2XX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响应流程图241总则1.1 编制目的着眼于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提高能源系统保供灵活性,强化能源安全风险管控,保障全市能源安全,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提供坚实有力支撑。1.2 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XX省应急委员会的通知XX省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事件后,能源(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炭)供应出现缺口,需要加强能源保障工作或跨区域能源供应保障等情形。因突发事件导致的大面积停电、油气中断按对应的专项预案处置。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灾害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1.4 工作原则政企协同,密切配合。各有关政府部门与能源供应企业及广大用户在应急处置中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能源企业负责能源应急调运,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引发的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能源保障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的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组织安排能源企业应对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等做好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工作。强化储备,快速调用。加强应急储备工作,建立储备监管机制,完善保供资源预设调运线路和调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地方政府和企业及时报送能源储备情况,发生突发事件后迅速采取相应调用措施,确保能源供应保障工作高效、有序。保障重点,科学应对。优先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能源供应和需求,最大限度减少能源供应短缺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1.5 预案体系本预案与各县(市、区)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各能源供应保障企业的应急预案组成应急预案体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本预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各自预案。2组织指挥体系2. 1组织体系及领导小组构成在市应对生产运行保障(或涉及生产运行保障)事件指挥部下,成立市能源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能源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如遇紧急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由副组长组织有关单位在事发现场成立市能源供应保障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现场能源保障工作。2.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和部署。(2)指挥、协调全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相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3)研究部署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工作。(5)按照省级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2.3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职责市能源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1)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指挥机构的对接和协调。(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评估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形势,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指导全市能源供应保障应急调度工作。(3)负责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的监测、分析、汇总、报送等工作,组织和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4)经领导小组批准,启动、调整、终止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响应等级。(5)按照领导小组的命令和指示,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协调跨区域能源供应保障工作。(6)对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有关处置方案和恢复重建进行综合评估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等。2.4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X新区、XX经开区、XX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XX车务段及电力、通信、燃气、发电、煤炭企业等组成。根据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处置运行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及相关能源企业。主要职责:(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X新区、XX经开区、XX高新区管委会:落实突发事件能源保供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能源供应的监测、分析,负责辖区内领导、组织、协调能源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组织研判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发展态势,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能源供应保障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能源供应保障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做好能源保供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天然气使用综合协调。负责电力行业行政监管,协调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制定中、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牵头负责电力、成品油工作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供水、天然气调度保供工作,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燃气、城市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民生基本需求。编制供水、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牵头负责供水工作组、天然气工作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公路运力,为保障能源供应的人员、物资、设备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6)市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负责相关水域的水文监测和调度工作;配合做好供水保供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7)市应急局:承担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协调能源保供企业抢险救援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应急救援演练;参与突发事件发生后能源供应保障综合风险评估、事故的调查,协同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相关工作;督促落实煤炭安全保供目标任务,编制市内煤炭应急保供预案,牵头负责市内煤炭供应工作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8)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参与能源供应保障的市属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配合行业部门,开展市属监管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开展生产隐患的排查;参与市属监管企业的事故调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9) XX车务段:负责组织协调铁路运力,为保障能源供应的人员、物资、设备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10)国网XX供电公司、XX县龙源电力有限公司:负责所辖电网内电力运行调度、电力设施保护等工作,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实施直调水电站的发电运行管理;负责保障城乡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供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11)天然气供应企业:负责所辖供区范围内天然气运行调度和天然气供应;负责所属天然气管道设施的管理维护,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对所属管道设施的抢修恢复;做好天然气生产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12)成品油供应企业:负责全市成品油资源的组织调配,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做好所辖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13)发电企业:负责合理安排生产、基建、设备检修、燃料物资保障等工作,确保按调度需要发电;做好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14)煤炭供应企业:负责市内煤炭的生产稳定供应;做好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煤炭应急供应储备;与市内燃煤发电企业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优先保障市内电煤供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5现场指挥部构成及职责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经领导小组同意,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1)按照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2)负责协调当地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资源,处置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相关问题。(3)组织能源供应保障企业分析情况,提出解决跨区域能源供应保障方案和建议,供领导小组分析研判决策。(4)各相关牵头单位分别成立电力保供工作组、成品油保供工作组、供水保供工作组、天然气保供工作组、煤炭保供工作组,制定预案并加强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电力、成品油、供水、天然气、煤炭供应保障应急处置。3预防与预警3. 1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全完善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工作要求。加强对市内能源供应保障企业的检查指导,及时掌握能源生产、供应、应急储备动态情况。协调解决能源储备和应急调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有关重要事项。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分析灾害对能源供应保障的各种影响,修订完善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保障能力。各能源供应保障企业应加强安全运行监控,保障能源供应运行安全。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设备、储能情况的监测及事件快速评估能力建设,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政地企合作,完善信息报送渠道。3.1 预警监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各成员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能源供应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功能,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各能源供应保障企业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分析各类灾害对能源供应保障可能产生的影响,评估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升处置能力和效率。3.2 预警分级按影响程度,将能源供应保障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一级)、严重(二级)、较严重(三级)和一般(四级)4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对应的情形如下:一级(红色):发生能源供应保障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一级应急响应;接到省应急指挥机构指令需要启动一级(红色)响应的保障任务。二级(橙色):发生能源供应保障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二级应急响应;发生其他重大以上突发事件,超出我市处置能力的;接到省应急指挥机构指令需要启动二级(橙色)响应的重要保障任务;市委、市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保障任务。三级(黄色):发生能源供应保障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三级应急响应;发生其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保障任务。四级(蓝色):发生能源供应保障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四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县(市、区)提供保障;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保障任务。3.3 预警通报根据报送信息,三级、四级预警由县级指挥机构负责确认,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领导小组确认、通报;二级及以上预警由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并上报省级应急指挥机构。预警信息的通报范围为各级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各能源企业的应急管理机构;预警通报一般采用文件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电话记录等方式,事后以文件形式补发。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需经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批准。3.4 预警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及各能源供应保障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情况。信息报送以“及时、准确、权威、高效”为原则,按照信息报送“首报、续报和终报”要求报送相关信息。4应急响应3.5 信息收集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根据能源供应缺口大小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向相应指挥机构报送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包括能源供应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交通信息以及基础设施损毁、网上舆情、社会治安稳定等情况和已经采取的能源供应保障措施。在无失泄密风险的前提下,信息报送可采用文件、传真、邮件、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3.6 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各能源企业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上报信息,优先保障重要的公共设施及民生使用能源。4. 3响应级别从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响应。4. 4响应条件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的等级启动相对应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响应等级。4. 5分级响应一级、二级响应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三级、四级响应由相关县(市、区)指挥机构负责会同能源供应保障企业组织实施。5. 6启动程序(1) 一级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一级响应建议。由领导小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后实施。必要时,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支援,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能源供应保障应对工作。(2)二级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二级响应建议,经领导小组决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3)三级或四级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三级或四级响应建议。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各县(市、区)负责三级或四级响应的组织实施。(4)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5)各能源供应保障企业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配合完成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工作。4.7响应措施(1)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成员单位和能源供应保障企业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定工作目标和方案。如任务紧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并派出有关人员赴现场组织协调能源供应保障处置工作。(2)领导小组负责跨部门、跨行业和军地资源调度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指挥机构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部门、企业间的资源调度、支援保障等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会商确定的事项及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开展工作。(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以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向各成员单位和能源供应保障单位下达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口头形式下达任务,并在48小时内补发任务通知书。各相关单位接到任务后,立即组织保障队伍开展工作,提出应急保障需求或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任务执行情况。(4)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况建立值班值守、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机制,做好相关工作。4.8工作措施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进行能源供应保障。(1)电力调度:电力工作组立即启动预案,启动应急发电车,首先满足城乡居民、重要用户和区域的用电需求;按调度指令,组织未受影响的电力生产企业按最大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做好应急调用准备;电力公司迅速组织应急线路的电力调运工作,当本级电网电力不能满足应急供应时,立即协调外部资源进行保供。(2)成品油调度:成品油工作组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未受影响的成品油供应企业按最大能力组织供应,并做好应急调用准备;当本级资源不能满足应急供应时,立即协调调拨外部资源进行保供。(3)天然气调度:天然气工作组立即启动预案,组织天然气供应企业迅速开展应急天然气的调运工作,增大未受影响的天然气管线输送量,选择未受影响的线路迅速供应液化天然气;当本级天然气资源不能满足应急供应时,立即协调调拨外部资源进行保供;必要时启动天然气压减预案,保障天然气供应满足基本的需求。(4)煤炭生产调度:煤炭工作组立即启动预案,组织市内煤炭资源进行保供;协调市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炭生产企业按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做好应急调用准备;煤炭供应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迅速组织应急煤炭的生产工作,满足能源供应保障需求。4.9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根据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启动如下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流程:(1)启动应急值班制度。一级、二级响应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之间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三级、四级响应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市、区)指挥机构、各能源供应单位安排好应急值班,保持通信畅通。(2)启动信息报送流程。一级响应时,各能源保供单位每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4次保供信息;二级响应时,各能源保供单位每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2次保供信息;三级、四级响应时,各能源保供单位每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1次保供信息。各单位信息报送按照时限要求自下而上逐级审核。4. 10信息通报和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事态变化及应急处置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的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工作应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统一信息发布口径。5. 11军地联合保障必要时,领导小组启动军地联合保障机制,协调军分区参与能源供应保障。6. 12响应终止根据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情况,按照谁发布谁终止的原则,宣布响应终止,同时向上一级指挥机构报告。5后期处置6.1 总结评估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各保障单位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能源供应保障情况的统计和汇总,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评估,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总结评估情况。6.2 征用补偿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及成员单位应分级筹措、及时补充恢复能源储备量,及时归还征用的能源保障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7. 3恢复与重建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指导能源供应保障企业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尽快恢复被损坏能源供应保障能力。6保障措施各级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组和企业要从人员、物资、技术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源供应保障能力。8. 1队伍保障能源供应保障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供应保障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能源资源调用程序里的关键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社会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参加能源供应保障工作。8.1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应对能源供应保障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设备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和船只优先通行。8.2 技术保障能源供应保障企业要强化能源储备技术、调配技术、监测技术的储备与研发,加强应急能源供应保障信息化平台建设。8.3 资金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以及能源供应保障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能源供应保障事件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对能源储备设施建设运营提供政策支撑。税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8.4 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及调用情况。7附则9. 1预案编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级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能源供应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处置预案。9.1 预案演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成员单位至少每两年组织开展1次全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联合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比照执行。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能源企业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能源企业要根据生产实际,至少每年组织开展1次本单位的能源供应保障专项应急演练。9.2 宣传和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能源供应保障知识,提高各单位的能源供应保障意识。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能源供应保障企业要针对能源供应保障进行应急业务培训,开展救援技能培训、相关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能源供应保障业务水平。9.3 奖惩与表扬按有关规定,对在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能源供应保障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和单位,及时予以提醒,必要时约谈所在地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在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4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9.5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录附录1XX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组织机构图IJ停录2xx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响应流程图XX市应对XX事件指挥部确认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