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docx
XX街道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现结合我街河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实施范围全街实施的“河长制”,是指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河流“总河长”、“副总河长”、由街道班子相关领导担任河流干流“河长”,推动我街及村(居)组织全面履行河流、水库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流、水库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流、水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流、水库健康。全街境内河流(含水库)均实施“河长制”。在“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中,街道负责制定XX街道辖区内金XX、XX溪、XX河、XX河四条河流干流以及全街小(二)型以上水库工作方案,各村(居)负责制定本辖区内河流支流以及山塘水库工作方案。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河流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健康。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三、主要目标全面实施“河长制”,到2023年,街道境内河流水库水域面积保有率不低于7.7%、主要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流水库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流水库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四、组织体系(一)构建街道、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构建区域与河流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街道党工委书记XX任XX街道总河长,街道办主任XX任XX街道副总河长;党委副书记XX任XX县XX段河长,人大工委主任XX任金XX段河长,党工委委员XX任金XX、XX溪XX段河长,主任科员XX任XX、XX河XX段河长。河流所经村级组织、社区为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机构。村组、社区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城区按现有城市管理体系落实专管人员。(二)明确工作职责L“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河长”负责牵头推进河流水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流水库巡查保洁、河流水库生态修复和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相关部门履行职责。2.“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五、主要任务(一)统筹河流水库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流水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流水库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流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与河湖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和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加快水资源管理体系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严格入河入库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入库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三)开展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江河源头、水库、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制订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五)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统筹建设与管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流监管网络,完善县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建立河流水库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六)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构建自然生态河湖,维护健康自然弯曲河流岸线和天然浅滩深潭泛洪漫滩。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加强河流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开展河流水库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流水库生态环境。因地制宜活化、连通河流水系,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方案,保证河流合理流量和水库合理水位,保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七)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开展河流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流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动确权。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建立健全河流规划治导线制度,保障防洪安全。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建立县乡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报及公告制度。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河道采砂。(八)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建设全县河流水库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河流水库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明确经费和技术标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河流水库巡查保洁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流水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县政府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涉及河流水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河流水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猜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流水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九)完善河流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建立河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河流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适应的河流水库健康评价体系,条件成熟后发布河流水库健康公报。建立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生态补偿制度,将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生态补偿资金重点用于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建立水域占用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防止减少现有河流水库面积。建立网格化、全方位河流水库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完善河流水库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河流水库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河流水库养护专业化、社会化。制定、修改和完善河道管理、河道采砂保护等法规规章。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水库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狠抓落实,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形成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合力。(二)严格考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流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流水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三)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流水库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流水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流水库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河流水库管理和保护责任意思,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各村(居)在2023年12月15日前将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上报街道河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