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与贸易第九章国际贸易术语.ppt
第九章 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和分类主要的国际贸易术语其他的国际贸易术语,第一节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和分类,一、国际贸易术语(Trade Terms):它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外文缩写字母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和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买卖双方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的界限。,二、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三、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和分类,国际贸易术语的分类(按INCOTERMS 2010标准划分):,INCOTERMS 2000的结构,Incoterms 2010的结构,第一种分类中的七种贸易术语不用考虑所选用运输方式的种类。EXW、FCA、CPT、CIP、DAT、DAP 和DDP 都属于第一种分类。它们甚至可以运用于没有海上运输的情况下。谨记只要运输中一个部分运用过船只便可以适用此类术语。,在第二类术语中,交货点和把货物送达买方的地点都是港口,所以只适用于“海上或内陆水上运输”。FAS、FOB、CFR 和CIF 都属于这一类。最后的三个术语,删除了以越过船舷为交货标准而代之以将货物装运上船。这更准确的反应了现代商业现实,避了以往风险围绕船舷这条虚拟垂线来回摇摆。,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付至(指 定目的港)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 地),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AT 终端交货(指定地点)DAP 目的地交货(指定地点)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INCOTERMS 2000 与Incoterms 2010的主要区别,Incoterms 2010对INCOTERMS 2000 中的D组的结构及其贸易术语的含义改动较大,但是没有对INCOTERMS 2000 中的E组、F组和C组的结构及其贸易术语含义进行大的修改。,对适用范围的调整,INCOTERMS 2000 规定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而Incoterms 2010 则考虑到了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不仅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货物销售合同。并且,Incoterms 2010 在解释买卖双方义务时在几处明确进出口商仅在需要时才办理出口/进口报关手续和支付相应费用,如A2/B2,A6/B6处。此外,国际商会此次还将Incoterms注册成了商标,并提出了使用该商标的要求。,对贸易术语分类的调整,INCOTERMS 2000 将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且按照卖方责任逐步增加、买方责任逐步减少依次排列。而Incoterms 2010 对则且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类和仅适用于水运类),意在提醒使用者注意不要将仅适用于水运的术语用于其他运输方式。,新增加了指导性说明(Guidance Note),Incoterms 2010 对每个术语都新加了指导性说明。该说明主要解释了何时适用本术语以及在何种情形下适用其他术语,该术语合同下与货物有关的风险负担何时转移,买卖双方之间的成本或费用以及出口手续如何划分等事宜,以及双方应当明确规定交货的具体地点和未能规定所引起的费用的负担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指导性说明”中,Incoterms 2010通常要求双方当事人自行明确风险转移的临界点,而非由Incoterms 2010本身去规定这些临界点。这就需要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要考虑到该问题,必要时可在商定的基础上另行规定双方认可的风险临界点。,对贸易术语名称和数量的调整,Incoterms 2010将INCOTERMS 2000 中的DAF、DES、DEQ和DDU 4个术语删除,新增DAT、DAP两个术语,共解释了11种贸易术语的含义。,Incoterms 2010 中DAT的含义,按照Incoterms 2010 的解释,DAT 是Delivered At Terminal的简称,字面意思是“指定终端交货”。其中,“Terminal”可以是目的地的任何地点,如目的地的港口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等,并且卖方需要承担在目的地或目的港港把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Incoterms 2010 对DAT的解释是:卖方自行负担费用和风险订立运输合同,按惯常路线和方式,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从出口国运到进口国内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终端(港口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等),卸货之后,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才算完成交货义务。,Incoterms 2010 中DAP的含义,按照Incoterms 2010 的解释,DAP是Delivered At Place的简称,字面意思是“指定目的地交货”。其中,“Place”可以指港口,也可以是陆地的地名。Incoterms 2010 对DAP的解释是:卖方自行负担费用和风险订立运输合同,按惯常路线和方式,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从出口国运到进口国内指定目的地,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就算完成交货义务。注意,DAP合同下,卖方在目的地不需卸货。因此,除了在指定目的地的卸货费用的分担不同外,DAP和DAT的差异并不明显。,对贸易术语义务项目上的调整,INCOTERMS2000 与Incoterms 2010 对于其解释的每种贸易术语下的买卖双方各自的义务都分别列出十个项目。但是Incoterms 2010与INCOTERMS2000不同之处在于,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由上页中的图表可以得知,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较INCOTERMS2000明显。尤其是: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并因此而向受助方索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在EXW项下,卖方协助买方办理出口清关以及在DDP项下买方协助卖方办理进口报关等,也包括为另一方清关而获得必要单据所涉及的费用。在第二项中也增加了与安全有关的清关手续。这主要是考虑到美国“9.11”事件后对安全措施的加强。为与此配合,进出口商在某些情形下必须提前提供有关货物接受安全扫描和检验的相关信息,这一要求体现在A2/B2和A10/B10中。,对货物风险转移界限的调整,Incoterms 2010 取消了INCOTERMS2000 中FOB、CFR和CIF术语下与货物有关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的概念,不再规定风险转移的临界点,改为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而买方则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风险。,新增连环贸易(String Sales),Incoterms 2010 在FAS,FOB,CFR和CIF等几种适用水上运输的术语的指导性说明中,首次提及“String Sales”,在CPT和CIP的A3项中也有提及。大宗货物买卖中,货物常在一笔连环贸易下的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由于连环贸易中货物由第一个卖方运输,作为中间环节的卖方就无须装运货物,而是由“获得”所装运的货物的单据而履行其义务,因此,新版本对此连环贸易模式下卖方的交付义务做了细分,也弥补了以前版本中在此问题上未能反映的不足。,第二节、主要的贸易术语FOB CFR CIFFCA CPT CIP其它的贸易术语EXW FASDAT DAP DDP,一 主要贸易术语(),(一)、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使用FOB术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关于船货衔接问题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个别国家对FOB的不同解释,1、FOB术语的卖方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提供证明卖方已按规定交货的清洁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2、FOB术语的买方义务,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口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3、注意的问题:FOB术语的风险与费用的划分在装运港船上美国的解释为:FOB的交货地点为任何运输工具上。因此,在对北美的商人报价时,应用:FOB VESSEL 表示在船上交货美国的规定是:由进口商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某合同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负责?为什么?,有一份出售油菜籽的FOB合同。合同中规定:“1990年月装船,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不能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买方应负担按现行费率计算的仓租、利息和保险费。”结果,在卖方的反复催促下,买方所派船只才于月日到达指定装运港,卖方于是拒绝交货并向买方索取包括28天仓租、利息与保险费在内的损失。这样做有没有道理?,本案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派船,理应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即使合同中不作规定也应如此。当然,买方有权追究卖方有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存入指定的码头仓库或在卖方自己的仓库内指定了一批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作为等待装船的货物。若卖方没有这种履行合同的行为,买方则无赔偿的必要。如果卖方在月日前已将货物售出,买方也无需赔偿。,我某公司以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订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就本案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未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主要贸易术语(),(二)、CFR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使用CFR术语应注意的问题:装船通知的重要作用关于卸货费用的分担问题,1、CFR的卖方义务,自付费用签订从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和装运港,将符合要求的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交商业发票,及自费向买方提供为买方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2、CFR的买方义务,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3、注意的问题:装船通知的重要性。由于CFR是由卖方负责运输,买方负责投保。风险的划分是在装运港船舷。因此,卖方装船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如果是由于卖方没有及时发装船通知而使买方没能及时投保,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承担。,1993年,美国出口商与韩国进口商签订了一份CFR合同,规定出售1000公吨小麦给。小麦在装运港装船时是混装的,当时在装运的3000吨散装(inbulk)小麦中,有1000吨是卖给的,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将由船公司负责分拨1000公吨给。但受载船只在途中遇到高温天气而使小麦发生变质,而使该批货物损失1200吨,其余1800吨安全运抵目的港。但在货到目的港时声称,出售给的1000吨小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且认为按CFR合同,对此项风险不负任何责任。买方则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双方争执不下,遂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请求仲裁解决。仲裁机构经过取证,最后裁决卖方不应推卸自己交货的责任,对货物在途中发生的损失不能转嫁给买方。,我国某出口公司向法国出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贸易术语是CIF(MARSEILILLES),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但货船离港后不久便触礁沉没。次日,当卖方凭提单、保险单以及发票等有关单据通过银行向买方要求付款时,买方以无法收到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我方应该如何处理?,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我方承担。,有一份CFR合同,买卖一批蜡烛,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合格,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目的港,买方发现有20的蜡烛有弯曲现象,因而向卖方索赔。但卖方拒绝,其理由是:货物在装船时,品质是符合合同规定的。事后又查明起因是货物交给承运人后,承运人把该批货物装在靠近机房的船舱内,由于舱内温度过高而造成的。试问上述情况下,卖方拒赔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国的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月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月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主要贸易术语(),(三)、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使用CIF术语应注意的问题:保险险别问题租船订舱问题卸货费用问题象征性交货问题,1、CIF的卖方义务,自负费用签订从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和指定的装运港,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按照合同的约定,自负费用办理水上运输保险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交商业发票,及自费向买方提供为买方在目的港提货常用的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2、CIF的买方义务,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3、注意的问题:保险的险别: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险别,则卖方按约定的险别投保;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险别,按惯例,则卖方投保最低险别 CIF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即凭单交货。而无须保证到货。租船订舱:船的状况 航线的要求,有一批货物以CIF伦敦价格条件出口,由卖方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加罢工险。船未到伦敦前,船方获悉伦敦港正在罢工,不能靠岸卸货,乃将应卸伦敦货物卸至下一个港口。后来伦敦罢工结束,货物又从该港运往伦敦,增加运费2200英镑,这笔费用由谁负责?并说明理由。,这笔费用应由进口人自己负责,因为按CIF价格,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交单即交货,已完成交货任务,可不负责。承运人按提单背面条款大都规定如因罢工而使船舶及货物不能安全到达目的港及或在目的港卸货,承运人有权在任何其他安全和便利的港口卸下货物,运输合同应认为已经履行。保险公司对罢工险负责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赔。而因港口工人罢工无法在原定目的港卸货,转到另一个港口卸货所引起增加的运输费用属于间接损失。,FOB CFR CIF 的异同点:相同点:适用的运输方式相同:水上运输风险划分的界限相同:装运港船上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办理进出口手续的责任人相同:出口手续由出口商办理,进口手续由进口商办理不同点:即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及负担的费用不同,因此,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FOB=CFR=CIF就卖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而言:CIFCFRFOB,FCA术语Free Carrier(named place)货交承运人注意的问题:交货点和风险转移(1)卖方所在地 当货物被装上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的收货运输工具上;(2)在其他情况下,当货物在卖方的送货运输工具上未卸下,被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时。买方安排运输货物集合化的费用负担,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FOB CFR CIFFCA CPT CIPFCA CPT CIP这三种贸易术语实际上是FOB CFR CIF三种贸易术语的推广。即将术语的适用范围推广到任何运输方式。FCA CPT CIP三种 贸易术语:风险划分的界限在:承运人处置货物后交货地点:出口国指定地点适用的运输方式:任何运输方式,我某进出口公司向新加坡某贸易有限公司出口香料15吨,对外报价为每吨2500美元FOB湛江,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装运。我方10月16日收到买方的装运通知,为及时装船,公司业务员于10月17日将货物存于湛江码头仓库,不料货物因当夜仓库发生火灾而全部灭失,以致货物损失由我方承担。问:在该笔业务中,我方的做法有何不当之处?,我方做法的不当之处在于,我方不应选择FOB术语成交而应选择FCA术语成交。本案采用集装箱运输,若采用FCA术语成交,比采用FOB术语成交具有以下好处:可以提前转移风险;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可以提早交单结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可以减少卖方的风险责任。这样,我方不但不用承担案中的风险,还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提早交单结汇。所以,本案应以FCA术语成交为宜。,第三节 其他贸易术语 一、E组贸易术语:EXW Ex Works(named place)工厂交货EXW术语要求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交货地点,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交给买方控制。由买方承担收到货物后的 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的运输以及货物的进口和出口手续),二、FAS Free Alongside Ship(指定装运港)装运港船边交货(一)、卖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所派的船只旁边,并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边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海关手续提交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二)、买方的义务:自负费用签定运输合同,并将船名,装货地点等及时通知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承担受领货物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三)、注意的问题:美国对FAS的解释为在任何运输工具旁交货。因此,在对北美商人磋商时,应用:FAS VESSELFAS 的交货方式是实际交货,三、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指定地点)DAT 是Delivered At Terminal的简称,字面意思是“指定终端交货”。其中,“Terminal”可以是目的地的任何地点,如目的地的港口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等,并且卖方需要承担在目的地或目的港港把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按照Incoterms 2010 的解释,Incoterms 2010 对DAT的解释是:卖方自行负担费用和风险订立运输合同,按惯常路线和方式,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从出口国运到进口国内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终端(港口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等),卸货之后,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才算完成交货义务。,四、DAP 按照Incoterms 2010 的解释,DAP是Delivered At Place的简称,字面意思是“指定目的地交货”。其中,“Place”可以指港口,也可以是陆地的地名。,Incoterms 2010 对DAP的解释是:卖方自行负担费用和风险订立运输合同,按惯常路线和方式,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从出口国运到进口国内指定目的地,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就算完成交货义务。注意,DAP合同下,卖方在目的地不需卸货。因此,除了在指定目的地的卸货费用的分担不同外,DAP和DAT的差异并不明显。,五、DDP Delivered Duty Paid(指定地点)完税后交货 即进口商只要在进口国内指定的交货地点受领货物即可。一切进出口手续和费用(包括进出口的海关手续及费用)均由出口商负责。对进口商而言,类似在本国购买货物。,国际贸易术语一览图,A,W,C,DAP,FOB,FAS,EXW,DAT,FCA,Buyer,Seller,CIP,CPT,CIF,CFR,DDP,贸易术语的归纳(),A,贸易术语,交 货地 点,风 险 转移 界 限,出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适用运输方式,买方处置货物后,货物装上船后,承运人处置货物后,货交船边后,货物装上船后,货物装上船后,承运人处置货物后,商品产地、所在地,EXW,买方,买方,任何方式,卖方,出口国内地、港口,FCA,买方,FAS,FOB,CFR,CIF,CPT,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装运港口,装运港口,装运港口,装运港口,出口国内地、港口,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水上运输,任何方式,任何方式,水上运输,水上运输,水上运输,贸易术语的归纳(),A,贸易术语,交 货地 点,风 险 转移 界 限,出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适用运输方式,承运人处置货物后,买方在指定地点收货后,买方处置货物后,买方运输工具上收货后,出口国内地、港口,CIP,卖方,买方,任何方式,卖方,两国边境指定地点,DAT,买方,DAP,DDP,卖方,卖方,指定目的地,进口国内,买方,卖方,水上运输,任何方式,任何方式,掌握每种贸易术语,以及比较不同种类的贸易术语之间的异同时,从以下几个方面:卖方的交货地点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适用的运输方式主要责任的划分(指办理运输,保险,进出口手续以及单据)主要费用的划分(指与上述责任相关的 费用的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