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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十篇I【篇一】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菽最|开学后出入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 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 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 强化学校出入管理。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 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 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 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 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 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 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 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 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 锁,严禁人员出入。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 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 方可出入校园。二、进入校园管理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 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 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 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 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 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 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 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 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 时间。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 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 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 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 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 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 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 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 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 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三、离开校园管理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 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 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 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 处置。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 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 留时间。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 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四、保障措施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 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 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 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 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 确保自身安全。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 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五、责任追究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 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 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六、附则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 出入管理工作。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I【篇二】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丽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 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 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一、各级、组、处、室负责人为本级、组、处、室防控疫 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 人。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 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级、组、处、室负责人每天对本级、 组、处、室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 OO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 午8: 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 天下午15: OO前。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体温超过37.3度者要 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级、组、处、室负责人员,填写因病 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 观察。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体温超过37.3 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 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 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级、组、处、室负责人要将患病师 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级、组、处、室务必按照要求 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 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 责任。八、监督与追责:各级、组、处、室要根据制度要求开展 晨、午检工作。学校综合办公室将对各级、组、处、室不定时 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要进行督促 并上报行政会,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级、组、 处、室负责人要上报校务会。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学 校要对相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文件及相关法律制度追责。I【篇三】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麻1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稳 定,按照上级规定,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日报告”“零 报告”制度。一、各处室、学院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紧 急情况随时报告”制度,由专人负责每日上报部门人员信息工 作至防控办公室。要增强敏锐性和信息反应能力,坚持早发现、 早报告,加强第一时间信息的核实、收集和上报,提高情况信 息的报送效率和质量二、各处室、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加 强管理,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上报。三、报告数据和信息要准确,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 不报现象。对不按时上报和不认真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通 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四、实施零报告制度,即无意外事件发生,也必须每日报 告。五、信息零报告采取报表方式,如发现问题,电话第一时 间报告。六、各部门要主动与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加强配合。I【篇四】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菽最|全体师生员工: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 体健康,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疫 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 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L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目前居住情况进 行统计摸排,对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统计摸排,对东、 西家属院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居委会人员实施,请住户配 合支持),对1月23日以来返回石家庄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 人员、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以下同)的行程史、接触史、 发热史进行详细统计。2 .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刷校园 卡、测量体温、书面登记,已办理学校通行识别车辆的随车人 员均要核查校园卡,进行人车书面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 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安全管理人员请示校防控办,做好登记 备案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3 .切实加强返校管理。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留学生等各类学生)请安心在家,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在湖北 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近两周内有过湖北地区接触史(包含 途径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 教职工就地留观,暂缓返校,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其他外地 教职工,若返石,应遵守学校“须由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 审批”的规定和居住所在政府的要求执行。返石后均要居家观 察14天,同时请自觉向所在社区(街道)备案登记。4 .避免聚集减少外出。无事不出门,亲友别聚会,减少各 种形式的聚集活动,鼓励大家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采购生活物 资,在学校统筹安排校内生活物资之前,倡导每户家庭每三天 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 出校园。5 .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格落实师生每天两次体测信息、 接触史信息、行程信息的报送,重点抓好湖北籍学生和留校学 生身体状况统计报送。遇到重要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防控 办报告,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处置流程及时到医疗机 构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师生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 进行上报。6 .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广大师生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 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空气质量允 许的条件下勤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 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后勤管理 服务中心要联合居委会,坚持每天对校园、家属区内办公场所、 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 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别是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 箱及时消毒。7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 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做榜样,管好 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示范引领师生按要求做好防控 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包联服务制度,主动慰问,宣讲政 策,了解需求,开展一对一的党员志愿帮扶,切实解决老同志 的困难。8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 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 防控部署和要求,疫情防控信息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I【篇五】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丽1 .学校进出管理实施专管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2 .学校进出管理制度,张贴在校门口醒目位置,确保全体 师生遵照执行。3 .学校门卫保安确保双人在岗,规范佩戴口罩和疫情防控 红袖标,熟练掌握“津门战疫”扫码系统操作方法,严格执行 出入口测温、登记。4 .学校门卫室备齐配足测温仪器(红外线测温仪2-5支、 水银体温计2-5支)和消毒用品(酒精、消毒棉球、含氯消毒液) 等。5 .学校门口设置消毒地垫,定期喷洒含氯消毒液。6 .学校教职工进出校门时均须严格执行“津门战疫”扫码 进出。7 .学校开学后,校门口要分别设置教职工自己扫码专门通 道,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为师生提供扫码服务,尽量减少扫码 排队时间,避免出现因扫码产生新的聚集。8 .学校在开学前原则上只开放一个出入口,其余出入口一 律关闭。开学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开放出入口,每个出入口 必须配足配齐安保力量和防疫设施设备,确保工作标准同一, 工作流程统一。9 .学校在开学前及开学后均须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 园,如遇确需进入校园的,门卫保安人员应首先确认来访人身 份并问清来访原因,第一时间通知专管责任人,在征询专管领 导同意后对接相关受访部门和受访人员,核实无误后,门卫保 安人员履行相关扫码、测温、登记手续,确认来访人员符合防 疫要求后,通知受访人员到校门口进行接待。来访人员离开校 园后,门卫保安要第一时间向专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及时 做好记录。10 .绝不允许车辆进入校园。I【篇六】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菽最|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 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 定本办法。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学 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1 .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 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学生填写接学生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 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学生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 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学生离开。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 情防控办公室。2 .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 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 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 室批准后方可入校。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 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 入校。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 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 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 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 通告如下:一、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 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 人员接触。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 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 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 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 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 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三、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 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 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四、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 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I【篇七】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麻1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 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 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 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 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 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 门。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 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 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七不得进校。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 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 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 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 后方可进入。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 律禁止进入校园。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 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 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 六)24时前复工。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 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 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 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 园110报警指挥中心。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1【篇八】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 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 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 强化学校出入管理。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 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 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 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 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 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 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 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 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 锁,严禁人员出入。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 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 方可出入校园。二、进入校园管理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 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 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 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 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 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 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 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 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 时间。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 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 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 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 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 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 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 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 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 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三、离开校园管理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 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 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 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 处置。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 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 留时间。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 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四、保障措施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 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 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 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 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 确保自身安全。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 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五、责任追究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 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 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六、附则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 出入管理工作。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I【篇九】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丽一、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 以最快速度向本市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报告。二、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 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三、建立传染病个案登盲目产,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 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四、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 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 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预防性用药。五、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如发热、腹泻、因 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 析。六、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扫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 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七、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 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 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记、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和档案,严 格遵守保密制度。八、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 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 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i【篇十】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丽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试 行)。一、疫情期间,校园设隔离室,隔离室及隔离设施、设备 由专人专人管理;进入隔离室时须更换隔离服,不得穿便服进 入隔离室。二、校医对在校园内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 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三、凡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隔离 观察(转载于:www.bjyLd com月亮岛教育网:学校疫情防控期 间管理制度)。四、对发生疫情部门或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要与 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到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 生共同用餐和活动。五、学校隔离室供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排 查期间使用,只接待隔离人员,外人不得擅自进入。六、按照规定,每天至少两次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 毒液对隔离室进行消毒。七、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 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开具证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