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体会文章】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 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docx
-
资源ID:256232
资源大小:15.53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体会文章】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 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docx
【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体会文章】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对于当前汕头来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汕头建设,使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在汕头落地落实,为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特区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特区立法全过程各方面。首先,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做好特区立法工作的根本政治保障。地方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立法工作的第一属性,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特区立法工作实践中,确保特区立法工作沿着党中央、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其次,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特区立法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最重要的就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利益关系、推动改革发展,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特区法规,成为本行政区域内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和行为准则,实现立法决策与党的决策协调同步。第三,要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凡是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特区立法中的重要项目、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和重要工作,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市委讨论决定;法规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必须向市委报告,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特区立法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确保特区立法活动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二、必须在特区立法中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打牢特区立法的民意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在特区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首先,坚持立法为了人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相应地,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包括特区立法工作也有了更高的期盼,必须以更高质量的特区立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注重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的立法,建立健全地方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规制度,不断满足人民对特区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盼。其次,坚持立法依靠人民。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激发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等,发挥其“民意直通车”作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发挥其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的桥梁纽带作用;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开门立法,高度重视做好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积极吸纳网民的意见建议,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等,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特区立法各领域全过程,使特区立法过程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范例,使特区立法实践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三、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侨领域立法,为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市委提出的“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发展思路,聚集做大做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集群、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深化深汕深度协作、打造区域“四高地两中心”、推动汕潮揭协调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战略部署,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侨领域立法,为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贡献法治力量。要以“经济特区立法权是先行权、创造权,更是发展的主动权”的政治担当,进一步解决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先行先试、创设创新”的功能和国家立法“试验田”作用,着力破解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和体制机制障碍,大胆探索符合汕头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经济特区立法路径,加快形成具有汕头明显辨识度、能够有效引领和推动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的法规集群,真正把特区立法权优势转化为特区改革发展优势,以法治引领和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四、必须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善治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在特区立法中坚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坚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创新立法体例,丰富立法形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确保特区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真正以立法助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要紧扣汕头特区改革发展需要,认真学习借鉴深圳、珠海、厦门等经济特区的先进立法经验,学人之长,为我所用,大力推进先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把特区立法的短板变成潜力板、优势板,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立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要加强对立法专业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强化对立法技术规范的把握和运用,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专业理论支撑和技术规范支持。立法工作离不开立法队伍和人才支撑,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大力提高立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立法工作队伍,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