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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法律法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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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法律法规.ppt

    法律法规,学习内容,1、电力设施的规划与建设2、电力设施保护3、电力的供应4、电力的使用,本模块介绍了我国现行法律对电力设施的规划以及建设的基本规划。通过法规讲解、定性分析、了解我国电力规划和建设的基本原则,掌握处理有关问题的法律依据。,模块一 电力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模块一 电力设施的规划与建设,1.1电力法展规划1.1.1概念 电力法展规划:是关于电力建设的长远战略方针和部属,它属于电力开发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其规划的阶段时间一般较长。,1.1.2电力规划包括的主要内容,1.2制定电力发展规划的依据,电力规划,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来制定,使电力建设与国力相适应,全面按排、量力而行,做到电力生产和需要的平衡。,1.3电力法展规划的原则,经济效益:是指在社会和再生产中,劳动占用量和劳动消耗量同所取得的符合社会需要的劳动成果的比较。,1.4城市人民政府的职责,城市人民政府的电力主管部门应将已批准的电力设施新建、改建或扩建的规划通知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对已建成的电力设施由电力主管部门依法划定保护区。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应将变电所、电力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之中,同时还有及时将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力设施规划通知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义务。一旦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1.2电力设施的建设1.2.1电力建设项目应负荷电力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1.2.2电力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制度;1)输变电工程、调度通信自动化工程等电网配套工程应当与发电工程配套建设配套建设可以改变无功补偿、电压调整手段不足等缺陷,可以使调度、通信等设施满足发、输、用电安全运行的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环境保护工程与电源工程的配套建设 水土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用”。1.2.3电力建设项目用地1)电力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法律依据 电力建设项目征用土地需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2)电力建设征用土地的基本原则 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1.2.3电力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 电力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是国家进行电力开发和建设的需要,以补偿为条件,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用的法律行为,因此,电力建设项目征用土地必须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2006年7月7日发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合理的补偿。,1.2.4地方人民政府在电力建设中的责任 电力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电力事业应尽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电力事业依法使用土地和迁移居民时,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思考:1、电力发展规划的原则是什么?2、电力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是指什么?3、地方人民政府在电力建设中有哪些责任?,模块二 电力设施保护,本模块介绍了我国现行法律对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包含了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及法律责任。同过法规讲解、案例分析,熟悉电力设施保护基本法律知识,掌握处理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的各种法律手段。,2.1概述1)电力设施概念 指所有发电、变电、输电、配电和供电有关设备的总称,包括与之相关的附属、配套设施。2)电力设施保护中的法律关系 电力设施保护在法律的适用上涉及电力法、刑法、森林法、安全生产法等。在法律责任上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管理部门上涉及各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林业、建设、土地、交通等部门。,1、电力设施保护法律关系的特点:2、我国现行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体系:,3)电力管理部门保护电力设施的职责1)监督、检查相关条例、规章的贯彻执行;2)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及沿电力线路各单位,建立群众护线组织并健全责任制;4)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2.2电力设施保护的基本规定1)电力设施保护的范围和保护区1、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信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2)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水库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盖板、人孔、标识、水线标示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电力调度设施: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3)电力线路保护区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2海里,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2)电力设施的保护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电力设施,在必要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界上,应设立标志,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地下电缆铺设后,应设立永久性标志,并将地下电缆所在位置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跨越重要公路和航道的区段,应设立标志,并标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水底敷设后,应设立永久性标志,并将水底电缆所在位置书面通知有关部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行为:,闯入发电厂、变电站内扰乱生产和工作秩序,移动、损害标志物,危及输水、输油、供热、排灰等管道(沟)的安全运行,影响专用铁路、公路、桥梁、码头的使用,在用于水利发电的水库内,进入距水工建筑物300米区域内炸鱼、捕鱼,其他为害发电、变电设施的行为,人和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向导线抛投物体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在杆塔内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以东、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其他为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兴建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树木、竹子。不得在海底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不得在江河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沙。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非法侵占电力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征用的土地。涂改、移动、损害拔除电力设施建设的测量标桩和标记。破坏、封堵施工道路,截断施工水源或电源。,2.2.3对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的处理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区域;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电力设施时,双方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电力管理部门应将经批准的电力设施新建、改建或扩建的规划和计划通知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并划定保护区。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力设施,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电力建设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2.3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手段的运用,民事手段,行政手段,典型案例某甲村的10kV架空电力线路所有权为某供电公司所有,1989年建成投运,2002年许某在该架空电力线路和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5米范围之内种植橡胶、目生、荔枝等树,2002年3月16日,某供电公司为清除该电线路障碍物,将许某种植在该电线路下超过3米的9株橡胶树砍掉,并将该电线路导线向外侧延伸5米范围内的34株橡胶树。1株母生树和2株荔枝树砍掉部分树皮。许某为此向法院起诉要求某供电公司给予赔偿其经济损失12150元。,法院认为,该高压电线路的所有权属被告,所以被告负有对其进行保护的职责,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参照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电力工程建设中青苗处理等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被告将原告种植在该电线路下超过3米以及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5米范围内的树砍掉,是属于合法行为,所以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其树木经济损失没有理由,法院不予支持。,思考:1、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关系特点是什么?2、对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相互妨的如何处理?3、电力设施保护中有哪些手段?,模块三 电力的供应,本模块介绍了我国现行法律对电力供应的有关规定,报喊了电力企业在供电质量、供电安全、受理用电申请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同过法规讲解、案例分析,熟悉供电企业在电力供应中的法规权利和义务。,3.1业务受理用电申请的提出 任何单位或个人须新装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应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供电方案的答复期限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概念: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3.2供电方式,便于管理,供电方式确定的依据 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协商确定。不同容量的供电方式1)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2)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2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湘四限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用户的备用、保安电源1)在电力系统瓦解或不可抗力造成供电中断时,任需保证供电的。2)用户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供给更为经济合理的。供电企业向重要负荷的用户提供的保安电源,应符合独立电源的条件。,非永久性用电1)适用范围及期限 2)使用非永久性电源的用户限制趸售供电委托转供电 不得委托重要的国防军工用户转供供电,适用范围: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3.3供电质量,供电电压偏差,供电设备计划检修次数35kV及以上供电的用户的停电次数,每年不应超过一次;10kV供电的用户,每年不应超过三次,2.4终止供电1)供电企业可以中止供电的法定情形和程序2)供电设施故障中止供电通知程序,1、因供电设施计划需要停电时,应提前七天通知或进行公告;2、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或进行公告;3、发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或者计划限、停电时,供电企业应按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限电。,案例 某供电公司为某制药公司供电,1998年6月29日,供电公司向制药公司下达一份停电通知书,称“你单位欠1998年电费及滞纳金2944元,至今未缴,自7月1日起对你单位停止供电”之后,供电公司并未停电,仍旧连续向制药公司供电。事隔4个月之后,1998年11月4日供电公司在未向制药公司下达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停止供电,事后于11月6日就其停电一事,向制药公司补送了一份欠费停电通知书,言明:你单位欠1998年、1997年电费共计24301.47元,至今未缴,自11月4日起对你单位停止供电”由于停电,致使制药公司赶制的一批药品不合格,造成损失为134679.4元,制药公司因此提出诉讼,要求赔偿。,审理情况:经法院审理,判决供电公司赔偿制药公司经济损失134679.4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分析:此案是一起因违反法定程序中止供电导致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典型案例,法院的判断是正确和适当的。对于用电人因拖欠电费经通知催缴人不缴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和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六条都作了明确规定,属于供电企业中止供电的权利,但是同是为了保护用电人的和法权益,也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停电程序。供电企业在采取中止供电措施的时候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停电前的催缴,并严格注意各种时间的要求。,思考:1、不同类型用户供电方案的答复期限分别是多长?2、使用非永久性电源的用户有哪些限制?3、供电企业可以中止供电的法定情形和程序是什么?,模块四 电力使用,本模块介绍了我国现行法律对电力使用的有关规定,包含了用户在电力使用过程中的义务和法律责任。通过行为列举、案例分析,掌握用户违法违约用电的情形以及如何依法查窃电行为。,4.1危害供用电安全和秩序的情形与法律责任1)违章用电行为的情形擅自改变用电类别;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2)法律责任(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变更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止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应承担高峰超用电力每次每千瓦1元和超用电量与现行电价电费五倍的违约使用电费。(4)擅自使用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停用违约使用的设备。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二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每次每千瓦(千伏安)3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5)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6)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处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起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4.2窃电行为的认定与处理1)窃电的概念与构成要件窃电是指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用户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用电能,以达到不交或少交电费用电的违法行为。窃电行为的构成要件:,2)窃电行为的认定(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2)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3)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4)故意损害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5)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3)切电量的确定方法(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2)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4)切电行为的处理(1)供点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2)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3)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4)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因窃电造成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供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6)因窃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受害人有权要求窃电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供电企业应予协助。,5)查处窃电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1)窃电证据的问题(2)用电检查程序(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究窃电者法律责任,窃电证据的种类,证据的效力,供电企业在查窃电时应严格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民事证据是由民事诉讼主体来收集,刑事证据必须由公检法机关收集,案例 2001年9月25日某时供电公司与公安机关共同查获一起非法冶炼地条钢窃电案 经现场勘察,发现电能计量装置接线被破坏,而以两金属线短接,造成计量装置失效。供电公司在公安机关配合下进行了现场摄像和拍照。提取了金属线、计量装置及现场剩余大量成品地条钢及原材料。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进一步查实,窃电犯罪嫌疑人秦某、程某(个体)租用某单位厂房从事非法冶炼。但两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不承认实施了窃电行为。供电公司与公安、监察部门紧密配合,获得了必要的可靠证据1)窃电现场的摄像光盘、照片、两短接金属丝;(2)地条钢的销售单据(产量),国家同类产品单耗,现场试验单耗,电炉生产厂家产品单耗证明;(3)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涉案资产的价值认定书,某市计量测试所对两短接金属丝定性实验鉴定报告,某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某市电力负荷监控系统的审查说明;(4)负荷监控中心用电数据信息;(5)厂房租贷协议书;(6)用电检查人员的检查报告、冶炼生产人员及买货人员的证明材料;(7)冶炼期间及前后的电费月份清单。,审理:2003年9月4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两窃电犯罪嫌疑人秦某、陈某有期徒刑13年、10年,并分别处以5000元和3000元的罚金。,思考:1、窃电量应如何认定?2、窃电证据管理应注意什么问题?3、用电检查的程序是什么?,补充资料:供电企业可以中止供电的法定情形和程序法定情形:1、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者;2、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任不交者;3、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者;4、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超过标准,以及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能质量产生干扰与妨碍,在规定期限内不采取措施者;5、拒不在限期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者;6、拒不在限期内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者;7、违反安全用电、计划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者;8、私自向外转供电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经批准即可中止供电,但事后应报告本单位负责人:1、不可抗力和紧急避险;2、确有窃电行为。,停电程序:1、应将停电的用户、原因、时间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2、在停电前三天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3、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用电检查的程序1、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2、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之前,用电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用电检查工作单,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到用户处检查;3、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主动向检查的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并要求用户有人随同检查;4、经过检查确定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以份存档备查;5、用电检查人员对违法用户应现场予以制止并可以当场中止供电;6、用电检查人员做好证据收集保全工作;7、依法追究违章用电或窃电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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