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电子商务法律.ppt
第十五章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中的法律法规,案例 电子商务法产生的背景 电子商务法律的任务和特征 电子商务相关法律制度 国内外电子商务立法现状,案 例,1999年9月28日,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星公司)与金贸网拍公司订阅委托拍卖合同书,由金贸网拍公司承办公开拍卖海星公司9台电脑,金贸公司从拍卖成交总价中收取15的佣金。上网拍卖的9台电脑中,型号为海星冲浪810400CRA电脑保留价为7290元;海星巨浪7500K7型电脑保留价为13000元;海星巨浪7600K7型电脑保留价为19800元。国安五龙公司则作为电脑网络拍卖专场会的主办者。被告金贸网拍公司于次日在网页上发出拍卖公告,展示了主拍师情况、所拍卖物品的型号和数量、拍卖周期和竞买客户须知。因拍卖程序故障,在公示的拍卖日期未到之际自行从启动阶段进入点击程序。该网站注册用户张岩在1999年10月1日5日内通过网上竞拍报价,并得到了拍卖软件程序的确认,仅以1000元、3000元和5750元的价格便购得前述三台电脑,均低于拍卖委托方海星公司的保留价,而拍卖网站在显示张岩的竞拍应价为最高应价并确认成交后,并未揭示竞拍者的报价因低于保留价而无效。原告将货款计9570元汇到拍卖方后发现被告仍将,且有新报价上网。一周后,中国商品交易拍卖市场网站向张岩发来Email,解释其使用的软件程序发生故障,在公示的拍卖日期未到之际自行从启动阶段进入点击程序,因而张岩的竞拍结果是误认,拍卖无效,深表歉意,愿派人登门致歉。原告诉请法院确认拍卖有效并判令被告给付拍卖标的,电子商务法产生的背景,电子商务的特点,电子商务是依托互联网而兴起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其最终目标是实现贸易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达到网上商品流动、物质流动、货币流动和信息流动的高度统一。电子商务是未来商务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电子商务具有经济资源的虚拟性的特点。以因特网为载体,计算机处理为表征的电子商务双方的谈判记录、使用的资金甚至标的本身都是数字化的。电子商务中的经济资源并不是以其传统的物化形式出现,而是被虚拟为数字形式的符号。这种虚拟的信息资源给商业信用和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子商务的法律观念障碍,1、传统法律的国家性与电子商务全球性之间的冲突 2、政府的主动监管与电子商务自发性之间的冲突 3、传统法律的实体要求与电子商务虚拟化之间的冲突,电子商务的法律制度障碍,1、司法管辖和准据法 2、电子合同 3、电子交易安全 4、身份认证 5、知识产权 6、个人隐私问题,电子商务法律的任务和特征,电子商务法律的任务,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 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电子商务法律的特征和立法原则,1、国际属性 2、技术性 3、开放、中立性 4、协调性原则,电子商务相关法律制度,如前所述,电子商务交易环境和手段的改变使所有的信息包括电子商务各方的身份、交易场所、交易权限、交易流程、交易状态等等,都以电子信息的形式出现和传输,产生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如:网络安全、电子认证、隐私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关税和税收、电子支付、网络内容管理、管辖权、赔偿等等。上述法律问题和法律领域也正是电子商务立法体系应有的组成部分。因此,张楚将电子商务法定义为“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讯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为内容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电子商务网站及在线交易主体,电子商务网站 在线交易的主体,电子商务交易,电子合同 电子签名 电子证据 网上认证,电子支付,电子支付包括资金划拨,以及网上银行开展的信用卡、电子货币、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新型金融服务,它实质上是以数字化信息替代货币的流通和存储,从而完成交易支付的。由于金融电子化,完成交易的各方都是通过无纸的数字化信息进行支付和结算,资金交付也是采用电子货币,通过电子资金划拨的方式进行,因此电子支付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等,成为新的法律问题。,特殊商事行为,网上拍卖 网络广告,网上个人隐私权和无形财产权的保护,互联网的数字化和传播速度使知识产权保护更加艰难。网络上的诸如域名、网页上各种各样的文章、图像、多媒体、数据库、软件及菜单设计等元素都会牵涉到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问题,造成多种权利互相重叠和冲突。因此,保护知识产权与发展电子商务有着密切的联系。传统的知识产权法面临着如何认定电子商务中的侵权行为,以及如何保护电子商务中出现的新的知识产权等问题。为解决这些新问题,国际社会一方面通过制定新的公约加以协调、另一方面要求各国知识产权法作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涉及到商标权、域名、版权。,网上电子支付法律问题,电子支付是金融电子化的必然趋势,也是电子商务的基本体现。例如美国80以上的美元支付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电子支付中的法律问题主要有电子支付的效力、安全性和监管成为主要法律问题。我国有关电子支付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有关信用卡的业务管理办法。为了适应电子支付发展的需要,需要法律的形式规范电子支付的效力、网上银行的管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的承担等。,在线消费者保护法律问题,首先,因特网的特征使其容易产生欺诈行为 其次,在线消费者的信息随时都有被收集和扩散的危险,从而引发隐私权保护问题。另外,消费者网上跨国消费,由于旅途费用、时间跨度、不熟悉当地法律及其救济方式,给权利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寻求救济带来困难,网上税收法律问题,电子商务的无纸化操作,无国界性,交易的便捷性和流动性在是否征税,征税税种的选择,纳税主体的确定、征税客体的认定、纳税环节的确定,电子征税体制,税收管辖和如何避免双重征税等方面对现行的税收法律和国际税收提出了挑战。,在线交易的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由于互联网的国际性,电子商务纠纷可能涉及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电子商务交易在在网络环境下全球范围内二十四小时进行,在加剧了法律冲突的同时促进了冲突法规则的发展。传统法律中对管辖权划分的基础在网络空间的诸多领域中受到了挑战,例如设立网站进行网上广告的管辖权问题、网络侵权行为的管辖权问题、电子合同的管辖权问题。如侵权行为,传统法律普遍认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其中包括了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在网络环境下,不仅在何处通过服务器实施侵权行为难以辨认,而且由于全球的服务器都可以接触到侵权后果,因此“侵权行为地法”这一法律适用准则难以适用。另外与司法管辖权问题相关的即是电子商务中的适用法律冲突的问题。,国内外电子商务立法现状,电子商务立法是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和保障。20世纪90年代初,互联网商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使电子商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势头。为了给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以联合国为首的有关国际性、区域性组织和和各国政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对电子商务法律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纷纷出台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行动纲要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减少各国在立法上的冲突,为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扫平障碍。,国外电子商务立法现状,联合国电子商务立法 世界贸易组织 美国电子商务立法 欧盟电子商务立法 世界经合组织 其他国家电子商务立法,国内电子商务立法现状,1、数字签名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计算机和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讨 论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