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非许可行政许可权.ppt
行政许可,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非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登记)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许可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申请与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申请与受理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审查与决定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审查与决定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期限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听证 变更与延续 监督检查,劳动保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1、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条例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3、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设立职业介绍机构审核)法律依据: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5、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印发的通知,特殊工时制度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印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