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XX第X医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docx

    • 资源ID:260797       资源大小:18.78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XX第X医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docx

    XX第X医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继续教育办学行为,加强对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以下简称“培训”)项目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整合,打造高品质教育培训品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教职成厅函(2021)23号)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是指不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各种教育培训,包括各类高级研讨班、研修班、进修班和各种培训班、辅导班、短训班等,不含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承办部门是指学院下属可承担教学及培训任务的各二级院(部)、各类中心等。第三条各承办部门在优先完成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教学资源,开展校内外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和项目合作,促进学院教育培训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可持续发展。第二章机构设置和职责第四条为推进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的健康有序发展,建立继续教育学院统筹管理,校内各承办部门和校外各合作单位积极参与的培训机构体系和合作机制。第五条各机构主要工作职责(-)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的综合协调、日常管理单位。负责做好校内培训项目的统筹规划、政策咨询指导、合同和项目审批管理、培训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保障等工作,承办校外培训合作项目的资质审查、实地考察、合作洽谈、培训组织等工作。督促各承办部门和合作单位严格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配合计划财务处严格落实培训经费收支管理制度。承办全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规划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发展战略,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渠道、新模式,总结推广培训成果和经验。(二)各承办部门在优先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和目标管理任务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学科及专业特色,开拓创新、拓展渠道,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积极申报和举办各类培训班,大力培养培训师资,负责培训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落实培训项目领导责任制和项目负责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三)项目合作单位校外具有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资质的学校、公司、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根据自身需求和学校条件,向XX第X医学院提出培训项目合作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负责培训项目的生源组织和培训实施。(四)财务、审计部门计划财务处负责对培训经费实施收支核算与管理,审计处负责对培训进行监督、审计。(五)发展规划处负责项目报批工作。第三章项目审批备案第六条培训项目由校内各部门承办的,由承办部门向学院提交XX第X医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申报书,明确相关事项,由继续教育学院、发展规划处与承办部门共同完成项目报批和收费核准工作。第七条培训项目由校外单位与学院合作举办的,由校外合作单位向XX第X医学院提交XX第X医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资质材料包括:独立法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等,以及培训所需的场地、设备、师资队伍等。同时,项目对接部门和校外合作单位共同起草培训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按学院审批流程签署。第八条各类培训项目经批准或签署培训合作协议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项目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部门均不得举办冠以“XX第X医学院”或“X医”名称的教育培训。第四章培训管理和质量监控第九条学院各二级院(部)及中心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各行政部门和教辅后勤单位原则上不得开展面向社会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确有需要的,应按本办法规定履行报批程序。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的综合协调、日常管理单位,可组织和实施跨学科、综合性的培训项目。第十条各承办部门对所承办的培训项目的培训管理和质量全权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对其培训教学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承办部门应选聘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熟悉培训业务的学者、专家担任授课教师,并加强教学评估,保证教学效果和培训质量。有条件的应建立健全培训师资库,优化培训师资结构。(二)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应根据受训对象实际需要来确定授课内容和课程设置,以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为重点,注重科学性、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教学方式要根据学员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如课堂教学、专题讨论、案例分析、短期培训、参观学习等,注重利用声像、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载体。(FI)承办部门必须重视培训教学效果和社会效益,不得损害学院声誉。(五)承办部门负责学员安全管理,应明确纪律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六)承办部门负责做好培训学员及任课老师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人性化服务水平。第十一条各承办部门要做好培训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培训结束后15日内,将办班培训资料(含电子版)进行整理并归档。归档材料应包含:项目合同、文件通知(开班通知)、招生简章、培训方案、培训指南、学员名单、培训照片、教材或讲义(PPT)、宣传报道、考勤记录、成绩登记表、资料、证书发放登记表、培训小结等。经费收支管理资料须保留十年以上,不得涂改、追补、遗失和销毁。要及时向学院提供培训新闻稿件,用于扩大学院办学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宣传。第五章证书管理第十二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制发各类证书(进修证书、培训证书、结业证书等),并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各承办部门和合作单位在完成培训计划、学员考核合格后,加盖学院授予的培训专用章,发放证书。证书的发放数量不得超过培训缴费人数。第六章经费收支管理第十三条各承办部门和合作单位的教育培训经费由学院实施归口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所有培训收入先入学院财务账户,后按学院财务制度和合作协议进行分配和开支,实行一项目一结算。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坐支培训收入。第十四条各承办部门为主体的培训项目,持已批准的XX第X医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申报书,到计划财务处申请办理培训收费审批手续,经发展规划处批准的收费项目,由计划财务处负责申领、开具收费票据。院外合作单位为主体的培训项目,根据合作协议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学院计划财务处缴纳培训费,并开具正规票据。第十五条培训收入的分配,应兼顾学院、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保证学院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有利于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一)各部门承办的培训收入按以下比例分配。学院管理费用。校内各部门承办开展的所有培训班、研讨班、学习班等,按培训总收入的30%留存学院,纳入学院统一管理使用。培训支出。学院按培训总收入的70%用于各承办部门办班开支,根据学院XX第X医学院社会化培训收支管理办法(办法待制定)支付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招生工作费、工作奖励费及其他费用等。各项费用支出暂时按照XX第X医学院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X号)规定执行。工作奖励发放的额度不得超过经费支出总额的15%0(二)校外合作单位为主体的培训项目,培训收入的分配按合同约定执行。原则上需使用学院品牌和场地资源开展培训的项目,学院分配培训总收入的30%;仅使用学院品牌资源但不使用场地资源的培训项目,学院分配培训总收入的25%o第七章其他第十六条由学院主办或承办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学分项目,使用学院资源面向社会开展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在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或合作协议中明确相关事项。第十七条学院各部门承办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机关以及行业协会培训项目并取得收入的,按有关文件执行财务报销,做到专款专用,结余资金作为学院收入或退回原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列支。第十八条未经学院批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学院资源对外举办培训班或提供有偿服务活动;不得将学院资源擅自给校外培训机构使用;严禁将办班权以任何形式“转包”给校外组织和个人;学院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向资源使用部门和个人收费。第十九条各培训单位、个人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应上缴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学院财务部门代扣代缴,各单位应据实填报有关收入分配情况,不得瞒报、少报或不报等。第二十条各培训班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的内容应真实有效,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培训部门全称。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

    本文(XX第X医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